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子》的禮治思想
武漢科技大學董雪
摘要:《管子》一書包含豐富的思想,禮治思想也是其中較重要一個思想。“禮”是一切
行為規范的合理準則,在中國文化中占有著重要的地位,是很有中國特色的。“禮”著重強調
的是等級制度。《管子》在其倡導的治國思想中提出過治國首先要重民、愛民、富民、利民其
次,在治國方略上必須禮法并用,德法并舉,即以法來維護人民的利益,同時,以“禮”來
維護社會秩序,使社會和諧發展。再次,在用人制度上必須堅持尊賢授德,察能授官,重視
人的價值的充分實現。由此可見禮治思想之重要。有禮有法,禮法并用才是治國之道。
關鍵詞:《管子》;禮;治國
一、緒言
管子,名夷吾,又名敬仲,字仲,尊稱仲父,公元前723年出生于今安徽省潁上縣建潁
鄉管谷村,被譽為我國古代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軍事家和經濟學家,是我國“宰相制度”
的奠基人、千古名相,曾被梁啟超譽為“中國之最大的政治家”、“學術思想界一巨子”,并有
《管子》一書流傳于世,并提出“四維不張,國乃滅亡”的治國綱要,是春秋第一霸主。他
“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的思想,有著強烈的唯物主義思想,影響深遠。
春秋戰國時期是中國社會的一大混亂時期,《管子》一書正是在這種環境之下,經過對舊
的思想的繼承和對當前形勢的思考與創新而形成的產物,具有著時代特色。《管子》一書并非
管仲所著,而是“非一人之筆,亦非一時之書。”(葉適《水心集》)因此它包羅萬象,博大精
深。道德、禮治、政治、軍事、法律、經濟、教育、醫學、哲學、天文學、農學等等方面無
不涉及。內容之寬廣,是其他家所無法媲美的。
《管子》中將“道”視為無上無窮,無形無象的最高范疇最基本的規律。而“禮”正是
對“道”的一種形象化,規范化,具體化。《說文解字》說:“禮,履也,所以事神至福也。”
“禮”的起源可能與祭祀祖先和鬼神的儀式有關,《禮記禮運》說:“夫禮之初,始諸飲食,
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猶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后又逐漸的演化為帶有倫
理道德意義的行為規范,并帶有尊卑有別、貴賤有等、上下有序的等級特性,是中國統治階
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規范。本文就將對禮治方面進行探討,加以研究。
二、倉廩實,知禮節
“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管子牧民》)管仲認為糧食充足,百姓才懂得
禮節制度;衣食豐足,百姓才知道榮譽恥辱。這種將“禮”建立在“利”之上的看法是很有
依據的。“甚富不可使,甚貧不知恥。”(《管子侈靡》)由于太過貧窮,以至于吃不飽穿不暖,
此時“禮”就要退居二線,因為實在是無暇他顧。《管子》認為人們對于“佚樂,富貴,存安,
生育”的需求是合情合理的,衣食豐足才是百姓的第一需要。《管子國蓄》說:“五谷食米,
民之司命也。”只有當百姓“倉廩實”、“衣食足”了,后才又精力去了解禮。《管子禁藏》說:
“衣食足,則侵爭不生,怨怒無有,上下相親,兵刃不用矣。”就是說,衣食豐足了就不會發
生爭奪,相互不會有怨氣和怒意,上下親密就用不著動武了。即物質生活得以滿足,才會產
生對精神生活的追求。因此,物質生活影響著道德生活,并制約著道德生活。由此可見,形
成良好的道德倫理思想的基礎和前提是“倉廩實”、“衣食足”。同時,《管子治國》說:“民
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正是說的是百姓富裕了,才會有心情去學習禮,運用禮,掌握
禮。百姓懂得了禮,君主才能夠更加簡單,更加方便的治理。
三、禮義
《管子牧民》中視禮、義為“國之四維”中的兩維,也是最核心的兩維。禮,是具有等
級特性的一種規范;而義,是則是為人處事的原理。二者合起來叫做禮義,也就是具有等級
特色的為人處世的原則,強調所處的身份地位不同就需有著不同行為的準則。
《管子五輔》中說:“義有七體,禮有八經”。
“義有七體”是指:“孝悌慈惠,以養親戚;恭敬忠信,以事君上;中正比宜,以行禮節;
整齊撙詘,以辟刑僇;纖嗇省用,以備饑饉;敦蒙純固,以備禍亂;和協輯睦,以備寇戎。”
(《管子五輔》)即一以孝敬父兄慈愛和順來供養家屬,二以恭敬忠誠來侍奉君主,三以公正
合宜來實行禮節,四以嚴整謙遜來避免犯罪,五以節儉省用來防備饑荒,六以純樸專一來防
備禍亂,七以協調和睦來防備敵寇。此七點為“義之體”。百姓必須懂得義然后才能公正,公
正然后才能協調,協調才能處于安定,處于安定然后行動才有威勢,行動有威勢才能征戰取
勝,防守堅固。所以,義是不可或缺,不可不推行的。
“禮有八經”是指:“上下有義,貴賤有分,長幼有等,貧富有度”。(《管子五輔》)管
子認為百姓懂得了義,卻還不懂禮,人們只有懂得了禮后才能恭敬,恭敬然后才能謙讓,謙
讓然后才能少長貴賤不相超越,混亂才不會發生,禍亂就不會產生。所以就需要八方面的準
則來使得百姓懂得禮,即上下各有禮儀,貴賤各有本分,長幼各有等次,貧富各有限度。上
下沒有禮儀就要發生混亂,貴賤沒有本分就要發生爭執,長幼沒有等次就要發生背棄,貧富
沒有限度就要失去節制。所以,“禮不可不謹也”。為了保證“禮之經”又提出了八項原則,
即“下不倍上,臣不殺君,賤不逾貴,少不陵長。遠不間親,新不問舊,小不加大,淫不破
義。”
“禮之經”中的“上下有義”就是指的君臣上下級之間的關系,君臣應該各司其職,同
“義之體”中的“恭敬忠信,以事君上”相對應;《韓非子解老》:“父子貴賤之差也”,故“禮
之經”中的“貴賤有等”是指的父子之間的關系,“長幼有等”是指的兄弟之間的關系,同“義
之體”中的“孝悌慈惠,以養親戚”相對應。《管子心術上》說:“禮者,因人之情,緣義之
理,而為之節文者也。”
由此可見,禮是義的形式,義是禮的內在章程,二者互相呼應,聯系緊密。
四、禮、法兼容
“禮”在中國的地位和意義是舉足輕重的,早在西周時期就已經有了“禮”的存在,并
設定了禮制,而那時“法”相對于“禮”來說并不盛行。到了春秋戰國時期,這是舊的社會
制度漸漸衰落,新的社會制度漸漸萌生的大變革時期。臣弒君、子弒父、弟弒兄等等這種違
反禮制的現象層出不窮,至此,管仲意識到只靠那些禮義的教化是不行的,必須拿出更加強
勢的手段來限制人們,規范人們,震懾人們,使人們不敢逾越禮的范圍。便在西周“禮”的
基礎上,提出了更具有強制力的手段——刑罰,以此來震懾那些脫離禮制的奸險惡人,這就
是“法”的最早的形態。
“法”并非是一成不變的,古時的法是與刑密切聯系的,只是為了對罪犯的懲罰,而后
長期的經過“禮”的影響與約束變得更加的道德化,越來越人性化,成了規范人們行為和維
持社會秩序的一種強制手段和方法,沒有法這個強大的武器進行制約,人們很容易就偏離道
德的軌道,被利益誘惑。。“法”是以“禮”為根本而形成的一種具有道德準則的強制手段。
《管子》認為禮與法并不是相對立的,而是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是同出于道的。
《管子心術上》說:“故禮出乎義,義出乎理,理因乎宜者也。法者所以同出,不得不
然者也。故事督乎法,法出乎權,權出乎道。”“禮”是“理”在社會中存在的形態是永恒不
變的“道”的體現;“法”是用來督察世事,是經過權衡制定出來的,而權衡是要根據“道”
而進行的。《管子樞言》說:“人故相憎也,人之心悍,故為之法,法出于禮,禮出于治,治、
禮,道也。萬物待治,禮而后定。”人本來是相互憎恨的,人心兇悍,所以需要法律,法律出
自禮,禮出自言辭,言辭和禮,都是道的體現,萬事都等待言辭和禮的要求而后才能確定關
系。正如梁啟超所說:“我國古代禮與法視為同一物,禮者即規律本族之法。故禮制之著于竹
帛者,皆可認為一種成文法。??若禮可認為成文法。則周代所謂經禮三百,曲禮三千。其
可謂最古最繁博之法典焉矣。”
《管子五輔》說:“禮有八經,法有五務”。”,“禮有八經”在上文中已經提到,“法有五
務”指“君擇臣而任官,大夫任官辨事,官長任事守職,士修身功才,庶人耕農樹藝”是說
君主選擇臣子任命官職,大夫擔任官職治理政事,長官承辦事務堅守職分,士人修養品德學
習才藝,百姓從事農業生產勞動。這里“禮”與“法”已經充分的結合在一起,相互兼容了。
“夫人必知禮然后恭敬,恭敬然后尊讓,尊讓然后少長貴賤不相逾越,少長貴賤不相逾越,
故亂不生而患不作。故曰:禮不可不謹也。”(《管子五輔》)百姓懂得禮了,卻還不懂的法,
這就要宣布法令來安排人力。“夫民必知務,然后心一,心一然后意專,然后功足觀也。故曰:
力不可不務也。”(《管子五輔》)百姓必須懂得法,然后才能做到思想一致,思想一致然后才
能做到意志專一,思想一致而意志專一,然后功業就足有可觀,所以說:法不可不注重。《管
子君臣上》:“有道之君者,善明設法,而不以私防者也。而無道之君,既已設法,則舍法而
行私者也。”所以法不僅是制約百姓的手段,更是防止君主徇私舞弊的工具。《管子牧民》:“刑
罰不足以畏其意,殺戮不足以服其心。故刑罰繁而意不恐,則令不行矣;殺戮眾而心不服,
則上位危矣。”所以禮又是補充了法的不足。《管子任法》中說:“所謂仁義禮樂者,皆出于
法。”此處又強調了法對禮的重要作用。《管子任法》又說:“群臣不用禮義教訓則不祥,百
官服事者離法而治則不祥”。禮與法是互相補充,相互兼容的。
“禮”與“法”都是一種規范手段,只是手段不同。“禮”是由自我的道德情操和社會輿
論來約束的,是一種自身的約束力,具有對等級概念的教化作用的;而“法”則是國家運用
強制手段對百姓進行震懾和懲罰,是一種外在的限制力,具有對百姓的公平性和強制性。管
仲的這種禮法并施、軟硬兼施的思想同西周時期的德主刑輔,還有孔孟推崇的的禮治、反對
法治和韓非子的“不務德而務法”相較來說更加的全面,更加的合理。
五、禮與治國安邦
(一)得民心
用民須先養民,只有使“民”的生活條件提高,“民”才會有動力幫助你。“王者以民為
天,民以食為天,能知天之天者,斯可矣。”(《漢書.酈食其傳》)這句話是管仲說的,意思
是對君王來說百姓是最重要的,對百姓來說食物是最重要的,如果能夠了解把握老百姓最看
重的糧食,那么這樣就可以實現王道了。這在以農業為主的封建社會,是非常重要的,它關
系到贏得民心的重要條件,關系到一個國家的興衰。《管子君臣下》:“國之所以為國者,民
體以為國。”民乃國之根本,即得民心者的天下。“人主之所以令則行、禁則止者,必令于民
之所好,而禁于民之所惡業。”(《管子形勢解》)政令能夠推行,在于它順從民心;政令之所
以廢弛,因為它違逆了民心。所以要贏得民心就得滿足百姓的四種愿望,即“四順”——“民
惡憂勞,我佚樂之;民惡貧賤,我富貴之;民惡危墜,我存安之;民惡滅絕,我生育之。”“民,
利之則來,害之則去,民之從利也,如水之走下,于四方無擇也。”(《管子形勢解》)這樣即
使是遠方的百姓也會親近歸順。“故欲來民者,先起其利,雖不召而民自至;設其所惡,雖召
之而民不來也。”(《管子形勢解》)所以“四順”便是投百姓之所好而所給予百姓“禮”和“利”,
而百姓得到禮與利之后便會歸順,并還以“禮”與“利”。送人玫瑰,手留余香,這種給予就
是取得的道理是治國的一大法寶。
除了讓百姓“倉廩實”“衣食足”以外,還需要一定的教條進行規范,使百姓品行端正,
棄惡揚善,見利不誘,見害不懼,以防止因滿足百姓的物質需求,而導致的奢侈行為。便有
了上文中將到的“四維”(禮、義、廉、恥)。
(二)四維
“四維不張,國乃滅亡。”“何謂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一維絕
則傾,二維絕則危,三維絕則覆,四維絕則滅。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滅不可復
錯也。”(《管子牧民》)管子把禮、義、廉、恥視為“國之四維”,強調禮義的作用,并將“禮”
看作是“四維”中的核心部分,“義”為“禮”的內在章程,而廉與恥則是在懂得了禮與義之
后而形成的一種廉潔和知恥的道德情操。《淮南子泰族訓》中也有提到:“民無廉恥,不可治
也。非修禮義,廉恥不立”。
“禮、義、廉、恥”雖然有著主次之別,但聯系也是很緊密的。禮與義在上文中已經有
所提及,而廉與恥是由禮義中延伸出來的,有了禮義,人們就會介于禮義的自我約束的和輿
論的壓力而形成廉恥心,有了廉恥心就會自覺地遵禮守義。“禮不愈節,義不自進,廉不蔽惡,
恥不從枉。故不逾節則上位安,不自進則民無巧詐,不蔽惡則行自全,不從枉則邪事不生。”
(《管子牧民》)即遵守禮就不會超越規范,講求義就不會自行鉆營,做到廉就不會掩飾過錯,
懂得恥就不會追隨邪曲。這樣君主的地位就穩固了,百姓就不會投機取巧了,品行就端正了,
壞事就不會發生了。所以,“禮、義、廉、恥”四維互相呼應,是道德倫理最基本的要求。
《管子》中的禮已被提高到國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層面,認為禮關系到國家的生死存亡這
部分對于治國尤其重要,指出“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強調“禮不愈節”,“故不愈節則上位
安”
(三)治國先正君
《管子君臣上》又說:“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禮,一設而不更,此謂三常。兼
而一之,人君之道也。分而職之,人臣之事也。”意思是天象有常法,地形有常態,人禮有常
制,他們一旦成立就不會變更,這就叫做“三常”,兼領而統一百官,這是君主的責任;分工
而各司其職,這是臣子的職責。君主的工作是治理國家,而君主又是一個國家的象征和代表。
“御民之轡,在上之所貴;道民之門,在上之所先;召民之路,在上之所好惡。故君求之則
臣得之,君嗜之則臣食之,君好之則臣服之,君惡之則臣匿之”(《管子牧民》)即駕馭百姓
的關鍵在于君主重視什么,引導百姓的法門在于君主帶什么頭,招引百姓的途徑在于君主喜
愛什么、厭惡什么,因此君主追求的物品,臣下就會去求得;君主愛吃的食物,臣下就會去
嘗試;君主愛好的東西,臣下就會去宣揚;君主厭惡的東西,臣下就會去藏匿。因此,治理
國家的“常禮”是由君主自身決定的。而“人有常禮,一設而不更”,也就是說要是想將國家
治理好,君主就必須設定一個利國利民的“常禮”出來。這樣才能“道德定于上,而百姓化
于下矣。”(《管子君臣上》)而這個利國利民的“常禮”是受君主自身影響的,“上之人務德,
而下之人守節義;禮成形于上,而善下通于民。”所以君主以自己的言行舉止來帶動整個國家
的人民,是其更加的道德化,就是說君主先在上形成禮,然后善德就能夠下達于百姓。
《管子》的圣人觀,認為一切道德倫理皆出于圣人,只有圣人才是最佳的統治者,強調
君王之道,在于強化君主的高尚道德修養。綜上所述,要想治國必先正自身,在現實社會中,
人們往往會用自己的眼光和態度去評價別人的行為,所以,君主要正確的設定“常禮”來將
輿論引導到正確的軌道之上,是其為治國安邦所用。
(四)治國的武器——禮法
《管子》一書是以人性本惡來進行研究的,認為人生來是帶有欲望的,前文中也是有提
及的:
1、“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管子牧民》)
這里雖然談不上人性本惡,但也是將“禮”放于了利己的后位。
2、“人故相憎也,人之心悍,故為之法,法出于禮,禮出于治,治、禮,道也。萬物待
治,禮而后定。”(《管子樞言》)
這里“人故相憎也,人之心悍”就很明確的指出了人性本惡。
3、“民,利之則來,害之則去,民之從利也,如水之走下,于四方無擇也。”(《管子形
勢解》)
這里講的是人容易被“利”所誘,喜歡謀利,而且還會因為懼怕禍害而離去。
當然除了上文中所講的這些,《管子》一書中還有很多,在這里我就不一一列舉了。因此,
治理國家就需要禮法來對人進行限制。用禮來使人們自覺地認識到自己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
用法來使人們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禮與法構成了治國的武器,不僅作用于百姓,
更作用于君主。
六、參考文獻
1.于秀萍,《禮與法——從海瑞、張居正看中國古代社會的法制傳統》
2.謝浩范,朱迎平譯注《管子全譯》
3.劉興富編著《賢臣名相——管子》
4.張連偉著《管子——哲學思想研究》
5.路則權,《簡論管子禮學思想的幾個特點》
6.蔣澤楓,李德紅,《論管仲禮法并用思想的淵源》
本文發布于:2023-03-07 21:53:4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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