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居住證怎么辦理
廣州居住證的辦理具體如下:
1、受理與補齊:
(1)攜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及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2份、勞動合同原件,以及復印件1份。社會保險至少6個月的證明,居住證申請表,在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
(2)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
(3)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并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
2、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于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信息、申辦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公安部門;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就業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核定;
(1)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通過居住證信息系統通知制證;
(2)不符合辦理條件的,經核定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當出具書面意見,交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辦信息、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投靠、就讀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核定;
(1)符合辦理條件的,通知制證;
(2)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并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5、成都居住證由市里統一記性簽發;
6、對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制證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居住證制作,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如何辦理廣州的居住證
外地人在廣州辦理居住證的方法如下:(1)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證明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未取得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3)申報居住登記滿6個月后申領居住證。
廣州怎么辦理居住證
辦理 居住證 流程: 1、拍攝居住證使用照片,需具有二代居民 身份證 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 2、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暫住資料到相關辦事處或派出所進行辦理; 3、填寫《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和《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4、相關部門受理申請后出具《居住證領取回執》; 5、自提交申請后起10個工作日可完成申請審核,完成后相關部門進行通知,攜帶《居住證領取回執》到辦理居住證地領取居住證;居住證實行首次辦理免費,遺失及換領需繳納20元工本費。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 房屋租賃合同 、 房屋產權證 明文件、 購房合同 或者 房屋出租 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 包括工商 營業執照 、 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出具的 勞動關系 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 監護人 、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 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
廣州如何辦理居住證
外地人在廣州辦理居住證的方法如下:(1)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證明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未取得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3)申報居住登記滿6個月后申領居住證。
廣州居住證怎么辦理?
廣州辦理居住證需要滿足廣州居住證暫行辦法的申請資格,要求符合廣州省引進人才專業需求和有相關學歷要求等,并有相關的知識技能和沒有犯罪記錄。然后申領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送到工作單位同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進行申請。
:1、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
2、帶齊個人身份證資料和暫住資料,到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證,現場填寫表格;
3、受理后出具居住證領取回執;
4、待接到通知后,持居住證領取回執到原辦證點或由該社區的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人員上門巡查時交居住人員簽收。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
申領人必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本省引進人才專業需求;
(二)具有中國境內大學、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或者其他國家知名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和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具有技師資格及以上的特殊技能;
(三)具有從事五年以上應聘職位要求的本專業工作資歷,掌握所要承擔工作范圍內的知識和技能,并能正確實施技術指導,勝任本職工作;
(四)遵守國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規以及應聘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沒有犯罪記錄。
【
法律依據】
《廣東省引進人才實行廣東省居住證暫行辦法》
第八條
申領居住證的人必須如實填寫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3份,逕送工作單位或者企業注冊機關同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或者批準設立人事戶頭的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申請。
廣州辦居住證需要什么條件?
在廣州申領居住證的條件如下:
條件一:申報登記,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進入廣東省和廣東省行政區域內跨地級以上市居住的公民,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申報居住登記。
申報居住登記方法:
1.來穗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申報居住登記,領取回執;
2.登錄“粵省事”“來穗通”小程序申報居住登記。
條件二:申領條件
1.來穗人員在廣州市居住并辦理居住登記滿183天,可以申領居住證。
2.已繳納社保半年,或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所有權滿半年房屋的,可在申報居住登記后申辦居住證,不受居住登記滿183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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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1、流動人口持申請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居委會填寫《廣州市居住證申領表;
2、居委會工作人員審核合格打印《領證通知單交申領人;
3、申領人持《領證通知書到居委會領取《臨時居住證>>。
所需材料:
1、居住證相片回執。辦證群眾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并取得居住證相片回執;
2、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三條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第十條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