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殺妻碎尸案始末
杭州殺妻案嫌犯是什么心理,怎么下得去手,到底是如何作案的啊?
您好。
殺人的因素有很多,而且很復雜,有心理因素,環境因素,人為因素,最新報道說,犯罪嫌疑人曾經掐被害人脖子鬧離婚,說明他很早以前就有家暴行為,而且家暴特別容易讓一個人心理變態。
心理變態,貪婪,暴怒,很容易導致犯罪的,貪婪到了極致,他會不擇手段的占有這一切,而性格暴怒,一言不合就暴跳如雷,行使除法律以外的懲罰,輕者惡語傷人,重者故意殺人,再加上心理變態的因素,只要對方反抗,必死無疑。
現在這個 社會 最多就只有貪婪和色欲,只有貪婪沒有其他附加條件還好,就怕貪婪、嫉妒、暴怒在一塊,七宗罪里面就占了三樣了。
貪婪到了極致,會不擇手段的去占有這一切。嫉妒到了極致,不是他的他也會不惜一切代價去占有。暴怒到了極致,一言不合暴跳如雷,喪失理智喪失人性,只要跟三樣沾邊,沒什么是做不出來的。
有真感情的人,通常是不可能傷害對方的,而他是帶有目的性去接觸對方,或許根本不存在真感情,夫妻之間毫無感情,男的又毫無人性。
有些人只是因為心理失衡,瞬間就會喪失理智,喪失人性,前面菜市場殺人案,就因為互相有矛盾而已,結果瞬間就喪失理智和人性了,有百分之九十的罪犯,都是在一瞬間喪失理智和人性。
而且他之前就有家暴行為,就說明他脾氣暴躁易怒,性格暴怒,而且有貪婪,只要對方說的話不合心意,就開始動手了,暴躁易怒的人非常容易喪失理智,有時候只是因為一句話的事情。
殺人其實跟人的欲望,性格,脾氣,行為外加環境因素和人為因素有關,正好發生了矛盾和爭執,他又貪婪,貪婪就是他的欲望,性格又暴怒,脾氣又暴躁易怒,行為舉止又極端,這種人很容易做出違法犯罪的事情。
只要性格,脾氣,行為軟弱一點,欲望看淡一點,就不可能發生這種喪心病狂的事情,如果一個人特別貪婪,但是性格膽小懦弱,脾氣平易近人,行為舉止端正,他肯定不敢做這些事情,正因為所有的因素和條件都結合在一起了,喪心病狂的事情就發生了。
要我說許某的殺妻的心理很簡單,主要為了房產和巨額欠款,殺之而后快。但我是從表面上看的,目前警方沒有公布細節,所以只能從表面上來分析一下主要兩個原因!
第一, 許某夫妻有兩套拆遷補償的房子,許某一心想將另一套正在裝修的110平米的房子,作為自己與前妻所生大兒子的婚房,但來女士沒有同意!報道稱也正因如此,兩人才鬧矛盾!許某想用自認為天衣無縫的手段蒙混過關,除掉來女士,逃過法律的制裁而得到房子!
第二, 還有一方面就是,許某曾因炒股而向來女士借了160萬,而且炒股還虧了錢!因此兩人也大鬧過矛盾!許某欠錢且虧錢,當然處于下風,可能在爭吵中,在來女士的言語中受了刺激,而暗自恨起殺心。
至于,如何作案,現在知道的就是趁來女士熟睡,殺人分尸。關于細節,想想都覺得害怕,我是不敢去猜想……還是等警方的公布吧!在此不再多說,如果屏幕前的你有什么大膽的猜想可以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最后總結,在我看來,他的心理是極其頑劣,愚蠢,惡毒的。 虧了錢,而且還是別人的錢,他不是應該虛心向來女士道歉,任來女士憑怎么說,作為男人,做了錯事就該承擔責任!這不該是憎恨來女士的理由! 因為與來女士意見不合,就痛起殺心,以為用自己的殘忍的手段,就可以逃過法眼,殊不知在我看來他作案的破綻漏洞百出。但當時對于他來說可能是極其自信的,所以才會行此下策。結果現實的破案進度,驗證了他的想法是多么愚蠢。 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就算記恨來女士,也不能用這么沒有人性的手段來結束來女士的生命!由此可見,此人的內心有多么惡毒!我是 @戶外阿暉 ,歡迎關注,評論交流!
真的不知道怎么去理解這件事,真正的原因,我想沒有一個人知道,就像人們常說的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人已經走了,內幕永遠不能揭開,現在也只是公說公理。只是這男人的手段太過于極端吧。唉,極端的背后,也許是自衛。但愿人世間少些紛亂,多些安寧。
突然想到“舉案齊眉”。《后漢書·梁鴻傳》:“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不敢于鴻前仰視,舉案齊眉。”,形容夫妻間互相敬重。
又想到相敬如賓,意思是形容夫妻間相處融洽,互相敬愛,像對待賓客一樣。出自《左傳·僖位公三十三年》。
這典型的好夫妻,這世世代代流傳的佳話,讓他一個現代人,糟蹋的體無完膚。常言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家喻戶曉,對他卻是充耳不聞,視若無睹。都說最毒婦人心,也許讓你忍無可忍,但你的行為又創造了一個新名詞,謹防枕邊人。希望人世間一切安好,出入皆平安。
許犯殺妻案,從整個過程來講,他的殺人動機,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毫不夸張的說,在他(她)們開始接合時,許犯就萌生了該念頭,目的就一個,房產和錢。他自以為,用粉碎機將尸體碎后到進馬桶,用水沖掉,這樣就天衣無逢了,殊不知,現在破案的水平,早不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了。這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許某某交代,因為家庭生活矛盾,積壓了對妻子的不滿。
于是,在7月5日凌晨,將熟睡的妻子殺害。
隨后,殘忍地對其進行分尸拋棄,扔至化糞池。
關于來女士的案件,有許多細節,不是我們不知道,而是還沒到應該公布的時候;當然,有些事,或許我們永遠也不會見諸報端,因為說出來對當事家屬的傷害太大。
許某某真的太會偽裝了,他可以在殺人后,面對四次訪談時,還可以如此從容坦然,大家都不能從外表看出他有何異常,相信用同樣的詭計,他騙過了枕邊人!
人生的上半場是自我修煉,
而下半場可能就是和婚姻的抗爭。
婚姻可能會成就你的未來,
也可能會毀掉你的一切。
來女士的案件,
讓許多人直呼“日常恐婚”。
可是我想告訴你們:
婚姻本身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你選錯了人。
現在來看,已經不能用家庭矛盾導致殺妻來解釋!因為許某利把整個作案過程搞得干凈利落,而且四處炫耀,表示其妻"智商很低"。從犯罪心理學看,許某利屬于純粹典型的嗜血狂魔!真有點像恐怖片中那些吸血鬼,它們把人看作是一盤人血盛宴,細思恐極!我初步判斷,許某利并不完全是瞞天過海,殺人越貨,他是要通過這次謀殺,完成人生的最終目標,達到以殺人取樂的極致享受。同時他和那些江洋大盜不同,他還要公開宣揚自已的杰作。這點和白銀殺人案有區別,許某利是陶醉自己作案竟然達到毫無破綻的程度。這就是雁過留聲人過留名的需要。他已不在乎自己的生命,他在乎的是把自己的完美謀殺公之于眾,滿足某種炫耀心理。因為他覺得生命在完成謀殺后,已經沒有存在必要。
那個朝代到當今,殺人事件就象黃河還澄清時。當今 社會 科學依據,一般論理在手機各方尋蹤追跡,除殺人后自己也自殺所聰明反被聰明誤,太多為錢而死相隨,不會為情殺而也為財,
許某利的心理非常人能比,否則他也做不出這極端兇殘,心狠手辣的驚天大案!
許某利在案發后36小時才選擇報案,他自以為聰明,說妻子失蹤,自以為天衣無縫,面不改色,巧言令色,極度偽裝,他自以為可瞞天過海,逍遙法外,殊不知天網恢恢!
其實,許來兩夫妻早有矛盾,他炒股失敗而負債,還有一套拆遷新房,他屬意給與前妻的兒子做新房!而來女士未答應。
他就是為了錢財而殘忍地將妻子殺死,自以為得計,自以為驚天陰謀能得逞!
其實,他滿可以理智冷靜地對待問題和矛盾,尋常正常的途徑解決夫妻紛爭,而他卻憫滅人性,孤注一擲,挺而走險,殺人害命,手段令人發指!
說到底就是人性的自私和貪欲,令他惡念滋生,不計后果,殺人于無形,最后也是自取滅亡!
只可憐他年幼的小女兒,同時失去了雙親!
世人皆應警醒,害人之心不可有啊!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決不會缺席!
許某人是屬于謀財害命的心理,當初和來女士結婚,可能是看上她家的房屋,其實他心里并不怎么愛滿女士,為了達到目的,不惜和滿女士生下一個女兒,可以為自已后路著想。
如果他對二婚妻子恨的話,其間肯定有打罵殘暴的動態,他的身子會有傷痕的,但是他殺妻的過程是悄無聲息的進行,他這種分尸式的行為,在外人看來慘無人道,其實對他來說那筆巨大的房產,充滿了誘惑,金錢迷失了,良知全無了,所以殘忍地狠心地把妻子分尸,又不能被別人發現,又不想進牢房的僥幸心理,獨享這房產的主人,以后就不會被別人追債,又不用看妻子臉色做人,做出了大逆不道的事情,能瞞天過海嗎?貪得無厭變成殺人惡魔,究竟值不值得呢!
自做聰明,報警半夜襲蹤,警察是干嘛的,一吊間空沒出門當然是他做案,在他心里一定很常時間很這個老婆所以下手的是時候光想著很
杭州案,那么大個尸體,一個晚上嫌犯是怎么處理掉的?
一個人的尸體,其實剁爛切碎,并沒有多少了。按照120斤計算,其中包含大約9.6斤的血,大約25%脂肪,包括十來斤的內臟,這些東西容易切碎,可以通過下水道沖走。其他的部件可以剁開,用塑料袋裝著分散拋棄。該案件,警方已經在38輛糞水車里找到人體組織,并且提取DNA核對,證實為來某某。
其實,這個案件我只是前兩天聽朋友說的,我剛一聽到時,就開玩笑說:“會不會在冰箱里哦?”
現在確定這是一場有預謀的犯罪行為,兇手一定是考慮了很多方面,尤其是人命案件,從反偵察角度來說,毀尸滅跡是最好的結果!可是當下 社會 ,監控太多,完全有理由排除各種走失的可能性,所以一個大活人就這么憑空消失,那只能“遇害”了。
我雖然不知道,該案件是否是死者丈夫第一個報的案,但面對鏡頭采訪,如此鎮定,那可能是事先想好了一套說辭。如果是他報的案,那就是利用“賊喊捉賊”的方法,降低自己的可疑性,對警方而言就是一套障眼法,畢竟一般人不會把一個主動報案的丈夫,設想成為殺害妻子的兇手!
如果警方查不出任何蛛絲馬跡的話,估計該案件就會不了了之。但世間的許多秘密,即使瞞了世人百年、千年,始終有一天會在不經意間真相大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確實讓人捉摸不透,那么大個尸體,一個晚上是怎么處理的,并且還沒有驚動家中的女兒和隔壁的鄰居 。
案件回顧:
7月4日,來女士最后一次出現在電梯里,她和小女兒拿著蛋糕,有說有笑的回家。
7月5日,許先生稱,起夜時發現妻子失蹤
7月6日,來女士單位來電告知其沒有到崗,來女士家人報警
7月19日,案件移交江干區分局,成立專案組調查
7月23日,警方通報,來女士被遇害,丈夫有重大嫌疑,已被采取刑事拘留。
從上述經過可以看出來女士遇害是在7月5日凌晨,并且女兒還在家中,就算許某某殺害來女士沒有聲音,在分尸的時候家中小女兒都沒有聽見嗎?著實讓人不該相信,應該是許某某提前給女兒吃了安眠藥等藥物,讓女兒無法聽見分尸的聲音,可以肯定這是一場蓄意已久的謀殺。 經過許某某交代,趁來惠利熟睡之際,以枕頭蒙頭的方式將其殺害并分尸,后將大部分身體組織通過抽水馬桶沖入化糞池、部分骨骼帶到室外后分散拋棄。
由此可見許某某蓄謀已久,對自己的妻子兇殘,毫不手軟,可見對妻子的恨意之深,矛盾之重。
經過“杭州來女士案”也給我們很多警示,夫妻之間應該多溝通,多理解,互相關注,互相愛護,發生矛盾及時處理,不要讓矛盾越積越深,及時解決矛盾,才能造成不必要的慘劇發生,夫妻之間才能和諧幸福。
個人看法:
1.熟睡中被害,基本上沒有呼救和打斗聲音,何況弱女子對壯漢。受害人死亡階段的聲響沒有了,這一階段的動靜不大,受害人小女兒熟睡且極可能被催眠。
2.要分尸,絕不是傳統的砍、剁之類的手段。個人看法,使用了化學品,用于軟組織的銷毀,同時配合利器。現在只剩下骨頭了。
3.骨頭可能是被剔下來后,使用液壓工具破碎了,比如液壓鉗,液壓剪這些。怕出現聲響,可以泡在較深的水中,這樣聲音基本被消掉了。
4.此案犯罪嫌疑人屬于預謀殺人,且有魚粉生意經歷,肯定對分尸揣摩很久。魚粉加工,有很多商家也摻入牛骨一類的。這種經歷對于分尸手法的啟發是全方位的。同時,嫌疑人對于整個過程前期一定做了預演,比如無噪音拆解豬頭等等,甚至此人有無其他命案在身都要驗證,畢竟在自己家中殺妻分尸,已經是萬分殘忍,罪大惡極。
5.對這些好奇可以理解,但是警方肯定仔細考慮過,不公布細節好處更多!
就想到這些。
統一回復一下其他疑慮:對于氣味,如果是在浴缸之中操作骨肉分離,保持浸泡狀態,氣味基本上出不來;難的是骨頭毛發,肌肉和其他軟組織,可以直接沖走的就沖走,不好沖的,上面說了,有利器切割;利器還可以用于剔骨;加上化學品幫助!骨頭利用液壓工具,在水中破到罪犯理想大小,連骨頭破裂的聲音都極小!再細致的,想不出來了,只能問許某了。大家結合犯罪嫌疑人拖延報警,故作鎮靜,他的主要用意大概是拖著拖著,化糞池里能爛的都爛了吧!
作者本人從事環保行業,有處理大批量生活垃圾的工程案例,其中包括農貿市場的各種垃圾,里面肯定有難以處理的大型骨頭等等,僅僅從這方面的經驗來做一些推斷。至于用什么藥劑可以融化豬肉,用什么工具破碎牛腿骨,已經超出這個問答的范疇,請好奇寶寶們不要評論追問了。至于警犬,這里的作用機理不太大,警方更專業,大家不要質疑警犬的能力!
一個小時都可以做好多事情,更何況是一個晚上呢?要知道嫌犯可是在三十多個小時后才報警找人的。這其中的三十多個小時里,足夠他處理一具尸體了,把人分尸分散拋棄,說難也不難,尤其對他這種曾經做過魚粉的人來說,更是得心應手。
雖然魚和人是不同物種,但同樣都是尸體,他處理魚那么多年,速度已經練出來了,處理一具尸體對他來說是小菜一碟。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來女士恐怕到死也沒想到,自己會悄無聲息的死于愛人之手。只因對她不滿,便產生了除掉她的辦法。
果然只有吵架以后,才能發現你嫁的人到底是天使還是魔鬼!妻子對他那么好,還為其生兒育女,沒想到頭來她這個相處了十多年的妻子都比不上丈夫心中的利益重要。
不過嫌犯是如何一個晚上就處理掉尸體的?從殺人到處理尸體,這其中肯定花了不少小時,光是分解肢體就很費時間。也許肢體不是一晚上處理好的,夜間安靜晚上處理動靜太大,不排除他是白天處理,白天孩子上學家里沒人,比較好辦事。
而且白天用水多也不會引起懷疑,在加上白天外面環境比較吵鬧,也就不容易被發現,這就給他創造了很大的機會。
但是怎么處理掉尸體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時是怎么做到不發出響聲的,這才是厲害之處,據說小區隔音效果并不好,那他是怎么在鄰居和女兒的眼皮底下一聲不響將妻子碎尸的?平時走路都有聲音,那骨頭是硬物,機器在使用的情況下也會發出轟鳴聲,他是如何防止發聲的?
據報道,來女士的老公之前的工作是屠宰鴨子和做魚粉,都是比較殘忍的工作,因此,他對于這些殘忍處理手段很熟悉。
目前警方已經通報,在鄰居空房間分尸是假消息,屬于謠言。那么大的尸體,是如何處理的呢?
我覺得作案過程可能如下:
首先,杭州那天晚上下著大雨,窗外可能狂風大作,并有雨水不斷敲打著防護欄。所以,鄰居可能就聽不到來女士丈夫的作案聲音。來女士的丈夫,在床上用枕頭捂死來女士后,可能將其拖去衛生間,用之前屠宰的手段進行處理,完成后,然后用大量的水沖洗作案現場。一些大的骨頭之類的被他第二天分散丟棄。
來女士的小女兒當晚可能被來女士丈夫在牛奶或開水里下了安眠藥之類的藥物,況且她已經11歲,并沒有和來女士們睡在一起,所以她才沒有發現異常。
來女士丈夫之前做屠宰生意,對生命可能不是那么敬畏,所以才做出這種惡毒的事情。如果不是來女士有個大女兒(報案),那么來女士丈夫可能會一輩子逍遙法外。
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1.回答題主的問題,理論上開說,只要兇手足夠兇殘和冷酷,一晚上的時間,分尸然后丟棄,對于一個成年男子來說應該是可以完成的,之前國內,就有殺人分尸藏進冰柜的案例。本案中根據警方的資料,兇手并沒有出門拋尸,而是選擇碎尸后,通過馬桶下水道沖棄,所以網上有兇手家一晚上用水兩噸的傳聞,應該是兇手用來清理現場。
2.說點別的,此案從一開始就引發廣泛關注,網絡的吃瓜群眾們憑有限的常識從一開始就已經能看的出,來女士的丈夫嫌疑最大,是可能的殺人兇手。。那么,問題來了,連網絡吃瓜群眾都看出來的嫌疑和破綻,專業的警方是怎么可能看不到呢?所以,推測警方一開始也已經鎖定了她丈夫作為嫌疑人,之所以沒有采取強制措施,可能就是受制于一直為找尋到受害人遺體,這十幾天里,警方一直在找尋來女士遺體,直到找到遺體,案情就有了重大突破,疑犯被逮捕。。案情基本清晰。
3.在這十幾天的找尋中,筆者認為,警方和群眾雖然認定了她丈夫是兇手,但警方個群眾得思維和思路還是被前期媒體的各種報道給帶偏了,媒體一直報道,失蹤,監控探頭都沒拍到等信息,這給人一種兇手用了一種及高明隱蔽的手段神不知鬼不覺的殺人,然后棄尸到隱秘荒野的假象,這種對手作案手段和拋尸手段很高明的假象,一定程度誤導了警方的思路,讓警方把兇手的手段和智商嚴重高估,對遺體的找尋也復雜化。。。然而事實確讓人大跌眼鏡,這個兇手遠沒有想象得那么高明,他真的就是簡單的在家里半夜殺人,然后分尸,甚至都懶的遠走拋尸,愚蠢到直接就沖到化糞池里。。不得不說,嚴重的高估和復雜化兇手,是本案前期耗時太長得原因,如果沒有這樣的彎路,一開始就圍繞小區搜尋,案子應該早就破了。
3.再說一點,本案再次說明一個道理,不怕沒好事,就怕沒好人。能認準人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提醒正努力脫單的單身狗們,找另一半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比起錢財,相貌,能力等,第一重點看的就是人品,人品,還是人品!因為,其他這些方面沒看準,頂多吃點虧,但人品沒看好,一不小心,就可能像來女士一樣丟了性命。所以,單身狗們切記,多看人品,慢慢來,多看看再決定。萬一牛屎糊眼睛,找了個渣子,那認清真面目后,一定果斷得一刀兩斷,別猶豫,果斷切割遠離,不要將就,保命要緊,一生很長,誰都免不了遇到渣男渣女,迅速逃離,及時離場,永遠是最優選擇。這種找結婚對象的事情,寧缺毋濫,如果沒有合適的絕不將就,就先做個快樂得單身狗也不錯。。
4.畫虎畫皮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任何時候對周遭的人和事,保持足夠的警醒和清醒的認知永遠是有必要的。來女士的慘案就是深刻的教訓。
其實這個事情警方也已經說了,屬于是有預謀的呢,這個事兒既然是有預謀的。那么很多之前的事兒都是需要準備的。
首先我們來說,來某某并沒有出小區,而是晚上吃完飯就上床睡覺了。那其丈夫是半夜殺害了他的妻子。他們這個時候問題來了,之前鄰居說過。回遷房的質量并不好。有的時候,他們家的抽水馬桶的聲音,他在自己家里面都能聽得到。
這是一個活生生的人,殺死了以后,尸體是需要處理的。首先分尸的情況下,肉體組織好處理,直接剁成小塊就可以了,可是人體骨骼呢?雖然我們知道他們家案發那幾天用了兩噸水,但是只能沖下去肉塊兒,可是骨頭呢?骨頭如果想要處理的話,必須使用刀剁碎那么半夜如果是用刀剁碎骨頭,或者說用粉碎機之類的粉碎骨頭的話,那必然會有聲音。如果要是有聲音的情況下,那么他的鄰居肯定半夜會聽到。
第二個問題就是這么多血水是怎么處理的?我們都知道血是有血腥味的,平時我們自己身上如果流血多一點,就會聞到濃濃的血腥味。何況是一個活人這么多鮮血需要處理,在案發后的兩三天,浙江的一些媒體就去他們家去采訪他的丈夫了。如果沒有經過專業的處理,平常的普通人是很快就能聞到血腥味兒的。所以這一點肯定是用什么其他化學成分得處理掉了,掩蓋了氣味。
還記得一個細節嗎?她丈夫的侄子提供了一段監控錄像,也就是半夜。在地下車庫露出了一個男人的下半身,當時是看不清楚是誰。但是現在想來必然是她丈夫。
那么我們現在就有一個猜測。就是她丈夫在屋內殺死了來某某。然后進行分尸,把肉分成了很多小塊兒,順著下水道沖走了,可是骨頭使用類似的刀具切成小塊兒,然后半夜通過地下車庫出去小區以后,然后分地方扔掉了。他的鄰居有可能說謊了,因為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有可能聽到了身影,只是迫于各方面的壓力沒有說出來而已。
這個問題可能很殘忍,卻無法回避,按照嫌犯透露出來的細節來看,他只有短短5個小時來處理來女士的尸體,這是一個非常巨大的挑戰。
來女士失蹤并最終被確定為遇害,犯罪嫌疑人就是她的現任丈夫許某,現已經被警方控制。根據警方從化糞池提取出來的人體組織和DNA分析,來女士被嫌疑人碎尸,并通過下水道沖入了到化糞池。
要處理體重120斤左右的尸體,許某要面臨兩個問題: 1、碎化;2、清洗。
要分解尸體是個難題,犯罪嫌疑人要將尸體順利的沖入化糞池,第一步就是碎化尸體。一具尸體直接肢解很輕松,但是要將這些碎塊沖入化糞池卻異常的艱難,畢竟只有200口徑的下水道管道相對尸塊來說還是很細了。
犯罪嫌疑人不但要分解尸體,同時還要將尸體處理得足夠的小,才能順利的通過下水道,這個工作想想很恐怖。這個工作其實相當的費時,而且還不能借助聲音太大的工具,比如研磨機,絞肉機等等,只能用手動使用刀具進行。
犯罪嫌疑人是在夜間處理尸體,對聲音的掩蓋就要求很高,除了不能借助機械工具外,同時還要處理掉尸體的血腥味,這需要一段時間和技巧。
如果他順利的處理完尸體,他其實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進行現場清理工作,這比分解尸體更耗時。因為要清理現場是個細致活兒,任何一滴血液的殘留都會引起警方的注意,都能讓警犬嗅到味道。
清洗現場對犯罪嫌疑人來說工作量巨大,筆者覺得他處理現場的時間不一定是晚上,因為他根本來不及,極有可能是第二天白天,他一個人慢慢在家細致處理。
從犯罪嫌疑人事后接受媒體采訪來看,他有著極強的心里素質,可以想象他在處理尸體和清理現場的過程是如何的鎮定,惡魔的心態讓人不寒而栗。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死者安息。
處理的時間應該不止一個晚上,從犯案到報案的時間有三十多個小時,還有一個關鍵性的因素大家可能沒有想明白,那就是報案之后,派出所并沒有立刻當做刑事案件進行調查,而是幫忙尋找和排查周邊,期間也有至少3天的時間了,期間有很多時間可以處理尸體,并且尸體并不是全部都從下水道沖走的,化糞池里面有部分人體組織,另外的一部分可能先存放在冰箱,然后再慢慢帶出家里。不過目前警方并沒有公布犯案的細節,所以其實還有很多疑問沒有得到解答。
第一是犯案現場究竟是在哪里?如果是在家里,那么為什么搜索的時候沒有發現任何線索?沒有任何血跡?沒有任何味道?僅僅幾天時間應該很難處理干凈,另外就是處理尸體的時候應該會有很大的動靜,鄰居應該不會一點反應都沒有。另外還有一個疑問,在化糞池找到人體組織并不是直接證據,無法證明罪犯就是被害人的丈夫,既然被害人丈夫的心理素質那么好,一點破綻都沒有展現出來,那么為什么被逮捕之后立刻就招供了?還是說警方獲得了更加關鍵性的證據?
今天上午,警方召開了通氣會,但是透露的信息還是比較少,不過既然已經確認了罪犯,那就代表案件已經結案了,好在這個被 社會 高度關注的案件可以快速結案,要不然會鬧得人心惶惶,警方的公信力也會下降。
十幾年前的初戀就造就了今天來女士被謀殺。
許某是來女士的初戀。
十年前彼此都還沒有離婚,就已經偷情在一起,原因是很早就是初戀,但之后各自都結了婚。所以之后也驗證了為什么會給一個男人借錢?
那時候借錢給許某做生意創業,開了個鴨子屠宰廠,沒想到后面屠宰鴨子的的技能反噬到了來女士身上。
兩人各自的婚姻遇到問題,促成了彼此婚內出軌進行同居。
之后來女士先離婚,徐某之后離婚,和賴女士結婚。許某前婚有一子,來女士前婚有一女。彼此家庭都離婚之后結婚,生有一女,也就是徐某謀殺男女士當天是他們彼此女兒的12歲生日。
徐某和來女之間因為瑣事和房產,最主要還是徐某想把來女士的100平米的房子給前妻的兒子做婚房,來女不同意,成為被殺導火索。
來女士一直依戀對方,所以在感情中處于弱勢地位,許某覬覦來女士的房產和資產,這兩套房產是和前夫在三寶村回遷房,110平米,同時自己前妻也在十幾年前離奇失蹤,便等來女士離婚之后和其二婚。
許某有過幾年的屠宰鴨子的經驗,并且他的前妻也是十幾年前離奇失蹤,這些似乎都和來女士被害有某種冥冥中的聯系。
有著剔骨絞肉經驗的許某,在處理100斤尸體所花費三天時間搞定是有可能的,但驚奇的就是居然能不留一絲痕跡,頭發,骨頭,血跡,作案工具。50平米的家中還有女兒在場,渾然不知碎尸剁肉沖馬桶一系列動作真是,離奇大案。
由于太過殘忍,警方沒有公布細節,從曾經的職業人品,為人處事和周邊人的反應,應該是一個普普通通。感覺善良,人畜無害的普通市民。但卻做出這么殘忍的事情。想想就可怕,那我們身邊99%都是這樣的普通人。
所以為人處事不要把事做絕,我們看了太多刁難別人不尊重的事例最后被慘殺。
但這個來女士的一些行為也注定是自己走向深淵,走進魔鬼。自己初戀的男人為什么結婚了還一一不舍,十年前婚內出軌,現在被絞殺碎尸,是不是對前婚不中的反噬呢?
徐某同樣是魔鬼,害了自己,害了妻子,害了彼此的12歲未成年女兒,讓小女兒如何面對父親碎尸母親,父親被槍斃,小小年紀父母雙亡。
還有徐某也沒有得逞讓兒子能夠得到婚房,反而讓兒子失去了父親。
他們的房子也成了兇宅,連鄰居也都搬走了。一個瑣事,造成這么多家庭的傷害。居然是十幾年前就開始醞釀了的。
杭州女子失蹤案那么大個人怎么處理到下水道的呢?
這個當然是早就想好了處理尸體的方式,有非常大的把握才會真正的去執行,所以他其實在殺人之前就已經在想怎么把尸體神不知鬼不覺的處理掉,而把尸體粉碎沖進下水道的做法,當然不是臨時想起來做的,肯定是很早之前就已經通過計劃和演練過,所以才能在30多個小時里面處理干凈。
很早的時候大家就質疑他是嫌疑人,但是質疑沒有用,沒有任何的證據,找不到證明質疑的證據,找不到尸體就不知道人是死是活,他處理尸體的細節和過程非常的厲害,讓人在他家里面找不到任何線索,這可不是臨時起意能做得出來的,處理尸體清理現場,這不是小的工作量,肯定是有十足的把握處理尸體才會去做。
其實室內下水道的管道口徑很小,拳頭大的東西掉進去就會造成堵塞,所以一般只有小塊碎物才能通過下水道沖掉,大塊的東西根本沒辦法,那么大一個人如果不碎尸那根本不可能處理的干干凈凈無聲無息,說明了他把尸體的一部分處理成小塊碎物,通過下水道沖走,比如說有小塊骨頭或者沒有骨頭的部位。
一些擁有大塊骨頭的部位不好粉碎,所以只能通過其他方式處理,其實通過案件的報道來看,死者其實并不是所有的身體部位都在下水道,而是還有一些被他分批的攜帶出去扔到別處處理的,通過下水道處理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至于他用什么東西粉碎尸體,這個其實不好說了,不過白天處理尸體造成的一些動靜其實并不會別人懷疑,晚上處理造成一些動靜才是反常容易被懷疑,所以確定他處理尸體都是白天進行。
最讓人恐懼的地方就是他殺人碎尸后那種淡定的表現,完全讓人看不出他緊張害怕,而是一副副非常冷靜的態度,這種在媒體和親朋好友和警察面前沒有漏出異常的表現,這才是讓人覺得最恐怖的地方,一個殺人犯殺人碎尸處理尸體完以后和平常人一樣若無其事,這內心心機有多重才能做到,想象一下如果自己周圍有這種人,你會是什么樣的感覺。
誰也沒有想到,相濡以沫十二年的夫妻最終卻抵不過錢財的誘惑,早已喪失理智的丈夫半夜趁妻子熟睡之際,竟然把罪惡之手伸向妻子,縱觀其案發全過程,其心性之狠毒、手段之殘忍無不令人發指!
據警方通報:在將重大嫌疑人許某某控制后, 7月23日10時,經連夜審訊攻堅,突破了嫌疑人許某某的口供,據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對來某某產生不滿,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來某某熟睡之際將其殺死,分尸后分散拋棄。
警方表示 ,許某某職業是杭州某公司駕駛員,2018年到杭州工作,此前在紹興上海做養殖生意。杭州公安同時還表示,以前網上盛傳的:許某某是偵察兵、是小區物業、熟悉小區監控、利用隔壁空置房間分尸等等說法,根據警方調查核實和許某某供述,上述說法均與事實不符!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兇手已抓,而且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經過,至于被害人的尸骨的詳細處理過程警方并沒有公布,考慮理由應該是由兩個:一是兇手已抓到,而且如實招供人是他殺的,判死刑是妥妥的啦,同時也出于對被害人的尊重,警方選擇了沒有公布細節。二是因為兇手犯罪的過程極度恐怖和殘忍,為避免引起人們不適、引發 社會 恐慌,故而警方沒有公布!
其實細想下來,受害人僅僅只不過才100來斤的體重,全身骨頭加起來也只不過十幾斤,身上的肉和小的骨頭,完全可以輕易的用刀肢解成小塊,倒進馬桶里用水沖走,最終被沖進化糞池里,而那些大的不易處理的骨頭,你比如頭骨和腿骨,完全可以分批、少量的裝在袋子里,偷偷的帶到外面處理掉,這些只要前提經過周密的安排,完全是可以做到人不知鬼不覺的!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也算是給受害人及其家人一個交代,至于對案發的詳細經過既然連警方都選擇了些許回避,那對于咱們普通人就更沒必要去刨根問底了!
咱們只需明白一個道理就行,那就是“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做人千萬別喪了良心!”
殺害來女士的過程
嫌犯選擇在女兒的生日當天動手,就是因為方便在食物里面動手腳。他預料到當天來女士和孩子肯定要喝飲料、吃蛋糕之類,乘機在飲料里放入妻子買的安眠藥,妻子和女兒喝完之后就會越來越困。
在兩人昏睡之后,嫌犯用枕頭蒙頭的方式殺害來女士。 期間來女士基本處在無意識的深度睡眠狀態,所以,基本上不會有呼救和反抗。這樣,在死亡階段基本不會出現聲響。
即使有輕微的動靜,處于昏睡中的女兒也不會聽到,再加上外面下著雨,雨聲掩蓋了一切,鄰居和其他人更是聽不到任何動靜。
處理尸體的過程
為了消除證據,毀滅線索,嫌疑人將來女士的尸體粉碎后沖進了下水道。 一個女性的尸體大概100斤左右,其中血液、內臟、脂肪占到50%以上,尸體被分解之后,大部分都可以通過馬桶沖進化糞池,剩余的骨骼部分并沒有多少,根據警方通報是分散拋棄。
當然,分尸行為肯定不是在深夜進行的,因為其反偵查能力很強,半夜一直亮著燈,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而且,夜深人靜的時候,有點響動很容易被鄰居聽到,被人懷疑,但白天卻不會,所以,可以確定他是在白天其他人去上班之后處理的尸體。
其采取的分尸手段也絕不是傳統的砍、剁,粉碎機之類,因為這樣做聲音太大,他所住的小區隔音效果不太好,容易被鄰居聽到。
嫌犯在作案前進行了長時間的周密謀劃和準備,對所有細節做了嚴密的預測和演練,想好了尸體的處理方式,提前準備好了分割利器和化學藥品,且又有屠宰雞鴨和魚粉生意經歷,對于分解切割異常熟練。
在他有把握做到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利器分尸后將大部分身體組織用化學藥品處理,通過馬桶管道沖入化糞池,讓警察在他家里找不到任何線索。
至于下水道為什么沒堵塞,而且警方在下水道處沒找到任何滯留物,這就說明他將尸體分割成小塊之后,用化學藥品進行了處理,然后再通過下水道沖走。
對于骨頭等一些難以分割處理的部位,他是通過其他方式處理的,比如使用液壓工具結合化學物品破碎,根據相關報道,來女士的一些尸骨是被帶到室外后分散拋棄。
可見,對于難以處理的大塊骨頭,嫌疑人將其用塑料袋包裝之后,通過負一層暗道避開監控,進入地下車庫,開車將其拋棄到室外的可能性很大。
嫌疑人在拋尸之后,自認為消除了一切痕跡,而且拖延報警,想著尸體分解之后,警察就找不到一點證據了。之后,他在采訪面前鎮定自若,沒透露出絲毫的緊張,這是非常可怕的,心理已經不是一般的扭曲,實屬萬分殘忍,罪大惡極,一定要嚴懲。
我的猜測是用刀具,不用任何機器!
杭州公安透露,犯罪嫌疑人許某是趁著來女士熟睡之際,將其殘忍殺害,并分尸分散拋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最后在化糞池內找到了來女士的人體組織,經過DNA比對,確認是其本人。于是有網友問,來女士是如何被處理到化糞池的?警方已經說了,分尸!至于 具體細節太過血腥,警方不會公布,也不可能公布。
雖然警方沒有公布具體細節,但網友們腦回路大開,說出各種各樣的答案,什么通過化學或者物理等方式處理,包括采用濃硫酸、化尸水、粉碎機、破壁機、液氮冷凍、電鋸等等,更有甚者把化骨綿掌都搬了上來。從殺害來女士到報警,許某有36個小時的時間處理尸體。根據媒體報道,許某在處理尸體前,曾把小女兒支開了,說明處理尸體的時間較長,涵蓋夜晚和白天。
說到這里,我想提一個問題,許某某處理尸體一定要用到機器嗎?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 其實許某某的刀功非常好 ,十幾年前,許某某來到杭州做鴨子屠宰生意,所租門面便是來女士位于江干區的一間民房內。此外,兩人結婚后,許某某也會經常下廚。像這種屠鴨無數且經常炒菜做飯的男人,刀功一定不會差!
所以,許某很可能是親自用刀分解,然后把小碎肉、小碎骨通過馬桶沖入化糞池,這就解釋了為什么鄰居聽不到奇怪的聲響。而像的比較大的骨骼、頭骨等因為難以處理,就被許某帶到小區外分散拋棄了。 注意警方用詞,是“分散拋棄”,何為“分散拋棄”?肯定是指來女士的人體組織被許某拋灑在了不同地方。
動機,其實早已埋伏在日常生活中,一次口角、一個動作都會引發。不得不說,許某某確實是一個很可怕的人,對相處了十幾年的妻子都能下得去手,簡直泯滅人性!如今真相大白,惡魔被抓,愿來女士在天之靈得以安息!
這是一件有預謀的故意殺人案,女子丈夫早就想好了處理方式。事發當日他家中用完了2噸水來沖洗,肯定有部分肉體組織或血液經碎尸后,通過下水道沖入了化糞池。
警方通報中,說許某某將其殺害后分尸扔至化糞池中。也就是說,那些無法粉碎的大骨頭等不能通過下水道沖走的部分,是由他另行分散帶出房子找地方直接扔掉的。而且當天晚上出行太顯眼,肯定是次日白天出門時一點點攜帶出去丟棄。
但是短時間內神不知鬼不覺地處理掉,一人操作確實不容易,而且鄰居也說他家房子隔音效果不好,隔壁沖馬桶的聲音都能聽到。不知道到底還有沒有其他同伙幫他一起完成?
另外比較奇怪的是,既然是從下水道里處理了一部分,為什么調查案件時,警察帶去的警犬都沒能發現蹤跡。不得不說這個人實在太嚴密,反偵查能力過強。
然而天網恢恢,他自以為可以瞞天過海,卻沒料到媒體曝光了“失蹤”案后,引起了全網查案。不少網友都提前猜到了真兇,而且提出了很多有用的查案建議,估計警察肯定也早就有了判斷,只是一直在找證據驗證。
最恐怖的是這個罪犯心理素質太強大,他在實施惡行后,敢隨同家人一起去報警,還能多次坦然接受媒體采訪,并對家人允諾:身正不怕影子斜!到了7月22日傍晚,警察已經在調用抽糞車抽取化糞池糞水,事實真相接近突破的時候,他路過抽糞車,也只是側頭看了一眼,完全沒有驚慌的樣子。
這么強大的心理素質要是用在正道上多好,偏偏在罪犯身上造成了慘無人道的悲劇。
把馬桶移開,打開淋浴,先對著管子放血,把肉剔出來,攪成泥,肉泥混著水直接流進馬桶管,骨骼白天轉移,對于一個曾經干過屠宰的人來說36小時做完這些很難么?
但是怎么處理掉尸體的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事時是怎么做到不發出響聲的,據說小區隔音效果并不好,那他是怎么在鄰居和女兒的眼皮底下一聲不響將妻子碎尸的?
警方已經在糞水車里找到人體組織,并且提取DNA核對,證實為來某某。這得益于我國的刑事案件偵破手段越來越大,特別是DNA技術日益完善,幾十年前的無頭案都沒破了,凡事做了就會有痕跡。
再加上她丈夫的種種反常行為,想起他面對鏡頭試圖轉移方向:她這個智商,一個人出不去的。
還有吊帶睡衣,企圖把視線引向私情。他以為他的智力能完全控制老婆,但不足以控制所有人和警方。
來女士是會計事務所保潔員,存款有7位數,分得兩套拆遷房。現任丈夫要求來女士讓出一套房給他與前妻生的兒子將來娶妻用。可來女士不同意,導致雙方就有矛盾沖突了。這作案動機表露無疑。
整個事件他以為天衣無縫,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殺人償命逃避不了,只剩下可憐的孩子。
所以要告誡大家,還是頭婚的好,且行且珍惜。
可以說這起案件是丈夫有預謀的作案。在作案之前丈夫已經設計好了自己的作案方法。這個方法也是再三斟酌好的,包括購買作案工具,分解尸體編織袋,以及如何處理尸體等。
家里的下水道一般都不是很大,差不多就有碗口那么大。東西多,東西大的話都容易造成堵塞。所以說分解的尸體應該要非常小才可以沖的下去。警方檢查了許某某的家里,當天的用水量盡然達到了2頓。這就足以說明身體的多數皮肉組織是通過下水道沖進化糞池的。對于人身體部位比較大的骨頭是很難沖進去的,應該是通過小包裝一點一點分散處理到了離家最近的又沒有監控的化糞池內。大家猜想一下身體多數部位被沖到下水道,這要把身體分解的多么細才能做到。可想而知這個和來女士同床共枕的人是多么的殘忍。
案發后過了36個小時丈夫才報案,可見丈夫處理尸體應該花了好長時間。據媒體報道處理尸體時丈夫支走了孩子。說明丈夫是分時間段把身體組織沖下去的。
在這19天里丈夫顯示的極為冷靜,可見對自己的作案手法也是非常自信。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狐貍尾巴早晚漏出來了。人在做,天在看呀!對于這么一個手段殘忍,沒有一絲人情的人,等待他的會是法律的嚴懲!
說起來有點令人后背發涼,受害者應該是被肢解成非常非常小的塊,甚至于是渣滓的程度,這樣才能通過下水道而進入化糞池。這個許某真的是一個令人害怕的”惡魔“。
這起案件是一場許某精心設計,精密籌劃的案件。他在動手之前,準備了多久我們無法得知,但是時間應該也不會太短,因為他要想好各種可能出現的問題。比如說如何處理來女士的尸體,才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覺呢,處理好之后,該如何面對警方,已經來女士的家屬的詢問呢,這都是他思考的問題。
當然了,我們專門來說說來女士那么大個人怎么處理到下水道的呢?
首先來說,有點常識的都知道,正常人一個拳頭都無法進入下水道。記得我有一次,手機就是掉進馬桶里面了,然后慌亂之中就用手去拿,結果還沒伸多久呢就無法繼續伸了,因為馬桶管口太小了。所以說,來女士的尸體,定然被分解成很少的塊,不然的話,是沒有辦法通過下水道管口的,因為有的下水道管口實在小,很容易堵住的那種。而許某,是一個老狐貍,他肯定不想來女士的尸體堵在下水道里面,因為那樣警方更容易發現,所以他會將尸體肢解為非常非常小的塊。
但是,我到現在也想不通的是,他是什么時候,采用什么東西肢解的,才不會讓他人發現呢?
尸體的有些部位,許某是選擇將其給扔在一些地方。有的可能會說,為什么不將其也沖入下水道。我覺得可能這些部位并不適合分解成小塊,因為可能會引起別人的懷疑,或者在肢解的過程中聲音太響了,比如某些骨骼,許某不會冒著這個危險去做這樣的事情,所以他選擇將其丟棄。
這起案件其實和一些其他的碎尸案比較相同,都是將受害者碎尸之后,然后沖進下水道里面。
許某從一開始的時候敢于接受采訪,就表明此人對于自己的作案是相當自信的,但是,人在做,天在看,正義必將到來!許某必將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沉重代價!
不是處理到下水道,是被處理到化糞池了,下水道和化糞池是不同的組織結構。
來女士身高1米58,體重大概50公斤,這么遠一個大活人她老公是怎么樣把她處理到化糞池里面去的了?
根據嫌疑人口供透露:在作案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利用深夜大家都睡覺的時候下手,趁來女士熟睡的時候采用枕頭蒙頭的方式致使其窒息死亡,然后把尸體碎尸成小塊,通過馬桶沖進化糞池,大塊無法沖走的尸骨利用送女兒上學的機會裝進塑料袋分批丟棄,著也是為什么當天他家用水量達到2噸的原因,利用大量的水沖刷作案痕跡和尸體,二警方也通過一步步調查取證在化糞池找到來女士的人體組織,手段殘忍令使細思極恐,是什么仇恨能讓一個男人做出如此喪盡天良得舉動?
我們一直都有一個期望,期望來女士只是離家出走,期望她總有一天能夠平安歸來,我們也期望嫌疑人是另有其人,而不是她同床共枕的丈夫,但事實就是這么殘酷,
原逝者安息,天堂沒有痛苦…
杭州案,那么大個尸體,一個晚上嫌犯是怎么處理到下水道的呢?
01概況7月4日下午,杭州來女士和小女兒一起出現在電梯里,拿著蛋糕回家后,再未見出來。
7月6日下午,來女士單位來電詢問來女士沒有到崗的原因,來女士大女兒也找上門來,許先生才與來女士大女兒及來女士姐姐報警。
許國利自稱,7月5日0:30分左右,起夜時發現妻子還躺在床上,凌晨5點左右發現妻子不見了,家中東西未丟失。
隨后,許先生張貼尋人啟事,懸賞10萬元找人。
在此期間,許先生多次接受媒體采訪,顯得悲傷、淡定。
7月19日,杭州江干區分局成立專案組調查此事。
7月23日,警方通報因丈夫許先生有重大嫌疑,已被刑事拘留。
7月25日,警方召開發布會通報:
調取大量視頻,確認來女士未出小區。
經過25小時,從化糞池抽出38車糞水,篩查找到來女士的人體組織以及穿的睡衣上衣,經DNA比對,確認死者為來女士。
來女士家在7月5日、6日兩天,用水量異常,用去2噸多水。
許先生對殺妻碎尸案供認不諱,許先生在5日凌晨趁來女士睡熟后,用枕頭將來女士捂死,隨后碎尸,沖入下水道,毀尸滅跡,本案結案。
為防止其他人模仿,未公布作案細節。
02疑點1、在夜深人靜的情況下,碎尸是如何做到隔音的?
來女士身高1.58米,110斤左右,這么大的尸體,是如何在鄰居聽不到聲音的情況下碎尸的?
據報道,來女士一家住的回遷房隔音效果不好,來女士家沖廁所,鄰居都能聽到聲音。
案發后,調查鄰居,鄰居反映沒有聽到任何聲音。
小女兒睡在家里,也沒有聽到任何聲音。
處理尸體用了2噸多水,鄰居和小女兒為什么沒有聽到碎尸和沖水的聲音?
2、睡衣上衣是怎么跑到化糞池里去的?
衛生間的下水是無法將整件睡衣上衣沖到化糞池里的,會堵塞下水道的,睡衣上衣從化糞池中撈出時,還是完整的。
3、在短時間內,血腥味是如何消除干凈的?
碎尸后會有很重的血腥味,這不是一兩天就能散失掉的,6日報警后,警方曾到來女士家調查,并未聞見血腥味。
4、血跡是如何消除干凈的?
雖然用了大量的水進行沖洗,但是,沾染血跡的地方,即便是清洗后,表面看不見血跡了,在特殊材質下,那個地方還是會顯示特殊顏色的,無法徹底消除干凈。
5、大骨頭是不宜碎尸的,許先生是如何處理干凈的?
人體有206塊骨頭,有些骨頭十分堅硬,無法剁碎,許先生是用什么方法在不出聲音的情況下弄碎的?
6、如果是將大骨頭轉移到戶外拋棄,需要進出不止一次,路上會有監控視頻能找到可疑之處,為什么警方調用了大量的視頻資料沒有發現可疑之處?
7、處理尸體具體用了多長時間?在兩天的處理過程中,又是在7月份的盛夏,是如何將痕跡和氣味消除一干二凈的?
許先生在5日早上送小女兒上學,然后直接去上班,到中午下班后才回到家中,在短短的幾個小時內是如何將尸體完全處理干凈的?
從用水量可以看出,5日、6日兩天用水量異常,說明在5日中午及晚上下班后,以及6日凌晨,許先生還對尸體進行了處理。6日下午就已經報警了,處理時間只能是5日凌晨至6日中午這段時間內。
5日凌晨并沒有完全處理干凈,如果沒有處理干凈,尸體存放在哪里?是冰箱內嗎?冰箱內沒有留下血跡殘留物嗎?
03分析許先生將坐便器拿掉,直接用大的塑料漏斗插在下水道管口上,往下灌裝碎尸后的混合物,就不會有沖洗坐便器的沖水聲了。鄰居及小女兒也就聽不到聲音了。
這樣操作,從塑料大盆直接用水舀子舀到塑料漏斗內,就不會有殘留物遺留在室內,用特殊材質也不會發現血跡痕跡。
事后將塑料盆及塑料漏斗、塑料水舀子全部砸碎,用包移出扔掉即可徹底消除痕跡。
除非是用洗衣液、洗澡液等家庭常用清潔物品,來掩蓋氣味,并及時通風,在夜深人靜之時就用電風扇將氣味吹出戶外。
這樣通過吹走換氣、清潔液體氣味掩蓋等方法,也是可以消除血腥味的。這也需要提前想到,做好充分的準備才行,難度不小。
04覺成結語大快人心!杭州殺妻碎尸案兇手二審維持原判,知情人首度披露了哪些細節?
鬧得沸沸揚揚的杭州殺妻案,終于塵埃落定。杭州殺妻案二審《終審》被告申訴被法院駁回,維持原判判處死刑。聽到這個消息后真的是大快人心!足以告慰被害人。法院判定兇手(丈夫)許某因婚姻家庭矛盾,對妻子來某某心生怨恨,故意剝奪其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喪心病狂的殺人犯許某殺死妻子的手法簡直聞所未聞,喪心病狂。他是將妻子皮膚肌肉組織切塊分割后,再經絞肉機粉碎,通過衛生間馬桶沖走。而人體腿骨等骨骼組織,是第二天用電鋸切割粉碎,再分頭扔到小區垃圾桶內。經公安偵查中發現,(用來粉碎妻子來某某)的絞肉機雖被被洗得很干凈,但是在機器左側的渦輪里面位置,細心的辦案人員發現很小一粒人體組織,比米粒還細小,經過提取鑒定后發現就是受害人來某某的。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有預謀的許某的殺妻行為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因為他前期做了很多準備。我覺得他殺妻碎尸的目的就是為了得到來女士所有的財產。來女士是許某的第二任妻子所以他們之間的財產并不是共有的,來女士的兩處房產都是她自己的拆遷房,這兩處房產都與許某無關。有傳言說他想給自己和前妻生的兒子要一處來女士的房產,但是來女士不同意,所以他才有了殺妻的念頭。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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