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是對日常業務工作表現的考核,是由各級主管去實施完成的績效管理與評價過程。這是一種以成果為導向的考核制度,強調的是實際工作表現,考核內容包括工作直接表現成果及與工作有關的實際能力體現。
具體辦法及流程如下:
1.考核對象。
部門總監及以下級別員工;
2.考核形式。
根據職位的主要職責和工作內容制定考核要素。通過量化表的形式,以實際的工作表現(事實或數據)對照考核標準進行評價。量化表里求實用性和操作性,并保留較大空間供考核者填寫評價意見。
3.考核內容。
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直接的可量化的績效成果,二是反映能力的可衡量的績效特征。
4.考核要素。
按分類的原則確定相應的考核要素,事業部重點考核銷售額及市場潛力,職能部門則重點考核日常工作的數量和質量等等。
5.考核基準。
指公司內通用的考核標尺,尺度的掌握原則是:S(“杰出”)指實際工作遠遠超過目標要求;A(“很好”)指實際工作超過目標要求或某些方面在遠遠超過目標要求且其他方面達到要求;B(“好”)指達到目標要求;C(“需改進”)指有些方面未達到目標要求;D(“差”)指主要方面未達到目標要求。
6.考核標準。
指對具體考核要素進行評價的績效標準,通常表現為可衡量的工作目標數量、比率等或可檢測的品質標準,前者在考核期初由考核雙方確認,后者則由相關職能部門提出規范。
7.考核依據。
指能夠反映員工工作績效水平的依據。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客觀、準確的事實或數據,數據主要在業務活動中采集,事實主要由考核者從工作過程中記錄和收集。相關協作部門的評價意見也作為績效考核的參考依據,可應用規范的表格通過正式渠道獲得。
8.考核結果。
根據考核要素對員工工作績效進行評價,再對照考核基準確定績效考核的等級,即得出考核結果。在制度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到考核結果應具有較高的效度和信度,效度指結果確實能夠準確反映工作績效的真實水平,信度指不同的考核者對同一工作績效的考核結果能夠保持一致性。考核結果不只是一個等級概念,而且包括考核者所作的規范性評價意見。
9.管理考核團隊:
總經理+各事業部負責人+部門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財務部配合完成)
10.考核周期:
工資發放周期為月度考核周期;(考核包括月、季、年,后續待完善)
11.考核流程:
12.考核結果處理: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1:11: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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