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尹史卿宰尉令丞
卿士太史左史右史司徒司馬司空司寇職方
太師太傅大保少師少傅少保太宰少宰六卿
封人工正相國庶長令尹柱國公主駙馬三公
丞相宰相御史太尉九卿太仆廷尉宗正少府
將軍冼馬大夫博士郎中侍郎中郎議郎令史
尚書六曹合閣仆射侍中內史刺史州牧別駕
主薄郡守太守長史從事督郵縣令縣尉三老
亭長列侯主事三省行臺都督錄事護軍可汗
六部三館學士總管元帥留守判官巡檢提刑
提轄通判孔目押司大人內閣廠衛太監都司
知府親王總督巡撫監司州判知縣提督總兵
參將散官流內流外貝勒
大良造左丞相右丞相大司徒大司空御史臺
大司馬郎中令大司農大將軍執金吾中郎將
尚書省尚書令結事中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
關內侯中書省中書令門下省秘書省樞密使
員外郎著作郎國子監節度使招討使都點檢
觀察使按察使衍圣公大學士宣政院集賢院
軍機處翰林院欽天監內務府布政使未入流
稅務司資政院咨議局國務院樞密院
三閭大夫御史大夫司隸校尉將作大匠諫議大夫
光祿大夫繡衣直指監察御史同平章事參知政事
翰林學士中書舍人都指揮使欽差大臣牛錄額真
參贊大臣總稅務司海軍衙門
典農中郎將北洋通商大臣南洋通商大臣
今昔對比
太守戰國稱郡守,漢改太守,為一郡的行政最高長官。秦分三十六郡,比縣大。相當
于現在的省轄市市長。
刺史漢武帝分全國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軍政大權。相當于省(市)長兼省(市)
軍(分)區司令員。
京兆尹西漢京畿地方行政長官。相當于北京市市長。
太尉秦至宋均有設置,為全國軍政首腦。相當于國防部部長。
廷尉執掌法律、主審要案的大臣。相對最高法院院長。
吏部尚書掌管全國文武官吏考核賞罰。相當于組織部部長。
光祿大夫皇帝身邊顧問之臣。相當于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中書令掌管皇帝命令發布。相當于“兩辦”秘書長。
尚書令參議大政,綜觀政務,百官之長。相當于總理。
車騎大將軍地位尊崇,相當于元帥軍銜。
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的監察機構。相當于監察部長。
知府地方行政長官。相當于省轄市市長。
知州同“知府”。
知縣地方行政長官。相當于縣長。
通判府之副職。相當于副市長。
縣丞協助縣令治理一縣之事。相當于副縣長。
主薄掌錢糧、戶籍。相當于糧食局長或戶籍局長。
教授府掌訓導考核學生。相當于省教育廳廳長。
游擊位參將之下,掌率兵防御。負責防御工作的師級軍官。
侍郎宿衛侍從皇帝的官員。中央警衛局官員(一說相當于現在的副部長)。
官制簡介
主書:戰國時魏國為國君保各種文字資料的人員。
御史大夫:秦朝時負責監察百官,代表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國家重要圖冊、典籍,
代朝廷起草詔命文書等。西漢時,御史大夫與丞相、太尉合稱三公。丞相缺位時,往往由御
史大夫遞補。晉以后御史大夫不再負責文書工作。
令史:漢代郎以下負責文書工作的官職。分:蘭臺令史、尚書令史。隋:唐以后,令
史變為三省、六部御史臺低級事務員的稱謂。
宰相:封建時代“宰相為君主之幕僚長。”相當于現在的秘書長。
諫議大夫:西漢時稱秘書工作人員的諫大夫。東漢時改稱諫議大夫。隋、唐時錄屬于
門下省,職責是侍從和規諫。宋代設諫院,遼金沿置,明代廢除。
黃門侍郎:西漢時在宮內內服務的郎官。東漢時黃門侍郎為專職,職責是侍從皇帝,
傳達詔命。南朝以后黃門侍郎負責掌管機密文件。
左右曹:漢代處理皇帝文書的官職。這種官職不是專職,而是加職。大臣能得到左右
曹加官,就能處理皇帝的文書。
譯官令九譯令:漢代設置的翻譯官,負責翻譯異國來信之語言。相當于當代的外文
秘書。
符寶郎:東漢時掌管天子印璽及符節的官。
御史中丞:漢代御史大夫的下屬官員,負責中央館、圖書館,處理直達君主的一切奏
章,監督在外行使巡察權的各部刺史等。漢以后御史中丞為御史的長官,與司隸校尉國為最
有權威的督察官。
從事:漢代刺史的佐吏,如別駕、治中、主簿等都為從事。當時各郡國也有從事。
書佐:漢代主管文書的小吏。像功曹書佐、典郡書佐等,負責起草和繕寫文書。
尚書:尚書是主管文書的意思。漢代在宮廷中主管文書的官稱為尚書。
二千石曹尚書:漢代郡國守相的官傣為二千石,古習慣上稱地方行政長官為二千石。
那時尚書是分曹辦事,分管郡國守相文書的尚書被稱為二千石曹尚書。
三公曹尚書:東漢時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那時尚書是分曹辦事,分管三公職
掌的文書的尚書被稱為三公尚書。
尚書令:尚書的主管為尚書令。隋、唐時逐漸形成以尚書為尚書省長官的制度,這樣
尚書令就不是主管文書的官,而是中央行政監督各部門的最高首長。
丞相:秦、漢時期定的制度。以丞相為輔佐皇帝的最重政務長官,與太尉、御史大夫
地位略等。漢代初期有時置左右丞相各一人。一般只置一人,不分左右。明初亦說左右丞相,
不久即廢,此后不再有丞相之名。
中書令:漢武帝時以宦官充任,職掌傳宣詔令。曹丕即位后設中書監及中書令,監令
同等,其權任相當于宰相,習慣上監在令前。隋、唐以后,中書監廢止,只存中書令。
中書監:魏時曹丕即位后所設,與中書令同等權位。
中書省:魏晉以后,尚書令之權被中書監、中書令所代,開始以中書省為中央總機構。
至梁、陳時,中書省內部事務官中有中書舍人五人,領主事十人,書吏二百人。
中書舍人:唐、宋時中書舍人是相當尊貴的官職。明代設中書科中書舍人,僅掌書寫
誥敕等事,官階從七品。開始名為中書省直省舍人,后固中書省廢而改稱中書科中書舍人。
中書舍人不為人重視,僅作為外觀裝點而已。其中有以工書得名實際擔任繕寫者,清仍其制,
一般稱中書科中書,是無是輕者之官。
秘書令:漢末曹操為魏王,初置秘書令,掌機要文書。曹丕即位后,改為中書監和中
書令。
登仕郎:文散官名。唐始置,為文官第二十七階,正九品下。宋正九品。徽宗崇寧二年(1103)
用以代知錄事參軍、知縣令,政和六年(1116)改為修職郎,為文官第三十六階。金正九品
上。元升為正八品,掌管宗卷、錢榖的屬吏。《元史·百官志一》:“照磨一員正八品,掌
磨勘左右錢榖出納繕料例,凡數計文牘簿籍之事。”明正九品初授將仕郞,升授登仕郞。清
正九品概授登仕郞。
等級與管理權限
清分九品,每品有正、從之分,共十八級
丞相(輔佐皇帝的最高政務長官)
正一品——(文)太師、太傅、太保、大學士、太尉、司徒、司空。(武)領侍衛內
大臣。
從一品——(文)少師、少傅、少保、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總督、各
部院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郡王、國公。(武)將軍、都統、提督驃騎大將軍
嗣王。
正二品——(文)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總督、各部院左、右侍郎、
開國郡公。(武)輔國大將軍、副都統,總兵,。
從二品——(文)各省巡撫、內閣學士各省布政使、京兆河南太原等七府牧、大都督、
大都護、光祿大夫。(武)鎮軍大將軍、副將。
正三品——(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
府詹事、太常寺卿、順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侍中、中書令、、門下侍郎、
中書侍郎、太子賓客、太常卿、宗正卿、太子詹事、上都護金紫光祿大夫。(武)左右衛、
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左右金吾衛、左右監門衛、左右羽林軍、左
右龍武、左右英武六軍大將軍、左右千牛衛大將軍、左右散騎常侍、內侍監、中都督、參將。
從三品——(文)光祿寺卿、太仆寺卿、各省鹽運使、御史大夫、秘書監、光祿、衛
尉、太仆、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卿、國子祭酒、殿中監、少府監、將作監、諸衛羽林,。
(武)游擊。
正四品——(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鴻臚寺卿、
太仆寺少卿、各省道員、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丞、吏部侍郎、太常少卿、太子左庶
子、太子少詹事。(武)都司。
從四品——(文)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國子監祭酒、內閣侍讀學士、各省知
府。(武)城門領
正五品——(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祿寺少卿、欽天監監正、六科給事中、各部
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隸州知州。(武)守備。
從五品——(文)鴻臚寺少卿、各道監察御史、翰林院侍讀、各部員外郎、各省知州。
(武)守御所千總、騎都尉。
正六品——(文)國子監司業、內閣侍讀、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
京縣知縣、各省通判。(武)門千總、營千總。
從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贊善、翰林院修撰、光祿寺署正、直隸州州同、州同。
(武)部千總。
正七品——(文)翰林院編修、各部院七品筆帖式、順天府學教授、訓導,京縣縣丞
外縣縣長、各府學教授。(武)把總。
從七品——(文)翰林院檢討、中書科中書、內閣中書、國子監博士、直隸州州判、
州判。(武)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文)太醫院御醫、各部院八品筆帖式、外府經歷、外縣縣丞、州學正、
縣教諭。(武)外委千總。
從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縣訓導。(武)委署驍騎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筆帖式、縣主薄。(武)外委把總。
從九品——(文)翰林院侍詔、邢部司獄、州吏目、巡檢。(武)額外外委。
未入流——(文)京、外縣典史、驛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未入流)。
唐朝官職
唐朝建立后,合并州郡縣,設立郡和縣。但是唐朝將天下劃分為23個道,分兵駐守。
貞觀十三年全國有358州,1551縣。玄宗天寶元年,改州為郡,改刺史為太守。后復稱州。
上州刺史從三品,其下佐官有別駕1人,從四品下,長史1人,從五品上,司馬1人,
從五品下,錄事參軍事1人,從七品上,錄事2人,從九品下,此外還有司功、司倉、司戶、
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參軍各1人,皆從七品下。又有市令、丞、文學、醫學博土
等;中、下州刺史皆正四品下,其下佐官仿上州,但不全置。別駕(中州不置)、長史、司
馬稱為“上佐”,唐制規定,凡刺史缺員或為親王兼領時,上佐可代行州事。諸曹參軍分掌
各州府的軍政、財政、刑法、農田以及戶糧諸事務,稱為“判司”。未設司馬之州,錄事參
軍為刺史之佐,處于綜領督察的地位。
州府的判司及縣的簿、尉,雖然職位不高,但一般也是進士及第后的起家之官,若上有官員
提攜,下有州縣推薦,幾經遷轉就可能入朝為郎官、御史,甚至可以外派為州刺史,直至藩
帥,所以唐代一些高級文職人員大多在基層擔任過這類職務。[1]
任免術語
關于任職授官的有:任、授、除、拜、封(用于爵位)、贈(用于追封已故者)征、
辟、薦、舉(多用于布衣作官)、點(用于口語)。
關于提升職務的有:抉或(用于由低級到高級)、進(用于較高職務追加)、起復(恢
復原職務)、超遷。
關于降級免職的:罷、免、解(因非嚴重過失而解除職務)、貶、謫(因過失而降級)、
革、褫(撤職查辦)、開缺(奉命或自請解除職務)、致仕(帶職退休)、左遷(降級使用)。
關于調動職務的:移、調、徒、量移(調的比原職稍好)、補(由候補而正式上任)
關于兼職的:領(以本官兼較低職)、攝(暫時兼任比本官高的職務)、權(臨時代
職)、行(代行某職而尚無此官銜)、(代替無本官的職務)、護(原官短期離職,臨叮守
護印信)
變動用詞
一、關于任職授官的有:
任(擔當,擔任)《史記·蒙恬傳》:“恬任外事,而毅常為內謀。”(毅,蒙毅,
人名)
授(授官,任命)《漢書·翟方進傳》:“遣使者持黃金印、赤韨縌,朱輪車,即軍
中拜授。”
除(任命,授職)李密《陳情表》:“除臣洗馬。”
拜(授給官職)《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拜亮為丞相。”
用于布衣任官的多為“征、辟、薦、舉、起、拔、點”等:
征(征召,特指君召臣,即由君王征聘社會知名人士充任官員。古時寫著“徵”,現
簡化成“征”)《史記·呂太后本紀》:“趙相征至長安,乃使人復召趙王。”
辟(音bì,征召,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薦舉,任以官職)《晉書·謝安傳》:
“初辟司徒府,除佐著作郎。”(當初受司徒府征召,拜官為佐著作郎)
薦(推薦,由地方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古時寫著“薦”,現簡化成
“薦”)《三國志·魏書·郭嘉傳》:“(荀)彧薦嘉。”
舉(推薦,推舉,也指由地方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孟子·告子下》:
“傅說舉于版筑之間,膠鬲舉于魚鹽之中,管夷吾舉于士,孫叔敖舉于海,百里奚舉于市。”
起(起用人任以官職或重新啟用,任以官職)《戰國策·秦策二》:“不如召甘茂于
魏,召公孫顯于韓,起樗里子于國。三人者,皆張儀之讎也。”
提(提拔)《北史·魏收傳》:“然(魏收)提獎后輩,以名行為先,浮華輕險之徒,
雖有才能,弗重也。”(名行:名望和德行)
拔(提升沒有官職的人)李白《與韓荊州書》:“山濤作冀州,甄拔三十余人。”
此外,還有:
封(帝王授予臣子土地、封號或爵位)《孔叢子·答問》:“(陳涉曰)六國之后君,
我不能封也。”《史記·李斯列傳》:“使秦無尺土之封,不立子弟為王。”(后一例“封”
動作名用)
贈(用于追封已故者以爵位)《三國志·吳書·吳主傳》:“步夫人卒,追贈皇后。”
賜(賞賜有功之臣以爵位)《漢書·蘇武傳》:“武以故二千石與計謀立宣帝,賜爵
關
內侯。”
賞(由皇帝特旨頒布,賜予官職、官銜或爵位)《譚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見
袁
世凱,特賞侍郎。”
二、關于提升職務的有:
擢、升、拔擢(用于由低級到高級的升遷)《漢書·趙充國傳》:“擢為后將軍。”
(后將軍:武官名。)李密《陳情表》:“過蒙拔擢,寵命優渥。”
進(用于較高職務)《史記·孫臏傳》:“于是忌進孫子于威王。”
起復(恢復原職務)《紅樓夢》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蘆僧判斷葫蘆案》:
“雨村道:“你說的何嘗不是。但事關人命,蒙皇上隆恩起復委用,正竭力圖報之時,豈可
因私枉法,是實不忍為的。”
超遷、超擢(越級破格提升)《譚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銜軍機章京,與楊銳、
林旭、劉光第等同參預新政”。《史記·賈誼傳》:“孝文帝說之,超遷,一歲中至太中大
夫。”
三、關于調動職務的有:
轉、移、調、徙(一般的調動,調遷)《漢書·袁盎傳》:“調為隴西都尉。”《史
記·淮陰侯列傳》:“徙齊王信為楚王。”《宋史·理宗紀》:“程大元、李和以下將士六
百一十三人補轉官資有差。”
遷(調動官職,一般指升官)《漢書·翟方進傳》:“方進轉為博士。數年,遷朔方
刺
史。”《后漢書·張衡傳》:“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公車特征,拜郎中,再遷為太史
令。”
出(指出京受任)《張衡傳》:“永和初,出為河間相”(指張衡離京任河間王的相。)
陟(升遷,指官吏的提升和進用)諸葛亮《出師表》:“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陟罰
臧否,不宜異同。”
補(補充缺職或由候補而正式任命)《漢書·蕭望之傳》:“是時選博士諫大夫通政
事者補郡國守相,以望之為平原太守。”
四、關于兼職的有:
領(本職之外兼較低它職)《晉書·謝安傳》:“又領揚州刺史。”《宋書·范曄傳》:
“(范曄)服終,為征南大將軍檀道濟司馬,領新蔡太守。”(服終,為父親服喪結束)
攝(暫時兼代本職外更高職務)《左傳·昭公十三年》:“羊舌鮒攝司馬。”(羊舌
鮒,人名。)
權(臨時代職)陳亮《上孝宗皇帝第一書》:“以京官權知,三年一易。”(權知,
代理主管)
假(暫時代理)《漢書·蘇武傳》:“武與副中郎將張勝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
余人俱。”
行(代理官職)《三國志·魏書·武帝紀》:“太祖行備武將軍。”歐陽修《瀧岡阡
表》:“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
署(也有“代理,暫任”的意思,指代理無本官的職務)《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
“以亮為軍師將軍,署左將軍府事。”
護(原官員短期離職,臨時守護印信,“護”有“統轄,統率”的意思)《史記·陳
丞相世家》:“今日大王尊官之,令護軍。”
五、關于降級免職的有:
罷、免、解、黜、奪(官員因過失而解除職務)《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竇太
后大怒,乃罷逐趙綰、王臧等。”《漢書·貢禹傳》:“免官削爵。”《國語》:“公將黜
太子申生而立奚齊。”韓愈《送李盤谷序》:“理亂不知,黜陟不聞。”《書博雞者事》:
“使者遂逮守,脅服奪其官”。
放(“委任委派”的意思,有時也指京官調任外地)《譚嗣同》:“即放寧夏知府,
旋升為寧夏道。”
貶、謫(因過失而降級)《舊唐書·劉禹錫傳》:“貶連州刺史。”《岳陽樓記》:
“滕子京謫守巴陵郡。
革、褫(皆為“革除”的意思,指撤職查辦。褫,音chì)謝莊《上搜才表》:“張勃
進陳湯而坐以褫爵。”(張勃因推薦陳湯而被革除爵位)
左遷(降級使用,貶官)《三國志·魏書·盧毓傳》:“心猶恨之,遂左遷毓。”
還有開缺(官員因故去職或者死亡,職位一時空缺,另選他人充任)、致仕(帶職退
休)等等。
本文發布于:2023-03-11 19:40:0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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