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季開學后,省教育廳在全省中小學開展教育領域“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中小學在職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家長禮品禮金和有償補課行為。各地積極行動,主動作為,查處一批中小學教師“微腐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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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四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哈爾濱市兆麟小學教師焦紅蕊違規收受家長禮金問題。焦紅蕊系哈爾濱市兆麟小學三年二班班主任。從2016年9月9日至2018年3月7日期間,焦紅蕊通過學生王XX、孫XX和毛XX家長微信轉賬方式收取紅包金額共計2000元。
哈爾濱市道里區教育局依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焦紅蕊行政記過處分,調離班主任工作崗位。
二、佳木斯市樺南縣第二小學教師周桂波有償補課問題。周桂波系佳木斯市樺南縣第二小學教師。2019年1月8日,周桂波利用寒假期間,在樺南縣百福小區自家房屋對9名在校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每名學生收取補課費400元,到1月9日補課行為被縣紀委查獲,補課費用尚未收取。
樺南縣教體局依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周桂波記過處分,取消三年內各級各類評優先模和晉級資格,取消2019年第13個月獎勵工資,調離班主任崗位,由學校負責安排工作,并在全校教師大會通報批評。
三、綏化市綏棱縣第四中學英語教師宋雪巖有償補課問題。宋雪巖系綏化市綏棱縣第四中學英語教師。2018年11月24日起,宋雪巖利用每周六、周日8:00至9:00時間,在綏棱縣金蘭大市場院內商服北1號門市,組織11名學生有償補習英語課,補課到12月14日結束,補課結束后預計每名學生每月收費240元。
綏棱縣教體局依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給予宋雪巖行政記過處分,2018年考核結果為不合格,扣發第13個月獎勵工資,2年內不得晉級。
四、七臺河市第十六中學英語教師宋美齡違規開辦補課班問題。宋美齡系2017年聘任教師,擔任第十六中學一年一班班主任,兼一年一班、二班英語課。宋美玲與丈夫宋立國在汪清湖小區18#2單元101、102室開辦補習班,利用每周一至周五晚上17:00至20:00,以及每周六、周日時間為45名初中學生補習英語和數學,每月每名學生每科收費200元。
七臺河市教育局依據《七臺河市教育局行風建設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建議市第十六中學與宋美齡解除了勞動合同關系。
記者 周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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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1:18: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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