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睿鶇
當前,我國部分地區疫情擴散速度加快,防控難度不斷加大。近日,多地農村再現“土堆封路”的情況。有河南平頂山、山東臨沂的村民告訴記者,沒有接到封路通知,也沒有通報村內有病例,直接就“封了”。(11月23日《新京報》)
被稱之為“硬核”斷路防疫措施,已導致騎車經過的人摔倒受傷、汽車繞行軋毀大片莊稼等情況發生。記者注意到,在社交媒體上,不少網友表示所在的村子封村、封路了。各地仿佛在組團“土堆封路”,其中,附有地址的涉及遼寧、湖北、江西、甘肅、內蒙古、陜西等。
村作為我國農村最基層的單位,防疫難度往往比城市大,通過“土堆封路”可以減少人員流動,其出發點或許沒錯,實際也會起到一定效果。但是上述極端的封路措施,不僅會嚴重影響物資運送,物流暢通,以及救護、救火等救援車輛的正常通行,也不利于患者得到及時救治。
2020年疫情暴發初期,各地采取封路、斷路等交通限制措施,幾乎成為不少地的常規動作。由于類似斷路防疫,造成了人員傷亡事故,引發社會各界包括輿論的強烈不滿。
好在國家層面意識到這個問題后,及時進行糾偏,三令五申嚴禁各地隨意封路、斷路。2020年1月份,公安部就明確,對未經批準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斷交通等違法行為,要立即報告黨委、政府,依法穩妥處置,維護正常交通秩序;此后,公安部交管局多次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擅自硬隔離或挖斷農村公路。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也曾多次要求,不得簡單采取堆填、挖斷等硬隔離方式,阻礙農村公路交通;嚴禁隨意設卡攔截、斷路封路,確保農用物資運輸暢通。
若站在法律的視角來審視“土堆封路”,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只有在村莊被確定為疫區的情況下,才有可能被封閉。如果僅僅是為了防止他人進入該村帶來傳染病傳播風險而擅自封路、封村,明顯與現行法律相悖。前些天,國家衛健委出臺優化防疫的20條措施,其中第16條規定“嚴禁未經批準阻斷交通”,再次重申向村委會斷路防疫,是明令禁令的。
在現行法律、公安部、交通部等部門的聯合制止,以及20條措施多重合力下,多地農村再現“土堆封路”,這顯然意味著,斷路防疫歪風,不但沒有消失,如今,又開始死灰復燃,卷土重來了。而這些非法斷路行為,已嚴重觸犯到依法防疫的“高壓線”,村委會所作所為,構成對國家公共政策的公然挑釁。
根據邊際效應遞減原理,相同或類似的內容每重復一次,其效力就減弱一分,重復的次數越多,效力就越差。顯然,斷路防疫歪風不容卷土重來,必須對基層村委會違法防控,濫用手中權力,依法依紀,進行嚴厲問責,決不能再姑息遷就。
當然,各村可以通過設置警示牌、警示線、設崗測溫登記、查看核酸陰性證明等方式,進行疫情防控,留出生命通道,不再斷路防疫,做到科學防控、依法防控、人性化防控。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9:59: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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