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中村改造的目的和意義
為什么要對城中村進行改造
舊城區和“城中村”由于歷史和管理體制等原因,規劃管理無序,布局結構混亂,基礎設施
缺失,環境衛生、消防安全、治安計生等問題突出,道路泥濘、污水橫流、垃圾成堆、供水
電力通訊雜亂等現象嚴重,極大地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質量,影響了城市的整體面貌。舊城區
和“城中村”改造是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味、推進城市化進程的必由之路,是建設文
明、生態、和諧、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是以人為本、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強力舉措,
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千秋工程。
(二)城中村改造后將會給村民(居民)帶來什么好處
1、環境的改變:城中村高起點、高標準進行規劃和建設,居住與商業辦公兼容,各種市政
配套設施齊全,綠化、凈化、美化達到有關要求。
2、住房條件的改變:舊房換成采光充足、通風良好、結構合理,水、電、氣、暖、有線電
視等居住配套設施齊全的新房。
3、房產價值的改變:村民住宅轉變為證件齊全的商品房。這些房產可以進行租賃、自住或
出售,提高經濟收入。
4、村民個人收入的改變:城中村改變后將成為功能齊全的綜合區域,蘊含著巨大商機,將
會給安置在該區域內的村民提供大量的就業崗位,同時為村民從事第三產業提供良好的區位
優勢,村民個人收入將大大提高。
由于環境的改變、住房條件的改變、區域優勢及房產價值的提升、居住人群層次的提高,將
會使村民的生活習慣、文化層次和經營方式得到改變,從而使村民的經濟收入、文明程度、
生活質量得到提高。
(三)改造后達到什么樣的效果
一是進一步改善群眾居住環境,提高群眾生活水平,增強群眾文明意識,促使群眾和諧向上,
保障群眾同享城市改革發展和文明進步成果,積極建設文明和諧社區。二是進一步推進全市
“四城同創”,增強城市生機與活力,強勁城市輻射力和帶動力,不斷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競
爭力。三是進一步解決城鄉并存的二元結構,促進城市的全面和諧發展。四是進一步深化經
濟體制改革,集約、節約利用土地,盤活土地使用效益,拓寬經濟發展空間,提高居民經濟
收入。五是進一步深化社會公共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優化社會公共管理
方式,解決居民的居住、出行、醫療、教育、社保等保障問題。
按照“規劃引導、應保則保,以人為本、愿改盡改”的改造策略,
二
調查結果表明,目前,“城中村”領域面臨以下幾個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不少“城
中村”成為“兩不管”地區。據一些鄉鎮干部及城區街道辦事處干部反映,一些城區邊緣及
新劃歸城區的“城中村”至今仍是城市管理的空白地區;二是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是環境“臟、
亂、差”及生活質量低下集中地區;三是已成為社會治安薄弱地區,各種違法和違章建筑泛
濫,公共安全隱患多,刑事犯罪率高;四是不少“城中村”中產業空洞,村民就業困難,收
入及生活水平下降,生計受到嚴重威脅;五是“城中村”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不清,流失嚴重;
六是已成為新市民的農民邊緣化傾向明顯,醫療、社會保險等仍被排除在城區之外,缺乏有
效的制度保障。
從某種意義上講,“城中村”所出現的問題,是推行幾十年的城鄉二元結構體制釀成的
惡果。“城中村”的內外環境與周邊城區蓬勃發展形成巨大的反差,是推進城市化過程中出
現的極不和諧的現象。尤其是“城中村”村民怨聲載道,干群關系緊張,社會不安定傾向加
劇等一系列苗頭,更應引起我們的高度注意。
加快改造“城中村”進程刻不容緩
“城中村”現象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如不盡快扭轉其現狀,不僅將延緩首都城鄉統
籌的進程,還將在很大程度上困擾首都城市現代化建設。在我們與區、鎮、村干部座談時,
各級干部也表達了盡早改變現狀的強烈愿望。據了解,今年市政府已決定重點整治三環路內
及奧運場館周邊69個“城中村”。我們希望在整治中不斷探索,為全面整治積累經驗。
為使改造“城中村”取得成效,進一步推進首都城鄉統籌工作,根據外省、市的經驗及
京郊各級干部的意見,擬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把改造“城中村”作為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的突破口。要不斷提高市、區(縣)及鄉(鎮)
各級干部對改造“城中村”的認識,增強緊迫感。要把改造“城中村”列入《北京城市總體
規劃》實施計劃及區(縣)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并予以政策、資金等方面的扶持。
2、建立統一的領導協調和工作機構。由于改造“城中村”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又
涉及規劃、國土資源、農業、計劃、財政、公安、社保、環保等諸多職能部門,為提高工作
效率,統一攻堅,參照外省、市經驗,在市、區(縣)必須建立有權威性的領導協調機構及具
體工作班子,落實國家及市里的各項政策,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使此項工作在有序的環境
中付諸實施。
3、切實把保護農民的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村民的合法權益能否得到保護,村民的收
入及生活質量能否提升,是衡量“城中村”改造成敗的關鍵。因此,要以與時俱進的原則,
制定新的補償標準,把保護村民利益作為“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出發點和落腳點。除著力解
決失地農民培訓與就業外,要推動村民的社會保障制度與城區對接。要提高對失地農民的補
償水平,征地、拆遷應補給農民的費用要根據“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如數交給農民,
并建立相應的監督制度。若出現由于補償原因引發的群體性事件,要對區(縣)鎮政府要實行
“問責制”。
4、要明晰“城中村”集體資產產權歸屬。在推行社區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礎
上,要把集體資產量化到人,明確每個村民在集體資產中的股份份額,使村民變為股民,成
為擁有資產的新型市民。要推動“城中村”基層組織逐步實現政企和政社兩分開,組建股份
有限公司和社區居委會。社區居委會完全納入城區管理,扭轉“兩不管”現狀。
5、要注重全方位綜合配套改革。推進“城中村”城市化必然觸及農民利益及經濟社會
各個層面,只靠單項改革,不僅難以推進,還會引發諸多難以解決的新矛盾。因此,要將產
權制度、基層組織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改革同步推行,使其互相呼應,互為依托。
三
根據市十二屆黨代會,堅持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又好又快建設國際商貿城市的目標,
按照市委五個建設的要求,目前的城中村給社會治安、創建工作、消防安全帶來較大的社會
隱患,村民對改造城中村要求強烈。因此,城中村改造勢在必行。
一、現狀
①城中村成為創建工作的老大難.城中村大部分都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甚至更早時期的
老房子。道路破損,無下水道、污水道和無公廁、造成污水橫流、垃圾亂扔,糞便亂倒等情
況,環境衛生污染嚴重,雖然創建工作年年搞,街道社區做了大量工作,情況有所好轉,但
最終還是治標不治本,老百姓意見很大,社區工作人員苦不堪言,成為創建工作的老大難問
題。
③治安案件頻發,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由于城中村燈黑,弄窄,彎多,給犯罪分子
可乘之機,加上租住外來人員較多,情況復雜;盜竊、搶劫、打架斗毆等治安案件經常發生,
成為社會不安全因素。
③道路狹窄,影響交通,存在消防隱患。由于城中村無規則;無定向,道路彎彎曲曲,
小弄特別多,加上老房子電線老化,一旦發生火災,連消防車都開不進;更沒有任何消防設
施,因此消防安全形勢嚴峻。
④無公共設施,亂搭亂建嚴重,引起鄰居關系緊張。由于城中村無規劃,不改造、村民
亂搭亂建,隨意升層等現象嚴重,影響了鄰里的采光,增加了鄰里之間矛盾。現在的新農村
建設,連鄉下農村都要美化環境、建起了很多公共設施;城中村卻無任何公共設施,也沒有
進行綠化。
⑤村民失去土地早,收入少。城中村土地征用較早,征用費低,未享受到政府的優惠政
策,而絕大多數村民無工作,經濟來源少,村民無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晚年生活沒有保障,
使城中村成為“扶貧村”。
二、村民要求改造城中村的呼聲強烈。
從2004年開始倉后村及西門、前大路、嶺頭等社區的村民就強烈要求對城中村進行改
造,曾多次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但最終沒有得到明確的答復,百姓怨聲載道,群眾意
見很大。
例如:倉后村已向市政府用相關部門送了申請報告,改造方案及規劃圖紙。他們還愿
意讓出機場路6000平方米土地,用于政府機場路拓寬與延伸工程建設。減少政府拆遷的困
難。
建議在倉后村進行試點,然后全面鋪開。
三、城中村改造能美化城市,利國,利民,三方共贏
1、美化環境,經過改造能明顯改善村內及周邊地區的生態環值和市容市貌,交通環境及
其他生活環境,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措施。
2、節約土地,增加綠化面積,增加地下停車位,解決停車難問題.
3、是一個政府、百姓、美化城市三方共贏的工程。
四、改造方案
為規范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進一步改善我市城市的功能,促進我市經濟社
會的發展,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美化環境,提高城市品位,建議:
①市政府應盡快出臺城中村改造方案和實施細則。
③市政府和稠城街道成立城中村改造指揮部。
③資金方面采用自求平衡的方式。
④鼓勵有實力的開發商參與城中村改造項目。
⑤實行原地拆遷,重新規劃,采用高層建筑。
⑥采用與開發商以房屋置換房屋的方式進行改造。A、店面房與水平房相
結合,即店面面積按原地產證的占地面積1/2計算分配,住房面積按原地產證的占地面積4
倍計算分配。B、水平住房面積按原地產證的占地面積6倍計算分配。
⑦高層中留出部分商品房給開發商開發,以補償新造房及綠化,公共設施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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