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地址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地址:天津市寶坻區京津新城珠江北環東路2號。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成立于2006年,是經教育部批準、由天津財經大學與廣東珠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獨立學院模式和機制合作建立的一所本科層次的普通高等院校。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現有專兼職教師600余名,同時常年聘有外籍教師在校任教。學院的舉辦方實力雄厚,舉辦方之一的天津財經大學系新中國最早建立的五所財經大學之一。
辦學理念:
學院始終奉行“以學生為本、以質量立校”的辦學理念,致力于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創新與追求卓越精神、高度社會責任感和可持續發展潛質的應用型人才。目前在校生12000余人,生源范圍涵蓋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具體地址是什么
地址:天津市寶坻區京津新城珠江北環東路2號 郵編301811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成立于2006年,是經教育部批準、由天津財經大學與廣東珠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獨立學院模式和機制合作建立的一所本科層次的普通高等院校。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的舉辦方實力雄厚,舉辦方之一的天津財經大學系新中國最早建立的五所財經大學之一,
擴展資料:
學校性質:全日制民辦財經類普通本科院校,招生代碼:14087
硬件設備:校區占地面積900畝,基礎設施完備,計算機房、多媒體教室、語音室,專業實驗室等一應俱全;圖書館紙質藏書87萬冊,電子圖書310萬冊,電子期刊10924種;另建有標準田徑運動場、體育館、乒乓球室、健身房及足、籃、排、網球場等體育設施,學習及生活條件優越。
學院現設有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金融學、保險學、經濟統計學、應用統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27個本科專業,覆蓋經濟學、管理學、文學、理學、工學、藝術學領域,學科體系完備。
參考資料來源: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學院概況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在哪個街道
寶坻區祥瑞大街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坐落于風景優雅,環境清新的天津市寶坻區京津新城,緊鄰津薊高速公路,交通便利。
校區基礎設施完備,計算機房、多媒體教室、語音室,專業實驗室等一應俱全;圖書館紙質藏書92萬冊,電子圖書310萬冊,電子期刊10924種;另建有標準田徑運動場、體育館、乒乓球室、健身房及足、籃、排、網球場等體育設施,學習及生活條件優越。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成立于2006年,是經教育部批準、由天津財經大學與廣東珠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獨立學院模式和機制合作建立的一所本科層次的普通高等院校。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的舉辦方實力雄厚,舉辦方之一的天津財經大學系新中國最早建立的五所財經大學之一,擁有60多年的辦學史,積淀深厚。
在財經教育領域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另一舉辦方廣東珠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則系一家集住宅、商業、酒店、教育、醫養、產業六大業務為一體的大型多元化企業集團
天津市寶坻區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郵編多少?
天津市寶坻區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郵編是301811。
郵政編碼是實現郵件機器分揀的郵政通信專用代號,是實現郵政現代化的必需工具,最終目的是使您的信件在傳遞過程中提高速度和準確性,因此在交寄信件、包裹時務必寫明郵政編碼。為了實現郵件分揀自動化和郵政網絡數字化,加快郵件傳遞速度。
世界上已有140多個國家先后實行了郵政編碼制度,并以此作為衡量一個國家通信技術和郵政服務水平的標準之一。各國郵政編碼規則并不統一。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成立于2006年,是經教育部批準、由天津財經大學與廣東珠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立的一所本科層次的普通高等院校。
據2019年6月學校官網顯示,學院校區占地面積900畝,設有20個院系部,開設42個本科專業及專業方向,在校生10200余人。
擴展資料:
學院基本形成了以圖書館為標志性建筑的東西對稱、整齊大氣的校園空間格局。同時把“園林式校園”納入總體規劃,按照“因地制宜、植物造景、以綠取勝、平衡生態”的原則。
高起點、高標準、高品位地啟動綠化、美化、凈化、亮化工程,完成了“日月湖”、“圖書館廣場”等建設。
在規劃建設中,特別注重校園精神理念的滲透,通過對校園內所有建筑物的命名,以及在公共場所設置跟學校文化理念相一致的作品來營造濃郁的文化氛圍,做到軟、硬環境協調發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
百度百科-郵政編碼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
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以下簡稱“珠江學院”)
二、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學校代碼:14087
五、學校地址:天津市寶坻區京津新城珠江北環東路2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珠江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由天津財經大學與廣東珠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舉辦,按照獨立學院的模式和機制建立的本科層次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學院面向全國招生,納入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畢業頒發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珠江學院是以管理學和經濟學為主,兼有理、工、文、藝術學科的獨立學院。現設有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金融學、保險學、經濟統計學、應用統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物聯網工程、英語、日語、俄語、漢語國際教育、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音樂學、服裝與服飾設計、廣告學、傳播學27個本科專業。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珠江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珠江學院成立招生監察領導小組,對學院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領導小組在監察處設立招生監督舉報電話,全面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第六條 學院設有招生工作辦公室,其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珠江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訂面向全國的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在招生錄取過程中,預留計劃的使用須經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同意,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用于對生源好、志愿足、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做適當調整。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院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八條 學費標準:經濟學類、文學類、管理學類專業15000元/生/年,理學類、工學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16000元/生/年,藝術學類專業210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1500元/生/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珠江學院下發的新生報到手冊。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珠江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 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院校志愿為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珠江學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珠江學院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院考生,依次類推。平行志愿錄取執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錄取規定。
第十一條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江蘇省考生進檔后,對進檔考生按總分排序,當總分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依照江蘇省相關規定排序。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進檔后,對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清的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按含有加分的投檔成績決定是否錄取,在安排專業時依據含有加分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根據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以及學院的實際,對天津考生的錄取原則如下:
1、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主要入學考核依據,根據考生志愿,參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專業錄取。高考分數相同,如果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仍相同,則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如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再參考學生水平單科考試成績(文科生依次參考數學、英語、語文、政治、歷史、地理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理科生依次參考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3、退檔處理。高考分數相同,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較低的考生做出退檔處理,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相同,則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做出退檔處理;
4、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A等第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第的個數,以此類推。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含學業成績、課程修習情況)和非學業類(含道德品質、社會實踐、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獲獎情況)兩個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
第十四條 我院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專業對考試科目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兩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院官方網站公示為準。
第十五條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以及數學、英語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
第十六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珠江學院部分招生專業設有雙語(漢語和英語)教學專業課程。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八條 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詳見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藝術類招生章程。
第十九條 珠江學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依據《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學生管理細則》、《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二條 珠江學院通過科學合理設置課程、適時調整教學內容、積極改革教學方式、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尤其注重學生英語實際能力和專業實踐能力的培養。
第二十三條 我院是獨立學院,屬于民辦性質,尚未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和減免學費工作,經濟困難考生慎重填報。珠江學院設有覆蓋面達20%以上的多種形式獎學金。
第二十四條 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學生,頒發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及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符合國家及我院有關規定的畢業生,授予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報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審核。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珠江學院有關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珠江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珠江學院招生學籍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zhujiang.tjufe.edu.cn
E-mail:zhujiangzhaoban@163.com
電話:022-22410821 22412000
傳真:022-22410821 22410864
郵編:301811
地址:天津市寶坻區京津新城珠江北環東路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