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經濟損失的一般計算理論和方法
一、基本概念
1.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害和(或)經濟損失的,非預謀性的意外事件。這一定義的內涵
是:事故涉及的范圍很廣,不論是生產中的還是生活中的;事故的后果是導致人員傷害和(或)
經濟上的損失;事故事件是一種非預謀性的事件。
2.事故損失指意外事件造成的生命與健康的喪失、物質或財產的毀壞、時間的損失、
環境的破壞。
3.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指與事故事件當時的、直接相聯系的、能用貨幣直接估價的損失。
如事故導致的資源、設備、設施、材料、產品等物質或財產的損失。
4.事故間接經濟損失指與事故事件間接相聯系的、能用貨幣直接估價的損失。如事故
導致的處理費用、賠償費、罰款、勞動時間損失、停工或停產損失等事故非當時的間接經濟
損失。
5.事故直接非經濟損失指與事故事件當時的、直接相聯系的、不能用貨幣直接定價的
損失。如事故導致的人的生命與健康、環境的毀壞等無直接價值(只能間接定價)的損失。
6.事故間接非經濟損失指與事故事件間接相聯系的、不能用貨幣直接定價的損失。如
事故導致的工效影響、聲譽損失、政治安定影響等。
7.事故直接損失指與事故事件直接相聯系的、能用貨幣直接或間接定價的損失。包括
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和事故直接非經濟損失。
8.事故間接損失指與事故事件間接相聯系的、能用貨幣直接或間接定價的損失。包括
事故間接經濟損失和事故間接非經濟損失。
明確上述定義是準確計算事故損失的基礎。
以往的事故理論研究,往往側重于事故的有形損失,即直接的事故損失。然而,近些年,
安全理論界的研究熱點開始轉向事故的間接損失,即由于事故導致的無形的、非價值因素的
經濟損失問題。事故的發生不僅對企業產生極大的直接經濟影響,而且會對企業商信、工效
及社會形象造成影響。對于事故的經濟損失的深入研究,不僅是事故處理和管理的需要,更
重要的是通過系統分析事故的經濟成本,我們可以找到引導和有效干預安全生產決策的方
法,對安全生產的經濟意義進行科學評價和認識,對促進社會、政府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科學
決策和有效地預防事故措施有現實的指導意義。
如何才能正確計算事故的經濟損失,進而全面地考核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正確地反映
事故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喚起人們重視安全工作,使企業更主動地增加安全投資,并且使安
全投資合理地投入,最大限度地發揮安全投資的效用,減少事故的發生,進而提高企業的經
濟效益已引起企業經營者的高度重視已成為安全工作者的奮斗目標。
然而,由于事故間接損失的隱形性和難于計量的特點,以及安全投資產生的經濟效益有
事后性、隱形性特征,在事故損失的評價和計量方面一起是安全生產領域在理論上和實踐上
一個具有挑戰的課題。
二、事故損失分類
事故損失的分類是事故損失規律的最基本問題。對于的事故的分類,由于分類的角度、
分類的目的和要求不同,在國內外都普遍存在有不同的觀點和方法。下面是國內外的基本認
識和做法。事故損失的分類目前還沒有統一的標準,我們下面介紹幾種有助于事故損失統計
和計算的劃分方法。
1.按損失與事故事件的關系劃分
分為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兩類。美國安全專家海因里希和我國的有關標準“企業職工傷
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都采用了這種分類方法。但其分類的口徑有所差異。
事故的直接損失指事故當時發生的、直接聯系的、能用貨幣直接或間接估價的損失(即
在企業的帳簿上可以查詢的損失)。其余與事故無直接聯系,能以貨幣價值衡量的部分或損
失為間接損失。將經濟損失分為直接和間接兩部分原因在于:只有直接經濟損失是企業主可
以從帳面上看到的,它表明了事故多大程度上被反映出來。
表1國外事故間直損失倍比系數
國家/研究者基準年事故直間損失倍比
系數
說明
美國Heinrich
19414
保險公司5000個案例
法國Bouyeur
19494
1948年法國數據
法國Jacques60年代
4
法國化學工業
法國Legras
19622.5
從產品售價、成本研究得出
Bird和Loftus
197650
法國Letoublon
19791.6
針對傷害事故
Sheiff
80年代
10
挪威Elka
19805.7
起重機械事故
Leopold和leonard
1987
間接損失微不足道將很多間接損失重新定義為直接
損失
法國Bernard
19883
2
保險費用按賠償額
保險費用按分攤額
Hinze和Appelgate
19912.06
建筑行業過百家公司,考慮法律訴
訟引起的損失
方東平等
2000
輕傷:0.4-0.5
重傷:
死亡:3左右
建筑行業12家企業發生的29起傷
亡事故
英國HSE(OU)
19938-36
因行業而異
2.按損失的經濟特征劃分
分為經濟損失(或價值損失)和非經濟損失(非價值損失)。前者指可直接用貨幣測算的損
失,后者指不可直接用貨幣進行計量,只能通過間接的轉換技術對其進行測算。
事故的最為重要的損失是非經濟損失。它包括受害者的直接身體損失,受害者家庭和社
會的精神損失,及所波及的社會公平和穩定感。盡管,安全經濟學界有人嘗試將其貨幣化(在
法院審理事故案件時,有時也需要如此),但是,最終未能得出成果(Dorman,1996)。顧名
思義,經濟損失是指那些可以計算,或至少在理論上是可以計算的那部分損失。即有市價或
可以以一定形式給出市價的商品或服務損失。具體包括雇員的工資損失,其家庭服務有市價
部分,和造成的社會生產力損失。在計算這些損失過程中,要避免重復計算:例如,保險公
司為傷亡者支付醫療費用,同時雇主又為其支付保險費,在這里,我們一般指最終支付者-
雇主。另一方面,我們不能說經濟損失就是失去的產出。因為,在工廠一般有疲勞期,同樣
在整個社會經濟體系中也存在失業人員。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吸收部分事故損失,但是其
大部分損失仍然將體現在最終的產出減少上。
3.按損失與事故的關系和經濟的特征進行綜合分類
即分為: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直接非經濟損失、間接非經濟損失四種,其中
包括的內容見上述基本概念的定義。這種分類方法把事故損失的口徑作了嚴格的定界,有助
于準確地對事故損失進行測算。
4.按損失的承擔者劃分
分為:個人損失、企業(集體)損失和國家損失三類。也可分為企業內部損失和企業外部
損失。
假設某企業由于使用某種化學涂料,致使每年有部分職工患職業病,其可以購買一種更
安全,但是價格更貴的替代涂料。為了簡化,我們假設所有損失都是可變的。決策者可以看
到另支付1百萬元醫療和賠償費,這些損失都是可以通過轉變涂料配方避免的。然而,這并
不能直接刺激到決策者變換配方。如果企業僅關注利潤,而無保護職工安全的意識,則其決
策僅取決于新涂料的成本是否低于1百萬元。但是,現在假設雇傭了安全調查小組,在分析
了相應數據以后,發覺存在間接但是真實的損失另外還有2百萬元。這時將出現這種情況:
以前經濟上不可行的方案,現在完全可行。但是,決策者是否就會決定使用替代涂料呢?也
不一定。換涂料可能需要4百萬元。這樣,企業決策者將不會花錢解決這個問題。然而,大
部分經濟成本并非由雇主負擔;它們將由雇員、雇員家庭、及社會負擔。還有不能反映在企
業帳本中的非經濟損失。我們假設這些額外損失為3百萬。這樣4百萬投資對社會而言,是
非常經濟的決策,但是對于企業而言并非如此,因為,其損失僅為1百萬。在本例中,直接
內部損失為1百萬,間接內部損失為2百萬,外部損失為3百萬。經濟理論告訴我們,外部
損失的存在使得個體投資決策者可能作出與社會利益最大化相違背的決策。我們再看一下損
失負擔的結構,非常明顯大部分損失落在雇員和社會。外部損失構成見下表。
表2職業事故外部損失的典型構成
受害者收入損失(包括現在和將來),未彌補部分
受害者醫療費用,未彌補部分
受害者家庭用于探視和護理的時間和資源
受害者的家庭產出
公共醫療津貼
環境污染
由于夭折損失的生產力
根據1984年Lingtal.的對丹麥事故損失的研究結果顯示,大約44-89%的損失為外部
損失,其中約20%由雇員直接負擔。在很多情況下,社會經濟利益與企業經濟利益有所偏
差。由于通常是企業在控制事故風險方面起主導作用,事故水平將大大超過經濟范圍。這時
該如何做?首先,可以采取措施縮小內部損失和總損失的差距,使得損失更多得落在雇主肩
上。在工業革命早期,即如此。其次,社會可以建立一個規范體系,使得企業超脫利益限制,
來改善工作環境。只有將兩者結合起來,才能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故此,我們提出“外部
損失內部化”的策略;一方面加大經濟激勵,另一方面加強規章體系的約束力。
5.按損失的時間特性劃分
分為:當時損失、事后損失和未來損失三類。當時損失是指事件當時造成損失;事后損
失是指事件發生后隨即伴隨的損失,如事故處理、賠償、停工和停產等損失;未來損失是指
事故發生后相隔一段時間才會顯現出來的損失,如污染造成的危害、恢復生產和原有的技術
功能所需的設備(施)改造及人員培訓費用等。
6.按損失的狀態劃分
分為固定損失與變動損失。
在經濟損失中,有部分固定損失,即不隨事故水平的變化而變化。如:保險和監控部門
的管理費用,大部分,甚至可以說全部企業的保險費是與實際事故水平相獨立的。如果事故
損失可以通過會計處理分配到固定損失中去,則對決策者而言,是無任何動力去降低事故風
險的。只有可變部分,如相應提高事故風險工廠的保險率等方能促使決策者改善安全狀況。
不同分類方法的特點見表3。
表3事故損失分類對照表
對照概念標準意義
經濟/非經濟事故損失是否有或應當有價
格
用于測定事故損失的經濟特征
直接/間接損失是否可以以貨幣形式計
量,并有帳可循
用于測定決策者可以察覺到的現
實存在的經濟激勵
固定/可變損失是否隨事故的發生和嚴
重性而變化
用于衡量單個決策者采取措施以
減輕事故水平的經濟動力
內部/外部費用是否由造成損失的經濟
單位支付
用于對比單個決策者和社會改善
工作環境的經濟動力
三、國外事故費用分析理論
國際上關于事故費用的研究,經歷了
Heinrich(1930)—Simonds(1956)—Andreoni(1986)—HSE(英國衛生安全執行局)(1994)為階
段性代表的七十余年。每一階段都在前一階段的基礎上有進一步的發展。我國近年來在事故
經濟損失研究方面也進行了有益的探討。
對于職業傷害事故的經濟損失問題,1974年LordRobens擔任主席時的英國工業聯盟
(theConfederationofBritishIndustries)發表的“工作中的安全與衛生”的報告中有這樣一段
話[6]:
“在公司一級,如果能設計出一個容易使用的簡單的公式,通過這個公式,可以測定事
故和疾病引起的財政損失,且在具體行業內可以進行公司之間的比較,將是對減少工業事故
和職業病做出的寶貴貢獻。”
從那時起至今,雖然人們在這方面做過種種努力,但尚無可普遍接受的公式或方法,因
為“要確定滿足上述條件的公式,會遇到相當大的困難。”因此,努力的方向轉為列出對各種
事故都適用的費用要素。雖然ni曾指出:“很多國家特別是工業化國家已經出版的
研究成果和統計數據所提供的信息卻表明:要列出由許多要素組成的這種綜合費用的精確清
單是很困難的”。但在這方面還是取得了很大的成功。雖然不同學者和不同機構的清單有所
不同,但很多項目是相同的。
英國衛生安全執行局(HSE)執行部(OU)說明了保險/非保險與直接/間接費用之間的
關系[7]:
直接費用
保險費用
例如:雇主責任和公共責任賠
償,
建筑物損毀,
機動車輛損毀
例如:商業(生產)中斷,
產品責任
間接費
用
非保險
費用
例如:
病假工資,修理,
產品失去或損毀
例如:調查費用,
公司形象的損失,
替換人員的雇用費、培訓
費
圖1兩種費用分法的關系(HSE,1992)
OU認為,“以前的研究專注于‘間直比’,然而這個比的準確意義依作者而各不相同,難
于比較”。“分析保險費用的優點是,多數組織知道他們有哪些保險、費用多少,因而通過與
類似行業的案例研究結果進行比較,可以估算他們受到的可能損失”。
美國全美安全理事會(NSC)的看法是:“因為‘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之間的區別很難劃
分清楚,所以已廢棄不用而贊成改用更確切的詞,即‘保險’的費用與‘非保險’的費用。這樣,
公司估算其事故費用的數據會具有合理的準確性”。該書進一步解釋道:“要使費用數據最大
限度地有用,它就必須盡可能準確地代表公司的自身經歷。從經驗中得到的代表很多不同行
業的不同公司的間接費用與直接費用之間的固定比值并不能符合此目的。事故費用的估算一
般不考慮行業之間的危險的差別,也不考慮公司之間的安全績效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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