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晉書·王彪之傳》文言文原文及翻譯
《晉書·王彪之傳》文言文原文及翻譯
晉書
原文:
王彪之字叔武。年二十,須鬢皓白。從伯導謂曰:“選官欲以汝
為尚書郎,汝幸可作諸王佐邪!”彪之曰:“位之多少既不足計,自
當任之于時,至于超遷,是所不愿。”遂為郎。累遷尚書左丞、廷尉。
時永嘉太守謝毅。赦后殺郡人周矯,矯從兄球詣州訴冤。揚州刺史殷
浩遣從事疏收毅,付廷尉。彪之以球為獄主,身無王爵,非廷尉所料,
不肯受。穆帝發詔令受之。彪之又上疏執據。時當南郊,簡文帝為撫
軍,訪彪之應有赦不。答曰:“郊祀往往有赦,愚意嘗謂非宜。黎庶
不達其意,將謂效祀必赦,至此時,兇愚之輩復生心于僥幸矣。”遂
從之。轉吏部尚書。簡文有命用秣陵令曲安遠補句容令,殿中侍御史
奚郎補湘東郡。彪之執不從,曰:“殿下昔用安遠,談者紛然。句容
近畿,豈可處卜術之人無才用者邪。湘東雖復遠小,所用未有朗比,
談者謂頗兼卜術得進。殿下若超用寒悴,當充人才可拔。朗等凡器,
實未足充此選。”既而長安人雷弱兒等詐云殺苻健,請兵應接。時殷
浩鎮壽陽,便進據洛。屬彪之疾歸,上簡文帝箋,陳弱兒等容有詐偽,
浩未應輕進。尋而弱兒果詐,浩大敗。簡文笑謂彪之曰:“果如君言,
君謀無遺策,張、陳何以過之。”后以彪之為會稽內史。居郡八年,
豪右斂跡,亡戶歸者三萬余口。桓溫①下鎮姑孰,威勢震主,四方修
敬,皆遣上佐、綱紀②。彪之獨曰:“大司馬誠為富貴,朝廷既有宰
相,動靜之宜自當諮稟。修敬若遣綱紀,致貢天子復何以過之!”竟
不遣。溫以山陰縣折布米不時畢郡不彈糾上免彪之彪之去郡郡見罪謫
未上州臺者皆原散之會赦左降謫為尚書以年老,上疏乞骸骨,詔不許。
太元二年卒,年七十三。(節選自《晉書·王彪之傳》)【注】①恒溫,
東晉權臣,曾獨攬朝政十余年,有意奪取帝位。②綱紀:文中指公府
及州郡的主簿。
譯文:
王彪之,字叔武。二十歲時,胡須鬢角都白了。堂伯王導對他說:
“選官要任命你為尚書郎,你有幸可以擔任諸王公的輔官朝官了!”
王彪之說:“職位的高低本來就不值得計較,只要是在合宜的時世任
職。至于超格提拔,這并不是我的愿望。”于是為郎。多次升遷后任
尚書左丞、廷尉。當時永嘉太守謝毅,在皇帝大赦后殺郡人周矯,周
矯的堂兄周球到州郡中訴冤情。揚州刺史殷浩派從事上奏皇帝后拘捕
謝毅,交付給廷尉審理。王彪之認為周球是訟案的當事人,他身無王
爵,不歸廷尉審理,不肯受理此案。穆帝下詔令王彪之受理此案。王
彪之又上疏據理力爭。這是恰逢皇帝要在南郊祭天,簡文帝當時任撫
軍,向王彪之詢問是否應該大赦。王彪之回答說:“郊祀按慣例有大
赦,我認為不合宜。老百姓不明白郊祀時大赦天下的意義,還會認為
每逢郊祀必有大赦,到這個時候,兇惡愚蠢之輩又要產生僥幸心理
了。”就聽從了王彪之的意見。王彪之轉任吏部尚書。簡文帝下令用
秣陵令曲安遠補任句容令,殿中侍御史奚朗補任湘東郡守。王彪之堅
持個人意見不聽從,說:“殿下當初任用曲安遠,議論的人已經議論
紛紛。句容靠近京城,怎么能用沒有才能的`卜術之人呢!湘東郡雖然
偏遠狹小,以前所任用的也沒有奚朗這樣的人,議論者認為他是全靠
卜術才得以進用。殿下如果破格任用寒微之人,應當讓有才得的人得
到選拔。奚朗等人是平庸之人,確實不足以充任這樣的職務。”不久
長安人雷弱兒等詐稱殺苻健,請晉朝派兵接應。當時殷浩鎮守壽陽,
就進軍占據洛陽。正趕上王彪之因病回家,上書簡文帝,陳述雷弱兒
等可能有詐,殷浩不應輕舉冒進。不久雷弱兒果然有詐,殷浩大敗。
簡文帝笑著對王彪之說:“果然如您所言。您的謀劃沒有無誤,就是
張良、陳平又怎么能超過您、”后來任王彪之為會稽內史。在郡八年,
豪門大族行為有所收斂,逃亡又返回的有三萬多人。桓溫鎮守姑孰,
威勢使天子畏忌,四方官員表示敬意,都派遣上佐、主簿前去(拜
訪)。王彪之卻說:“大司馬的確富貴,朝廷既然有宰相,舉動是否
得宜應當向宰相詢問稟報。表示敬意如果派遣主簿,那么向天子進貢
又用什么呢?”最終也沒有派主簿(前往)。桓溫以會稽郡山陰縣的
折布米沒有按時辦好,郡中不彈劾糾正為名,上表請求免去王彪之的
職務。王彪之離郡,郡里被貶謫的罪人未送州臺的,全部赦免遣散。
正好碰上大赦,降為尚書。因年老,上疏請求退休,下詔不同意。太
元二年去世,享年七十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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