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展豪被殺害細節破案過程?
據孩子家人透露,2021年5月29日上午10點左右,楊展豪帶著2元錢去離家不遠的商店買冰棒,準備與9歲的表弟一起分吃,過了20幾分鐘,表弟見楊展豪還沒有回來,有點著急,就去商店詢問。
店老板告知,楊展豪已經買了兩根冰棒早就走了,于是表弟開始在村子里尋找,找了一圈沒找到,就把這事告訴了家人,接著楊展豪爺爺和其他親戚也四處尋找,但是找遍了全村都沒看到孩子蹤跡,楊展豪失蹤了。
當天下午,楊展豪爺爺通知了在外做事的孩子父親,父親趕回來后立刻報了警,隨后警方迅速組織警力開始挨家挨戶搜尋,還帶來了8只警犬,當地村委會也積極號召村民幫助尋人,當天有數百村民配合警方在村里村外進行地毯式搜尋。
所有池塘、河溝及山林都反復篩查了幾遍,結果還是一無所獲。而警方調取了村里各路口以及周邊30多個監控,也未發現任何蛛絲馬跡,楊展豪就像是人間蒸發了一樣,沒有一絲線索。
直到6月5日,從警方傳來不幸的消息,楊展豪已經遇害,犯罪嫌疑人王老根現已被抓獲,有村民透露,兇手正是賣冰棒給楊展豪的店老板哥哥,就住在商店隔壁。
至于他為什么要殺害一個孩子,村民說法不一,有不少村民聲稱,王老根懷疑孩子父母在背后侮辱自己家人,因此懷恨在心,將買冰棒的楊展豪誘騙至家里,為了泄憤殺人。不過此說法并未得到警方證實,也只能說是猜測而已,真相還有待警方進一步的調查。
案件后續調查:
6月7日,媒體記者實地探訪了事發地中張鎮東鳥村,有一位姓李的村民介紹,楊展豪父母以前都在西安打工,去年其父親考慮孩子要讀書,就回到鎮上獨自照顧著兒子上學,妻子則仍舊留在西安,每到周末,楊展豪就跟著父親回村里爺爺家。
平日里楊展豪父母與村民關系都相處得不錯,從未與人發生過爭吵,他們也沒有欠人錢財不還,所以不可能跟人產生糾紛和沖突,而與兇手從來也沒聽說過有矛盾。
“不是警察抓到他,誰也懷疑不到兇手是王老根。”即使王老根被抓了,至今還有不少村民持懷疑態度,他們覺得一個70多歲的老人,怎么會無緣無故地殺人,而且殺的還是個孩子。
但是又由不得大家不信,警方如果沒有十足的證據,是不可能胡亂抓人的,所以王老根就是兇手,這個事實是“鐵板上釘釘”錯不了。媒體從村民那里了解到,王老根已經72歲,就住在弟弟商店隔壁,此人性格非常內向,不太愛與人交往,沒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陜西涇陽縣的楊展豪去哪了?
根據涇陽縣公安局2021年6月5日發布的警情通報,楊展豪已遇害。涇陽籍男子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現已被涇陽縣公安局依法控制。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5月28日,陜西涇陽縣11歲的男童楊展豪,過完了他11歲的生日,第二天就是周六,跟以往的周末一樣,他和爸爸從涇陽縣城回到了東鳥村的家。
5月29日,豪豪拿著兩元錢來到離家約百米遠的小商店,給自己和表弟買冰激淋,而這一走就再也沒有回家。
家人詢問了楊展豪的同學和認識的人,依然沒有楊展豪的消息,于當日16時許報警。
據涇陽縣公安局6月1日警情通報顯示:接警后,公安局立即立案調查,成立了以刑偵大隊為主,周邊派出所全力配合的專案組。對案件進行了刑事立案,全力開展搜尋和調查工作。
6月5日,陜西涇陽11歲男孩神秘失蹤第8天,當地警方證實,男孩已經遇害。兇手居然就是住在楊家不遠處的同村一72歲的老人王某。
楊展豪案件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當地警方證實,男孩已經遇害。兇手居然就是住在楊家不遠處的同村一72歲的老人王某。本案初步認定作案第一現場為村里小賣部附近,案發后尸體被埋到村子墳地。涇陽籍男子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現已被涇陽縣公安局依法控制。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殺人罪分為兩種: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罪。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是中國刑法中性質最惡劣的少數犯罪之一。必須從重從快嚴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牽掛楊展豪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0:36: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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