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洲“聯合”歷程
一、1945年以前:“歐洲聯合”的構想
歷史上,曾有數個帝國用武力統一了歐洲的廣大地區,像是羅馬帝國、法蘭克帝國、
神圣羅馬帝國、法蘭西第一帝國和納粹德國。而王朝聯盟(Dynasticunion)則是統一歐洲
領土的和平手段,另外也有少數的國家聯盟,如波蘭立陶宛聯邦、奧匈帝國和鄂圖曼土耳
其帝國。作為具有整體性的、有別于其他各洲的歐洲觀念始于中世紀(公元476年,日耳
曼“蠻族”入侵,西羅馬帝國滅亡,歐洲進入中世紀),主要表現為基督教在全歐洲范圍的
傳播和歐洲基督教文化圈的確立。
戰爭帶來的破壞,讓許多人開始支持某些形式的歐洲統合,知名人士有威廉-賓
(WilliamPenn)、維克多-雨果、和朱塞佩-馬志尼。
17世紀法國國王亨利四世的朝臣薩利公爵在法王授意下,制定了一個由十五個歐洲基
督教國家組成的歐洲聯邦,以對付東方土耳其人和俄國人入侵的計劃;這一歐洲聯邦計劃,
要由法國領導實施。這種主張反映了法國的霸權主義,為后來拿破侖所沿襲。
1849年9月在布魯塞爾、1859年8月在巴黎、1850年在法蘭克福舉行的爭取歐洲和平的
9—11世紀的歐洲
亨利四世
大會。大文學家維克多-雨果在巴黎大會上的著名預言:“總有一天,到那時,……,所有
的歐洲國家,無須丟掉你們各自的特點和閃光的個性,都將緊緊地融合在一個高一級的整
體里;到那時,你們(法國,英國,俄國)將構筑歐洲的友愛關系……到那時,兩個巨大
的集體——美利堅合眾國和歐羅巴合眾國將越過大西洋攜起手來”。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后,大量的傷亡使得這些想法在西歐逐漸茁壯,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
戰后,西歐各國才開始采取實際手段。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歐洲國家中出現了一種新思想:民族主義是戰爭的根源;歐洲未
來需要強調超越國界的精神,建立一個充滿活力的真正的歐洲共同體。這一思想的兩大代
表人物:意大利反法西斯主義者阿爾蒂羅-斯皮內利(AltieroSpinelli)和恩斯托-羅西
(EmestoRossi)。1941年8月,他們起草了《文托特內宣言》,鼓勵人們將抵抗運動與創
造自由統一的歐洲聯邦結合起來,永遠消除歐洲的戰爭。
二、1945-1957:煤與鋼所鍛造的和平
第二次世界大戰所造成的人力與經濟損失,帶給歐洲極大的打擊。奧辛維茲大屠殺等事
件證明了戰爭與極端主義的可怕。特別是核武器的問世,使得世人希望能避免過去的錯誤,
避免戰爭。
在兩次毀滅性的世界大戰后,政治氣氛支持能確保和平的國際聯盟。
維克多-雨果
1943年遭到轟炸的漢堡
另外,西歐國家再也無法鞏固他們原有的列強地位,使得讓世界上出現了美國和蘇聯這
兩個對立的超級強權。
1946年9月19日,英國前首相丘吉爾在瑞士蘇黎世大學講話,提出“歐洲合眾國”
(UnitedStatesofEurope),及其他人士的類似聲明不斷提出,1949年成立的歐洲委員會成
為第一個泛歐組織。
1947年5月9日,法國外交部長羅伯特-舒曼建議將德國與法國的煤和鋼鐵生產融合到
一起:“法國政府建議設立一個共同的高級公署(HauteAutorité)來管理法國和德國的煤
和鋼鐵的生產。其它歐洲國家也可以參加這個機構的組織。”
1947年,法國、意大利、比荷盧三國(比利時、荷蘭和盧森堡)以及西德簽署《巴黎
條約》,成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接管魯爾區的管理權并取消部分德國工業生產的限制。它也
催生了最早的機構,像是最高總署(HighAuthority,現在的歐盟執委會)和共同議會
(CommonAsmbly,現在的歐洲議會)。
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法國首都
巴黎簽署關于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又稱《巴黎條約》),1952年7月25日,歐洲煤
鋼共同體正式成立。
美國對歐洲政策的轉變與“杜魯門主義”,美國支持影響下的西歐聯合發展:1947年6
月提出的“馬歇爾計劃”和“歐洲經濟合作組織”(OEEC:OrganizationforEuropean
EconomicCooperation)的成立;西歐聯盟的成立與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的成立
(1949年4月4日,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比利時、丹麥、意大利、冰島、盧森堡、
荷蘭、挪威和葡萄牙共12個國家的代表簽訂了北大西洋公約)。北約的建立有利的加強了
歐洲國家之間的聯合過程。
此時英國也力圖參與到歐洲聯合的大潮中,并力圖主導聯合過程,為此丘吉爾提出了“三
環外交”:
一環是以英國為中心的英聯邦,二環是包括英聯邦及美國等所有講英語的國家,三環是整
英國首相丘吉爾
簽署<巴黎條約>
個歐洲。
丘吉爾認為,這三大環同時并存,一旦它們聯合在一起,就沒有任何力量可以推倒他
們,而英國正處在三環海運和航空的中心,有機會把它們聯結在一起。
“三環外交”包含著深遂的戰略思想:
第一,企圖利用英國在西文世界地緣政治上的特殊地位,玩弄平衡,擴充支撐大國地
位的政治資本。
第二,強調與美國保持特殊關系,借以抗衡蘇聯。
第三,充當歐洲聯合的旗手,拉起可以同美蘇并駕齊驅的政治力量。
第四,狀大可以借用的國際力量維護和控制自己龐大的殖民體系。
三、1958-1972:三大共同體
1957年3月25日,《歐洲煤鋼聯營條約》成員國法、意、聯邦德國、荷、比、盧6國
外長簽訂《羅馬條約》,決定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與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于1958年1月1
日生效。雖然這兩個新的共同體與歐洲煤鋼共同體享有一樣的法院及共同議會,但雙方是
互相獨立的。新共同體的行政機構稱為“委員會”(Commission),與歐洲煤鋼共同體的
“最高總署”作區隔。歐洲經濟共同體由華特-哈爾斯坦(WalterHallstein)擔任主席,歐
洲原子能共同體領導人則為路易斯-阿曼德(LouisArmand)。前者將發展會員國間的關稅
同盟,后者將整合核能部門。
1965年4月8日,法國、聯邦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比利時首
都布魯塞爾又簽署《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
能共同體合并,統稱“歐洲共同體”。
1967年7月1日,《布魯塞爾條約》生效,歐共體正式誕生。吉恩-瑞伊(JeanRey)主
持合并后的第一屆委員會。
四、1973-1993:擴張
在歐洲聯合過程中戴高樂發揮了重要歷史作用,戴高樂的“歐洲觀”:邦聯式的“祖
國的歐洲”;歐洲人的歐洲;法德合作是歐洲聯合的基礎;建設六國歐洲。確立一個原則:
反對超國家一體化的歐洲聯邦,堅持建立“祖國的歐洲”;奠定一個基礎:法德和解與合作
1957年3月25日簽訂《羅馬條約》
關系;利用一個工具:歐洲共同體;掃除一個障礙:美國在西歐的霸權。
戴高樂的“歐洲觀”對歐洲一體化的影響:歐洲政治聯合遭受挫折;反對英國加入歐共
體等。戴高樂的反對延后了第一次擴張的時間。
經過多次協商、法國總統的改選,丹麥、愛爾蘭和英國(包括直布羅陀)在1973年1
月1日正式加入歐洲各大共同體。這是歐共體的第一次擴張。
1973年英國、丹麥和愛爾蘭加入歐共體。
1979年,歐洲議會舉行第一次直接普選,選出410位議員。隨后這些議員選出第一位女
性歐洲議會議長西蒙娜-韋伊(SimoneVeil)。
1981年1月1日,希臘加入歐共體,成為歐共體第十個成員國。1986年葡萄牙和西班牙
加入歐共體,使歐共體成員國增至12個。
土耳其在1987年申請加入共同體,成為申請期最長的一個國家。1989年,東歐劇變,
柏林圍墻倒塌,鐵幕落幕。兩德統一,也打開了東歐集團通往共同體的門。
隨著新一波的擴張,《馬斯垂克條約》在1992年2月7日簽署成立歐洲聯盟,并在隔年正
式生效。
五、1993-2004:歐洲聯盟
90年代,巴爾干地區的沖突給予歐盟發展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強大的動力。歐盟在沖
突之初未能及時反應,而聯合國維和部隊無法阻止歐洲在二戰之后最大傷亡、發生于波士
尼亞和赫塞哥維納的斯雷布雷尼察屠殺。最后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介入戰爭,迫使雙方坐上
談判桌。
1994年12月9至10日,歐洲聯盟12國和即將加入歐盟的奧地利、瑞典和芬蘭的領導
人在德國埃森就改進歐盟機制,促進經濟增長和歐盟向東歐擴大問題達成一致。
1995年1月1日,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歐盟,歐盟成員國擴大到15個。
1995年12月16日,歐盟馬德里首腦會議最終把未來歐洲統一貨幣的名稱確定為“歐元”
馬斯垂克
戴高樂
。
2001年1月1日,希臘正式成為歐元區第12個成員國。12月15日,歐盟布魯塞爾首腦
會議通過《拉肯宣言》,為歐盟推行政治體制改革提出了需要解決的問題,并決定建立制憲
籌備委員會為“歐洲的前途”提供改革方案。
2002年1月1日,歐元正式流通。3月1日,歐元成為歐元區國家唯一法定貨幣。同年
11月18日,歐盟15國外長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決定邀請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愛
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亞10個中東歐國家入盟。
1999年3月24日,科索沃的局勢使得歐盟發表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聲明,并迫使北約
介入科索沃與塞爾維亞之間的沖突。相較于波士尼亞沖突,這次歐盟更為積極,之前的失
敗使得歐盟希望在外交事務上更有效力。
2003年4月16日,在希臘首都雅典,歐盟與捷克、塞浦路斯、愛沙尼亞、匈牙利、拉
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亞等10個完成入盟談判的候選國簽
署入盟協議。這意味著歐盟成員國擴大到25個。這10國將于2004年5月1日成為歐盟的
正式成員國。
2004年5月1日,前來參加歐盟擴大儀式的25個成員國及歐盟領導人在愛爾蘭首都都
柏林拍攝歐盟擴大后的第一個“全家福”。
2004年5月1日,第一個“全家福”
2004年10月29日,歐盟25個成員國的領導人在羅馬簽署了歐盟歷史上的第一部憲法
條約。
2004年10月,歐盟25個成員國的領導人在羅馬簽署了歐盟歷史上的第一部憲法條約。
六、2004-現今制度改革與進一步擴張
《歐洲聯盟條約》的簽署和歐洲聯盟的誕生,為歐洲政治聯盟發展奠定了基礎。
歐洲聯盟條約采納了“輔從”(Subsidiaritaet)概念,其意義與德國對聯邦分權(foederative
Gewaltenteilung)的理解相一致。輔從原則的本來意義與天主教社會學說相一致,主張只要
個體或各小社會團體有能力,就應該由他們來完成任務,大型社會團體或國家不應干涉,
除非當個體或小社會團體不能解決問題之時。這一原則運用到歐洲聯盟則意味著:只有當
各成員國不能足夠承擔某項任務,且只有歐洲聯盟才能更好地完成這一任務時,歐洲聯盟
才能參與進來。
2005年1月,歐洲議會全會表決批準了歐盟憲法條約,但該條約還需要歐盟各成員國
的批準方可生效。
2005年5月,歐盟25國中已有西班牙、斯洛文尼亞、立陶宛、匈牙利、意大利、希臘、
奧地利、斯洛伐克和德國、保加利亞、比利時等10個歐盟成員國已經分別通過議會表決或
全民公決批準了《歐盟憲法條約》。2006年3月27日在布魯塞爾舉行的歐盟成員國交通部
長會議上發布的歐盟國家統一的駕駛執照樣本。
2006年歐盟國家統一的駕駛執照樣本2005年4月25日,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兩國領
導人在盧森堡簽署了兩國加入歐盟條約,為兩國按計劃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入盟奠定了
基礎。2007年10月19日,歐盟非正式首腦會議通過了歐盟新條約,從而結束了歐盟長達
6年的制憲進程。新條約被稱為《里斯本條約》。12月13日,歐盟各國領導人在里斯本正
式簽署《里斯本條約》,隨后交由各成員國批準。各國簽署后,該條約將于2009年1月生
效。《里斯本條約》將取代2005年在荷蘭和法國全民公決中遭否決的《歐盟憲法條約》。
2007里斯本條約
2009年11月19日歐盟27國領導人在布魯塞爾召開特別峰會,一致選舉比利時首相范
龍佩為首位歐洲理事會常任主席,來自英國的歐盟貿易委員凱瑟琳·阿什頓當選為歐盟外交
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歐盟理事會主席任期兩年半,可以連任一屆,其職權主要是在歐盟
內部協調立場,在國際舞臺上代表歐盟各成員國首腦。
范龍佩和阿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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