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公布《集團有限公司機關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辦法》的通知
集團公司機關各部門,各指揮部,各A類項目部:
《集團有限公司機關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辦法》已經集團公司2004年第一次總經理辦公會暨黨政工聯席
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集團公司機關附屬單位、指揮部、A類項目部參照本辦法執行。原發《集團有限公司機關崗位等級工資制
辦法》(隧人[2003]102號)同時廢止。
二○○四年三月三日
主題詞:工資崗位辦法通知
集團有限公司機關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工資收入分配制度,規范工資支付行為,更好地發揮工資的激勵和
約束作用,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促進企業經濟效益增長,特制定“一檔基準,三檔測評,五檔浮動,一年一
定,優升劣降”的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按照《進一步深化企業內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勞社部發[2001]21號)和《中國鐵路工程
總公司實施崗位等級工資制指導意見》(中鐵程勞[2001]347號),結合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營生
產特點和實際,以員工崗位技能、崗位責任、工作條件、工作強度為要素,以勞動力市場工資價格為參照
系,以崗位工資為主體進行分配,合理確定員工工資水平,適當拉開差距。同時,通過浮動崗位等級工資
制度的實施,使工資的激勵機制、約束機制、民主協商機制和工資保障機制能有效運作,并與優勝劣汰機
制、人員能進能出機制、崗位能上能下機制、技術創新機制、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機制等相互融合,綜合配
套發揮作用。
第三條實施本《辦法》的前提是:搞好定崗定員、崗位評價。定崗定員必須真正做到精干高效。崗位評價
采取崗位系數方式,對員工崗位責任、崗位條件、崗位強度、崗位技術復雜程度等方面進行評價,然后按
高、中、初進行崗位系列排序,劃分若干檔別,合理確定每一檔別崗位系數,并依據變化情況適時調整,
實行動態管理。
第四條實施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基本原則:
(一)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
(二)堅持與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同步推進的原則。新型工資制度應與公司其他各項改革配套,特別是必須
與人事(干部)制度改革結合起來,實行競爭上崗,優勝劣汰,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工資能升能降,
激勵和約束并重。
(三)堅持公平性、競爭性以及責、權、利相一致的原則。做到責任落實,利益落實,切實保證貢獻大、
責任重、素質高的員工多勞多得,以穩定人才隊伍和吸引所需人才。
(四)浮動崗位等級工資是百分之百活工資。減少相對固定部分(如年功、崗位工資、特種工資),加大浮
動計發工資(即效益工資,如月生產獎金、年度補充薪金、年度考核獎等)在分配中的比重,使工資與公
司生產經營效益指標及員工個人生產、工作業績緊密掛鉤。
(五)尊重歷史和注重現實相結合的原則。在體現改革力度的同時,妥善處理好員工之間的分配關系。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范圍:集團公司機關及機關附屬單位的在崗員工。
第二章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度的內容
第六條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度是以按勞分配為基礎,以崗位評價、職位分類為依據,以崗位工資為主要內
容,依據員工勞動質量和數量確定勞動報酬的一種基本工資制度。
第七條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由年功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特殊工資四個工資單元組成。員工工資性
收入主要由上述四個單元工資和一次性獎金構成。
(一)年功工資是對員工貢獻積累的補充性報酬
年功工資按每工齡年10元/人月計發。基于吸引人才、妥善處理各類人員的工資關系的考慮,全日制普通
高校大專以上及高中上中專的國家統配畢業生在校接受高等、中專教育的時間計入計發年功工資的工齡。
非國家統配或成人教育同等學歷畢業生不得比照辦理。
計發年功工資的工齡=當前年份-{參加工作的當年年月+中斷的連續工齡年月-合并計算的連續工齡年月-全
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及高中上中專的國家統配畢業生在校接受高等、中專教育的年月}(括號內各項計算
后,舍棄月份,取整年數),并隨連續工齡逐年增長,于每年1月1日起調整。
(二)崗位工資是員工直接的勞動報酬
員工月崗位工資=崗位工資基數×對應崗位系數
崗位工資標準見附件2。崗位系數是將公司機關各類職務(崗位)按高、中、初排序,劃分為35個崗位工資
檔別,每檔確定對應系數。崗位系數范圍為最高6.0~最低0.8(崗位系列及其對應系數詳見附件3)。
中、初級管理崗位,以及專業技術、工人崗位,實行五檔浮動。以該崗位五檔中間一檔為基準上下各一檔
測評確定基本檔(即一檔基準,三檔測評確定基本檔),根據崗位業績考核結果,以基本檔為基礎,上下浮動
1檔。
(三)效益工資是直接與公司上年生產經營成果掛鉤,隨公司上年經濟效益浮動計發的勞動報酬。員工效
益工資與崗位工資一樣同崗位系數掛鉤。
員工月效益工資=效益工資基數×對應崗位系數
效益工資標準見附件2。
(四)特殊工資是指仍需執行或新設立的各項津補貼
1、繼續執行和取消的各種津補貼見附件1。
2、設立技術津貼標準詳見附件7。為貫徹科技興企戰略,突出技術水平與員工工資關系,吸引并穩定專業
技術人才,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鉆研技術,提高技能水平,特設立技術津貼,進一步提高專職技
術人員、既有技術職務又有管理職務人員和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的工資水平。
3、設立駐外補貼。對公司指揮部、A類項目部工作的員工每人每月發放300元駐外補貼,按出勤天數計發。
第八條年功工資和崗位工資已考慮了各地區影響員工生活水平的各種因素,不再執行工資區類別系數。
第三章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的實施
第九條實施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使員工收入與企業效益掛鉤,與個人“位”、“能”、“績”緊密結合。采取
組織定“位”,群眾評“績”,綜合看“能”。員工崗位檔別實行一年一定。
第十條員工的浮動崗位等級工資,須通過崗位民主測評、業績考核,定位定檔,一律以人事部門聘(任)
用的崗位(職務)為準,按照崗位(職務)排序所對應的工資標準范圍內確定,并以人事命令通知財務執行。
人事部門聘(任)用的崗位(職務)必須明確具體,原則上應做到一職一聘。確因工作需要被聘任(用)為
雙重職務的必須注明,其崗位工資可按就高的原則予以核定。
各種兼任職務原則上不作為核定崗位工資的依據。
第十一條崗位測評,民主定檔。依據設置的崗位(職位),采取同一職等類比,由機關全體員工、部門代
表、公司領導分別進行民主測評,其權數依次為30%、30%、40%,只針對崗位(職位)不針對具體在崗
人員。
從五個方面進行民主測評:與企業效益和企業發展的關切程度、崗位的知識與專業技術要求、所需工作經
驗及能力,工作難易程度及工作量大小、工作責任大小。通過民主測評,確定各崗位(職位)在其崗位工
資檔別范圍內應對應的基本檔。具體工作由人事部組織實施。崗位測評結果,經總經理辦公會或黨政聯席
會議研究決定后,予以公布執行。
中、初級員工崗位工資初次定檔時,按相應崗位檔別范圍中的基本檔確定。
第十二條科員分類:
科員之間打破職稱界限,員工所取得的各類職稱和學歷,可作為聘任各等級科員的重要參考標準。科員共
分四種:高級科員(具備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但未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經考核合格的可聘為高級科員);
主任科員一至二級(必須具備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主辦科員一至三級(原則上應具備助理級以上專業
技術任職資格);科員一至三級(二級及以上應具備員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第十三條管理人員崗位工資檔別按以下規定確定(詳見附件3):
(一)公司機關高級管理人員套檔
1、公司正職領導35檔;
2、公司副職領導(含三總師)34檔。
(二)公司機關中級管理人員套檔
1、公司總經理助理、三總師副職、原公司正副職調研員,工會、紀委副職,董事會秘書長29~33檔。
2、部門正職27~31檔。
3、部門副職(含團委書記,紀委、工會部門正職)20~24檔。
(三)公司機關初級管理人員套檔
1、公司團委副書記,公司黨委常委秘書、組織員,調研員,部門助理及三總師副職18~22檔。
2、科室正職16~20檔。
3、科室副職14~18檔。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科室正副職,所在科室設有專職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且其本人技術職務與所設專
職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相同或相近的專業技術系列的,可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確定崗位工資檔別;其所在科
室沒有專職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的,按管理職務確定崗位等級工資。
4、高級科員16~20檔。
5、一級主任科員14~18檔。
6、二級主任科員12~16檔。
7、一級主辦科員11~15檔。
8、二級主辦科員10~14檔。
9、三級主辦科員9~13檔。
10、一級科員8~12檔。
11、二級科員7~11檔。
12、三級科員3~10檔。原則是:工齡16年以上的三級科員6~10檔;工齡11~15年的三級科員5~9檔;
工齡6~10年的三級科員4~8檔;工齡不滿5年的三級科員3~7檔。
(四)指揮部(項目部)領導套檔(詳見附件4)
1、北京、南京、廣州、西安、成都等片區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為29檔;集團公司三總師副職兼任常務副
指揮長(副指揮長)為30~33檔,原則按其三總師副職定檔;指揮部總工程師、其他副職為25檔。
2、分管2個及以上工程項目部的地區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為29檔,指揮部總工程師、其他副職為25檔。
3、A類項目的指揮部(項目部)
(1)按合同工期,年完成施工產值在5000萬元以上(含5000萬元)的指揮長(項目經理)為29檔,A
類項目的指揮部(項目部)總工程師、其他副職為25檔。
(2)按合同工期,年完成施工產值在5000萬元以下(不含5000萬元)的指揮長(項目經理)為25檔,
指揮部(項目部)總工程師、其他副職為22檔。若通過調概、索賠、變更設計,施工產值達到或超過5000
萬元時,指揮長(項目經理)任期內崗位檔別按29檔核定,總工程師、其他副職按25檔核定,據此對其
工資收入進行清算,補發工資差額部分。
(3)集團公司領導兼任正職的A類項目的指揮部(項目部)常務副指揮長(常務副經理)任期內為29檔;
由集團公司領導常駐項目工地的A類項目的指揮部(項目部)總工程師、常務副職及其他副職均為25檔。
第十四條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檔別按以下規定確定(詳見附件5):
(一)國家級專家為34檔。
(二)教授級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7~31檔。
(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0~24檔。
(四)中級專業技術職務14~18檔。
(五)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10~14檔。
(六)員級專業技術職務8~12檔。
(七)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評聘分開的原則,具備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而未被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人員,
按其所聘任的職務(崗位)確定崗位工資。
第十五條工人崗位工資檔別按以下規定確定(見附件6、附件8):
(一)工人劃分為五類工種,各類當中的技術工種又分為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按
工種類別及職業技能等級確定崗位工資。
高級技師:一類工種高級技師為16~20檔;二類工種高級技師為14~18檔;三類及以下工種高級技師為
12~16檔。
技師:一類、二類工種技師為11~15檔;三類及以下工種技師為10~14。
高級工:一類工種高級工為8~12檔;二類工種高級工為7~11檔;三類工種高級工為6~10檔;四類工
種高級工為5~9檔;五類工種高級工為4~8檔。
中級工:一類工種中級工為7~11檔;二類工種中級工為6~10檔;三類工種中級工為5~9檔;四類工種
中級工為4~8檔;五類工種中級工為3~7檔。
初級工:一類工種初級工為6~10檔;二類工種初級工為5~9檔;三類工種初級工為4~8檔;四類工種
初級工為3~7檔;五類工種初級工為2~6檔。
(二)實施本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時,還未取得職業資格的技術工人暫以本人實際工作年限為基礎,按職
業技能鑒定要求的申報年限確定其技術等級:5年以下的為初級工,6~10年的為中級工,11年以上的為
高級工。普通工按其工齡確定其對應的技術等級,工齡8年以下的可對應初級工,9~16年的可對應中級
工,17年以上的可對應高級工。
對一年以上長期脫離崗位的員工,其實際不在崗位的時間,不得計算為套入工資等級的年限。
(三)為鼓勵生產技術工人積極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凡納入職業技能鑒定范圍的各工種員工,2004年底前
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其崗位工資可正式確定;2004年底前取得的技術等級高于現
崗位工資等級(必須符合職業技能鑒定要求的申報年限)的,可按實際取得的技術等級確定崗位工資;2004
年底前不能取得相應技術等級的,其崗位工資下調1檔。若在下調后的一年內仍不能取得與下調等級相一
致技術等級的,不得聘用上崗。
(四)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員工,凡符合職業技能鑒定申報年限的,可直接確定相應
的崗位工資;不符合職業技能鑒定申報年限的,可按本條(二)款的規定確定對應技術等級,本條(一)
款確定相應的崗位工資。
(五)取得高級技師、技師職業資格并受聘在高級技師、技師生產崗位工作的,可直接確定其相應的崗位
工資標準。對雖取得技師、高級技師任職資格,但未受聘在技師、高級技師生產崗位工作的員工,其崗位
工資按受聘職務(崗位)確定。
第四章新進人員的待遇
第十六條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工資待遇及期滿定職:
(一)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工資待遇
國家正規院校中專以上畢業生其見習期工資待遇:崗位工資:博士第一年(不實行見習期)為17檔,碩士
生為12檔,雙學士學位生為11檔,本科生為10檔,大專生為8檔,中專生為7檔;從參加工作的第4個
月起開始實行生產獎金;報到工作的當年不發年功工資、效益工資、年度補充薪金和年度效益工資(獎金)。
(二)正規全日制院校畢業生見習期滿定職
1、中專畢業,見習一年期滿,可聘為員級技術職務;或考核優秀的,聘為一級科員,考核合格的聘為二級
科員;
在工人崗位工作的正規全日制院校中專畢業生,見習一年期滿,可聘用為高級工,并享受高級工技術等級
津貼;自任高級工起2年內應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否則取消技術等級津貼。
2、大專畢業,見習一年期滿,可聘為員級技術職務,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可聘為助理級技術職務;
或大專畢業見習期滿,可聘為一級科員。
3、大學本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可聘為助理級技術職務;或考核優秀的,聘任二級主辦科員;但工作能
力一般的,或崗位編制的限制,亦可聘任三級主辦科員及以下職位。
4、碩士學位獲得者,可聘為助理級技術職務,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可聘為中級技術職務。
5、博士學位獲得者,可聘為中級技術職務。
第十七條新聘用合同工工資待遇及試用期規定:
(一)新聘用合同工工資待遇
新招收合同工(指新錄用按國家規定實行熟練、學徒、試用期的各類畢業生,如“五大”生,中技、職業高
中、職業中專生等),在熟練、試用期工資待遇按1檔崗位工資標準支付,若低于員工實際工作當地最低工
資標準的,按其工作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熟練、試用期期間原則上只發給崗位工資,用人單位也可根
據其表現,確定是否發放月、季度生產獎金。月度、年度效益工資,年度補充薪金必須在其本人工作滿一
年以后實行。
(二)新聘用合同工試用期規定
1、嚴格執行《中鐵隧道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隧人[2002]11號)。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一至
三類工種,試用期為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四至五類工種,試用期為3個月。
2、被聘用為合同工前,為本集團計劃內臨時工,且工作滿2年及以上、被招收后繼續從事原工種工作,經
過考核已達到上崗要求者,可不實行試用期。
3、被聘用為合同工前,已取得國家或省、市頒發的各類證書或崗位證書(技能鑒定證書、特殊工種合格證
書等)的人員,經過考核已達到上崗要求者,可報請主管人事勞資部門,提前結束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
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短不得少于2個月。
4、各類新聘用的合同工試用(熟練)期滿后,必須經過考核。達到上崗要求者,根據崗位安排,套入對應
檔別;如經考核達不到上崗要求者,可以酌情延長試用期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從集團外調入本公司的員工,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間,按原單位介紹的基本工資借支生
活費。試用期滿后,按正式受聘的職務確定崗位工資,原單位介紹的工資待遇、行政級別、技術職稱等均
不再作為核定工資的依據。同時,對試用期間借支的生活費進行清算。調入人員上崗后的第一年內不實行
效益工資;當年實際工作不足3個月的,不發補充薪金。
對于公司引進的緊缺專門人才,其工資待遇由公司人事部根據實際情況核定。
第十九條軍隊轉業干部按轉業當年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其轉入企業的工資待遇;復員、退伍以軍齡折算
工齡,按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確定崗位工資標準,上崗后第一年內不實行月度、年度效益工資。
第五章假期、缺勤的待遇
第二十條員工各種假期及因各種原因缺勤期間待遇執行以下規定:
(一)年休假期享受正常出勤工資待遇。
(二)探親假、婚喪假、法定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在規定的假期內,年功工資、崗位工資照發,
效益工資和獎金按天扣發,津補貼待遇從其現行規定。
(三)事假缺勤,按實際缺勤天數扣減年功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獎金和津補貼。
(四)曠工在15天以內的員工,按曠工1天扣發5天崗位工資和效益工資的原則類推計算,扣完為止。年
功工資和津補貼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如連續曠工15天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30天者,則按《中鐵隧道
集團有限公司員工獎懲細則》(隧人[2003]81號)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凡因酗酒或打架斗毆致傷而缺勤的員工,缺勤期間,企業停發任何工資和補貼。因觸犯國家法律被
拘役者,企業停發任何工資和補貼。
(六)未參加工傷保險單位的員工,因工負傷停工治療期間,崗位工資、年功工資照發;效益工資和生產
獎金按天扣發,津補貼待遇從其現行規定。治療終結,重新上崗工作的,按新聘(任)用崗位確定崗位工
資和效益工資;經鑒定不能從事工作的,按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
參加工傷保險單位的員工,因工負傷停工治療期間及工傷有關待遇,按當地政府工傷保險規定辦理。
(七)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1個月以內零星病、傷休假,崗位工資可全額發給;病或傷休假時間,
滿1個月不滿3個月者,按崗位工資的60%計發;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休假滿3個月不滿6個月者,按崗位
工資的50%計發;年功工資照發;效益工資和獎金按天扣發,津補貼待遇從其現行規定。
第二十一條在計算員工假期、缺勤時間時,均以制度工作日為準,即:制度工作日21天為1個月,滿126
天為6個月。
第六章非在崗員工的待遇
第二十二條長病人員的待遇:
(一)實行本《辦法》后長病員工的待遇
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休假滿6個月及以上的,其崗位工資按40%計發;年功工資照發,津
補貼待遇從其現行規定,停發效益工資和獎金。
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或醫療痊愈后,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二)未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的長病、長學、息工員工維持原待遇不變;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的長病、長
學員工,按本《辦法》規定重新審核其待遇。
第二十三條內部退養、下崗人員的待遇如下:
(一)內部退養人員按退養時的工齡長短確定生活費標準如下:滿10年不滿15年的,500元;滿15年不
滿20年的,600元;滿20年不滿25年的,750元;滿25年不滿30年的,850元;滿30年以上的,1000
元。
(二)內部下崗人員的待遇按公司現行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員工受組織委派參加各種學習、短期進修,時間在6個月以內的,工資待遇不變;6個月以
上的,自第7個月起,年功工資、崗位工資照發,效益工資按50%發給,停發獎金,津補貼待遇從其現行
規定。
脫產帶薪入學的長學人員(主要是學歷教育),入學期間,年功工資照發,崗位工資可按本人入學前崗位工
資標準的70%計發,其余工資單元停發。
若遇公司全體員工工資下浮時,入學待遇則相應下浮。
第二十五條因生產任務不飽滿或因工程接續困難等組織原因造成一年以內的短期停工、待工,在扣除應由
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后,可按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額度支付停工、待工待
遇。因個人原因造成待崗的員工,其生活費標準為扣除應由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
積金后,執行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員工因嚴重失職或其他原因受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一律停發工資待遇,改發生活費。生活費
標準以崗位工資和年功工資之和的半額標準確定(低于400元的按400元標準);受其他黨內、行政處分的,
酌情停發1到6個月的效益工資和生產獎金,并決定在處分后不滿一年的時間內是否下浮崗位工資,具體
可由紀檢部門會同人事(勞動)部門視錯誤嚴重程度確定,并以人事命令通知財務部門執行。
員工因各種原因被停職立案審查期間,停發工資待遇,改發生活費。月生活費標準按本人月工資收入(不
含生產獎)的60%(低于500元的按500元)發給。待審查結束后,再視情況予以處理。審查無問題的,扣
發的工資予以補發;給予處分的,扣發的工資不再補發。
第二十七條非在崗人員的待遇按規定確定后,原則上不再變動,即非在崗時間無論是否計算工齡,其非在
崗期內均不調整年功工資,也不能隨在崗員工增加工資時相應調整或增加生活費。若遇公司機關全體員工
工資下浮時,其非在崗待遇視情況相應下浮,但其生活費低于當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費標準的,按
最低生活費標準支付。
第七章浮動崗位等級工資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由集團公司人事部統一歸口管理,其他部門不得擅自調整支付標準、修改
支付辦法、擴大支付范圍。
第二十九條在崗員工實行本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度時,由人事(勞資)部門按管理權限辦理。
第三十條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中各單元工資標準和更為靈活考核發給員工的效益工資實行全額浮動,能
增能減。當效益好、支付能力強時,應充分發揮各工資單元的調節作用;當生產經營出現困難、效益下滑、
支付能力減弱時,可減發或停發各工資單元,其調節順序為:獎金—效益工資—津貼—崗位工資—年功工
資,但減發或停發各工資單元后,支付給員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時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工資調節尤其
是工資下調時,必須按規定程序,征得同級工會同意并征求職工代表意見后方可執行。
第三十一條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中崗位工資單元的工資水平可根據社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公司生
產經營和經濟效益情況適時調整。在年度財務決算后,按規定程序報批確定年度工資增減比例后,崗位工
資標準按同一比例增減變化。
第三十二條效益工資由公司根據生產經營狀況、支付能力按年核定,浮動發放,虧損時停發效益工資。
公司統一管理公司機關及附屬單位、指揮部(項目部)的效益工資和獎金。各分公司效益工資標準,由集
團公司根據其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適時作出調整;分公司可自主調低標準,但不得擅自調高標準。
第三十三條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中各單元工資的計發應與員工本人日常工作和實際貢獻掛起鉤來。當員工
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完不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或因個人責任損害企業聲譽、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時,
在征求同級工會意見后,可按當時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第三十四條崗位工資嚴格執行易崗易薪的動態管理。員工聘用崗位發生變動時,改按新聘(任)用崗位的
工資標準執行,并不得以任何理由保留原崗位的工資標準。經過考核繼續在原職位(崗位)工作的,依據
考核結果,在其職位(崗位)薪資幅度內重新核定崗位工資。
第三十五條凡有條件實行計件工資和目標責任成本管理的,應積極實行這些更能體現績酬結合的分配方
式。本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中的各工資單元,均可作為計算計件工資額和目標責任成本中工費額的計算依
據。但在推行計件工資、實行目標責任成本管理時,要兼顧企業長遠利益和提高員工整體素質的需要,其
分配辦法要融入激勵員工學技術、做貢獻、職業技能鑒定上等級的相應措施。
第三十六條工時、班制、假期和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按《轉發〈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工作時間、班制、假期
和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隧人[2002]150號)執行。
(一)實行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后,必須嚴格控制加班工資支出。指揮部、A類項目部法定節日安排的值
班人員最高不超過本部總人數二分之一,按員工日崗位工資標準的300%支付節日加班工資;雙休日加班,
可憑加班記錄享受相同天數的有薪假,但1年之內最多不超過8天。
(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延時勞動、雙休日加班一律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三十七條針對主業生產經營活動分散、流動、單件、突擊性強等特點,很難保證生產經營人員和技術骨
干按照規定享受休假制度,為彌補員工的超時勞動報酬,實行年度補充薪金制度。
第八章技術(等級)津貼管理
第三十八條發放專業技術(等級)津貼的前提:員工具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被聘任,而且其專業技
術職務在崗位適用專業技術職務系列范圍之內;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并被聘用
后,才能計發工人技術等級津貼。
第三十九條技術(等級)津貼是在崗員工崗位性津貼,按出勤天數計發。堅持動態管理,非在崗員工及在
崗員工缺勤期間不得發放技術(等級)津貼。
第四十條聘任員工專業技術職務遵循的原則是:
(一)聘任員工專業技術職務等級不得高于所設專業技術崗位等級。
(二)員工具有的專業技術職務低于所設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一般可聘其所具有的專業技術職務。
(三)員工具有的專業技術職務與所設崗位等級一致時,按以下辦法處理。
1、屬本部門(單位)主要專業系列的,可聘任員工具有的專業技術職務。
2、屬相關系列的,根據考核結果而定:
⑴考核能勝任所設專業技術性崗位工作的,可聘員工具有的專業技術職務。
⑵為加強崗位交流,業務技術部門員工,由崗位主要專業系列調整到本部門崗位相關系列的,可繼續聘任。
⑶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員工調入到黨群部門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三年內應轉評政工專業職務,轉評之前
可按其他專業技術系列發放技術津貼;三年內不能轉評的,則取消技術津貼。
⑷具有政工專業職務的員工調入到不在政工專業系列評定范圍內的行政業務部門后,三年內應轉評本部門
崗位適用的技術職務,轉評之前可按其他專業技術系列發放技術津貼;三年內不能轉評的,則取消技術津
貼。
⑸若崗位專業技術性強,考核不能滿足崗位要求的,則可套入相應的管理崗位。
第四十一條嚴格專業技術崗位管理。按照崗位適用專業技術職務系列范圍的規定,以及員工崗位和履職情
況,對已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解聘,保留任職資格,不發放技術津貼:
(一)員工現有專業技術職務,在本部門(單位)適用專業技術職務系列以外的。
(二)非專業技術管理崗位上的員工,如二級科員及以下崗位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員工。
(三)員工具有的專業技術職務,雖然在本部門適用專業技術職務系列范圍之內,但經部門或人事部考核,
達不到專業技術或管理崗位要求的,可解聘或低聘。
(四)應解聘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二條確定專業技術職務津貼的原則:
(一)員工專業技術職務,屬崗位適用主要專業技術職務系列之內的,即從事主專業的,技術津貼按專業
技術系列相應的標準確定。
(二)屬崗位相關專業系列的,一律按其他專業技術職務對應技術津貼發放。屬于上級決定交流的具有專
業技術職務的員工,不超過崗位主要專業技術津貼標準執行。
(三)不是主專業,也不是相關專業的,不執行技術津貼。但對調入學工程技術或理工類等教育系列的員
工,繼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三年內應轉評為崗位適用的專業技術職務,轉評之前可按其他專業技術系
列發放技術津貼;三年內不能轉評的,則取消技術津貼。
(四)管理崗位分別具有高級、中級、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員工,其技術津貼可僅以專業類型(如工程
系列均按土木、機械專業)確定。
(五)集團公司內部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其技術津貼向下浮動一檔標準執行。
第四十三條在管理崗位同時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員工,其技術津貼標準嚴格按管理崗位檔別與專業技術崗
位檔別對應關系確定:
(一)二級科員、三級科員及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不發放技術津貼。
(二)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一級科員、三級主辦科員,按員級技術職務對應的技術津貼確定。
(三)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二級主辦科員、二級主任科員,崗位按本人技術職務系列、層次確定技術津貼,
但技術津貼最高標準以助理級職務對應的技術津貼標準為限。
(四)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一級主任科員、副科職、高級科員、正科職,按本人技術職務系列、層次確定
技術津貼,但最高標準以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對應的技術津貼標準為限。
(五)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部門三總師副職、助理、部門副職及以上職位,按本人技術職務系列、層次確
定技術津貼。
(六)部門或科室負責人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其技術津貼的最高限以部門定員中的最高技術職務為限。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下列情況之一者,暫不實行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度:
(一)因年齡關系,已辦理內部退養的人員;
(二)競崗落聘人員;
(三)未聘實際崗位的人員;
(四)工資改革前帶薪入學、長期病、傷以及休產假或息工未上崗工作的人員;
(五)被停職立案審查、受留用察看處分的人員;
(六)其他非在崗人員。
第四十五條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以前的崗位技能工資,繼續作為員工檔案工資管理,并逐年增長2檔技能
工資,作為員工需要介紹原工資或需要用原工資計發有關待遇的基數。
第四十六條以往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由公司人事部負責解釋。
附件1:
中鐵隧道集團有限公司實行浮動崗位等級工資制后現行津補貼的處理
一、繼續執行的津補貼:
回族伙食津貼(財政部、國家民委[1997]財事字352號)、教護齡津貼(隧人[1986]63號)、班主任津貼、超
課時津貼(隧人[1994]96號)、女職工勞動保護衛生費津貼(隧勞函[1995]275號)、放射工作人員保健津貼
(隧人[1998]125號)、公安警銜津貼、政府津貼、鐵道部、總公司、集團公司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崗位津貼、
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崗位補貼、流動施工津貼(隧勞[1993]31號)、隧道津貼(隧勞[1990]596號)、臺
車長津貼(隧勞[1991]623號)、工班長津貼、地質勘探職工野外津貼(隧勞[1993]32號)、夜班津貼(隧勞
函[2000]130號)等。
上述繼續執行的各類津貼,其發放標準、范圍、條件、管理辦法等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二、分別納入崗位工資和年功工資單元的津補貼:
2002年1月1日起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后,已取消在崗員工的津補貼:生活物價補貼122元/人月(隧勞函
[1996]269號、隧財函[2000]237),工資性補貼(隧勞[1996]67號)、糧煤補貼(國務院[1985]國物23號)、
附加工資(地區差)、交通補貼(隧財函[1998]212號)、洗理費、書報費(隧財函[1998]213號)、房水電補
貼(隧工[1985]28號)、住房補貼(隧行[1995]112號)、職工宿舍冬季取暖補貼(隧勞[1991]506號)、兼職
女工委員會主任兼職津貼(隧勞[1995]122號)、計劃生育人員崗位津貼(隧勞函[1998]159號)、紀檢監察
辦案經費補貼(隧監[2000]50號)、衛生防疫津貼(隧人[1981]186號)、環境保護監測津貼(隧衛[1985]147
號)、項目總工程師崗位津貼(隧人[2001]21號)、特種工資(鐵勞[1993]125號)、技師、高級技師津貼、
工人技術等級補貼,以及各單位自行執行和設立的各種津補貼。
(附件2、3、4、5、6、7、8、9、10、11、12、1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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