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育兒假最新規定:
根據《江蘇省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第13條規定,江蘇推動實行父母育兒假制度,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
企業不執行怎么辦?
蘇州:全市各級工會、婦聯等社會團體應當對用人單位執行職工假期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侵犯職工假期相關權益的,職工可向工會、婦聯等社會團體表達訴求;或通過撥打12333熱線等方式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或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
文章內容轉載自:本地寶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29:42,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m.newhan.cn/zhishi/a/167757112440347.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江蘇育兒假政策出臺 父母雙方每年有10天.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江蘇育兒假政策出臺 父母雙方每年有10天.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