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種族等級制度
度種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歷史。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和達利特。一張根據《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繪的瓦爾那等級:婆羅門是原人的嘴、剎帝利是原人的雙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羅是原人的腳。至于賤民,則被排除在原人的身體之外。
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并且種姓制度下的各等級世代相襲。
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受眾剎帝利,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擁有征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生生世世;
第三等級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主商業;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級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稱為雜種姓。
除四大種姓外,還有大量的"第五種姓",稱為"不可接觸者"階層,又稱"賤民"或"達利特",他們多從事最低賤的職業。賤民在印度不算人民,不入四大種姓之列。
種姓世襲,不易更改。社會地位高低、經濟狀況好壞,大多與種姓有關。因為階級過大就會變成種姓,一但種姓完成,低階層上升基本不可能。
盡管印度獨立以來,已廢除種姓制度,但幾千年來種姓制度造成的種姓歧視在印度不少地區、尤其是農村仍相當嚴重。在印度早已廢除種姓制度的情況下,種姓制度思想的殘留依然影響著印度人比如不敢對高種姓開槍。首陀羅被吠舍歧視,低種姓=低道德會成為普遍觀念。首陀羅之所以窮是因為他們懶,同情首陀羅以至義務幫助他們或結婚就是雜種姓或圣母,而婆羅門能力以外的資產等于零。首陀羅不管遭遇了什么,高種姓會覺得是因為懶,不能給福利養懶人。天真的吠舍有時會認為自己靠近高種姓會受到神的庇護很安全,然而婆羅門和剎帝利一紙文書就能把充滿優越感的高級吠舍直接打成首陀羅。印度毛派首陀羅造反,吠舍被共產,婆羅門和剎帝利在大洋彼岸笑哈哈。在印度,發達和較發達國家的外國人天生自帶剎帝利身份。 同時,各種姓派生出許多副種姓(或稱亞種姓、次種姓),進而衍生出更多分支。
一個底層不能互相支援扶持的社會是冷酷的。絕大多數刑事案件,基本上都是底層人之間的自相殘殺,很少有底層人去偷去搶去故意傷害頂層階級的。因為那些頂層高種姓人活動的區域,底層低種姓人根本就不會去。高種姓人打民事官司,對方一般也是高種姓人。也就是說,能跟底層人民發生矛盾,說明他們階層區別不大。在吠舍眼里首陀羅是底層人,在那些真正的頂層階級高種姓人眼里,吠舍也是底層人,除非換邦。
雖然種姓制度在印度,早已是在法律上廢除多年了,印度的種姓制度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只是存在于觀念之中,而觀念這個東西,是會隨著經濟社會科技的發展,教育水平的提高而不斷進步的。印度在教育和經濟上的發展,正在迅速的摧毀種姓制度在民間的根基。從2006年起,印度教育部宣布大幅提高"保留配額"比例,以便增加社會低種姓群體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其中在印度理工學院、印度管理學院以及全印醫學院3所印度最知名的院校,將來自低種姓家庭的入學名額從原來的22.5%提高到49.5%,其他20所普通大學則提高到27%。此舉引發了高種姓學生抗議逆向歧視,然而這項規定卻堅持了下來。
印度種姓制度是怎樣的?
“種姓”一詞原為“宗族”之意 ,后來隨佛教傳入中國,有時被轉用來稱呼瓦爾那 。然而到19世紀西學東漸以后,“種姓”又成為“caste”的中文翻譯 。
于是,在中文世界出現用詞混淆的情況:“種姓”既可以是指印度教經典所敘述的“vārna”(即瓦爾那,原義是顏色),也被用來指涉實際生活中運作的“Jāti”(即種姓制度)。
印度種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歷史。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
種姓制度是一種以宗教為中介的分工制度,這種制度是世襲的,雇主與雇員的關系是世襲的。這種制度有趣的地方是:同一種工作,如果只是自己偶爾在家中做做的話,則不像專業那么有污染性;同一種工作,在不同地區,態度也不一樣。
例如理發師,在印度南部,因為要負責喪禮事情,所以極度不潔;但在印度北部,因為不用負責喪禮事情,地位較高。
擴展資料
種姓制度
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并且種姓制度下的各等級世代相襲。
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受眾剎帝利,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擁有征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生生世世;
第三等級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主商業;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級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稱為雜種姓。
印度森嚴的種姓制度
印度種姓制度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
第一等級:婆羅門,由僧侶、王族組成,擁有解釋宗教經典、祭祀神靈的權力,一般也掌握著國家最高權力;
第二等級:剎帝利,由貴族組成,主要是將軍、官員。他們負責國家安全和行政事務,收取賦稅。
第三等級:吠舍,是雅利安人的自由民也就是平民階層。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政治上沒有特殊權利,必須以布施和納稅來為前兩個等級的人提供物質和生活保障;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古印度遺留下來的土著民族,他們不是從高加索地區遷來的雅利安人,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業以及當時被認為卑賤的職業。特征:一是等級職業世襲,父子世代相傳。二是實行同一等級通婚。三是首陀羅沒有政治宗教權利。四是在法律地位上不平等。
印度的種姓制度分哪四個等級
印度的種姓制度被分為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
婆羅門是祭司貴族。它主要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道農時季節,在社會中地位是最高的。
剎帝利是雅利安人的軍事貴族,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力。
波羅門和剎帝利這兩個高級種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會中的大部分財富,依靠剝削為生,是社會中的統治階級。
吠舍是古代印度社會中的普通勞動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階層,包括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他們必須向國家繳納賦稅。
首陀羅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實際上處于奴隸的地位。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是什么?
種姓制度亦稱“瓦爾那”(顏色、品質的意思)制度,實際上是奴隸制度的變形。約公元前1500年,雅利安人把自己稱為“高貴者”,把被征服者稱為“達薩”,以“達薩”和“達西”稱呼男女戰俘即奴隸。后來在雅利安人內部又產生了不同等級,形成了四種姓制度:即婆羅門種姓,主管宗教祭祀、占卜、念咒,史稱僧侶階層,他們解釋吠陀經典,干預社會事務;剎帝利種姓,充當武士,國王也屬這個種姓,主管軍事和行政;吠舍種姓,一般指雅利安平民,多數從事手工業、牧業和商業,也有富裕者,但沒有任何特權;首陀羅種姓,主要來自被征服者,也有少數雅利安人,其中除奴隸外還有接近于平民的貧窮者,他們在法律上和宗教上失去了受保護的權利。前三個種姓是雅利安人,是“再生族”,后一個種姓是“非再生族”,根據婆羅門教創造的神話和《摩奴法典》,四種姓是世界之祖婆羅赫曼以口、雙手、雙腿、雙腳創造出來的,所以他們都有特定的職業,不可混淆界限。
印度種姓制度究竟是什么?
印度種姓制度來源于印度教,至今已有3000多年歷史。種姓制度將印度人由上到下分成四個等級,分別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此外,還有一個位列種姓之外的龐大群體叫“達利特”,也就是所謂的賤民。從表面來看,種姓制度好像與階級有關,比如婆羅門、剎帝利是上層階級,吠舍、首陀羅是中下層階級。可事實上,種姓與階級卻不能完全劃等號。
種姓不是階級
階級的定義是指在社會關系中處于不同地位人群的集團,其中最主要的劃分依據就是權力和財富。比如貴族階級,平民階級,富人階級,中產階級等等。可是在印度,出身婆羅門的人也有許多窮困潦倒,出身首陀羅的人也有不少家財萬貫。婆羅門中沒受過教育的人也比比皆是,首陀羅中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并不罕見。這些特征在現代印度社會中表現得尤為明顯,因此將種姓定義成是社會階級并不正確。
種姓不是膚色
種姓制度最初是隨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創立的社會制度。雅利安人膚色較白,而印度原住民達羅毗荼人膚色較黑。作為統治階層的雅利安人位居最上層的種姓,而作為被統治的達羅毗荼人位居最下層的種姓。因此在種姓制度創立之初,光看膚色就能大致判斷出一個人的種姓等級。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雅利安人與達羅毗荼人的膚色界限逐漸變得模糊。因此以膚色作為依據就完全不可靠了。一個皮膚白皙的婆羅門,并不比一個皮膚黝黑的婆羅門有更高地位。同樣,一個膚色較黑的首陀羅與膚色較白的首陀羅也沒什么區別。不過,下層種姓出身,但膚白貌美的女子還是有很大機會可以嫁給上層種姓男子,從而提高整個家族的地位。反之,上層種姓女子則無論什么情況都不允許嫁給下層種姓男子。
種姓不是職業
根據印度古代文獻《梨俱吠陀》中的記載,創造之神梵天創造了原人普魯沙,并用原人的身體創造出了四種不同等級的人類。原人的嘴產生了第一等級的“婆羅門”,他們負責掌管宗教文化和祭祀,享有最崇高的地位;原人的胳膊產生了第二等級的“剎帝利”,他們負責軍事、戰爭以及管理國家;原人的大腿產生了第三等級的“吠舍”,他們是普通的平民,從事農、牧、工、商等職業;原人的雙足產生了第四等級的“首陀羅”,他們是社會的底層,從事各種重體力勞動,不享有任何政治權利。至于被排除在種姓制度之外的賤民“達利特”,則被視為是“不可接觸者”。因此按照《梨俱吠陀》中的說法,種姓制度似乎與職業密不可分。
可事實上,早在上千年前,種姓與職業間的鴻溝就已經填平。到了現代社會,種姓與職業已沒什么明顯關聯。婆羅門出身的在經商,吠舍出身的在從軍都是很常見的現象。至于印度的政府部門中更是充斥著各個不同種姓,高種姓成為低種姓下屬的情況早已被大家所接受。現代社會新出現的諸多職業也遠遠超過了古人對職業的定義,更無法用種姓來甄別。此外,印度不同地區對種姓與職業的定義又不一樣,比如農業在南印度屬低種姓,而在北印度則一般屬于高種姓。
種姓究竟是什么?
綜上所述,種姓不是階級,不是膚色,不是職業,那么種姓究竟是什么?時至今日,這個問題已變得越來越模糊,哪怕詢問一個信奉印度教的印度人,恐怕也難以回答上來。印度德里大學教授、社會人類學家斯利尼瓦斯教授對種姓做了這樣的定義:“種姓是一個世襲的、內婚制的、通常又是地方性的集團,這些集團同世襲的職業相聯系,在地方種姓等級體制中占據特定的地位。”
斯利尼瓦斯教授的這一觀點得到了許多人的認同,但也有一些印度專家認為,種姓的核心其實就在于“潔凈”與“不凈”的宗教觀念。許多人稱“達利特”為賤民,可達利特的真正定義是“不可接觸者”。如果僅僅是身份低賤,那么從事低賤職業應該沒什么問題,可達利特被高種姓認為是無比骯臟、嚴禁接觸的人。假設一個婆羅門出身的人身陷絕境,如果有一個乞丐對他施救,那他應該心懷感激。可如果對方是一個有正當職業的達利特,那么這個婆羅門就該寧死也要拒絕施救,否則他就會被達利特所污染,自己也會成為達利特。
進入現代社會后,印度早已在法律上明文規定廢除種姓制度。然而留在人們心中的種姓觀念卻至今仍難以徹底改變。
參考文獻:《種姓與印度教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