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爾斯與諾齊克的正義論比較
新自由主義誕生后,正義到底意味著平等還是意味著權利在羅爾
斯與諾奇克二人之間展開了紛爭。羅爾斯和諾奇克分別提出了公平正
義論與權利正義論。這兩種不同的正義模式既有分歧,又有相通性。
約翰·羅爾斯的公平正義論
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中提出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義
的首要問題是社會的基本結構,即是社會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權利和義
務,決定由社會合作產生的利益之劃分的方式。所謂主要制度,是政治
結構和主要的經濟和社會安排。羅爾斯著眼于利益的角度,強調社會
合作中既存在著利益的一致性,又存在著利益的沖突性。由此,羅爾斯
強調,為了達到化解沖突、實現社會的良好合作,必須確定一系列利益
分配的原則,即社會公正原則。而合理、正義的社會基本制度能夠給
公民實現人生理想、生活目標提供公正的條件。只要有一個公平、公
正的社會環境,正義原則就能被人們普遍選擇。鑒此,羅爾斯提出了虛
構的兩種假設:原初狀態和無知之幕。所謂原初狀態,是指為了獲得正
義而假設的一種原始的平等狀態。處于原初狀態下的任何人在選擇原
則時都不會從一己私利出發,不會因自然機遇或社會環境中的偶然因
素而得益或受害,原初狀態下的人們將摒棄功利主義原則--最大多數
人的最大利益原則,而共同選擇兩個相當不同的正義原則:第一個原則
可概括為平等自由原則。第二個原則可概括為差別原則和機會公平原
則。第一原則規定和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自由權利,羅爾斯宣稱每個
公民所擁有的自由一律平等。平等自由原則是羅爾斯正義論的首要原
則,而平等是羅爾斯第一正義原則的靈魂。差別原則主要是用于解決
社會財富的公正合理分配問題。從根本上來說,差別原則主張通過國
家社會經濟利益實行再分配,以改善最不利者的社會生活狀況和地
位。羅爾斯認為正義的第一個原則優于第二原則,這便意味著公民的
平等自由是絕對的、第一位的,正義的社會必須絕對地保障每個公民
的自由平等的權利,不能限制、更不能侵犯他們的平等自由;差別原則
從屬于自由原則,差別原則也只有在堅持自由原則的前提下才能得以
貫徹。同時,機會公平原則優于差別原則。一個正義、合理的社會分
配制度應以處于社會最不利地位的人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使他們享
有公平的機會??傮w來說,羅爾斯描述了一個既融匯西方傳統正義理
念的基本內涵又賦予其豐富涵蘊的公平的正義的當代正義理論。
一、羅伯特·諾奇克的權利正義論
羅伯特·諾奇克在羅爾斯的《正義論》問世3年后發表了《無政
府、國家和烏托邦》一書。諾奇克在該書中闡述了以持有正義三原則
為主要內容的權利正義論,以駁斥羅爾斯平等主義精神的公平正義
論。羅爾斯是從具有再分配功能的國家背景下來思考正義問題的,而
諾奇克以最低限度的國家作為批駁的邏輯起點,從市場經濟的角度來
闡述正義,堅決主張把自由優先、個人權利至上的原則貫徹到社會和
經濟利益的分配領域。據此,他提出了以權利為核心的正義論。諾奇
克認為判斷一個人的持有是否正義,關鍵在于是否對該持有擁有權
利?;谶@種個人權利,諾齊克提出了持有的正義三原則,作為其權利
正義論的核心內容:第一是獲取的正義原則,也稱持有的最初獲得,對
無主物的占有原則。獲取的正義原則是諾齊克正義論的充分條件,只
有符合這一原則的持有,才能保證持有一定是正義的。第二是轉讓的
正義原則,即從一個人到另一個人的持有的轉讓。轉讓的正義原則構
成諾齊克權利正義論的必要條件。第三,矯正的正義原則。矯正的正
義原則是其正義論的約束條件,對獲取和轉讓過程及其結果進行矯
正。概言之,諾奇克持有正義論的一般論綱是如果一個人根據獲取和
轉讓的正義原則或者根據不正義的矯正原則對其持有是有資格的,那
么,他的持有就是正義的;如果每一個人的持有都是正義的,那么持有
的總體就是正義的。雖然諾奇克的持有正義論存在著實際操作上的難
度,但他提出了一個富有獨創性的正義觀,為經濟上的自由競爭提供有
力的理論論證。
二、公平正義論與權利正義論的分歧與相通性
從整體上看,羅爾斯與諾奇克的兩種正義論,在正義原則的著眼
點、前提、差別的屬性以及天賦與分配關系等方面存在著明顯的分歧,
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關于正義原則的前提,羅爾斯把社會合作看作是其公平正
義論的前提。他認為,由于社會合作中存在著利益一致與沖突的二重
性,為了解決社會合作中的利益沖突,能夠對社會財富進行合理分配,
就需要確定一系列的原則,而這些原則就是社會制度層面上分配權力
和義務的正義原則。而諾奇克反對羅爾斯把社會合作看作分配正義的
前提,認為正義的基礎和前提是絕對自由的個人權利。諾奇克主張,在
完全沒有社會合作的條件下仍然存在正義問題、仍需正義原則,并且
無論社會現實發生何種變化,權利原則都是適用的,那種宣稱社會合作
引發分配正義問題的觀點是不完全符合客觀事實的。
(二)關于正義原則的著眼點,羅爾斯主張,衡量社會分配的正義
正當與否應著眼于當下的、即時的結果,看其目的和發展趨勢,更多關
注現在的分配結果。這是一個放眼未來的原則。而諾奇克則宣稱,若
要實現社會分配的正義應向后看,看其歷史演變過程、看其來路,尊重
過去的歷史,而不能只注重結果和現狀。
(三)對于差別的屬性,羅爾斯認為,社會合作體系中存在的差別
因其偶然性特征而必須成為集體資產,按差異原則來處理,目的在于縮
小差別,使最少受惠者能夠享有最大利益,保證政治生活的長期穩定。
按羅爾斯的意思,凡是現實分配的結果不符合差異原則的都將被取消,
所以從邏輯上來看,羅爾斯的正義原則屬于一種模式化的目的論原
則。而諾奇克與之相悖,認為差異是一種個人資源,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私有權利,其權利正義論的根本目的就在于限制國家的過多干預,以便
更有效地實施自由主義原則,確保經濟活動的自由開放性,激發創造
性。這種權利原則高度重視資源在獲取、轉讓過程中的合理合法性,
尊重過去歷史的正當性,不以任何具有目的性的人為標準作為社會基
本權利的分配標準。因此從邏輯上考察,諾奇克的權利原則完全是一
種非模式化的歷史性原則。
(四)對于天賦與分配的關系,在羅爾斯的社會基本結構假設中,
個人的天賦被看作是一種集體資產,所以對天賦的處置應當考慮社會
的要求。他認為,在一個注重貢獻的社會里,人們的社會與經濟利益的
分配差異會受到天賦的影響。但從人的內在素質的角度來說,天賦是
任意的、偶然的,是不能被消除的。因此,社會只能通過正義原則來保
證處境最不利者和自然資質最差者獲得最大利益,最大限度地減少天
賦對分配造成的影響。對此,諾奇克卻擁有與羅爾斯截然相反的觀點,
他主張天賦是個人的權利,個人擁有對天賦任意處置的自由權利。因
此,國家不能通過強制手段調整因天賦而造成的人與人之間的收入與
財富差別,否則將有損于個人的自由,將構成對個人權利的侵犯。
盡管羅爾斯與諾奇克兩人的正義論存在著明顯的分歧,他們之間
的分歧支配了西方政治哲學將近四分之一世紀以來的發展。但是,作
為自由主義的最重要代表,羅爾斯和諾奇克的正義理論又具有不可否
認的共同點,主要體現在:他們都堅決反對功利主義且都在與功利主
義的對立中闡釋自己的觀點;他們的正義理論都依賴于道德哲學,都主
張正當優先于善;他們的正義理論都以個人為基礎,強調人的多樣性與
差異性;他們都試圖為現代社會提供一種更為公平合理的社會發展方
案,把人們的正義理想早日變為正義的社會現實;他們都是在為現代西
方社會的現行政策和體制的合理性提供理論辯護,證明自由民主主義
這一歷史模式具有普遍必然性。實質上,這兩種正義理論不過是同一
種意識形態下不同群體的不同政治價值觀的彰顯,二者在平等與自
由、個人與社會、動態與靜態以及宏觀與微觀等方面具有極大的互補
性。綜上所述,由于羅爾斯與諾奇克研究正義理論的出發點是為解決
當代西方資本主義社會中存在的社會經濟矛盾,維護資本主義的根本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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