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xx公司定崗定編和崗位定員管理辦法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定崗定編、崗位定員的制定等管
理程序。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各單位.
2術語與定義
定崗定編是指在一定時期內根據公司既定的發展戰略、
生產規模,對公司的崗位設置和崗位編制進行明確。
崗位定員是采取一定的程序和科學的方法,對確定的崗
位進行各類人員的數量及素質配備。
3管理職能
3.1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機構的設立、調整。
3。2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定崗定編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按
機構的設置及職責權限提出定崗定編及定員方案.
3。3各事業部(單位)負責提出本單位定崗定編設置建
議和崗位定員方案,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定崗定編和崗位定員的原則
任務目標原則,以戰略為導向,強調崗位與組織的有機
銜接;以企業的戰略為導向,以現狀為基礎,強調崗位對未
來的適應。在進行崗位定員編制時,應明確該組織的發展方向
和任務目標,以事為中心,因事設崗,因崗配人。
命令統一原則,在進行崗位定員編制時,應以有利于組織
實現統一領導和指揮為原則,建立起嚴格的責任制,避免職能
重疊和無人負責現象,保證全部活動的正常進行。
權責對等原則,在進行崗位設計時,應責任明確,權責
恰當,利益合理.
精干高效原則,隊伍精干是提高效能的前提。在進行崗位
編制時,應遵循精干高效原則,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
管,保質保量,負荷飽滿。
4.2崗位分類
生產操作人員指按生產工藝過程直接操縱機器和工具,
使產品對象表面及結構發生重量、質量、形狀大小、物理、
化學性質等變化的全部生產人員。
技術管理人員指從事具有一定技術含量崗位工作的人
員,如:質量控制、標準化、材料定額、工時定額、翻譯、計
算機系統管理、職業衛生防護、安全環境管理等。技術序
列人員指專職從事產品設計、工藝分析等工作的人員。
管理人員指各級職能機構中從事行政、生產、經營管理
和黨群工作的人員。
輔助生產人員指為保證生產操作人員不間斷地、順利地
完成產品生產任務提供直接服務的人員,包括動力生產、設
備維修、工具制修、倉庫保管、運輸等人員。
服務人員指為上述人員進行正常生產、工作提供各種服
務的人員,包括保潔員、服務員等。
4。3定崗定編
4.3.1定崗定編的工作流程根據本單位(部門)職能和業
務工作流程,分析現有崗位設計,提出本單位(部門)的主要
職能分工和修訂后的崗位設置.
第一,對本單位(部門)的職能進行劃塊,將職能分為幾
個大的主要部分;
第二,根據各個主要職能塊,明確各個職能塊內崗位存
在的必要性并設定崗位;
第三,根據職能塊的工作量確定崗位編制,填寫《崗位設
置花名冊》(具體格式見附件一);
第四,描述從業人員任職資格,保證崗位之間分工清晰、
職能明確,確保部門職能不遺不漏。
第五,根據修訂后的崗位設置,按照對崗不對人的原則,
在部門領導與崗位任職者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形成新的崗位
說明書(初稿)。
第六,成立崗位分析評議項目小組.崗位分析評議項目小
組成員包括外聘專家(1-2人)、人力資源部領導(1—2人)、
該崗位所在部門領導(1-2人)、崗位分析專員及相關工作人
員。崗位分析評議項目小組設正副組長分別由外聘專家和人
力資源部領導擔任,副組長主持小組工作.
第七,崗位分析評議項目小組經過對崗位及其崗位說明
書初稿的分析評議,確定正式崗位說明書(具體見附件二),任
職者簽字確認。
4.3。2定崗定編的確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組織機構設置、職責分工界定和核定的
崗位工資水平制定各序列(包括技術管理序列、專業技術
序列、管理序列、輔助服務序列)崗位、檔級總體設置方案,
提交公司總經理審批或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下達。
4.4崗位定員
4.4.1崗位定員編制方法定員編制采用效率定員法,崗位
定員法,比例定員法,按組織機構、職責范圍和業務分工定
員法。
效率定員法:凡是能夠計算工作量、能夠實行勞動定額
的人員,均應按效率定員的方法進行勞動能力平衡,一般用
于直接生產人員和部分輔助生產人員。
崗位定員法:分為設備崗位定員法和工作崗位定員法。
設備崗位定員法:主要是指看管設備的崗位,根據其生產
過程、班制負荷程度、崗位區域條件和能否實行交叉作業等,
在明確崗位責任制的基礎上確定定員的方法.
工作崗位定員法:指在一定的工作崗位上,既沒有固定
設備,也不能實行定額和制定人工指標的人員。
比例定員法:按企業的職工總數(或一定范圍人員的總數)
的一定比例確定某一類人員數量的方法。
按組織機構、職責范圍和業務分工定員法,這種方法主
要適用于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的定員。
4。4.2崗位定員的管理任何單位需增加崗位或定員,必
須向人力資源部提交相應報告,并提交《崗位設置花名冊》
和《崗位說明書》(管理、技術、輔助、服務人員)或填寫
《勞動能力平衡表》(直接生產人員)(具體見附件三、附件
四)。經人力資源部核定通過后,方可進行定員變動,未經批
準,不得擅自超定員配置.
局部職能調整或崗位整合,導致崗位設置發生變化,由人
力資源部組織相關
4部門制定方案,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生效.
所設崗位工作量不飽滿的,應主動提出崗位調整意見,
報人力資源部核定后方可進行崗位調整。
附件一:崗位設置花名冊
附件二:崗位說明書模板
附件三、勞動能力平衡表
本文發布于:2023-03-14 03:10:02,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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