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死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安樂死( euthanasia)源于希臘文,原意指無痛苦的死亡,現在是指因為疾病或其他原因已無救治希望的病人在危重瀕死狀態時,由于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自己或其家屬的要求下,經過醫生的鑒定和法律的認可,用人為的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下度過死亡階段而結束生命的全過程。在我國,雖對安樂死尚未立法,也未頒布過有關政策、條例,但在實際生活中有許多與此相關的問題。如有的醫院拒絕收治晚期癌癥病人,或是臨終病人及家屬主動拒絕治療回家,表明病人、醫生或家屬已經對病人的生與死作出了抉擇,屬于被動安樂死。對此,人們一般都能接受,但對于主動安樂死,社會輿論有很大分歧。在我國,在法律未允許實行積極安樂死的情況下,實行積極安樂死的行為,仍然構成故意殺人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想問什么是安樂死?
安樂死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藥物,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安樂死”一詞源于希臘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安樂的無痛苦死亡;二是無痛致死術。
一般是指對患有不治之癥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于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對重度精神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及處于不可逆昏迷中的植物人,實施使其在無痛苦中死去的行為。
我國目前是不允許安樂死的,一般來說,安樂死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從現代醫學知識和技術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癥并已臨近死期。
2、病人極端痛苦,不堪忍受。
3、必須是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為親屬、國家、社會利益而實施。
4、必須有病人神志清醒時的真誠囑托或同意,原則上必須由醫師執行。
5、必須采用社會倫理規范所承認的妥當方法。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是安樂死?
安樂死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藥物,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
安樂死分為“積極安樂死”和“消極安樂死”。
積極安樂死指的是
蓄意結束生命
來減輕痛苦的行為
,可分為醫生主動為病人結束生命
(主動安樂死)
或在醫生的協助下
患者自愿并自行結束生命
(協助自殺),
這兩種方式只在少數國家合法
,我們今天只談爭議較多的
“協助自殺”式安樂死
。
選擇安樂死的人
通常是想保留最后一絲尊嚴,
即在病痛徹底擊潰自己前
主動選擇死去
,它的實現方式有兩種:
口服藥物或注射藥物
選擇口服的人,
醫生會為患者提供一杯溶液
,并在里面加入強力的麻醉藥物和致命藥物,
患者再以自愿服用的方式
結束自己的生命。
為防止病人經歷不必要的痛苦
醫生還會讓ta在服藥前吃下防吐藥物
,選擇注射的人
同樣需要自己來執行最后的步驟
,他們通常會手握點滴的開關
自行控制生命結束的時間,
而在開關的另一頭
則是超出致命劑量30倍的強力麻醉藥物
。以上兩種過程
都要全程錄制視頻
,患者要說出自己的個人信息
表示自己明白接下來這么做意味著什么,
理論上來說
開始執行安樂死后
病人會快速失去知覺
并在數十秒內死亡
,這也是安樂死的原則
。
安樂死在中國不能合法化
,如果安樂死合法
,那么一些心理脆弱的患者
很可能直接放棄生命,
在一些監管不力的地區
還可能會出現某些人“被安樂死”的違法事件,
安樂死可能阻礙醫療的進步
。
如果安樂死普及,
重疾患者會面臨很大的生存壓力
,因為他們可能會被認為
占用且浪費了社會資源
,綜上所述
不止在中國
安樂死在許多國家也難以合法化
。
安樂死是什么
什么是安樂死?
安樂死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藥物,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
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安樂的無痛苦死亡;二是無痛致死術。
中國的定義指患不治之癥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于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
擴展資料:
1、贊成安樂死符合臨終病人利益
趙功名表示,倫理原則是支持安樂死的。該作法尊重了臨終病人選擇死亡方式的權利,相反,違反病人自主原則,是不符合病人利益,另外,實行安樂死,把有限的資源過多地用于臨終病人身上而使他人得不到應用的治療,是不公正的。
安樂死有利于病人的最佳利益。他建議,國家可在某個地區、省、市等局部性地點制定有關規范性規定和條例,加強個例研究,作為試點積累經驗,然后才逐步向全國推廣。
反對安樂死立法為時過早
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人民醫院心外科吳若彬主任介紹,醫學專家們都在呼吁出臺《器官移植法》和《腦死亡法》,目的是為了讓腦死亡者捐出活體器官救活他人。
腦死亡病人從醫學的角度上講,這樣的病人即使有呼吸心跳等生命特征,但是已沒有任何的生存意義,實施腦死亡,可大大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也可以減少醫療負擔。
而安樂死的病人則不同,雖然醫學水平已回天無力,可是病人不但有呼吸和心跳,大腦的功能完好,用安樂死的方法,就相當于人為地讓這些病人死去,在缺少法律和社會倫理支持的今天,醫生為滿足病人的做法無異于“殺人”。
因此,他認為,在《器官移植法》和《腦死亡法》出臺之后,再來談安樂死的立法更有意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安樂死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0:30: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m.newhan.cn/zhishi/a/167767976984807.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安樂死是什么(安樂死是什么意思).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安樂死是什么(安樂死是什么意思).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