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閣鎮洪水災害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切實做好洪澇災害的防御工作,實現防汛工作提出的確保渠江沿岸各村和主要交
通干線安全,確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工作目標,做好洪水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使
洪水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
亡和財產損失,為全鎮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
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四川省洪水災害應急預案》和《廣安市廣安區山洪
災害防御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洪水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洪水災害包括:河流洪
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以及由洪水、地
震、等引發的堤防決口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
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不斷提高防汛工作現代化水平。
1.4.2防御洪水災害工作實行鎮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
責。
1.4.3以防洪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
則。
1.4.4防御洪水災害工作工作按照區域進行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
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洪,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抗洪工作。有關行業(單位)可根
據需要設立防汛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業(單位)抗洪工作。
2.1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抗御洪水工
作,下設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鎮防辦),設在鎮武裝部。
2.1.1鎮防指組織機構。觀閣鎮防指由黨委書記任指揮, 由副書記、副鎮長、鎮武裝部
部長、鎮派出所副所長、鎮安辦主任任副指揮。
總 指 揮: 趙云華 鎮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黃有林 鎮黨委副書記
劉中山 鎮武裝部部長
蔣 干 鎮紀委書記
曾傳云 副鎮長
任建國 副鎮長
王玲波 鎮派出所所長
鎮防指下設辦公室,辦公室黨政辦,辦公室主任涂信香兼任,聯系電話:0826-
2862001.
2.1.2鎮防指防汛工作職責。貫徹落實省、市防指和廣安區委、區政府有關防汛工作的
政策、法規、制度和指令,組織制訂全鎮洪水災害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全鎮汛情、災情、
工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統一調控和調度全鎮水利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
織災后處置,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鎮防指下設六大組及防汛辦公室。
鎮防汛總指揮、鎮政府黨委書記負責防汛全面工作;
鎮防汛副總指揮、鎮政府副鎮長(村建、安監)負責城區防汛工作,兼管運輸保衛
組、通訊聯絡組;
鎮防汛副總指揮、鎮政府副鎮長(農、林)負責農村防汛工作,兼管后勤保障組、生
產救災組;
鎮防汛副總指揮、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負責搶險救災隊伍組織落實工作,兼管搶
險救災組;
鎮防汛副總指揮、派出所所長負責防汛日常工作,兼管宣傳綜合組、汛情技術組。
六大組分工職責是:
1、運輸保衛組。(1)成員單位有鎮人武部、派出所等部門。(2)職責是按防汛指
揮部領導要求抽調一定數量的防洪搶險車輛,運送搶險人員、物資和撤離群眾;保證公路
暢通無阻;維護好交通秩序和受災地區社會治安,保護重要部門和基礎設施安全。
2、物資供應組。(1)成員單位武裝部和民政所。(2)職責是優先安排和儲備好抗
洪搶險物資,保證物料供應,以備鎮防指及時調用。
3、抗洪搶險組。(1)成員單位有武裝部、村建所、派出所等部門。(2)職責是為
鎮防指組建一支抗洪搶險機動隊伍,同時要組織好自身搶險隊伍,所有搶險人員要自備工
具。
4、生產救災組。(1)成員單位有武裝部、村建、民政、衛生等部門。(2)職責是
負責調查、統計、上報災情;組織受災恢復生產和搞好救濟工作,搞好醫療救護和治療工
作,防止疫情發生。
5、后勤保障組。(1)成員單位有鎮財政所、民政所、供電所。(2)職責是:及時
安排和下撥防汛搶險物資和資金;保證受災地區的糧食和其它食品的供應;保證受災地區
正常供電,及時搞好搶險用電線路的架設,準備好搶險用電設備。
6、宣傳綜合組。(1)成員單位有觀閣鎮宣傳文化中心、廣播站等部門。(2)職責
是搞好防汛宣傳、宣傳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通過宣傳教育,鼓舞廣大群眾積極
投身到防汛工作中來。
2.1.3鎮防辦職責。承辦鎮防指的日常工作,貫徹區防指決定,按照要求組織全鎮防汛
工作,指導、督促全鎮及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防御洪水方案,指導、檢查、督促防山洪災
害預案,負責特大防汛經費的申請與計劃及使用監督,負責防汛物資的計劃、儲備、調配
和管理,組織、指導防汛機動搶險隊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全鎮防汛指揮系統建設與管理
等。
2.2沿河各村委成立抗洪指揮中心
沿河各村委會必須設立防汛抗旱指揮中心,在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
區的防汛工作。村級防汛抗旱指揮中心應急分隊由本村委會抽調各生產隊精干勞動力組
成。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警級別及發布
3.1.1依據洪水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依次劃分為特
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一般(Ⅳ級)四個預警級別。
3.1.2預警級別堅持動態確定原則,根據洪水災害危害性和緊急程度,發布、調整和解
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
施和發布機關等。
3.1.3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要以各級政府的名義,通過廣播、警報器、宣傳車
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和警報盲區,應當及時采取有針對
性的公告方式。
3.2預防預警信息
3.2.1氣象水文信息。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洪水災害時,防汛指揮機構應提早預警,通
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河流發生洪水時,積極聯系區水文部門,雨情、水情應在1
小時鐘內報鎮政府,為鎮人民政府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2.2洪水災情信息。(1)洪水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
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2)
洪水災情發生后,有關部門及時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洪水受災情況,防汛指揮機構應收集
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對人員傷
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30分鐘內將初步情況報
到區防指,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3)人
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洪水災情。
3.3預防預警行動
3.3.1預防準備工作。(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水災害和自我保護
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準備。(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指揮機構,落
實防汛責任人、防汛隊伍和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
搶險隊建設。(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對存在病險的堤防、碼頭、村級公
路等各類基礎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在有堤防防護的地方及時封閉穿越堤防的排水通
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沿河各村防洪應急預案。研究制訂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
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碼頭險工險段,還要制訂工程搶險方案。(5)物料準備。按照分級
負責的原則,鎮、村分別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按標準儲備
搶險物料,以應急需。(6)通訊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預警反饋系
統完好和暢通。(7)防汛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
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渠江河邊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
告,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3.3.2洪水預警。(1)當河流即將出現洪水時,沿渠江各村要做好預報工作,及時向
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水位、流量情況和洪水走勢,跟蹤分析河流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預報
最新水情,為預警提供基本依據。(2)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
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布范圍,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
3.3.3漬澇災害預警。當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
則,確定漬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并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
必要時,通知低洼地區的村民及時轉移人員和財產。
4.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按洪水災害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并與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
(Ⅲ級)、一般(Ⅳ級)四個預警級別相對應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Ⅰ、Ⅱ、Ⅲ、Ⅳ四級。
4.1.2進入汛期,防汛指揮機構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
情、災情,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4.1.3洪水災害發生后,由鎮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排
澇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水災害發生后,由防汛指揮機構向鎮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情況。
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并同時報上級防汛指揮機構。
4.1.5對跨區域發生的洪水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影響到鄰近行政區域的,在報告鎮人
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指揮機構的同時,應及時向受影響地區的防汛指揮機構通報情況。
4.1.6因洪水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
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的蔓
延,并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
5.應急響應
5.1.1響應行動。(1)由鎮防指總指揮立即主持會商會,由防指成員參加。視情況啟
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做出防汛應急工作部署,向區防指提出應急建議,發布相應信息,加
強工作指導,并將情況上報區防指、區政府。鎮防指密切監視汛情、工情的發展變化,做
好汛情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并在最快時間內派人到一線觀察水情。鎮防指增加
值班人員,加強值班。鎮防指辦公室為受災地區緊急調撥防汛搶險物資。民政所及時救助
受災群眾。鎮中心衛生院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專業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
預防控制工作。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2)鎮防汛指揮成員單位、
沿渠江各村及有關單位防汛指揮機構啟動應級響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相
關規定,行使權力。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由防汛指揮機構主要領導主持會商,
動員部署防汛搶險工作;啟動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組織強化巡查危險地段,及時控制
險情。受災地區的防汛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區域組織指揮
防汛搶險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防汛工作。防汛指揮機構將抗洪搶險工作情況
上報區人民政府和區防汛指揮部。相關的防汛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災
救災工作。
6.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6.1河流洪水。(1) 當河流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鎮防汛指揮機構應按批準的防洪預案和
防汛責任制的要求,組織抗洪人員和群眾防汛隊伍巡查水流水位,嚴密布防。 (2) 當河流洪水
位繼續上漲,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鎮防汛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任務的部門、單位根據河
流水情和洪水預報,按照規定的權限和防洪預案積極應對。(3)在緊急情況下,按照《中華
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有關規定,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并行使相關權利、采取特殊措施,
保障抗洪搶險的順利實施。
6.2漬澇災害。(1)當出現漬澇災害時,防汛指揮部門應科學調度水利工程和移動排澇
設備,開展自排和抽排,盡快排出澇水,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2)在河流防汛形勢緊張
時,要正確處理排澇與防洪的關系,避免因排澇而增加防汛的壓力。
7.信息報送和處理
7.1汛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洪信息由鎮政府統一核準,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
理,同級共享。
7.2 防汛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
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7.3 屬一般性汛情、工情、險情、災情,按分管權限,分別報送本級防汛指揮機構值
班室負責處理。凡因險情、災情較重,按分管權限一時難以處理,需上級幫助、指導處理
的,經鎮防汛指揮機構負責審批后,可向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值班室上報。
7.4凡經上級防汛指揮機構采用和發布的洪水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鎮防汛指揮機
構應立即調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7.5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的洪水、險情、災情時,立即報告區防辦。
8.指揮和調度
8.1出現洪水災害后,防汛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
部。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
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8.2防汛指揮機構負責人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
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
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8.3發生重大洪水災害后,區級防汛指揮機構若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工作,必要
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9搶險救災
9.1出現洪水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防汛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
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并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系。
9.2事發地的村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
當地政府或上一級相關部門指揮決策。
9.3鎮防汛指揮機構應迅速調集本鎮的資源和力量,組織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
救援工作。
9.4處置洪水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鎮防汛指揮機構統一指
揮,各單位或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
失。
10.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10.1鎮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機構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
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10.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汛指揮機構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
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
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10.3出現洪水災害后,防汛指揮機構應及時做好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10.4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
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10.5對轉移的群眾,由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群眾,保證基
本生活。
10.6出現洪水災害后,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衛生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的疾
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受傷
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鎮政府可緊急動員當地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11.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11.1出現洪水災害后,防汛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政府批
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11.2必要時可通過鎮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
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12信息發布
12.1防汛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12.2汛情、防汛動態等,由鎮防指統一審核和發布;涉及洪水災情的,由觀閣鎮人民
政府審核發布。
13應急結束
13.1當洪水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防汛指揮機構可視汛情,宣布結束緊急防汛期。
13.2依照有關緊急防汛期規定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結
束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區政府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
其他處理。
13.3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防汛指揮機構應協助受災各村進一步恢復正常生活、生
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14.宣傳、培訓和演習
14.1公眾信息交流。(1)汛情、工情、災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
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可向社會發布。(2)當主要河流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
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按照管理權限,由鎮人民政府統一
發布汛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救災工作。(3)防汛指揮部加大《洪水災
害應急預案》的宣傳力度,向有關單位和群眾發布洪水災害應急預案內容。公布預警方式
和報警電話,讓公眾了解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減災常識。
14.2培訓。(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防汛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2)培訓工作
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
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14.3演習。(1)防汛指揮機構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
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2)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
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14.4善后工作
發生洪水災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
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15.救災
15.1民政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作好
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
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15.2鎮中心衛生院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
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15.3人民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16.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17災后重建
相關部門應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
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18防汛工作評價
每年防汛部門應針對防汛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
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個方
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19.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觀閣鎮人民政府
2011-7-5

本文發布于:2023-05-23 16:22:4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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