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董事長的職責主要:公司法當中規定的董事長的職責主要是著急和主持董事會議,審核公司機構調整和重大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檢查董事會議決議的實施情況,提議公司總經理和其他高層人員的聘用,解聘,工資、審核總經理提出的各項發展計劃及執行結果,對公司總經理和高層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和監控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此處已添加小程序,請到今日頭條客戶端查看)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1:13: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m.newhan.cn/zhishi/a/1677739027103248.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董事長的職責(董事長的職責和義務).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董事長的職責(董事長的職責和義務).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