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方案正式出爐: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重慶市將于2021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制定,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調整如下:
調整對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PS:不含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
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42元。
掛鉤調整
在定額調整基礎上,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本人繳費年限低于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
與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0.7%。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不低于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繼續完善退休人員高齡養老金增發機制,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仍按原規定享受高齡人員養老金。
到賬時間
目前,重慶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正抓緊組織實施兌現工作,確保在6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兌現到位。
養老金計算方法:
(一)養老金包括哪幾個部分?
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1月1日及其以后退休并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每個組成部分都會對養老金產生影響。
1996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1月1日及其以后退休并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當年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
(二)計算公式
基礎養老金=(A+A×Q)÷2×M×1%
A~退休當年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M~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Q~個人平均繳費指數(由歷年繳費中的當年本人月繳費基數與對應上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比值的平均數確定,其中2019年起使用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計算)
個人賬戶養老金=K÷L
K~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含利息)
L~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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