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
節 水 灌 溉 技 術 規 范
Technical standard for water saving irrigation
SL207—98
水利部農村水利司
水利部農田灌溉研究所
網頁制作:
CWSnet
主編單位:
批準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1998-04-04發布1998-05-01實施
前 言
1 總則
2 工程規劃
3 灌溉水源
4 灌溉用水量
5 灌溉水利用系數
6 工程與措施的技術要求
7 效益
8 節水灌溉面積
附錄A 名詞解釋
條文說明
目 次
主頁
附錄B 有關參數的計算測
定方法
前 言
基于生產實踐的需要和對節水灌溉形勢的正確分析,1990年水利部農村
水利司布置了節水灌溉標準的研究任務,旨在進行探索,積累經驗。1994年又
組織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水為廳(局)就節水灌溉標準問題開展共同
研究、討論,形成規范戰雛形,1996年底完成規范編寫提綱。1997年初,編制
任務正式下達之后,在水利部農村水利司主持下,編寫組立即開始工作,1997
年4月底完成初稿,經兩次征求意見補充修改后,于1997年12月初完成征求意
見稿,12月底完成送審稿,并于1998年1月召開審查會議,通過了專家審查。
SL207—98(節水灌溉技術規范》分總則、工程規劃、灌溉水源、灌溉用
水量、灌溉水的利用系數、工程與措施的技術要求、效益、節水灌溉面積,共8
章40條和2個附錄。它既反映中國現階段水平,又借鑒國外先進技術;既堅持
高起點、高要求,又注重實用性與可操作性;既重視水利建設規范的共性,又突
出節水灌溉的特點,充分吸收了我國節水灌溉發展中的先進技術和成功經驗。
本規范解釋單位: 水利部農村水利司
本規范主編單位: 水利部農村水利司
水利部農田灌溉研究所
本規范參編單位: 中國灌溉排水技術開發培訓中心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北京研究生部
水利部科學技術司
黑龍江省水利廳
廣西自治區水利廳
甘肅省水利廳
河北省水利廳
本規范主要起草人: 李英能 黃修橋 沈秀英 竇以松 趙樂詩 王曉玲
李贊堂 馬濟元 袁輔恩 陳杰臣 武福學 宋偉
1 總 則
1.0.1 為了使節水灌溉工程建設有一個合理、可行、統一的衡量尺度,促進節水
灌溉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規范。
1.0.2 節水灌溉工程建設必須注重效益、保證質量、加強管理,做到因地制宜、
經濟合理、技術先進、運行可靠。
1.0.3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或改建的大田、菜地、果園、苗圃和草場等節水
灌溉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管理和評價。
1.0.4 承擔節水灌溉工程的設計單位必須持有丙級(含)以上水利工程設計資質
證書。承擔工程的施工安裝單位必須持有省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安裝
許可證。節水灌溉工程應選用經過法定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材料及設備,不得使
用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產品使用說明的產品。
1.0.5 節水灌溉工程應建立健全管理組織和規章制度,切實發揮節水增產作用。
1.0.6 節水灌溉工程建設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
定。
2 工 程 規 劃
2.0.1 節水灌溉工程的規劃應收集水源、氣象、地形、土壤、作物、灌溉試驗、
能源、材料、設備、社會經濟狀況與發展規劃等方面的基本資料。
2.0.2 節水灌溉工程規劃應符合當地農業區劃和農田水利規劃的要求,并應與農
村發展規劃相協調,采用的節水技術應與農作物品種、栽培技術相結合。
2.0.3 節水灌溉工程應通過技術經濟比較及環境評價確定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
最佳方案。節水灌溉工程的形式應根據當地自然和社會經濟條件、水土資源特點
和農業發展要求,因地制宜選擇。
2.0.4 平原區灌溉面積大于100hm、山丘區灌溉面積大于 50hm的節水灌溉工
22
程,宜分為規劃(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設計兩個階段進行。面積小的工
程可合為一個(設計)階段進行。
2.0.5 節水灌溉工程規劃成果應包括規劃報告、概算書及工程布置圖。灌溉面積
2
在333hm(含)以上的工程布置宜繪制在不小于1/5000的地形圖上,面積小于
333hm的宜繪制在1/2000~1/5000的地形圖上。
2
2.0.6 節水灌溉工程規劃應與道路、林帶、供電等系統,以及居民點的規劃相結
合,充分利用已有水利工程設施,并根據需要設置排水系統。
3 灌 溉 水 源
3.0.1 節水灌溉工程應優化配置、合理利用水資源,發揮灌溉水源的最大效益。
3.0.2 節水灌溉應充分利用當地降水。井灌區應防止地下水超采;渠灌區應收集
利用灌溉回歸水;井渠結合灌區應通過地面水與地下水的聯合運用,提高灌溉水
的重復利用率。
3.0.3 用微咸水作為灌溉水源時,應采用咸、淡水混灌或輪灌;用工業或生活污
廢水作為灌溉水源時,必須經過凈化處理,達到灌溉水質標準,方可用于灌溉。
3.0.4 在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250mm的旱地農業區,采取措施集蓄雨水作為灌溉
水源時,水源工程規模必須經過論證,滿足雨季能集蓄灌溉要求的水量。
4 灌 溉 用 水 量
4.0.1 節水灌溉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正常水文年份單位面積用水量應較建成前
節約20%以上。
4.0.2 水稻灌溉用水量應根據“薄、淺、濕、曬”灌溉等控制灌溉模式確定。
4.0.3 旱作物、果樹、蔬菜等灌溉用水量應按產量高、水分生產率高的節水灌溉
制度確定。
4.0.4 水資源緊缺地區,灌溉用水量可根據作物不同生育階段對水的敏感性,采
用灌關鍵水、非充分灌溉等方式確定。
5 灌溉水利用系數
5.0.1 渠系水利用系數,大型灌區不應低于0.55;中型灌區不應低于0.65;小
型灌區不應低于0.75;井灌區采用渠道防滲不應低于0.9,采用管道輸水不應低
于0.95。
5.0.2 田間水利用系數,水稻灌區不宜低于0.95;旱作物灌區不宜低于0.90。
5.0.3 灌溉水利用系數,大型灌區不應低于0.50;中型灌區不應低于0.60;小
型灌區不應低于0.70;井灌區不應低于0.80;噴灌區、微噴灌區不應低于0.85;
滴灌區不應低于0.90。
5.0.4 井渠結合灌區的灌溉水利用系數可根據井、渠用水量加權平均按附錄B
公式(B4)計算確定。
6 工程與措施的技術要求
6.0.1 渠道防滲工程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滲渠道斷面應通過水力汁算確定,地下水位較高和有防凍要求時,
可采用寬淺式斷面。
2 地下水位高于渠底時,應設置排水設施。
3 防滲材料及配合比應通過試驗選定。
4 采用剛性材料防滲時,應設置伸縮縫。
5 標準凍深大于10cm的地區,應考慮采用防治凍脹的技術措施。
6 渠道防滲率,大型灌區不應低于40%;中型灌區不應低于50%;小型
灌區不應低于70%;井灌區如采用固定渠道輸水,應全部防滲。
7 大、中型灌區宜優先對骨干渠道進行防滲。
6.0.2 井灌區低壓管道輸水工程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田間固定管道用量不應低于 90m/hm。
2
2 支管間距,單向布置時不應大于75m,雙向布置時不應大于150m。
3 出水口(給水栓)間距不應大于100 m,宜用軟管與之連接進行灌溉。
4 應設有安全保護裝置。嚴寒地區應布設排水、泄空及防凍害裝置。
5 對規劃中將要實施噴灌的輸水管道系統,應按照噴灌工程的技術要求。
6.0.3 噴灌工程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噴灌應滿足均勻度要求,不得漏噴,不得產生地表徑流。
2 噴灌霧化指標應滿足作物要求。
3 管道式噴灌系統應有控制、量測設備和安全保護裝置。
4 中心支軸式、平移式和絞盤式噴灌機組應保證運行安全、可靠。
5 輕型和小型移動式噴灌機組,單機控制面積以3hm和6hm為宜。
22
6.0.4 微灌工程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微灌用水必須經過嚴格過濾、凈化處理。
2 灌溉時應滿足均勻度要求,不得產生地表徑流。
3 應安裝控制、量測設備和安全保護裝置。
4 條播作物移動式滴灌系統灌水毛管用量不應少于900m/hm。
2
6.0.5 地面灌溉的田間工程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水稻灌區應格田化,不得串灌。格田規格平原區以長60~120m、寬20~
40m為宜,山丘區可根據地形作適當調整。
2 旱作物灌區應平整土地,其畦田長度不宜超過75m;畦寬不宜大于3m,
并應與農機具作業要求相適應。
3 灌水溝長不宜超過100m。
6.0.6 注水灌(含坐水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有可靠水源和取水、運水設備,注水灌設備和供水量應滿足作物在
最佳時期內播種和苗期灌水的要求,且灌水均勻。
2 水源的控制面積應按每次用水量不少于75 m/hm計算。
32
3 水源至田間的運水距離,采用畜力運水,不宜大于200m,采用機械運
水,不宜大于500m。
6.0.7 雨水集蓄工程用于灌溉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包括集流、輸水、沉淀、蓄存、節水灌溉等設施,且配套合理。
2 專用集流面應采用集流效率高的防滲材料鋪設,蓄水窖(池)必須采
取防滲措施。
3 采用滴灌或膜上灌時工程規模宜按每次灌水量不少于150m/hm確定。
32
6.0.8 膜上灌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畦田規格應符合本規范6.0.5的規定。
2 灌溉均勻系數不應低于0.7。
3 對廢棄塑膜應有收集處理措施。
6.0.9 地面移動軟管灌溉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有可靠水源,機、泵、管配套合理。
2 軟管長度不宜大于200m。
3 田間工程應符合本規范6.0.5的規定。
7 效 益
7.0.1 節水灌溉應有利于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改善勞動條件,
減輕勞動強度,促進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經濟的發展。
7.0.2 節水灌溉應使工程措施和農藝措施、管理措施相結合,提高灌溉水的產出
效益。
7.0.3 實現節水灌溉后,糧、棉總產量應增加15%以上,水分生產率應提高20%
以上,且不應低于1.2kg/m。
3
7.0.4 節水灌溉項目效益費用比應大于l.2。
8 節 水 灌 溉 面 積
8.0.1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且其他指標達到本規范規定,可認定為節水灌溉工程
面積:
1 渠道輸水灌溉工程,渠道符合本規范5.0.l或6.0.l的規定,田間符
合本規范5.0.2或6.0.5的規定。
2 低壓管道輸水灌溉工程,管道符合本規范5.0.l或6.0.2的規定,田
間符合本規范5.0.2或6.0.5的規定。
3 噴灌工程符合本規范5.0.3或6.0.3的規定。
4 微灌工程符合本規范5.0.3或6.0.4的規定。
8.0.2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認定為節水灌溉措施面積:
1 渠道防滲工程符合本規范5.0.l或6.0.1的規定。
2 低壓管道輸水工程符合本規范5.0.l或6.0.2的規定。
3 田間工程符合本規范6.0.5的規定。
4 水稻采用“薄、淺、濕、曬”控制灌溉模式。
5 注水灌(含坐水種)符合本規范6.0.6的規定。
6 雨水集蓄工程用于灌溉符合本規范6.0.7的規定。
7 膜上灌符合本規范6.0.8的規定。
8 地面移動軟管灌溉符合本規范6.0.9的規定。
8.0.3 節水灌溉工程面積與節水灌溉措施面積不得重復統計。在同一灌溉面積
上,采用多種節水灌溉工程或措施時,只能依主要工程或措施統計一種。
附錄A 名 詞 解 釋
1 節水灌溉——用盡可能少的水投入,取得盡可能多的農作物產出的一
種灌溉模式,目的是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產率。節水灌溉的內涵包括水資源
的合理開發利用,輸配水系統的節水、田間灌溉過程的節水、用水管理的節水以
及農藝節水增產技術措施等方面。
2 灌溉回歸水——在農田灌溉中,流經渠系和田間的地表水流和地下水
滲流回流到下游溝渠或河道中的灌溉余水。
3 “薄、淺、濕、曬”灌溉——一種水稻節水灌溉模式,其技術要點是:
薄水插秧、淺水返青、薄濕分蘗、曬田蹲苗、回水攻胎、淺薄揚花、濕潤灌漿、
落干黃熟。
4 控制灌溉——在水稻返青后的各個生育階段,田面不再建立水層,根
據水稻生理生態需水特點,以土壤含水量作為控制指標,確定灌水時間和灌水定
額的節水灌溉模式。
5 水分生產率——作物單位面積產量與作物全生育期耗水量的比值。
6 關鍵水——作物生長和產量形成最敏感時期的灌水。
7 非充分灌溉——在作物全生育期內不能全部滿足需水要求、旨在獲得
總體最佳效益的灌溉模式。
8 灌溉水利用系數——灌入田間的水量(或流量)與渠道引入總水量(或
流量)的比值。
9 渠系水利用系數——末級固定渠道放出的總水量與渠首引進的總水量
的比值。
10 田間水利用系數——凈灌水定額與末級固定渠道放出的單位面積灌
水量的比值。
11 渠道防滲率——灌區固定渠道最大過水表面積中防滲面積與總表面
積比值,以百分數計。
12 膜上灌——在地膜栽培的基礎上,利用地膜輸水,通過放苗孔和膜側
旁滲給作物供水的灌水方法。
13 注水灌(含坐水種)——利用專門設備將一定量的水注入土中,提高
土壤墑情,滿足種子發芽和保苗需水的一種局部灌水方法。
14 大型灌區——控制面積在20000 hm以上的灌區。
2
15 中型灌區——控制面積為667~20000 hm的灌區。
2
16 小型灌區——控制面積在667hm以下的灌區。
2
17 井灌區——以井水作為灌溉水源的灌區。
18 井渠結合灌區——灌溉水源既有井水,又有地表水的灌區。
附錄B 有關參數的計算測定方法
B.0.1 渠系水利用系數應按下列方法進行測定。
1 動水測定法。根據渠道沿線的水文地質條件,選擇有代表性的渠段,
中間無支流,觀測上、下游兩個斷面同一時段的流量其差值即為損失水量。在選
擇典型渠段時,其長度應滿足以下要求:
1)流量小于lm/s時,渠道長不小于1km;
3
2)流量為1~10m/s時,渠道長不小于3km;
3
3)流量為10~30m/s時,渠道長不小于5km;
3
4)流量大于30m/s時,渠道長不小于10km。
3
2 靜水測定法。應選擇一段具有代表性的渠段,長度為50~100m,兩端
堵死,渠道中間設置水位標志,然后向渠中充水,觀測該渠段內水位下降過程,
根據水位的變化即可計算出損失水量和渠系水利用系數。
B.0.2 田間水利用系數應按下列方法進行測量計算。
1 計算法。
(B1)
式中 ——田間水利用系數;
m
——設計灌水定額,m/hm;
32
A
——末級固定渠道控制的實灌面積,hm;
2
W
——末級固定渠道放出的總水量,m。
3
2 實測法。在灌區中應選擇有代表性的地塊,通過實測灌水前后(1~3 d
內)土壤含水量的變化,計算凈灌水定額,算出田間水利用系數:
(B2)
式中 ? ——分別為灌水前后計劃濕潤層的土壤含水率(以干土重的百分數
1、2
?
表示);
——土的干容重,t/m;
3
H
——計劃濕潤深度,m。
B.0.3 土壤含水率應按下列方法測定。
1 操作步驟;
1)將盛士用的鋁盒(直徑60mm,高30mm)洗凈烘干,放入干燥器中冷
卻至室溫,迅速用感量為1/100g的普通天秤準確稱重()。
W
1
2)按采樣要求采土,取新鮮潮濕土樣約25g放入鋁盒中,平鋪后蓋好,
迅速稱重(要有三個重復),濕土加鋁盒重為 ()。
W
2
3)將裝入濕土的鋁盒的蓋子打開,鋁盒的蓋子平放在盒下,一同放入烘
箱內保持105~110C,烘烤8h,取出加蓋,放在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迅速稱重
()。
W
3
2 分析計算:
(B3)
式中 ——土壤含水量,即單位重量干土中含有的水分重量,%;
W
W
1
——鋁盒重量,g;
W
2
——濕土加上鋁盒重量,g;
W
3
——干土加上鋁盒重量,g。
B.0.4 井渠結合灌區灌溉水利用系數應按公式(B4)計算。
η=(ηW+ηW)/W (B4)
zjjqq
式中 ?—— 井渠結合灌區灌溉水利用系數;
z
??????—— 井灌水利用系數;
j
W
j
—— 地下水用量,m ;
3
??????——渠灌水利用系數;
q
W
q
——地表水用量,m;
3
W
——井渠灌區總用水量,m。
3
B.0.5 渠道防滲率應按公式(B5)計算。
E=∑S/∑S×100
f
(B5)
式中 ——渠道防滲率,%;
E
∑S——灌區渠道最大過水表面積中已防滲面積,m ;
f
2
∑S ——灌區全部固定渠道最大過水表面積,m;
2
SSSS
fgfzfdfn
、、、——分別為灌區干、支、斗、農渠已防滲的面積,m;
2
SSSS
gzdn
、、、——分別為干、支、斗、農渠最大過水表面積,m;
2
λλλλ——分別為、支、斗、農渠最大過水斷面濕周,m;
gzdn
、、、
L、L、L、L
fgfzfdfn
——分別為干、支、斗、農渠的防滲長度,m;
L、L 、L、L
gzdn
——分別為干、支、斗、農渠道的長度,m。
B.0.6 水分生產率應按公式(B6)計算。
I y/(m+p十d)
= (B6)
式中 ——水分生產率,kg/m;
I
3
y
——作物生產量,kg/hm;
2
m——凈灌溉水量,m/hm;
32
p
——生育期內有效降水量,m/hm;
32
d
——地下水補給量,m/hm。
32
凈灌溉水量為作物生育期內設計灌水定額之和。當實際灌水定額小于設
計值,應采用實測法確定。具體方法是,每次灌水前后在典型地塊取土測定土壤
含水量的變化,計算出該次灌水的實際凈灌水定額,將全生育期歷次灌水的凈灌
水定額累加起來即可。
有效降水量是指能保持在田間被作物吸收利用的那部分降水量,為總降
水量與地表徑流量、深層滲漏量之差值。降雨的有效性取決于降水強度、土壤質
地、植被覆蓋情況等。統計分析時,可參照有關資料。地下水補給量與地下水埋
深、土壤質地、作物種類有關,可參照有關資料確定。
B.0.7 效益費用比應按公式(B7)計算。
(B7)
式中 ——效益費用比;
R
B
——節水灌溉工程多年平均增產值,元/a;
C
——節水灌溉工程多年平均運行費,元/a;
K
——節水灌溉工程總投資,元;
n
——節水灌溉工程使用年限,a;
i
——資金年利率,%。
主頁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
節 水 灌 溉 技 術 規 范
條 文 說 明
SL207—98
1 總則
2 工程規劃
3 灌溉水源
4 灌溉用水量
5 灌溉水利用系數
6 工程與措施的技術要求
7 效益
8 節水灌溉面積
目 次
主頁
1 總 則
1.0.1~1.0.3 我國是一個水資源不足的國家,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列世界109位。
為保證國民經濟持續發展,必須樹立節水意識,建立節水型社會。灌溉是用水大
戶,是節水的重點。進入80年代以來,隨著全球性水危機的加劇,節水灌溉事
業受到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節水灌溉取得了很大的發展。但新中國成立至今尚
沒有一個統一的節水灌溉技術的標準,隨著水資源的日益緊缺,全國各地都在發
展節水灌溉,急需制定相關規范。為從宏觀上指導節水灌溉的健康發展,統一節
水灌溉的技術要求,提高工程建設質量,使新建、擴建或改建的節水灌溉工程建
設的規劃、設計、施工及驗收等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特制定本規范。
1.0.4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節水灌溉工程的建設必須嚴把設計、施工質量關,
使用合格的材料及設備。為此,規定設計單位必須持有丙級(含以上)水利工程
設計資質證書,施工單位應有水利工程安裝許可證,材料設備應通過法定檢測機
構檢測合格。
1.0.5 工程是基礎,管理是關鍵。鑒于不少地方還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建輕管現象,
必須強調節水灌溉工程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組織和規章制度。
1.0.6 我國已頒布的與節水灌溉有關的規范和標準,有:《灌溉排水工程設計規
范》、《渠道防滲工程技術規范》、《噴灌工程技術規范》、《微灌工程技術規
范》、《低壓管道輸水灌溉工程技術規范》、《農田灌溉水質標準》、《泵站技
術規范》、《農用機井技術規范》等。節水灌溉工程建設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
外,也應符合這些規范和標準的規定。
2 工 程 規 劃
2.0.1 規劃設計前除應調查收集水源、氣象、地形、作物等資料,還應收集當地
或條件類似地區的灌溉試驗資料以及能源、設備狀況,社會經濟狀況與農村發展
規劃等基本資料。
2.0.2 節水灌溉工程是直接為農業生產提供保障的技術措施之一,因此進行節水
灌溉工程總體規劃時應符合當地農業區劃和農田水利規劃的要求,并與農村發展
規劃相協調,避免工程建設的盲目性。
2.0.3 節水灌溉工程的投入和產出受諸多因素制約。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的自然
和社會經濟狀況、水土資源特點千差萬別,規劃時必須進行方案比較。在確定采
用何種節水灌溉形式時,不能盲目照搬異地的做法和經驗,一定要因地制宜,以
便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2.0.4 參照SL103—95《微灌工程技術規范》2.l.3作出的規定。
2.0.5 參照《噴灌工程設計手冊》和SL103—95《微灌工程技術規范》2.1.5作
出的規定。
2.0.6 灌溉與排水密不可分。沒有完善的排水系統,會導致灌區發生澇漬鹽堿災
害;灌溉與道路、林帶、供電等系統及居民點也密切關聯,應統籌兼顧作出技術
和經濟上有利于全局的合理設計。
3 灌 溉 水 源
3.0.1~3.0.3 節水灌溉應對水資源進行合理開發利用,最大限度地發揮其效益,
避免產生負面影響。灌溉水資源包括地面水、地下水、土壤水、回歸水及經過凈
化的污廢水。合理開發利用是指采用地上水、地下水聯合運用,機井測試改造,
回歸水、微咸水利用,污廢水凈化,雨水集蓄等方法,對自然狀態下的水進行控
制和改造,為灌溉提供可靠水源。采取上述措施時要注意保護生態環境;用污水
作灌溉水源時,必須經過凈化處理,達到灌溉水質標準。
3.0.4 參照甘肅省地方標準DB62/T495—1997《甘肅省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術
標準》3.5作出的規定。
4 灌 溉 用 水 量
4.0.1 節水灌溉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節約用水,但不能以降低產量為代價。據調查,
國內運行正常的節水灌溉工程,在相同產量水平情況下,平水年比建設節水灌溉
工程之前可節水20%以上。
4.0.2 廣西、山東、浙江等地生產實踐證明,在土壤、品種、施肥、栽培、耕作
技術及自然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水稻采用“薄、淺、濕、曬”灌溉等控制灌溉模
式,能充分滿足需水要求,改善土壤中水、肥、氣、熱狀況,調節田間小氣候,
創造良好的生長發育環境,從而達到節水增產之目的。這種措施投資少、見效快,
易為群眾掌握,應大力推廣。
4.0.3 作物灌溉制度試驗研究表明:作物的水分生產函數并不呈線性關系,隨著
單產的增加,單位體積水量產生的干物質呈下降趨勢,即越是接近最高產量,水
分的生產效率越低。因此不能單純強調高產或單純強調高水分生產率,而應在高
產、優質前提下獲得高的水分生產率,以達到節水增產、增效的目的。
4.0.4 我國西北、華北等干旱、半干旱地區,灌溉對農業生產舉足輕重,有水就
有收成,無水則欠收或絕收。實踐證明,這些地方在水分對作物產量形成最敏感
的時期進行灌溉,其他時期少灌或不灌,能使有限的水發揮最大效益。
5 灌溉水利用系數
5.0.1 渠道輸水損失包括滲漏、蒸發損失和泄水、退水損失,故渠系水利用系數
既反映了輸配水工程質量,也反映了水源調度及渠系管理水平。考慮到不同類型
灌區渠道規模、渠系組成、輸配水工程質量及管理水平有較大差異,參照《灌溉
排水工程設計規范》3.1.11,分別規定了不同規模灌區的渠系水利用系數。
5.0.2 根據對我國現有灌區的水稻田及水澆地田間水利用情況的調查分析,參照
《灌溉排水工程設計規范》,分別規定了水稻田及水澆地的田間水利用系數值。
5.0.3~5.0.4 根據國外先進水平和我國現狀,按照本規范5.0.2和5.0.3的取
值范圍,給出了不同類型灌區的灌溉水利用系數要求值,噴灌區不應低于0.85
是針對風速小于3.4m/s而言的,附錄B公式(B4)中的井灌水利用系數是指井
水就地利用的情況。全面達到這一個水平,可使我國灌溉水利用系數大體由現在
的0.45提高到0.6以上。
6 工程與措施的技求要求
6.0.1 渠道防滲是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數的有效手段。渠道防滲率越高,渠系水利
用系數也越高。沒有測定渠系水利用系數的灌區可用相應的渠道防滲率來表示渠
系水利用程度。根據對部分灌區資料分析并經概化處理,提出了不同類型灌區的
渠道防滲率規定值。并根據《渠道防滲工程技術規范》提出了有關技術要求。
6.0.2 根據山西、山東、河南、河北等省經驗,并參照SL/T153一95《低壓管
道輸水灌溉工程技術規范》2.4.5、2.4.6和2.4.7的規定提出了田間固定管道
用量、支管間距、給水拴間距等技術要求。
6.0.3 參照GBJ85—85《噴灌工程技術規范》3.0.7、3.0.9和3.0.10的規定,
提出了噴灌均勻度、噴灌強度、霧化指標等技術要求,并根據不同類型系統的特
點和我國實際運用狀況,分別作出了技術規定。
6.0.4 參照SL103—95《微灌工程技術規范》2.2.5、3.0.3的規定,提出水質
凈化、微灌強度和配套等技術要求,并根據對河南、甘肅、寧夏等省(區)移動
式滴灌工程運行情況的調查研究和經驗總結,對毛管用量作了規定。
6.0.5 水稻灌區格田化,旱作物灌溉平整土地、采用短畦、窄畦、短溝,有利于
保證灌溉質量和提高田間水利用系數。參考國內有關研究成果,提出了格田、畦
田和灌水溝尺寸的取值范圍。
6.0.6 東北地區春季玉米播種時經常出現嚴重干旱,影響出苗,種子出苗后一般
能趕上雨季,正常年份降雨基本滿足后期生長需要,因此保證出全苗、壯苗成為
生產中的關鍵一環。吉林、黑龍江省的經驗表明,只要水源和設備有保證,采取
注水灌就能取得良好效果,據此規定了水源控制面積和對設備供水的要求。
6.0.7 參照甘肅省地方標準DB62/T495-1997 甘肅省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術標
準》制定。
6.0.8 膜上灌是我國新疆地區群眾在地膜栽培基礎上發明的一種節水灌溉措施,
其灌溉均勻系數是節水增產的主要技術要素。根據新疆有關試驗資料,對灌溉均
勻系數作了規定。
6.0.9 地面移動軟管灌溉俗稱“小白龍”、“小黑龍”,在北方井灌區應用較多。
當前主要問題是水源無保證,機、泵、管配套不合理,軟管長度過長等。根據華
北、東北地區運用情況的經驗總結,對上述幾方面作了要求。
7 效 益
7.0.1 節水灌溉的效益體現在許多方面,除經濟效益外,還有社 會效益及改善
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促進農業產業化和國民經濟發展等綜合效益。
7.0.2 節水灌溉的最終目的是節水增產。作物產量的形成是多種技術綜合作用的
結果,必須強調節水灌溉工程技術措施應與耕作栽培等農藝措施相結合,做到既
節水又增產,發揮最大效益。
7.0.3 水分生產率是集中反映作物對水分的利用效率的一項綜合性指標,是耕作
栽培等農業措施產生的節水效果。目前世界上以色列的水分生產率最高,每立方
米水可生產2.32kg糧食,我國平均不足1kg。由于水分生產率不宜在生產條件
差異較大和單產懸殊的情況下進行比較,根據農田灌溉研究所對我國主要農作物
需水量資料整編成果的分析和參考已建節水灌溉工程有關產量資料,要求節水灌
溉后作物產量和水分生產率都應有所提高。
7.0.4 沒有效益的事業是沒有生命力的,節水灌溉也不例外。節水灌溉項目的投
入產出(或效益費用比)能直觀反映出其可行性。效益費用比的極限值為1,國
外要求大于2,根據我國實際情況,既考慮增產、增收,又有利于推廣節水灌溉
技術,規定該值應大于1.2。
8 節水灌溉面積
8.0.1~8.0.3 為便于國家有關部門宏觀把握全國節水灌溉事業的現狀,對其發
展進行科學決策,必須準確統計節水灌溉面積。考慮到我國各地目前節水灌溉技
術措施推廣應用的實際情況,可分兩個層次對節水灌溉進行統計:第一個層次為
節水灌溉措施面積;第二個層次為節水灌溉工程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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