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建國方略》導讀材料
一、著者與內容
孫中山(1866-1925),偉大的民主主義革命家。孫中山,近代民
主革命家,中國國民黨創始人,三民主義的倡導者。首舉徹底反封建
的旗幟,“起共和而終帝制”。1905年成立中國同盟會。1911年辛亥革
命后被推舉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1940年,國民政府通令全國,尊
稱其為“中華民國國父”。1929年6月1日,根據其生前遺愿,將陵
墓永久遷葬于南京紫金山中山陵。
1918年6月,孫中山依靠軍閥導致護法失敗,于5月4日憤而辭
去大元帥職務。在其后的三年時間里,潛心思考中國革命,讀書著作,
奮筆不休。《建國方略》主要就在這期間完成。此書由三部份組成:《孫
文學說》(心理建設)、《實業計劃》(物質建設)、《民權初步》(社會建
設)。
《孫文學說》闡述其知難行易學說。在孫中山看來,"知易行難"
說是實現他的革命理想的"心理之大敵","破此心理之大敵,而出國人
之思想于迷津,庶幾吾之《建國方略》,或不致再被國人視為理想空談
也,夫如是,乃能萬眾一心,急起直追??"。他以飲食、用錢、作文
等例證來闡述,進而論證"能知必能行""以行而求知識"、"不知亦能行
"、"有志竟成";《實業計劃》為國家經濟大綱,提出了包括交通、商
港、鐵路、水力、鋼鐵、礦業、農業、灌溉、造林、移民方面的十大
建設計劃。這是孫中山通過實地勘查,積累了大量第一手資料,深思
熟慮而寫成。他主張利用外資興建北方、東方、南方三大巨港,建立
和發展近代工業系統,整治水利,大興鐵路。他的一些主張至今仍能
給我們重要啟示。《民權初步》要教會國人如何集會,"集會者,實為
民權發達之第一步"。孫中山早在1911年9月在美國就關注集會條理
以教國人。
民國初年,孫中山先生積極構思國家現代化的總體設想。1917年
至1919年,其寫成的《孫文學說》、《實業計劃》和《民權初步》三篇
文章,組成了規劃中國現代化建設的輝煌巨著——《建國方略》,提出
了一套系統建立新型資產階級民主國家的規劃,描繪出一幅完整的資
產階級共和國的藍圖,在中國現代化的發展進程中占有重要的思想地
位。
二、特色與簡評
2002年10月,華夏出版社出版了孫中山先生的《建國方略》,這
是該書在新中國的第一個單行本。早在1985年,中華書局在《孫中山
全集》第六卷中輯錄了《建國方略》全文,不過,要在全集繁雜的目
錄里甚至在第六卷的目錄里找到《建國方略》的確切位置,頗不容易。
《建國方略》為人稱道和詬病之處同樣多,其中,“憲政三段論”
和“行易知難”學說為后世學者議論最甚。學者當中,胡適對《建國
方略》的批評尤為持重、深刻、尖銳,及至毫不留情面。胡適深諳西
方憲政和人權的真諦,又秉承了中國傳統知識分子的諫諍理念,他非
常喜歡范仲淹《靈烏賦》中的兩句名言——“憂于未形,恐于未熾。”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在《人權論集》序言里,胡適以燒骨成灰亦
“位卑未敢忘憂國”的勇氣,表達了自己的言論自由觀:“我們所要建
立的是批評國民黨的自由和批評孫中山的自由。上帝我們尚可以批評,
何況國民黨與孫中山?”率性而為是胡適的本色,所以,他通過批判
《建國方略》所表達的憲政理念,仍是一筆寶貴的財富。學者和政治
家的憲政思維竟然如此不同,恰恰是中國百年憲政的主題。
胡適對中國憲政的貢獻,一是揭示了訓政的思想基礎;二是回答
了西方憲政的本質,三是為赴國難而步入政界,“做了過河卒子”,拼
命向前保持一個“好人政府”,盡量使中國現代化一些兒、民主一些兒。
《建國方略》由心理建設、物質建設和社會建設三部分構成,其
中,作為心理建設的《孫文學說》主旨在于破除“知之非艱,行之維
艱”的千年迷信,樹立“行之非艱,知之維艱”的新信仰,要害是“知
之則更易行”。胡適對此“大旨的贊成”,認為它是有“正當作用”的,
并非僅僅有“政黨作用”的。
峰回路轉,胡適犀利地指出,“行易知難說”根本錯誤在于把知與
行分得太分明,本意教人尊重先知先覺,教人服從領袖,不知不覺地
把知和行分成兩件事,兩種人做的兩類事。結果,“行易”之說成了不
學無術的和政客的護身符。
胡適對《建國方略》的疑問不止于從梁啟超到孫中山的二十多年
里“民黨和非民黨都承認開明專制是立憲政治的過渡辦法”,而是對學
者和政客們不行憲政所持理由強烈地不滿,這些理由大抵局限于教育
進步、國情和國民素質之類,從而“訓練民眾行使政權”的“訓政”
和開明專制不可避免。于是乎,胡適又將筆鋒轉向文人墨客,他對蔣
廷黻的革命與專制的學說,有振聾發聵的詰問:專制是否是建國的必
要階段?中國幾千年的專制何以不曾造成民族國家?中國的舊式專制
既然沒有做到建國的職責,我們今后建國是否還得經過一度的新式專
制?
通過對“行易知難”學說與“訓政”實踐的內在緊密關系的細致
勾勒,胡適尖銳地道出了《建國大綱》邏輯缺陷的所在:
民國十三年的孫中山先生已不是十三年以前的中山了。他的建國
大綱簡直是完全取消他以前所主張的“約法之治”了。??。我們要
研究,中山先生為什么要這樣延遲憲政時期呢?簡單說來,中山先生
對于一般民眾參政的能力,很有點懷疑。??。我們可以明白中山先
生的主張訓政,只是因為他根本不信任中國人民參政的能力。
鴉片戰爭以降,西學雖然能夠東漸,但是,憲政的語義在中國本
土已經發生了深刻的扭曲。民國早有人士指出,“憲政之概念,在今日
立憲國家之法學界,固盡人能得正確之理解,而無待于說明。返觀我
國,憲政之知識,幼稚極矣。其臆測虛構,牽強附會,以淆亂國人聽
聞,湮沒憲政之真義者,比比然也。”孫中山就認為,中國人長期處于
專制之下,奴性深至牢不可破,非有訓政時期的去陳出新,不能使其
享受民國主人之權利。換言之,人民雖貴為國家主人,其智力水平實
等于初生嬰兒,革命黨作為嬰兒之母,負有教育、保養民眾的責任,
以后再“還政于民”。由是,訓政又轉向了“以黨治國”。
胡適自嘲有一個“狂妄的僻見”:民主憲政只是一種幼稚的政治制
度,是一種常識政治,開明專制是精英政治;中山先生不是憲法學者,
對于“憲政”的性質頗多誤解,根本錯誤在于誤認憲法與訓政不能同
時并立。針對《孫文學說》的理念及其影響,胡適集中筆力從知行關
系視角解讀了憲政的真諦。在他看來,“憲政無甚玄秘,只是政治必須
依據法律,和政府對于人民應負責任,兩個原則而已。”更直白一點,
憲政從來就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理想,而是一種可以學到的政治生活
習慣。民主憲政不過是建立一種規則來界定政府與人民的政治活動范
圍,在此范圍內,凡有能力的國民都可以參加政治和表達意見,這種
共同遵守規則的政治生活就是憲政,憲政簡單得如同下棋的人必須遵
守“馬走日字,象走田字,炮隔子打,卒走一步”的規矩一樣。胡適
把憲政視為幼稚園的政治,目的在于“打破向來學者把憲政看的太高
的錯誤見解。”
正因為憲政是簡單的,它才有集思廣益、人人盡“諸葛”的功用。
因此,胡適才反對為憲政的實現預設一個“國民素質論”的前提,也
由此擊碎了“行易知難”學說作為訓政理論基礎的不可行性和誤導性.
胡適還對《建國方略》提出一個新的疑問:到底誰應該接受政治
訓練?訓政之主體和對象是誰?孫中山解釋說:“須知共和國皇帝就是
人民,以五千年來被壓作奴隸,一旦抬他做起皇帝,定然是不會做的。
所以我們革命黨人應該來教訓他,如伊尹訓太甲一樣。??。中國奴
隸制已經行了數千年之久,所以民國雖然有了九年,一般人民還不曉
得自己去站那主人的地位。我們現在沒有別法,只好用些強迫的手段,
迫著他來做主人,叫他練習練習,這就是我用訓政的意思。”
胡適則認為,程度幼稚的民族,人民固然需要訓練,政府也需要
訓練;人民需要“入塾讀書”,蔣介石、馮玉祥諸公也需要“入塾讀書”;
“人民需要的訓練是憲法之下的公民生活。政府與黨部諸公需要的訓
練是法治之下的政治生活。‘先知先覺’的政府諸公必須自己先用憲法
來訓練自己,裁制自己,然后可以希望訓練國民走上共和的大路。不
然,則口口聲聲說‘訓政’,而自己所行所為皆不足為訓,小民雖愚,
豈易欺哉?”換言之,中國的阿斗固然應該被訓練,中國的諸葛亮也
應該多受一點訓練。與此呼應,國民黨的權限也要受約法的限制,否
則,國民黨成了一國之中的特殊階級,也就沒了法治。
憲政的訓練方法如何?是胡適的又一個疑問。后世詬病孫中山的
專制逸聞頗多,諸如入黨效忠宣誓與黃興的分歧、宋教仁在南京臨時
國會上橫遭一記耳光兒??。孫中山設計“訓政”的本意有民主憲政
循序漸進之意,但是,當憲政變得遙遙不可期時,胡適不得不再度詰
問:“黨治的目標是訓政,是訓練民眾作憲政的準備。七八年訓政的經
驗,民眾所得訓練在哪里?在這個時候,我們是不是應該想想:絕少
數的人把持政治的權利是永不會使民眾得著現代政治的訓練的。最有
效的政治訓練,是逐漸放開政權,使人民親身參加政治里得到一點政
治訓練。說句老實話,學游泳的人必須先下水,學彈琴的人必須先有
琴彈。憲政是憲政的最好訓練。”

本文發布于:2023-05-26 00:48:06,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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