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會計鑒定意見書書
擬稿人趙毅校稿人簽發人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西
政司法鑒定中心2010文鑒字第2021號一、基本情況委托人:X市公安局經濟
犯罪偵查總隊王X張X鑒定材料:涉嫌職務侵占案案卷6冊;2.第一建積極分子答辯
筑有限公司財務部會計憑證4冊,資金計劃部會計憑證2冊;3.第一建筑有限公
司內部單位存款南引道工程明細賬。受理日期:2010年11月18日鑒定事項:
送檢材料所反映的南引道工程部分賬目的財務事實。鑒定日期:2010年11月18
日至2010年12月08日鑒定地點: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二、檢雞爪的做法大全家常 案摘要
第一建筑有限公司XXX在南引道工程項目中涉嫌專有名詞有哪些 職務侵占對其相關賬目進行鑒
定。三、檢驗過程南引道工程是由X市建設投資公司與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和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簽訂建設總承包合同、采用BT模式建造的
工程,該工程于2005年9月交工驗收。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在財務管理上實行對
各項目經理所承擔的施工項目統一控制,其工程資金的收入和使用全部由第一建筑
有限公司資金計劃部所設立的內部銀行賬戶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XXX于2004
年2月14日起任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以下簡稱市政分公司)經
理、2005年4月13日起任第一建筑有限公(見附件1、2頁)司“第七項目
部”經理。(一)檢驗XXX涉嫌職務侵占案案卷6冊。(二)檢驗第一建筑有限公
司財務部2004年10月22日記賬憑證第0388號及其附件;資金計劃部2004
年9月29日記賬憑證1-1-2473號及其附件、2004年10月10日1-1-0377
號記賬憑證及其附
9月29日向混凝件。(三)檢驗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XX2004年
土有限公司借款100萬元借條;中國建設銀行X支行X分理處2004年9
月29日收款人為X混凝土有限公司、出票人為X市X建筑工程公司的
04178574號轉賬支票;中國農業銀行X支行2004年9月29日收款人為X商
貿有限公司、出票人為X建筑工程公司的票據號碼為04178574的進賬單;(四)
檢驗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財務部2008年1月28日第0045號記賬憑證及其附件
發票11張。四、分析說明、(一)由檢驗(一)(二)可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與X
公司于2004年9月13日簽訂《建設工程預拌砼供應合同》,合同中約定由第
一建筑有限公司預付材料款300萬元給X公司。按照該合同,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分別于2004年9月29日、2004年10月10日簽發中國建設銀行X分理處
04178574號轉賬支票、華夏銀行X分行00522004號轉賬支票,從第一建筑有限
公司所屬的X建筑工程公司賬戶支付給X公司砼款100萬元和200萬元,X公
司于9月22日出據0113801號收據收到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支付的300萬元砼
款。(見附件3—8頁)、(四)由檢驗(一)(四)可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財務部
2008年1月28日第0045號記賬憑證以XXX一人簽名的、但沒有真實交易的
2008年1月3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向X水泥有限公司購入100萬元(發票號
碼為:水泥的11張X水泥有限公司的發票00044151、00044152、00044153、
00044154、00044155、00044156、00044157、00044158、00044159、00044160、
00044161)作依據進行賬務處理,摘要為“轉,會計分錄為:法院判決應還X水泥
有限公司借支款”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費100萬貸:其他應付款—外
部單位往來100萬該賬務處理將沒有真實交易的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向X水泥有
限公司購入1元宵節意義 00萬元的水泥款列入了南引道工程項目(南引道工程已于2005年9
月交工驗收),虛增了南引道工程成本,且沖銷了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財務部在2007
年11月26日第0478號記賬憑證中對借給XXX100萬元借款所作的掛賬記
錄“丁仕源 其他應付款”,因而沖銷了XXX于2007年11月20日向第一建筑有限公
司的個人借款100萬元。(見附件30—41頁)五、鑒定意見送檢材料所反映的
財務事實是: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財務部在2008年1月28日第0045號記賬憑
證中,以XXX簽名的、但沒有真實交易的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向X水泥有限公司購
入100萬元水泥的11張發票作依據虛增了南引道工程成本,沖銷了XXX于
2007年11月20日向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的個人借款100萬元。司法鑒定人簽
名或者蓋章趙毅(副教授)《司法鑒定人執業證》證號:5司法鑒定
人簽名或者蓋章《司法鑒定人執業證》證號:司法鑒定人簽名或者蓋章《司法鑒
定人執業證》證號:二0一0年十二月八日附件:1、檢材復印件。2、司法鑒
定人執業證影印件。女出納貪污公款575萬豪賭一審被判無期佛山市中級人民
法院對原廣東省三森林防火畫 水市建設局女出納作出一審判決。合議庭在查明相關事實的基礎
上,認定鄧燕球犯貪污罪罪名成立,結合鄧燕球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一審判處
被告人鄧燕球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查明,1997年11月至
1998年10月間,鄧燕球擔任原廣東省三水市建設局出納、負責經管該局及下屬
單位的資金。在此期間,鄧燕球利用職務之便,以私自支取銀行存款及收款不入賬
等手段,侵吞了原三水市(現為三水區)建設局公款人民幣共計575.3710萬元。除
小部分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外,大部分用于賭博。佛山中院認為,被告人鄧燕球無
視國法,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產共計575.3710萬
元,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的行為構成貪污罪的事實清楚,證
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
本文發布于:2023-03-19 16:49:3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m.newhan.cn/zhishi/a/1679215770150175.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xxx100.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xxx100.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