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監事產生選舉的方式是什么?
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 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
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 本
法所稱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
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
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
一個公司中監事的設定是對一個公司的保障,在公司中
監事負責監管公司財務,管理公司內部高級階層的人員以及
對公司其他的規章制度的審查監管。監事的工作很重要,但
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選上的。在公司法中對其也有相關的規
定。那么,公司法監事產生選舉的方式又是什么呢?
▲一、公司法原文
第一百零六條 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公
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
本法所稱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
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
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
▲二、釋義
本條是關于董事、監事選舉適用累積投票制的規定。
▲三、評析
累積投票制只適用于董事、監事選舉,如果采用一權一
票可能形成控股股東操縱選舉。適用累積投票制前提是公司
章程作出規定或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直接投票制,指在行使股東會表決權時,針對某一項決
議,股東只能將其持有股份代表的表決票數一次性直接投在
這些決議上,它體現的是一種由大股東控制公司的權利義務
對等的理念。累積投票制則允許股東可以將其在選舉每位董
事或監事上的表決票數累加,即股東的總票數為其持有股份
決定的表決權票數乘以須選舉的董事或監事的人數,股東可
以選擇將總票數集中投予某一位或幾位候選人名下。這兩種
投票制均以“同股同權”、“一股一權”為基礎,但在表決
票數的計算和具體投向上存在根本差異。
累積投票制形成于19世紀的美國,在20世紀時為其他
發達國家的公司法所普遍采用。2002年1月,中國證監會和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出臺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三十一
條曾就累積投票制作出過嘗試性規定,“在董事的選舉過程
中,應充分反映中小股東的意見。股東大會在董事選舉中應
積極推行累積投票制度。控股股東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
市公司,應當采用累積投票制。采用累積投票制度的上市公
司應在公司章程里規定該制度的實施細則。”但是,由于原
公司法采用的是直接投票制,并沒有關于累積投票的類似規
定,故在推行中遇到很大的阻力。針對目前上市公司“一股
獨大”比較突出的情況,對多數股東濫用表決權予以限制是
十分必要的。因此,為緩沖大股東利用表決權優勢產生的對
公司的控制,增強小股東在公司治理中的話語權,并致力于
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現公司法在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選舉董
事、監事的問題上,明確規定可實行累積投票制,為該制度
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撐。
公司法監事產生選舉的形式也是公平公正的,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提到選舉,離不開的就是投票了,投票的方
式以及投票后的具體計算方式小編在文章中也為大家介紹
了,一個公司的監事當然重要,做事也要細心小心。最后,
小編預祝選舉監事的大家可以選舉成功

本文發布于:2023-05-22 17:46:0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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