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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規范設置安全標志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安全標志的使用和監管工作,充分發揮安
全標志的警示、提示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
十八條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
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且必須符合國家的
有關標準和規定,現將有關安全標志使用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安全標志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標志是用以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的標志,由圖形符號、安全色、
幾何形狀(邊框)或文字構成,是指提醒人們注意、指導人們行為的各
種標牌、文件、符號以及燈光等。在安全生產領域做好安全標志的規
范使用和管理,是各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安全標
志的規范使用,是人們在生產活動中對危險環境和物品的注意和警
覺,也是避免發生傷亡事故的重要標志和手段。
二、全面普查,強化安全標志設置
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的不同崗位和場所,特別對危險物品、高危
崗位、關鍵設備、安全設施、易發事故或危險性較大場所和要害部位,
要嚴格按照規定和要求設置安全標志,警示、告知、指導員工的日常
行為。涉及危險化學品崗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和《安全標簽》,根據物品的理化性質設置必要的安全標志牌,使員
工能夠直觀地了解該物品的理化性質、危險因素以及應急措施;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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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高危崗位、關鍵設備設施,應當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指導書等,
根據需要設置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的安全標志,指導員工的工作
行為;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應張貼針對性強的安全標志,告知員
工該場所風險及應急措施,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及應急能力。
安全標志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只涉及
某地點,甚至某個設備或部件的安全標志的設置高度應視具體情況確
定。安全標志應設在與安全有關的醒目地方,安全標志的平面與視線
夾角應接近90°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小夾角不低于
75°。安全標志不應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安全標志前
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多個安全標志在一起設置時,應按警告、
禁止、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安全標
志設置的高度、部位、順序、固定方式等必須符合GB16179—1996安
全標志使用導則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求。
三、確保有效,加強安全標志使用維護管理
各單位購買、自制的安全標志必須符合GB2894-82安全標志、
GB16179—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GB/T15565-1995圖形符合標
語、GB2893-82安全色、GB6527.1-86安全色卡、GB6527.2-86等國
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制作安全標志的材料應當堅固耐用,避免使用遇
水變形、變質或易燃的材料;安全標志應當明顯,便于為作業人員識
別;安全標志應圖形清楚、語言簡練,無毛刺、孔洞和影響使用的任
何疵病。加強安全標志的日常維護和管理,每半年至少對投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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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標志檢查一次,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
及時修整或更換,確保安全標志的完好使用。
四、開展宣傳教育,提高人員對安全標志的辨別能力
各單位要加大安全標志的宣傳和教育力度,要將安全標志的教育
工作納入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之中,提高人員對安全標
志的辨別能力,增強人員的安全預防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安全
標志的使用效果,逐步減少或避免事故的發生。
五、打造安全社區,強化公共場所安全標志設置管理
各街道、各社區要依據本通知要求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安全標志工
作,結合安全社區的創建活動,重點監督、指導、落實轄區內居民小
區、廣場、公眾游樂場所、群眾聚集區域等公共場所以及要害部位安
全標志工作,營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圍,促進全民安全意識。
各單位要把規范安全標志標識使用當作一項安全生產的重要工
作抓實抓好,尤其是要切實抓好高危行業、高危崗位以及公共場所的
安全標志設置和規范使用工作。各單位接到通知后,要建立本單位安
全標志管理制度,同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認真開展一次專項自
查自糾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必須限期整改,區安監局將對各單位安
全標志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的單位要依法處理。
二、合理設置、規范管理
1、安全標志的設置要整體規劃,按要求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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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標志牌應設置在醒目和施工現場危險部位與安
全警示相對應的地方,使施工人員及相關人員注意并了解其
內容。所有作業場所在有必要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醒目位置
都必須設置安全標志。
3、標志牌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
致,標志牌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懸掛式牌板的
下沿高度不小于2M。
4、標志牌不應放在可移動物體上。
5、標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6、施工現場的安全標志牌要按規劃設置,不得隨意挪
動和損壞。
7、標志牌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如發現破損、變形、褪
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整修或更換。
三、突出重點、覆蓋全面
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認真制定本單位安全標志設置
規劃,加強對重點區、薄弱區的安全監管,要充分利用各種
宣傳和輿論工具,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警示宣傳教育活動,
營造濃厚的安全文化氛圍。做到設置到位、警示到位、管理
到位,不留警示盲區和死角,提高警示效果。要全面落實這
次行動,進一步強化對安全標志的管理。12月份,集團公司
將對各單位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督查,對不落實或落實不
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安全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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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統一標準、統一制作
這次安全標志統一行動由集團公司統一列安全費用計
劃,各單位依據安全標識要求列出規劃及需制作標識的名
稱、規格、面積、數量統計匯總在11月20日前報安監局,
以便安排制作。
為了有效地發揮標志的作用,應對其定期檢查,定期清洗,發現
有變形,損壞,變色,圖形符號脫落,亮度老化等現象存在時,應立
即更換或修理,從而使之保持良好狀況。安全管理部門應做好監督檢
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安全標識牌的規范、粘貼是否完善、符合要求,應急
疏散指示的設置消防通道和出口的暢通等,
為認真執行安全標志標準,加強標志的采購、使用、維護和管理,
充分發揮安全標志的警示作用,特對安全標志的設置管理工作安排如
下:
一、提高認識、明確目標
安全標志是指在作業場所懸掛或張貼的安全圖文標志,目的在于
警示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事故的發生。強化安全標志管理
是建立安全標志管理完整體系的需要;是明確、指導、協調、規范安
全標志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實際需要。隨著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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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質量標準化工作的不斷深入,迫切需要完善安全管理的整體構架,
逐步實現安全標志的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達到凡有人作業的場
所就有安全標志,提高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防患于未然。
二、合理設置、規范管理
1、安全標志的設置要整體規劃,按要求設置。
2、安全標志牌應設置在醒目和施工現場危險部位與安全警示相
對應的地方,使施工人員及相關人員注意并了解其內容。所有作業場
所在有必要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醒目位置都必須設置安全標志。
3、標志牌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標志
牌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懸掛式牌板的下沿高度不小于2M。
4、標志牌不應放在可移動物體上。
5、標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6、施工現場的安全標志牌要按規劃設置,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7、標志牌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如發現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
合要求時應及時整修或更換。
三、突出重點、覆蓋全面
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認真制定本單位安全標志設置規劃,加
強對重點區、薄弱區的安全監管,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和輿論工具,
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警示宣傳教育活動,營造濃厚的安全文化氛圍。
做到設置到位、警示到位、管理到位,不留警示盲區和死角,提高警
示效果。要全面落實這次行動,進一步強化對安全標志的管理。12
月份,集團公司將對各單位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督查,對不落實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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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安全問責。
四、統一標準、統一制作
這次安全標志統一行動由集團公司統一列安全費用計劃,各單位
依據安全標識要求列出規劃及需制作標識的名稱、規格、面積、數量
統計匯總在11月20日前報安監局,以便安排制作。
安全標識各單位要按照以下要求規劃設置:
(一)、地面部分
1、地面施工
設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
腳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樓梯、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基坑
臨邊、爆破物、危險化學品等。設置內容有“施工重地、閑人免進”
“禁止煙火”、“出示證件、“接受檢查”、“警戒線”、“當心滑跌”、“必
須戴防塵口罩”、“當心爆炸”、“當心機械傷人”、“注意安全”、“當心
觸電”、“禁止送電”“合閘”、“嚴禁煙火”、“禁止吸煙”、“禁止攀登”、
“當心高空落物”、“禁止通行”“小心墜落”“必須戴防護眼鏡”“必
須系安全帶”等標志。
2、廠區
(1)、廠區大門須在入門處根據需要明顯設置警示標志:“禁止
煙火”、“出示證件”、“接受檢查”、“警戒線”等標志。
(2)、廠區內各個車間及崗位,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設置:“當心
滑跌”、“必須戴防塵口罩”、“當心爆炸”、“當心機械傷人”、“注意安
全”、“當心觸電”、“嚴禁煙火”、“禁止吸煙”、“禁止攀登”、“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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燙傷”等標志。
(3)庫房及庫區
庫區大門根據需要應明顯設置:“嚴禁煙火”、“禁止吸煙”、“出
示證件”、“接受檢查”等標志。
庫房須在明顯位置設置:“嚴禁煙火”、“禁止吸煙”、“當心觸電”
“當心火災”等標志。
3、變電站
(1)、變電站大門處根據需要明顯設置:“配電重地,未經允許、
禁止入內”、“注意安全”、“當心觸電”、“嚴禁煙火”、“禁止吸煙”、
“出示證件、“接受檢查”等標志。
(2)、院內根據需要明顯設置“嚴禁煙火”、“禁止吸煙”、“當心
觸電”“高壓危險”、“禁止攀登”、“禁止靠近”、“禁止用水滅火”等
標志。
(3)、室內根據需要明顯設置“禁止吸煙”、“當心觸電”“高壓危
險”“線路標識”“必須戴防護手套”“必須穿防護靴”等標志。必備
“有人作業、禁止送電”牌。
4、絞車房
(1)、絞車房大門處根據需要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注
意安全”、“嚴禁煙火”、等標志。
(2)、室內根據需要明顯設置“禁止吸煙”、“當心觸電”“持證上
崗”等標志。必備“有人作業、禁止送電”牌。
5、火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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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門處根據需要設置“火藥重地、禁止入內”、“注意安
全”、“嚴禁煙火”、“注意爆炸”“禁止帶手機”等標志。
(2)、院內根據需要明顯設置“持證上崗”、“注意安全”、“嚴禁
煙火”、“當心爆炸”“禁止穿化纖衣服”、“禁止帶礦燈入庫”、“禁止
帶手機”等標志。
6、風機房
(1)風機房大門處根據需要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注
意安全”、“嚴禁煙火”、等標志。
(2)、室內根據需要明顯設置“禁止吸煙”、“當心觸電”“持證上
崗”等標志。
7、瓦斯抽放泵站
(1)、大門處根據需要設置“危險重地、禁止入內”、“注意安
全”、“禁止吸煙”、“嚴禁煙火”、“注意爆炸”“禁止帶手機”“當
心靜電”等標志。
(2)、院內根據需要明顯設置“持證上崗”、“注意安全”、“嚴禁
煙火”、“當心爆炸”、“禁止穿化纖衣服”、“禁止帶手機”“當心靜電”
等標志。
8、壓風機房
(1)壓風機房大門處根據需要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注
意安全”、“嚴禁煙火”、“高壓危險”、等標志。
(2)、院內根據需要明顯設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煙”、“持證
上崗”、“高壓危險”等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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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室內根據需要明顯設置“注意安全”、“高壓危險”等標志。
9、鍋爐房
(1)鍋爐房大門處根據需要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注
意安全”、等標志。
(2)、院內根據需要明顯設置“注意安全”、“持證上崗”、“高
壓危險”等標志。
(3)、室內根據需要明顯設置“注意安全”、“高壓危險”、“高溫
危險”、“當心爆炸”等標志。
(4)、儲煤場根據需要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注意安
全”、“嚴禁煙火”、“當心車輛”等標志。
10、食堂
根據需要明顯設置“注意安全”、“高壓危險”、“高溫危險”、
“當心觸電”、“小心燙傷”、使用液化氣的地點要有明顯的安全標
志,如;“當心爆炸”等標志。
11、職工公寓及辦公樓
根據需要明顯設置“安全出口”、“安全通道”、“小心地滑”、“禁
止煙火”、“當心臺階”等標志。
12、監控室
根據需要明顯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禁止吸煙”、“持證
上崗”、“禁止喧嘩”等標志。
13、洗煤廠及焦化廠
(1)、交通方面根據需要明顯設置“當心車輛”、“行人走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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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禁止鳴喇叭”、“注意行人”、“禁止停車”、“禁止車輛通行”、
“注意安全”及停車位等標志。
(2)、環保方面根據需要明顯設置“污水排放口”、“廢氣排放口”
“廢物存放”等標志。
(3)、儲煤場根據需要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注意安全”、
“嚴禁煙火”、“當心車輛”等標志。
(4)、皮帶走廊根據需要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注意安
全”、“嚴禁煙火”“當心機械傷人”、“禁止跨越”等標志。
(5)、機房及車間,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
入內”、“當心滑跌”、“必須戴防塵口罩”、“當心機械傷人”、“注意
安全”、“當心觸電”、“嚴禁煙火”、“禁止吸煙”、“禁止攀登”、“禁
止跨越”等標志。
(二)、井口范圍
1、安全公示牌
包括:出勤情況、帶班礦領導、安全公示(隱患內容)、月度礦級領
導帶班公示
2、安全警示牌
包括:必須戴安全帽、必須帶自救器、必須攜帶礦燈、禁止穿化
纖衣服、禁止酒后入井、禁帶火種、禁止吸煙、必須持證上崗。
3、架空線機車運輸根據需要明顯設置“禁止扒、蹬、跳人車”、
“小心車輛”、“小心觸電”、“鳴笛”等標志。
4、斜井提升運輸根據需要明顯設置“禁止扒、蹬、跳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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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蹬鉤”、“小心車輛”、“禁止跨越”、擋車裝置標識牌、“行車不
行人、行人不行車”等標志。
5、立井提升根據需要明顯設置“限乘人數”、“當心拌倒”、“注
意安全”等標志。
(三)、礦井運輸大巷
必須根據需要明顯設置:巷道名稱、避災指示牌、測風牌板、瓦
斯牌板、管線標示、叉口巷道指示牌、阻(擋)車裝置管理牌、“注
意安全”、“躲避硐”、“走人行道”、“禁止兩道風門同時打開”等標
志。
1、軌道運輸:
根據需要明顯設置“禁止扒、蹬、跳礦車”、“禁止蹬鉤”、“小
心車輛”、“禁止跨越”、“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機車的“鳴笛”
警示等標志。
2、皮帶運輸:根據需要設置皮帶保護標志、“注意安全”、“當心
機械傷人”、“禁止跨越”等標志。
3、無軌膠輪車運輸:“小心車輛”、“注意安全”、“鳴笛”、
等標志。
(四)、礦井回風大巷
必須根據需要明顯設置:巷道名稱、避災指示牌、測風牌板、瓦
斯牌板、管道標示、叉口巷道指示牌、“禁止兩道風門同時打開”等
標志。
(五)、井下變電所及中央水泵必備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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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根據需要明顯設置:測風牌板、瓦斯牌板、設備管理牌板、
“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注意安全”、“高壓危險”、必備“有
人作業、禁止送電”牌、“禁止啟動”等標志。
(六)、泵站及硐室工作面名稱
根據需要明顯設置:測風牌板、瓦斯牌板、設備管理牌板、“注
意安全”、必備“有人作業、禁止送電”牌、“禁止啟動”等標志。
(七)、回采工作面及順槽
必須根據需要明顯設置:工作面名稱、測風牌板、瓦斯牌板、設
備管理牌板、“注意安全”、“有人作業、禁止送電”等標志。
(八)、掘進工作面及相關巷道
必須根據需要明顯設置:工作面名稱、“三書一牌”、測風牌板、
瓦斯牌板、設備管理牌板、探放水管理牌、探放水鉆探位置指示牌、
頂板監測牌板、炮掘工作面增加“一炮三檢”牌板、爆破警戒處懸掛:
爆破警戒線、“禁止通行”。“注意安全”、“有人作業、禁止送電”、
“防塵口罩”等標志。
(九)、軌道運輸斜巷坡頭要懸掛“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牌
板,設置“禁止扒、蹬、跳礦車”、“禁止蹬鉤”、“注意安全”等
警示標志。
(十)、部分安全標志設置說明
1、“井口安全公示牌及安全警示牌”:設置在距井口20M范圍內。
2、“禁止扒、蹬、跳人車”、“小心車輛”、“小心觸電”、“鳴笛”:
設置在井上下乘車站臺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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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乘人數”、“當心拌倒”、“注意安全”:立井乘罐上下出口
處。
4、避災指示牌:根據避災路線設置在巷道內(間距200M)及每
個拐點處;距工作面20——30M處;
5、“躲避硐”:設置在躲避硐及應急避險硐室口上部或兩側1M
范圍內。
6、“測風牌板”:設置在測風站上風側距測風站標志紅線0.5M處,
需設置瓦斯牌板的測風站,“瓦斯巡檢牌板”與“測風牌板”并列設
置。
7、“瓦斯巡檢牌板”:掘進工作面設置在距工作面50M處;不足
50M時設在巷道口5M范圍內。回采工作面設置在回風順槽距工作面
25——30M處。“炮檢牌”設置在距炮掘工作面30M處。
8、密閉設施:密閉墻上設置“密閉管理牌”、柵欄上懸掛“瓦斯
巡檢牌板”。
9、風門聯巷:“禁止兩道風門同時打開”設置在兩側風門上部或
門前1M巷道右幫上。風門前1——2M設置“通風設施管理牌板”。
10、“禁止扒、蹬、跳礦車”:車輛運輸巷內每50M設置一塊。
11、“禁止跨乘皮帶”:皮帶運輸巷每30M設置一塊。
12、“電纜標志牌”:設置在配電硐室出口拐點1M處;巷道內要
求間距200M予以設置。
13、管道標志:各種主管道每200M及拐點前方2M處要設置標志,
管道用不同顏色油漆粉刷(分別為:排水管綠色、壓風管藍色、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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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黃色、抽放管黑色、注氮管灰色)。
13、“小心車輛”、“注意安全”、“鳴笛”設置在停車場、道
岔前20M、巷道拐點前20M、機車運輸巷道內適當設置。
14、
“急救站”:井下急救站硐室上方;通往急救站沿途間距
200M;沿途巷道拐點處;順槽口通往急救站方向1M處。
(十一)、凡未涉及到的地點及安全標志,由各單位將規劃上報集
團公司安監局審定后予以制作。
防患勝于救災。各單位要認真組織,狠抓落實,多措并舉,進一
步強化安全標志管理。“安”字當頭,為職工營造一個“步步有提示、
處處有標志”的作業場所,充分發揮語音提示和安全標志的警示作用,
不斷完善礦井安全防護體系,確保礦井長治久安。
附: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煤礦井下安全標志制作圖稿
二0一0年十一月三日
'
附:
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煤礦井下安全標志制作圖稿
前言
本標準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針對地面安全生產特點制定的。制定本標準的目的是為了
迅速引起煤礦地面作業人員對現場不安全因素的警覺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預防事故的發生。
本標準對地面安全警示作出了規定。
本標準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提出并歸口。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傳遞安全警示信息的安全標志。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
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2894安全標志
'
GB5768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GB6527.2安全色使用導則
GB/T8416視覺信號表面色
GB/T10001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GB14161礦山安全標志
GB16179安全標志使用導則
3術語和定義
煤礦井下安全標志分為主標志和文字補充標志兩類。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主標志
3.1.1禁止標志:禁止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的標志。
3.1.2警告標志:警告人們注意可能發生危險的標志。
3.1.3指令標志:指示人們必須遵守某種規定標志。
3.1.4路標、名牌、提示標志:告訴人們目標方向、地點的標志。
3.2文字補充標志
文字補充標志是主標志的文字說明或方向指示,它只能與主標志同時使用。
4禁止標志
4.1禁止標志的基本形狀為帶斜杠的圓環,如圖1所示。
圖1禁止標志的基本形狀
4.2禁止標志的顏色,為白底、紅圈、紅斜杠、黑圖形符號。
4.3禁止標志的基本尺寸應根據最大觀察距離確定,按表1選取。
表1禁止標志尺寸與最大觀察距離的關系
種類逆向反射標志
最大觀察距離/m1015
標志外徑D/mm250375
紅杠寬度a/mm2030
紅環寬度b/mm2538
白邊寬度e/mm57
4.4禁止標志的種類及設置地點。
禁止標志的種類、名稱、設置地點及說明見表2。
表2禁止標志的種類、名稱及設置地點
'
編號符號名稱設置地點說明
2-1禁帶煙火
易燃易爆
場所,如:
油庫、火藥
庫等
引用
GB14161
2-2
禁止酒后
上崗
車間門口,
更衣室等
2-3
禁止明火
作業
禁止明火
作業地點
引用
GB2894
2.4禁止啟動
不允許啟
動的機電
設備
引用
GB2894
'
2.5禁止送電
變電室、移
動電源開
關停電檢
修等
引用
GB2894
2.6禁止扒采
運輸交叉
口、采車
場、扒車事
故多發地
段
引用
GB14161
2-7
禁止跨、采
輸送帶
鏈板、帶式
輸送機、鋼
絲繩牽引
運輸不許
跨越的地
方,間距
30m設置
2-8
禁止攀牽
線纜
敷有電纜、
信號線等
走廊
引用
GB14161
'
2-9禁止入內
禁止人員
入內的地
點
2-10禁止停車
禁止停放
車輛的地
段
2-11禁止駛入
線路終點
和禁止機
車駛入地
段
引用
GB5768
2-12禁止通行
禁止行人
的通道口
等
引用
GB2894
'
2-13
禁止穿化
纖服
火藥庫等
易燃易爆
庫區
5警告標志
5.1警告標志的基本形狀為等邊三角形,頂角朝上,如圖2所示。
圖2警告標志的基本形狀
5.2警告標志的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形符號。
5.3警告標志的基本尺寸應根據最大觀察距離確定,按表3選取。
表3警告標志尺寸與最大觀察距離的關系
種類逆向反射標志
最大觀察距離/m1015
三角形邊長a/mm340510
黑邊寬度b/mm3030
黑邊圓角半徑R/mm1726
黃邊寬度e/mm57
5.4警告標志的種類及設置地點。
警告標志的種類、名稱、設置地點見表4。
表4警告標志的種類、名稱及設置地點
編號符號名稱設置地點說明
'
4-1注意安全
提醒人們
注意安全
的場所及
設備安置
的地方
引用
GB2894
4-2當心瓦斯
瓦斯集聚
地段、盲巷
口、瓦斯抽
放地點
引用
GB2894
4-3當心火災
倉庫、爆炸
材料庫、油
庫、帶式輸
送機、充電
室和有發
火預兆的
地點
引用
GB2894
4-4
當心有害氣
體中毒
皮帶機尾
等CH4,CO,
H2S,NOx等
有害氣體
危險地點
引用
GB14161
'
4-5當心爆炸
爆炸材料
庫、運送炸
藥、雷管的
容器和設
備上
引用
GB2894
4-6當心觸電
有觸電危
險部位
引用
GB2894
4-7當心墜落
車間吊裝
孔等高空
作業處
引用
GB2894
4-8當心墜入
各種倉口
等
引用
GB14161
'
4-9當心滑坡
滑坡危險
地段
引用
GB14161
4-10
當心行車行
駛
道口等運
輸車間運
行交叉區
域
引用
GB14161
4-11當心絆倒
地面有障
礙物,絆倒
易造成傷
害的地方
引用
GB16179
4-12當心滑跌
有易造成
傷害的滑
跌地點
引用
GB16179
'
4.13
當心交叉道
口
交叉口處
引用
GB14161
4.14當心彎道拐彎處
引用
GB14161
4.15
當心道路變
窄(左、右、
正向)
巷道前方
變窄的地
段
引用
GB5768
6指令標志
6.1指令標志基本形狀為圓形,如圖3所示。
圖3指令標志基本形狀
6.2指令標志的顏色為藍底、白圖形符號。
'
6.3指令標志的基本尺寸應根據最大觀察距離確定,按表5選取。
表5指令標志尺寸與最大觀察距離的關系
種類逆向反射標志
最大觀察距離/m1015
圓形直徑D/mm250375
白邊寬度e/mm57
6.4指令標志的種類及設置地點。
指令標志的種類、名稱、設置地點見表6。
表6指令標志的種類、名稱及設置地點
編號符號名稱設置地點說明
6-1
必須戴安
全帽
人員出入
口、更衣房
等醒目地
方
引用
GB14161
6-2
必須穿帶
絕緣保護
用品
變配電室
(所)
引用
GB14161
6-3
必須系安
全帶
高空建筑
施工處、檢
修地點
引用
GB2894
'
6-4
必須戴防
塵口罩
粉塵積聚
多的區域
引用
GB2894
6-5
必須橋上
通過
專用線等
設有人行
橋的地方
引用
GB14161
6-6
必須走入
行道
運輸公路
人行道兩
端
引用
GB14161
6-7鳴笛
機車通過
交叉處、道
岔口和彎
道前20~
30m鳴笛處
引用
GB5768
'
6-8必須加鎖
劇毒品、危
險品庫房
等地點
引用
GB16179
6-9
必須持證
上崗
車間門口、
配電室、炸
藥庫等必
須出示上
崗證的地
點
7路標、名牌、提示標志
7.1路標、名牌、提示標志的基本形狀為長方形,如圖4所示。
圖4路標、名牌、提示標志的基本形狀
7.2路標、名牌、提示標志的顏色為綠底(紅底或黃底)、白圖案(黑圖案),白字或黑
字。
7.3路標、名牌、提示標志的基本尺寸應根據最大觀察距離確定,按表7選取路標牌的
尺寸根據實際需要可按比例放大。
表7提示標志尺寸與最大觀察距離的關系
種類逆向反射標志
最大觀察距離/m1015
短邊長度a/mm220320
長邊長度b/mm330480
白邊寬度e/mm57
7.4路標、名牌、提示標志的種類及設置地點。
'
路標、名牌、提示標志的種類、名稱、設置地點見表8。
表8路標、名牌、提示標志的種類、名稱及設置地點
編號符號名稱設置地點說明
8-1
緊急出口
(左、右
向)
設在安全
出口路線
上(間隔
100m)和
改變方向
處
引用
GB2894
8-2電話
通往電話
的通道上
引用
GB3818
8-3
爆破警戒
線
處理爆破
膨倉等警
戒線處
引用
GB14161
8-4危險區
瓦斯易積
聚等危險
區附近
引用
GB14161
'
8-5沉陷區
地表沉陷
滑落區
引用
GB14161
8-6前方慢行
交叉道
口、彎道、
車場等須
減速慢行
地點
引用
GB14161
8-7指示牌
根據需要
自行設置
8-8路標自行設置
引用
GB14161
'
8-9
避火災、
瓦斯爆炸
路線
躲避火
災、瓦斯、
煤塵爆炸
的通道上
8-10
避有毒有
害氣體路
線
躲避有毒
有害氣體
路線的通
道上
8補充標志
8.1文字補充標志的規定
8.1.1文字補充標志是將主標志的名稱用黑體橫寫在矩形的底板上。文字補充標志必須
與主標志聯用,單獨使用沒有任何安全含義。
8.1.2文字補充標志基本形式是矩形邊框,放在主標志下方,也可放在左方或右方,如
圖5、圖6所示。
8.1.3文字補充標志的底色應與聯用的主標志底色相統一,其文字的顏色,除警告標志
用黑色外,其他標志均為白色。
圖5文字補充標志的位置(在主標志下方)
'
圖6文字補充標志的位置(在主標志左方)
8.1.4文字補充標志為矩形,長邊等于圓的直徑或三角形邊長,寬等于長邊的五分之一。
如與方向補充標志聯用,其尺寸寬為標志的二分之一,長為標志的三分之一。
8.2方向補充標志的規定
8.2.1方向補充標志圖形符號是箭頭,它應指示被聯用主標志所表示意義的方向,必須
與主標志聯用,單獨使用沒有任何安全含義。
8.2.2方向補充標志如系指示左向(包括左上、左下)則放在主標志的左側,如系指示右
向(包括右上、右下)則放在主標志的右側,如圖6所示。
8.2.3方向補充標志的底色和箭頭顏色應與聯用主標志的顏色相統一。
8.2.4方向補充標志的尺寸,寬為標志的二分之一,長為標志的三分之一。
9顏色
本標準使用的安全色及其安全含義應符合GB6527.2的規定。顏色范圍和光反射比應符
合GB8416的規定,逆向反射材料的反射系數應符合表A.3、表A.4的規定,見附錄A(規范
性附錄)。
10安全標志牌的制作與檢驗
10.1安全標志牌應按本標準規定制作。制作圖示例見附錄B(資料性附錄)。應采用逆向
反光材料。一般選用金屬或塑料為底板。有觸電危險場所的標志牌,應使用絕緣材料制作。
10.2安全標志牌必須經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生產企業生產并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
構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0.3本標準所涉及的產品用于地面生產、服務等單位,材質必須具有防腐、阻燃、抗
老化的性能。
10.4本標準所涉及的顏色,必須符合GB6527.2所規定色差范圍,為使安全色卡達到最
佳的分辨率和一律的色度,以便使人們能準確、迅速地辨認,更好地提高人們對不安全因素
的警惕,使色覺正常和異常者均能認清,應選擇最佳色度范圍,確定安全基準色.。
11安全標志牌的設置與管理
11.1安全標志牌位置應設在與安全有關的明顯的地方,并保證人們有足夠的時間注意
它所表示的內容。
11.2安全標志牌應定期清洗,每季至少檢查一次。如有變形、損壞、變色、圖形符號
脫落、亮度老化等現象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11.3安全標志牌由煤炭生產企業設置和維護。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顏色范圍
A.1色品坐標與色品圖
色品坐標見表A.1。色品圖如圖A.1所示。
'
表A.1色品坐標
顏色
色品坐標
1234
xyxyxyxy
逆向反射
物色
紅0.6900.3100.6500.3420.5970.3130.5950.315
黃0.5310.4860.4640.5340.4270.4830.4770.433
綠0.0070.7020.0260.3990.1770.3620.2480.409
藍0.0780.1700.1370.0380.2100.2470.1500.220
白0.3500.3600.3000.3100.2900.3200.3400.370
圖A.1色品圖
'
A.2光反射比
安全標志逆向反射物各種顏色的光反射比范圍應符合表A.2的規定。
表2
顏色逆向反射物的光反射比%
紅
黃
綠
藍
白
黑
>5
>27
>4
>1
>35
A.3逆向反射系數
逆向反射系數(在平面反光材料的表面上):該系數是在觀察方向上,一種材料的反光
強度(I)對垂直入射光照度(E1)和該反射面積(A)乘積之比。用符號Rˊ表示。
(A.1)
逆向反射系數值是逆向反射材料的重要光學特性,其逆向反射系數最低值應符合表A.3
(一級品)、表A.4(二級品)的規定。
表A.3逆向反射系數最低值(一級品)
觀察角入射角白黃紅綠藍
12ˊ
5°
30°
40°
250
200
110
170
200
70
35
30
15
20
15
6
20
15
8
20ˊ
5°
30°
40°
180
100
95
122
67
64
25
14
13
21
11
11
14
7
7
2°
5°
30°
40°
5
2.5
1.5
3
1.5
1.0
0.8
0.4
0.3
0.6
0.3
0.1
0.2
0.1
0.06
表A.4逆向反射系數最低值(二級品)
觀察角入射角白黃紅綠藍
12ˊ
5°
30°
40°
70
50
15
50
35
8.0
12
10
3.0
5.0
3.0
1.0
4.0
3.0
1.0
20ˊ
5°
30°
40°
50
24
9.0
35
16
6.0
10
4.0
1.8
7.0
3.0
1.2
2.0
1.0
0.4
2°
5°
30°
40°
5.0
2.5
1.5
3.0
1.5
1.0
0.8
0.4
0.3
0.6
0.3
0.2
0.2
0.1
0.06
'
附錄B
(資料性附錄)
煤礦安全標志牌制作圖示例
B.1安全標志牌制作圖示例如圖B.1~B.5所示。
圖B.1標志牌制作圖示例1
'
圖B.2標志牌制作圖示例2
圖B.3標志牌制作圖示例3
'
圖B.4標志牌制作圖示例4
圖B.5標志牌制作圖示例5
需增加標志
序號名稱規格數量面積備注
1禁止觸摸
2高溫禁止靠近
3行車有效起吊重量
4必須佩戴防護設施
5當心高空墜物
備注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執行增設各類標志,但必須按照國標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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