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做好總局綜合征管軟件推廣工
作的通知
文章屬性
?【制定機關】國家稅務總局
?【公布日期】2005.06.15
?【文號】國稅函[2005]606號
?【施行日期】2005.06.1輪胎修復 5
?【效力等級】部門規范性文件
?【時效性】現行有效
?【主題分類】稅收征管
正文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做好總局綜合征管軟件推廣工作的通
知
(國稅函[2005]6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總局研究決定,2005年要繼續做好總局綜合征管軟件推廣工作,重點是在未
完成推廣省級集中模式總局綜合征管軟件的國稅局(上海、西藏除外)。現將有關
要求通知如下:
一、統一認識,明確目標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統籌規劃、統一標準,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整合資源、
講究實效,加強管理、保障安全”的稅收信息化建設方針,總局確定在今年年底、
明年年初基本完成總局綜合征管軟件在全國以省級數據集中模式的推廣工作。并在
此基礎上,按照“拉平應用,補位歸位,夯實基礎”的工作思路,逐步提升現有各
類稅務主體應用系統層級,實現省級集中,在全國初步形成一個規范、簡明、整齊的應用格局;同時解決應用缺位、技術體系缺位等問題,進一步完善硬件、網絡、
安全、運維、軟件架構等基礎平臺的建設。
二、綜合征管軟件推廣運維工作分類
各地綜合征管軟件的推廣,應在總局統一的進度要求下,因地制宜進行。
(一)青島、廈門、大連等計劃單列市,由于本身已經數據集中,因此,推行
工作的重點就是軟件版本的升級和數據庫平臺的遷移。
(二)山東、福建、江西、湖北等已實現全省范圍內地市數據集中的單位,推
行工作的重點就是省級數據集中,然后再進行版本的升級。
(三)黑龍江、吉林、遼寧、陜西、重慶、四川、天津等省市的工作重點要放
在省級數據集中上來;對于已上線的地市,省集中時要考慮軟件版本的升級和數據
庫并庫;對于未上線的地市要考慮數據的錄入。
(四)寧波、江蘇、山西、廣東等使用自有軟件的單位,首先要做好自有軟件
與總局綜合征管軟件的差異分析、接口分析和數據量分析,并決定以往征管數據進
入綜合征管軟件的方式是錄入還是轉入。
(五)已經按照總局要求以省級集中模式完成總局綜合征管軟件推行工作的單
位,工作的重點是提高數據質量,深入進行數據分析利用。
三、綜合征管軟件上線前應完成的工作
(一)總局計劃完成的前期準備工作
1.完成試點,軟件定版。目前,總局綜合征管軟件正在進行34個遺留問題的
修改。待修改完成后,將組織回歸測試;同時完成河南、浙江等2省第一批單軌運
行的試點工作。總局將抓緊組織對軟件進行評審,完成定版工作。
2.開展全國師資培訓。總局計劃2005年6月啟動全國師資培訓,在8月底前
完成業務、技術培訓等工作。
(1)業務培訓。總局將于7月份安排兩期業務師資培訓,對未使用或部南瓜子的功效 分地市使用綜合征管軟件(兩層結構)的單位進行全面的培訓,對已經全省使用綜合征
管軟件(兩層結構)的單位著重培訓兩個軟件之間的業務差異。培訓內容主要是業
務規范、系統上線前期準備、系統初始化、期初數據錄入、數據補錄、數據轉換和
軟件操作等內容。具體培訓時間和要求等內容將另文通知。
(2)技術培訓。總局將針對系統安裝調試、初始化配置、軟件操作等方面進
行全國基礎技術師資培訓;指導各單位進行全員培訓許仕友 ;組織省級運維人員,針對系
統體系架構、接口及其測試方法、日常技術維護等方面進行培訓。技術培訓工作要
求將另文通知。
3.建立并規范信息系統運行維護體系。為確保各地bec高級 應用系統上線工作順利開
展,總局將按照《稅務信息化運維體系管理辦法》(另發),建立以省級運維為基
礎、總局呼叫中心為平臺、總局高級技術支持為后盾的運維體系。
4.完善總局與各地業務技術聯系機制。總局呼叫中心作為問題的接收和反饋平
臺,面向省級運維隊伍,是接收業務技術問題的統一入口。總局呼叫中心將通過熱
線電話和運行維護網站等形式,對各省技術問題和軟件功能問題進行解答和服務,
對于呼叫中心接收到的現場支持要求,安排高級技術支持隊伍進行現場服務。在相
關資源到位后,盡快在運行維護網站上開通綜合征管軟件業務支持頻道,對上線單
位推廣中出現的業務問題進行收集和答復,并對軟件存在的問題提出修改意見后,
督促開發商及時優化和完善。
5.統一配備部分設備、系統軟件。總局統一配置的主機、存儲爭取于今年9月
底開始部署。總局將按照統一規劃部署原則,于今年7月進行稅務骨干網升級改造
項目實施工作。工程實施完成后,總局到省級國稅局的線路為4M的ATM線路,到
省級地稅局的線路為2M的SDH線路。總局統一配置的系統軟件、數據庫等計劃今
年9月部署到位。總局將指導各單位的網絡監控及防病毒策略。
6.進一步優化軟件,拓展系統功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稅收政策和基層日常征收管理工作的具體要求,對系統的業務功能進一步修改和完善,真正做到方便
基層操作、提高辦稅效率和加強對稅收執法行為的監控。根據總局局長專題會議的
要求,近期將完成“查詢、分析系統”春節有什么習俗 及“納excel斜杠 稅評估管理系統”業務需求的編寫工
作,在綜合征管軟件推廣應用的同時,拓展系統功能。
(二)各單位需完成的相關準備工作
1.成立領導機構。各地要成立推廣工作領導機構,統一組織實施綜合征管軟件
的推行工作。
2.制訂方案計劃。各省地市級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撰寫《應用單位現狀分析報
告》,省局統一匯總全省情況;省局組織制訂《綜合征管軟件推廣運行維護總體工
作方案》、《綜合征管軟件推廣運行維護風險評估》、《全省推廣運行維護管理方
案》、《師資及全員培訓方案》、《崗責體系應用方案》、《表證單書應用方
案》、《二次業務需求方案》和《新老系統并行方案》等。
3.組織推廣運維隊伍。總局綜合征管軟件省級集中推廣,省局將主要承擔推廣
運行維護工作。各地應根據實際情況,調集必要骨干人員,建立日常運維隊伍并保
證人員的相對穩定;制定問題反饋機制、工作例會制度、項目負責制度以及激勵和
考核等工作機制與制度,以保證推行工作的順利開展。
4.準備生產環境。各地應根據總局配備設備和系統軟件等情況,做好本省機
房、網絡、服務器、PC機等生產環境改造、設備完善等工作。
5.分析改造外圍軟件及接口。各單位必須根據總局的接口標準,對和征管系統
存在銜接關系的外圍系統(如稅銀聯網、電子申報等)進行整理,明確接口需求
(應提出和征管系統的數據交換關系以及數據交換項),并上報總局(具體要求見
信便函[2005]97號文)。總局信息中心將對各地上報的接口進行審查。各地應根
據批準的接口,改造本省外圍軟件、接口。同時,制定外圍軟件修改及聯調計劃。
6.初始化應用代碼。各單位應從全省統一的角度,根據軟件代碼手冊的要求,結合業務流程、崗責體系設計,進行應用代碼規則設計,對于代碼管理和維護,制
定分類、分級管理辦法(如稅務機關、角色等必須由省級維護,崗位數據可由地市
維護等);業務上進行全省崗責、權限等代碼的編制。應用代碼維護必須做到專崗
維護,全省統一規劃。
7.制定崗責體系。上線前,根據本省業務、機構和人員情況,制定全省統一的
崗責體系。包括機構崗位架構、崗位職責、工作流和崗位職責與綜合征管軟件應用
對照表等。
8.編寫工作流模板。在綜合征管軟件V2.0版中增加了工作流功能,定義工作
流模板是工作流配置的核心內容,因此各單位在系統設置工作流之前,要按照要求
編寫工作流模版。
9.業務規范和表證單書核對。各地在系統上線前應調查研究全省的業務處理是
否規范統一,然后將全省現有的業務處理要求與紅酒的好處與功效 相關法律、法規的及總局《稅收征
管業務規程》的要求進行比較,對差異部分要按照要求修改本省業務處理方式。收
集全省二次業務需求并進行分析研究,上報總局確認。
將現用的表證單書與《稅收征管業務規程》和綜合征管軟件進行對比,對有差
異的表證單書制定印制計劃,涉及納稅人使用的要對納稅人做好宣傳輔導。
10.業務和技術培訓。省局要組織師資力量分別對全省業務技術人員進行業務
規范、操作和技術培訓,以確保一線業務、技術人員熟練掌握軟件的操作和管理。
11.數據準備。分為靜態數據和動態數據,各地上線前應按照要求將各類數據
準備完畢。
四、上報要求
為做好綜合征管軟件的推廣準備工作,總局已下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上報綜
合征管軟件推行工作有關情況的通知》(國稅發明電[2005]22號),要求各單位
結合總局推廣運維網站(130.9.1.248)公布的《上線指南》,按照本次通知要
求,制訂《綜合征管軟件推廣運維總體工作方案》,報總局批準。
總局將根據各省上報及本次會議的具體情況,并結合可調配資源情況,統一制
定全國推廣實施計劃;依靠推廣運行維護體系,做好安裝調試、推廣指導、技術支
持、上線檢查和驗收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
二00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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