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問題提出與文獻回顧
“差序格局”是費孝通用來描述中國鄉村社會基層結構的一個理想類型,是本土社會學
的一個重要概念。學術界普遍認為“差序格局”在“概括傳統中國的社會結構,說明中國人
的行為特征方面具有巨大的解釋力”[1].對于“差序格局”的概念,費孝通在《鄉土中國》
中用“石頭入水,泛起水紋”打比喻,并與西方一捆柴的“團體格局”做對比,可謂“言不
盡意”,留下了廣闊研究空間。
后繼學者對“差序格局”概念進行了深入發揮,逐漸形成了兩種視角,一種稱為社會關
系視角[2,3],認為“差序格局”是以自我為中心,體現了社會關系的親疏遠近,講究愛有差
等,表現了中國人際關系的特殊主義。另一種稱為社會結構視角[4]認為“差序格局”表示
的是中國不同于西方的社會結構特征,認為把“差序格局”從社會結構層次降為人際關系層
次的錯位,使該概念失去了豐富內涵[5].從以上研究看,學者對“差序格局”內涵與外延的
理解還存在較大分歧。關于“差序格局”形成的原因,部分研究者歸結為個人主義與團體主
義的類型學的差異,大部分研究者則從農業文明、封建倫理、集體主義、特權文化進行了多
層面的探討。
學界的研究豐富了“差序格局”理論,但卻引發了越來越多的分歧,如“差序格局”的
外延是社會結構還是社會關系?“差序格局”和“團體格局”產生的歷史社會機制是什么?
“差序格局”會不會轉變為“團體格局”,轉變的條件有哪些?與以往研究中研究者們大多
采用傳統---現代分析范式和借用社會交換理論和理性選擇理論進行闡述不同,本文采用歷史
社會學視角,從發生學和社會結構比較的角度研究“差序格局”概念、目的、發生機制,特
別是分析“差序格局”存在的制度性條件。
二“差序格局”:比較社會結構的理想類型
(一)為說明中國人的“私”具有相對性,而提出的表征社會結構的概念
要說清楚“差序格局”概念,需要了解《鄉土中國》的寫作背景、目的,以及費孝通整
個學術歷程。回到文本,我們會發現“差序格局”是費孝通為說明“鄉下人”的“私”具有
相對性而提出的。
“中國人自私”的判斷是在清末中國遭遇現代性、特別是20世紀二三十年代伴隨著中
國文化、民族性批判而出現的。在思想文化領域,魯迅的“民族劣根性”批判,梁啟超在《論
公德》中說:“我國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林語堂在《吾國與吾民》中提到的“缺乏
公共精神”,斯密斯在《中國人的性格》中提到中國人“缺乏公心”等;在社會實踐領域,
鄉村建設運動中的晏陽初提出“民族再造理論”,認為“中國農村的問題最根本的是人的問
題,主張在農村通過教育、經濟、衛生和禮俗等六大整體建設,根治農民‘愚貧弱私’的四
大病根,達到‘民族再造',強國救國的目的”.“私”是農民的四大病根之一。
鄉村建設運動對農村的認識正確么,如何挽救近代以來鄉村的凋敝呢?這是費孝通一生
的學術關懷,也是其撰寫《鄉土中國》及其后《鄉土重建》、《皇權與紳權》等一系列著作的
目的。從全書內容看,費孝通是在與鄉村建設運動部分觀點進行商榷,也在批判“城里人”
認為鄉下人“愚、貧、弱、私”的偏見。如“文字下鄉”兩篇是對鄉下人“愚”的不同看法,
“差序格局”和“維系著私人的道德”是對鄉下人“私”的不同觀點,“禮治秩序”、“無為
政治”、“無訟社會”是對變革鄉村禮俗的不同看法。書中時常提到的“鄉村工作的朋友”可
能就是從事鄉村建設的工作人員。后來費孝通在《評晏陽初〈開發民力建設鄉村〉》中還再
次指出,農村問題的核心是土地制度,并非“愚貧弱私”.
費孝通是如何看待“鄉下人”的“私”呢?他首先舉例同意“中國人具有自私性”,但
筆鋒一轉,說“這里所謂’私‘的問題卻是個群己、人我的界線怎樣劃法的問題,我們傳統
的劃法,顯然是和西洋的劃法不同。因之,如果我們要討論私的問題就得把整個社會結構的
格局提出來考慮一下了。”[6]25接著作者提出了“團體格局”和“差序格局”的概念。把“私”
的問題放在不同處境中國進行比較,可見“差序格局”的外延應當是社會結構,費孝通也說
“這兩種格局是社會結構的基本形式”.[6]37“社會關系”是在“差序格局”框架內使用的。
也就是說公和私之間沒有明確的界線。
需要注意的是“私的相對性”屬于帕森斯“角色互動中特殊主義模式變量”,但其“特
殊性”的內容與西方不同,中國人是根據對象的身份確定互動道德標準,道德標準是西方社
會所沒有的“禮”,或者說是“三綱五常”.“禮”、“三綱五常”賦予人與人之間的私德具有
正當性。
(二)兩種格局的比較:五分類圖
為把概念說清楚,筆者收集了該書對“差序格局”、“團體格局”的所有信息,在此基礎
上分類,提煉出了“五分類圖”,研究發現費孝通主要從“群的特征”、“己與群關系”、產生
的“社會基礎”、“文化基礎”及其“影響”五方面進行比較的。
從表1可看出,中國人的群體結構呈現有中心、有層次、有差別、有序列、邊界模糊的
特征;西方人的群體結構則呈現平等一衣帶水什么意思 、無層次、邊界清楚的特征。中國人的“己與群關系”
有差別與序列之分,交往中重“攀關系,講交情”,公私具有相對性;而西方社會的“己與
群關系”則重視權利與義務,成員之間是平等的關系,公私分明。如果研究中沒有區分“群
的特征”和“己與群關系”,就可能產生“社會結構視角”和“社會關系視角”的分
歧。
(三)差序格局:有“靈”的結構人類學概念
概念的糾纏不清還與研究中忽視了社會學概念具有二重性特征有關。從知識社會學傳統
看,社會學所研究的是由人們的行動構成的社會現象;社會現象不但有一般客觀事實所具有
的表層結構,而且還有內在的屬性,即意義結構。費孝通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進行概念界定的,
在晚年時一直強調社會學研究要有結構主義抽象化的視角,社會學者能夠抽離出千變萬化現
象背后本質的東西,這樣的概念才不會缺少了“靈”.因此,“差序格局”是結構人類學的概
念,具備笛卡爾“觀念的外化”的意義。它即是指群體(社會)結構,又作為邏輯先驗物表
明中國人“親疏有別、尊卑有序”深層心理結構。可以說,“差序格局”的魅力正在于它的
超越性、啟發性,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展現社會學想象力、避免抽象經驗主義的范例。
三“差序格局”:實質及社會---歷史生成機制
(一)與“差序格局”相關聯的制度性基礎
“差序格局”的產生要從中國歷史發展進程說起。中國歷史發展早期的周代實行宗法分
封制,天子賜予宗室、功臣土地,宗室、功臣要納貢、派軍隊隨天子出征,所謂“禮樂征伐
自天子出”.這種制舌功 度類似于中世紀歐洲、日本的封建采邑制。隨著社會發展,諸侯并起,“禮
崩樂壞”.秦國由于地域偏遠且較晚崛起,宗室貴族力量不強且宗法觀念較弱,又大力招納
天下“士人”,因此官僚階層逐漸強大,并最終取代統治者的家門---貴族,
成為君主治理國家的臣仆。秦一統天下后,中央集權的官僚體制隧在全國確立并貫穿中國二
千多年,而歐洲直到16、17世紀才走向消除封建割據、削弱教權、加強王權的道路。這是
中國和歐洲最大的制度性差別,也是“差序格局”產生的基礎性制度。
中央集權的官僚體制以郡縣制和官僚制取代先秦時期的宗法制和分封制,強調中央集
權、君權至上和大一統。這種體制使得專制權力無限,幾可達到“尺土一民皆視為己有”、
“以一人而司天下之沉浮”的程度。比如,作為最重要生產資料的土地,在生產關系上盡管
表現為小地主所有制,土地可以繼承、分割、甚至買賣,但它不具備現代意義上的“私有權”,
私有財產不具備神圣性、或者說“私有權”的發展并不充分,國家才擁有對土地的最終決定
權,國家可以隨時對土地進行收回、充公和再分配。這種土地的國家實際占有,使得每個人
必須直接面對皇權,而皇權無限大,個人權利無限小,要在皇權與個人之間做權利與義務的
明確劃分,幾無可能,這也是中國“己與群邊界模糊”的原因之一。
同時,由于國家龐大、人口眾多,而生產力和交通通訊不發達,國家觸角也只能延伸到
縣,所謂“皇權不下縣,縣下靠自治”.但要完成征收賦稅、徭役、兵役的統治任務,就要
借助于官僚階層和地方力量,即皇權與農民之間要有一個中間層---士紳。這一階層通過幫
助皇帝收稅、征兵,維持地方秩序,進而得到皇權的庇護。對此費孝通認為:“官僚和
他們所掩護下的親親戚戚構成了中國社會所特有的’法律所不及的區域
‘”.[7]67但另一方面,他們也要顧及下層百姓的承受能力,不能無限制搜刮民脂民膏,否
則官逼民反時,最先遭殃的便是他們,這又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限制皇權的作用。所以他們成
為了皇權與農民的緩沖地帶,在農民個體沒有法律保障的情況,只能托庇于士紳,又由于士
紳生于斯、長于斯,與當地農民存在錯綜復雜的血緣、地緣關系,所以“攀關系、講交
情”就變成了自我保護的手段。
歐洲則在封建主義下,實行土地層層分封制,與此相對應形成了公侯伯子男的等級制競選班委演講稿 ,
與中央集權的官僚體制不同,它奉行“我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分權制原則。在等級制和分
權制下,雖然農民對土地也不具備完整的所有權,但由于國家權力不直接參與其間,很容易
轉化為完全的私有權。而且這種層層分封的階梯式權力結構,明確了一層對另一層的權力和
義務,最后落實到個人身上,就有了相對明確的個人權力與義務,個人成為了社會的基本單
位,進而由這樣的單位組成的團體就是邊界清楚、公私分明的團體了。
在制度試錯和文明因革演變的歷史進程中,宗法觀念、“尚賢”思想和國家需要慢慢匯
合到一起,“士大夫”的產生機制逐漸規范化,有了制度化保證,這就是家族制和科舉制。
在人類歷史上都可以看到家族的影響,但具備自己的組織原則和意識形態,成為國家與
個人之間強大而穩固的中間層次,發展成家族制度卻為中國社會最鮮明的特色之一。“在中
國,我們發現極為重要的二次人類集團是宗族;與之對照,在信奉印度教的印度,極為重要
的二次人類集團是種姓,在美國則為俱樂部”.[8]
國家利用家族制度教化子民,強調通過子孝、婦從、父慈的日常生活訓練,構造出民順、
臣忠、君仁的社會關系;強調賦權于家族,實施社會控制和社會服務的功能,如所謂“家政
統于家長”.由此可見,中國社會是由一個個大大小小的家族組成,每個人生于某一家族、
忠于某一家族,不易走出家族,故而缺乏自發的非親屬組織,亦即難以形成“團體格局”.
宋朝及以后,科舉制度成為每一個中國人或說家族向上流動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階梯,
攀登這一階梯的唯一方法就是熟讀官方儒家學說,做到學而優則仕。一旦成為士紳官僚,就
依據儒家學說管理社會、教化百姓、維持禮教秩序;又用儒家學說管理家族,做鄉鄰表率。
科舉制度把儒家學說這種觀念力量轉變成了組織力量,深入社會每一個角落,這就揭示了無
需文字的鄉下人也能按照儒家經典行事的原因。
(二)與“差序格局”相關聯的文化基礎
儒家思想是傳統中國的官方意識形態,它規約、指導著人們社會行為和對生存意義的理
解。在儒家道德體系下,主張人生活的意義在于克制自己的欲望,成為一個有德性的人,成
為能自覺以社會規定的的諸善督導和要求自己的人,做到“克己復禮”.“所以儒家強調的
最根本的東西不是人的快樂,人的權利,而是人的尊嚴。每個人首先必自尊,即尊重自己有
別于禽獸的天性,然后才談得上人”.[9]
“德性”成為衡量他人與自己的重要尺度,也是人生存的基本意義。然而“德性”的衡
量標準卻不是普遍抽象的,而是相對的,有層次的,呈現為“差序性”.如金觀濤所說“儒
家思想可分別用’仁‘的價值觀、’禮‘的社會觀和’天‘的哲學觀概括”.[10]270但“仁”、
“禮”、“天”三個都具有差序性。
“禮”是孔子學說社會觀的主要內容,它即是儒家的理想社會狀態,又是治平工具。“禮
治”主張尊卑、貴賤、長幼、親疏都有分寸,有合理的等級劃分、名分差異。不同等級、名
分之間通過共同遵守禮儀而達到和諧,所謂“名位不同,禮亦異數”.歇后語造句 可見名分就是一個有
差序的社會架構,就是“差序格局”.維持不同名分之間差異性的行為規范,即為當今學者
談到的“關系”,“禮”賦予這種“關系”以合理性和正當性。
“禮”來源于“天”的哲學觀,這種關聯在先秦儒學并不突出,到了秦漢一統,特別是
漢武帝時,董仲舒“天人三策”,把世間萬物比附陰陽,神化皇權體系,“天”成為世界觀和
認識觀。但“這種思維方式具有直觀性理性和常識性理性特征,主張把常識變為智慧,用常
識合理外推”.[10]274這不同于西方重視邏輯推演的理性主義哲學。因而,人與人之間的關
系也就具備了“合理外推”的思想依據,“擬家族化”、“移孝做忠”也就有了思想基礎。
“禮”還是“仁”價值觀的外在體現。“仁”最具有伸縮性,孔子賦予“仁”無限深化
和豐富的內涵。由此可知,孔子認為道德是非的判斷是可以由自身來證明的,是因人而異的,
是不需要借助于神或其它超人力量的。這也就使得“差序格局”中具備了“自我主義”特征。
(三)維系“差序格局”的社會倫理實為血緣倫常
“差序格局”反映了儒家思想,而儒家思想是以宗法家庭為基礎的“名分學說”.這種
學說的出發點,首先把“孝”作為“仁”的根本,所謂“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歟”,然后
“移孝作忠”,把其推廣為一切社會組織的原則。“關于中國社會所尊奉的五大人倫,其中四
倫是與家有關的,家族是一切道德行為的出發點”.[11]甚至,中國的法律也是“以禮入法”,
血緣倫常的家族原則渲染了我們一切社會生活的色彩。
與中國倫理著眼于家庭不同,歐洲倫理的起點著眼于社會或者城邦柏拉圖的“理想國”
是一個城市國家,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把城邦定義為“至高而廣闊的社會團體”并認為
“人在城邦中的結合是達到至善的唯一途徑”,進而由城邦生活產生了公民和公民權的概念
[12].羅馬動身英語 人繼承希臘傳統,并發展出了一整套程序完備的專業法庭和專業律師代理訴訟的司
法制度,并賦予法律以權利含義,把法律看成確認和捏衛權利的規則,每個公民都可以通過
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
加之基督教反對上帝以外的任何偶像和祖先崇拜。所以,歐洲宗法關系瓦解較早,家族
主義不明顯。特別是近代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后,人們追求個人權利,并能得到法律明確保
證,因而易于產生“個人主義”,社會性比較發達,這是產生“團體格局”的文化和制度基
礎。[13]
總之,“差序格局”是表征傳統中國社會結構的結構人類學概念,在這種社會結構中“私
德”具有正當性。這是中央集權的官僚體制和儒家思想相互作用的結果。盡管在中國一百多
年的現代化進程中,與“差序格局”相關聯的文化和社會基礎發生了較大變化,但舊制度的
影響并不會輕易消除,根本價值觀念的嬗變更是一個緩慢的過程,而且與“團體格局”相關
聯的文化和社會基礎并不會輕易發展出來,所以中國人的社會群體依然呈現“差序格局”.
(表略)山東采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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