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留學生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的審判引起了國內外的廣泛關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最終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整個案件不論在國內還是日本都受到了極大關注,而iWeekly特邀有幸抽簽進入庭審現場旁聽的日本記者石川雄介,談一談他對這一判決的感受。
幾天前,我在東京地方裁判所,得到了一次旁聽江歌案庭審的機會。我想作為一個日本人分析一下這起最近格外受到關注的案子。
首先,在輿論和媒體的反應方面,中日的區別很大。大家也知道,在東京開庭之前,這個案子已經在中國引起巨大爭議,并帶著道德審判的色彩。在日本,媒體鮮少在判決出來之前就對案子的關鍵爭論點做大量的報道,尤其是像江歌媽媽和劉鑫出鏡講述案情的情況,我印象中沒有看過。我猜,為了避免侵犯個人隱私,日本媒體對待這種事情比較謹慎。我在裁判所的幾天,在現場看到了數十名中國媒體人,我感覺這是自2011年日本大地震以來第一次有這么多的中國記者涌入日本。此外,中國媒體在庭審結束后就立即將公審的細節公布出來,而日本媒體卻較少報道江歌案。
第二,中日民眾對司法的看法可能不是完全一致的。中國朋友們可能認為,可以用民意來左右判決結果。江歌媽媽發起簽名運動后,有超過450萬的民眾對判處陳世峰死刑表示支持。但其實,日本司法基本上獨立,這種輿論壓力不會對判決結果帶來根本的改變。我這次在裁判所里聽到,保安們不斷提醒,不能拍照,不能把手機等物品帶入法庭。江歌媽媽在審判中發聲并提出抗議,被告人陳世峰跪下道歉,這些畫面一般在安靜的日本法庭里比較罕見。
最后一點,中日死刑觀很不一樣。東京地方裁判所宣布判決的前一天,也就是12月19日,我們日本報紙晚報的頭版頭條恰恰是日本政府對兩名殺人犯執行死刑這個新聞。其實,今年到目前為止,日本死刑執行量只有4個。好奇的朋友可以查一下,中國死刑執行數量有多少,差距應該是挺大的。我知到,中國有“殺人償命”這個說法。但日本司法傳統是,根據所謂“永山基準”,就是殺害手段的殘酷性以及殺害人數等九個因素,只有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能判處死刑,因為日本法界害怕出現冤案的可能性。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1:29: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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