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辭
第一章酒店簡介
第二章酒店宗旨
酒店的宗旨是“員工第一”,“賓客至上”。
只有一流的員工,才會創造一流的酒店。員工是酒店最基本、最重要、最寶貴的財富,
酒店會竭誠為每一位員工創造希望、機遇、溫暖和實惠。
酒店的生存、發展是客人給的,員工的實惠也是有客人帶來的。因此,滿足每一位客人
需要,讓每一位客人在我們酒店吃得可口,住的舒適,玩的高興并受到謙恭有禮的接待,是
我們每一位員工的責任和義務。只有讓客人滿意,我們酒店的生意才能興旺,我們的酒店才
會有朝氣,我們的員工才會有希望。
每個員工的個人形象、行為、舉止和言談對酒店的聲譽是至關重要的。在班上,你的問候
和微笑,你的熱情和禮貌,都會給客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使其再度光顧;在班下,你的微笑
和禮貌,你的自信和自豪,同樣會給朋友們留下美好的影響而使其愿意光顧。從你成為酒店
員工的那天起,酒店已與你緊密相連,你笑店興,店興你榮。
為了員工,為了酒店,請你牢記酒店的服務準則
1.遇到客人時先微笑,然后禮貌地打招呼;
2.用友善、熱情和禮貌的語氣與客人說話;
3.迅速回答客人的問題,并主動、積極地幫助客人解決問題;
4.即使客人無理,也不允許同客人發火和爭辯,要永遠把“對”留給客人。
第三章勞動條例
一、招聘標準
聘用員工的標準是:符合勞動部門規定的用工條件及應聘崗位素質和業務要求,身體
健康,志愿在本店工作。凡滿足以上基本條件者,經過自愿報名、資格審查、培訓考核合格
后均有錄用機會。
二、體格檢查
員工入店必須經衛生防疫站或酒店指定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并獲得健康合格證。
員工入店后,酒店每年定期對員工進行體格檢查,如發現員工患有傳染性疾病或不適宜
原工作的疾病時,酒店將視其病情調整其工種或解除勞動合同,以保證酒店的衛生安全。
三、入職培訓
所有經酒店聘用的員工,須參加酒店入職培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方可錄用。
四、試用期
員工到酒店工作,均須經過二個月的使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確定職位。使用期間
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前7天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對外出培訓的員工,離店時應退還酒店代出的
培訓費和體檢費。試用期間,員工因違紀辭退,酒店將不預支付培訓期間工資。
試用期內享受試用期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是酒店與員工本人在自愿基礎上按勞動法有關規定簽訂的,具有法律效用,員
工受聘時,必須細閱其內容。
六、薪金
1.酒店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酒店實際情況,制定實行崗位工資的薪金制度,員工可細閱
其內容。
2.發薪時間與方式
發放時間為每月的日,發放形式為人民幣現金。
七、提升與降職
員工均可憑自身的能力和努力獲得提升的機會,不能勝任現崗位的員工和管理人員將被調
換工作或降職。職務、崗位變化后按新的職務、崗位計發工資。
八、考勤
員工必須嚴格執行酒店的考勤制度,各種假期的申請應按規定程序辦理,凡未按規定辦理
的缺勤、遲到、早退等都將受到酒店的處分。具體規定由各部門詳細制定并執行。
九、辭退或辭職
1.對于應聘期間不能適應崗位工作、嚴重違紀或隱瞞個人經歷情節嚴重的員工,酒店可以
予以辭退。
2.員工在合同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經批準辦理離店手續。如未提前申請擅
自離店者,酒店按曠工對待,將視情節從工資中扣除賠償。
十.離職
無論何故員工離店,都應在一個月內按照酒店規定退清欠款、繳交工服及其他公物,辦完
離職手續后,方可離店。逾期不辦者酒店有權對其物品作出處理,并在本人辦理手續時,給
與300---500元的罰款。
第四章員工福利
一.員工薪金
1.員工月度實發薪金:基本工資+全勤獎金+加班工資+推銷獎金-缺勤工資-扣發款項
=月度實發薪金
2.員工月度薪金說明:
(1)基本工資:按職務、崗位不同確定不同級別標準;
(2)全勤獎金:在月工作日(不含規定的假期)內無缺勤的員工可享受全勤獎金()
(3)加班工資:在法定的節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加發一薪或雙薪;
(4)推銷獎金:根據酒店的推銷獎勵辦法執行;
(5)缺勤工資:員工請假或曠工應扣除的工資;
(6)扣發款項:員工依章受處罰或其他應扣除的款項;
(7)日工資率:基本工資/當月日歷工日(當月日歷天數-3天公休假日)
二.員工假期
1.公休假日每月三天
2.節假日每年三天
3.婚假三天
4.直系親屬喪假兩天
5.以上假期不扣全勤獎金。
員工的公休日按酒店的實際情況,由部門領導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安排。
三.病假
1.酒店員工請休病假,必須持有酒店指定醫院的有效病假證明書,經部門主管批準并辦理
2、如因急診,無法提前請假(但延續時間最多不超過三天),需提供醫院開具的有效急
診證明,方可補辦手續。
3、員工因突然患病,不能上班,須設法于當班時間之前通知所屬主管。
4、不能滿足以上條件的病假按曠工對待。
九、事假
1、無充分理由,員工不得無故請假。
2、特殊情況者,提前一天辦理手續,批準后方可休假。
3、當班時間請事假,須有部門主管批準,未經批準缺勤或擅離崗位者,按曠工對待。
4、事假一律無薪。
十、病事假審批權限
領班及以下員工1天內,由所屬主管審批,部門備案;1天以上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審
批,人事部備案;3天以上10天以內由總經理室審批。
主管級員工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審批。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請假均由總經理審批。
十一、曠工
員工無故不上班做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的10%,
曠工二天扣除當月工資的30%,曠工三天扣除當月工資的50%,曠工三天以上者,扣除當
月工資總額。
十二、工傷
1、員工因工負傷,應視傷勢迅速送有關醫院治療,當值人員立即向部門主管報告,并由
部門填寫工傷事故報告表,報人事培訓部確認。如事故發生后二十四小時仍未依章報告,酒
店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2、凡因工負傷的員工將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辦理。
十三、醫療
按酒店醫療制度執行。
十四、工作餐
1、酒店設有員工餐廳,為每位員工提供班間工作餐,不當班員工也可享有工作餐。
2、如超時工作,經部門申請,后勤部可視情況提供加班餐卡。
3、餐卡或加班餐卡不得轉讓他人使用。若有遺失須交付10元工本費用,方能補發餐卡。
十五、員工宿舍
酒店將提供適當地方給外地員工及夜間下班無法回家的員工使用,經部門申請按員工宿
舍管理規定辦理手續。
十六、生日賀禮
員工在本人生日當天,可獲得酒店發給的生日賀禮。
十七、員工培訓
所有員工需接受酒店的培訓,接受培訓是員工的權利和義務,員工在合同期內必須為本
酒店服務,否則需賠償酒店所支付的培訓費用或其他經濟損失。由酒店出資的專門培訓,酒
店將另行與員工簽訂培訓合同。
第五章員工守則
“員工守則”是為保證酒店的服務和管理而制定的,是每一個員工在酒店工作都必須共
同遵守的行為準則。目的是保護員工的權益,企業的利益,保證和維護高校的管理和優良的
服務,使客人滿意,給酒店創造良好的對外影響和經濟效益。
一、嚴于職守
1、準時準時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遲到、早退,下班后不得在酒店閑留。
2、除指定人員外,員工上、下班須走員工通道,乘員工電梯。
3、工作時間不得打私人電話,不準會私客;
4、未經批準不得穿著工作服外出;工作時間不得吃東西;非工作原因不得開放錄音機、
電視機;不得唱歌哼小調。
5、除指定人員外,其他員工不得使用客用設施。
6、不得粗言穢語,不得譏諷客人或對客人不理不睬,不得與賓客爭辯或在公共場合與同
時爭論。
7、工作時間按部門制度和有關程序進行工作。
8、各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給親友以特殊優惠。
二、服從領導
員工之間應禮儀相待,互相合作及諒解。員工應執行上級指派的工作,按時完成任務,
不得拒絕及無故拖延或終止工作。在特殊情況下,如發生意外,直屬上級不在場,又必須馬
上解決的,可越級向上一級主管或有關部門請示。倘遇疑難或有不滿,可書面向上一級主管
或人事培訓部請示或申訴。申訴一般在員工上下班后,不可影響正常工作。
三、工作態度
儀態——必須注意保持良好的儀態。
尊重——任何時間都應尊重賓客及同事。
效率——處理問題及工作都必須講究效率,急客人所急,為客人排憂解難。
勤勉——凡事親力親為,盡自己的能力去做好每一項工作。
忠誠——忠誠老實是每一個員工應有的品德,有事必報,有錯必改。、
守時——員工必須要有時間觀念,按時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責任——無論做任何工作都應盡職盡責,力求取得及時和良好的效果。
合作——部門之間、同事之間,應保持真誠的合作精神。
四、儀表
員工必須保持整齊清潔,并應該注意:
1、男員工頭發發腳以不蓋過耳朵及衣領為適度,不得留小胡子。
2、女員工頭發不宜過長,不得披頭散發;保持雅淡清妝,不宜濃妝艷抹。
3、員工不得梳怪異發型,不得將頭發染成黑色以外的其他顏色,勤修剪頭發、指甲。
4.佩戴飾物只限于婚戒
5.皮鞋應保持整潔。
五.員工號牌、員工證、實習證
1.員工入職時,酒店將按不同的工種、類別發給員工工號牌、實習證或員工證。
2.員工若遺失所發號牌,應書面報告人事培訓部,并按規定辦理補領手續。每次補領新證,
須繳納工本費元。
3.離職時需將員工號牌證等交回人事培訓部。
4.員工在工作時必須按規定佩戴員工證,佩戴位置在外衣左胸上方。
六.員工更衣柜
1.員工須保持更衣柜的清潔與整齊,更衣柜不得存放貴重物品、現金和食品飲料。
2、更衣柜要隨時鎖好,如有物品遺失要速報保安部查找,但酒店不負責任何財物損失的
責任。
3.酒店有權在必要時組織有關人員檢查員工更衣柜。
4.不得私自加配鎖,不得自行調換更衣柜;如有遺失應立即報告本部門主管及保安部。
5.更衣柜損壞由使用者本人賠償,如本人丟失更衣柜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配備,
10元罰金。
6.員工不得無故在更衣區內逗留、休息或吸煙。
7.員工應自覺遵守酒店更衣區管理的各項規定。
七、工服
1.酒店工服根據工作及崗位而定,需穿工服的員工應簽領由酒店配給的工服。
2.員工應保持工服的整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
3.所有工服均屬酒店財產,未經批準工服不得穿、帶離酒店。
4.員工離職時須將工服交回人事部,遺失或非正常損壞須賠償。
八、簽到
1.所有員工必須在上下班時親自到部門簽到簽出。
2.簽到時如有錯誤,應立即向本部門報告,由部門考勤員核實后報人事部處理。
3.員工應準備充分的時間更換工服,以便準時到其工作崗位簽到。
4.代人或委托他人簽到均為無效,且按規定都要受到處罰。
九、個人資料
員工所填寫的各種表格,應如實、正確,如因有未將正確資料填上,而可能引至日后損
失其應有的權利或不良習慣,均由本人負責。如員工居住、婚姻狀況、生育子女等變更事宜,
應及時報部門及人事培訓部核準。
十、遺失物品補領手續
1、酒店發給的工服、鞋、工號牌、員工證、更衣柜鑰匙、餐卡及有關工作物品應妥善保
管。這些物品離店時需交回人事培訓部,凡未能交回者,按規定賠償。
2、員工損失或損壞酒店設施、設備、物品、用品、商品,以及因責任事故造成酒店經濟
損失,按酒店的有關規定辦理賠償及補領手續。
3、員工在酒店內拾到任何財物,立即報告上級主管,當天送交房屋中心登記;如發現遺
失的私人財物,應立即向保安部報告。
十一、處理投訴
所有員工都必須高度重視客人的投訴,并對客人的投訴表示歉意和謝意。
1、員工必須將客人的投訴及時向上級或有關部門反應。
2、事無大小,對客人投訴的事項,處理結果必須向客人有事后交代。
3、投訴事項中,若涉及本人的記錄不得涂改、撕毀、造假等。
4、投訴經調查屬實可作為處罰的依據。
十二、保密
未經批準,員工不得向外界傳播或提供酒店有關的資料及文件。如有查詢,可請查詢者
到有關部門查詢。
十三、愛護公物保環境衛生清潔
1、所有員工都應愛護酒店的公共財務,不亂拿亂用公物,不損壞公物;節約用水、用
電和易耗物品,不得把有用的物品丟掉。
2、要養成講文明、講衛生的美德,自覺維護公共衛生,做到不隨地吐痰、丟煙頭、紙
屑、果皮和雜物;如在公共場合發現有煙頭、紙屑及其他雜物應隨手撿起或通知有關部門及
時處理,以保持酒店清潔、優雅之環境。
十四、計劃生育
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實行計劃生育是每個公民的義務,酒店全體員工都必
須執行計劃生育規定。
十五、私人電話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許接、打私人電話,外來電話如無急事亦不代傳。一經發現員工
十六、保安檢查
1、員工上班必須走指定的員工通道。
2、員工上下班必須主動配合保安人員檢查包袋及包囊。
3、員工不得攜帶與酒店物品相類似的物品進入酒店。
4、凡需攜帶酒店物品離開酒店,需經保安檢查后方可離去。
第六章獎罰規定
一、嘉獎、晉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酌情給予嘉獎或晉升;
1、對改革酒店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中創優異成績者。
二、獎勵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將酌情給予獎勵:
1、在對外接待中,服務態度好,創造良好的對外影響者;
2、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受到賓客表揚者;
3、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4、為保護賓客及酒店公共財產能見義勇為者;
5、提合理化建議并有顯著成效者;
6、在增收節支,增產節約方面有顯著成效者。
7、拾金不昧者;
8、能堅持全勤,并被評為酒店優秀或最佳員工者。
三、處分種類
酒店對違反紀律的行為,視情節輕重,將分別給予甲類過失、乙類過失、丙類過失處分。
1、甲類過失
(1)遲到或早退;
(2)衣著不整齊,不佩戴工號牌,不穿規定的工服;
(3)上下班不按指定的員工的通道進出;
(4)未經部門經理批準或非因工作需要乘坐客用電梯;
(5)在酒店內行為不檢點,如大聲喧嘩、追逐打鬧等;
(6)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他部門閑聊,但尚未離開酒店及未造成事故;
(7)下班后無故逗留在酒店范圍內;
(8)未能保持更衣柜整潔;
(9)擅自調換、串用更衣柜;
(10)在衣柜內存放食物或飲料及易腐物品;
(11)工作時吃零食;
(12)未經批準接打私人電話;
(13)未經批準私自會客;
(14)未經批準攜帶私人電話;
(15)工作時間看電視、書報
(16)高聲與客人對話;
(17)私用酒店用品,偷吃拿酒店酒店食品(按售價的5倍罰款)
(18)搬弄是非,影響員工之間的團結;
(19)上下班不到部門簽到簽出;
(20)違反安全守則或部門常規,但未造成后果;
(21)工作粗心大意,不按工作程序、標準操作;
(22)在禁止吸煙區或客用區吸煙。
(23)服務時未使用敬語、禮貌用語或禁語;
(24)在正常情況下,不按規定時間用餐,當班時間洗澡、理發,在酒店內洗滌私人衣
服;
(25)了解其他員工犯有嚴重過失行為而知情不報;
(26)犯有其他輕微過失行為;
(27)隨地吐痰、丟煙頭、果殼雜物;
2、乙類過失
1、曠工一天;3次以上遲到或早退;
2、當班時睡覺;
3、唆使他人或代他人簽到;
4、損害客人利益,引起客人有效投訴;
5、私吃客人飲料或食品(同時按食品零售價的5倍罰款);
6、私自在客房或客用場所打電話、看電視、或使用衛生設備;
7、工作時間內打撲克牌、下棋看閑書、干私活等;
8、疏忽、不小心破壞、損壞酒店財物;
9、當班前飲酒,當班時帶有醉意;
10、工作時間內離開酒店,但未造成后果;
11、未經允許使用酒店設施、設備(包括車輛、用具、物品);
12、拒絕酒店授權人員檢查所攜物品;
13、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設備;
14、蓄意損壞、損耗酒店或客人財物;
15、挑撥打架事件;
16、在酒店內購買或兜售私人物品;
17、不服從經理或上級的命令;
18、提供假資料或報告;
19、在店內墻壁、電梯、衛生間等場所亂寫亂畫;
20、隨意改動或毀壞班次表、公告欄中張貼的規章制度、文件、布告、通知、通報等;
21、發表虛假誹謗言論;
22、拾遺不報
3、丙類過失
(1)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
(2)組織煽動罷工,聚眾鬧事,在酒店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斗,造成嚴重后果;
(3)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的食物(按零售價5倍罰款)
(4)偷竊客人、同事或酒店的錢物(按財物的五倍罰款);
(5)做不道德或猥褻交易;
(6)攜帶收藏禁品如槍械、武器、淫猥刊物、毒品或吸毒、賣淫等;
(7)泄露酒店內部機密文件、資料數據而使飯店利益遭受較大損失;
(8)在酒店內私換外幣;
(9)用非法手段涂改原始記錄,偷竊賬單或單據,從中謀取私利(按原單據金額的三倍賠
款);
(10)調戲、欺侮、威迫、恐嚇上級或他人,與客人吵架;
(11)拾到客人貴重物品,不主動上交;
(12)接受任何形式的賄賂或向他人行賄;
(13)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14)未經批準,私自外出兼職或利用病休期間從事其他職業;
(15)嚴重玩忽職守,給客人或酒店造成嚴重損失;
(16)騷擾客人私生活,偷看窺視者;
(17)違反或私自更改操作流程;違章作業,釀成事故,給酒店造成一定損失;
(18)違反國家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19)犯有其他嚴重錯誤;
(20)酗酒及服用麻醉藥物;
(21)未經授權部門批準私配酒店鑰匙;
(22)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的性質類似,按此類條款處理;
四、行使處分權
過失類別紀律處分行使處分權
甲類過失
第一次違反
第二次違反
第三次違反
第四次違反
口頭警告
書面警告
記過
除名
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人事部備案
部門經理核準后報人事部經理批準
部門經理核準后報人事部經理復核,總經
理批準
乙類過失
第一次違反
第二次違反
第三次違反
書面警告或記過
記過或除名
除名
部門經理核準后報人事部經理批準
部門經理核準后報人事部經理復核,總經
理批準
丙類過失除名
部門經理核準后報人事部經理復核,總經
理批準
1、員工違反過失類別次數,以年度累計次數計算。
2、下級出現過失,經核查發現屬上級交代不清或上級未能就有關內容進行培訓的,責
任由有關直接或間接上級承擔。
3、上級對下級任務布置清楚、準確,過失屬下級違章或工作態度不好造成的,由下級
本人承擔。
4、管理人員中犯有各類過失者,按照加重一級的原則執行本制度;
5、管理人員對過失發現不處理或未按規定處理并上報者,已經發現,將按包庇和瀆職
處理;
員工上訴:
員工對所受處分不服,可于處分批準之日10天內向部門經理、人事部和工會提出書面申
訴。經調查核實認為原處分不當,由人事部做出更正。在未予更正之前按原決定執行。
員工投訴:
員工有投訴的權利。投訴本部門二級部以下人員,應先向部門經理投訴,如對部門經理
的處理結果不服,可逐級到人事部(或工會)、總經理處投訴。
投訴部門經理可直接到人事部(或工會)投訴,或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投訴。投訴必須
實事求是,有事實,不得捕風捉影或憑個人推斷。對員工投訴,部門經理個有關部門要予以
重視,并給予投訴人明確答復。
第七章安全制度
1、安全
(1)注意防火、防盜,如發現事故苗頭或聞到異味,必須立即查找處理并及時報告有關部
(2)下班前要認真檢查水、電、汽等閥門,消除隱患,確保酒店及客人生命財產安全。
(3)不與客人的小孩逗耍,防止小孩玩水、玩火、玩電,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4)不得將親友或無關人員帶入公共場所,不準在值班室或值班宿舍留宿客人。
(5)發現形跡可疑或有不法行為的人或事,應及時報告保安部或有關部門;
(6)員工在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工作崗位的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7)客人遺留錢物,一律上交大堂副理或保安部查處;客人遺留的書報、雜志一律上交
保安部清理,不得傳閱。
(8)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9)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店內要害部門。
2、火警
每位員工都應熟記火警電話、消防訊號,熟悉通道及出口位置,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在救火過程中聽從消防中心的指揮。如發生火警,無論程序大小,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通知電話總機、消防中心,清楚地說出火警地點、燃燒性質、火勢情況及本人
姓名、工號并報告主管。
(2)保持鎮靜,堅持崗位及時疏導客人。
(3)在安全的情況下,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材將火撲滅。
(4)切勿搭乘電梯,而需走樓梯。
(5)火警報警電話:;外線報警電話:119.
3、意外
(1)如遇發生意外,應視情況分別通知大堂副理或有關部門酌情處理。
(2)通知電話總機轉告總經理或當值經理,加設標志,警告其余人員勿近危險區。
4、緊急事故
在緊急情況下,全體員工必須服從總經理的指揮,鼎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為奮勇現身的
精神,全力保護國家財產及人民生命安全,保持酒店的業務正常進行。
第八章附則
一、適用范圍
本守則適用于在酒店工作的所有員工。
二、負責實施監督
本守則條款由酒店人事部、辦公室負責督促各部門實施。
三、解釋修訂權
本守則條款解釋權歸酒店人事部,修訂權歸酒店總經理。
本文發布于:2023-03-05 22:32:53,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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