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議記錄內容
第一部分是記錄會議的組織情況、應寫明:
1.會議的名稱;
2.開會的時間;
3.開會的地點;
4.出缺席和列席人員;
5.主持人的姓名;
6.記錄人的姓名;
7.備注;有些會議還要寫清楚會議的起止時間(年、月、日)。
第二部分是記錄會議的內容,這是會議記錄的重要組成部分。
1。要寫明發言人的姓名,發言的內容,包括討論的內容,提出的建議,通過的決議等。必
要時,還要記下表決情況(如全體通過或多少人同意,多少人異議,多少人棄權)。
2。記錄還要記下會議的有關動態。如發言中的插話、笑聲、掌聲,臨時中斷以及會場重要
情況等等。
3。會議結束,記錄完了,就要另起一行寫“散會”兩字。重要的會議記錄,要有主持人和記
錄人在正文結尾右下方簽字。
4。會議的記錄在方法上有詳細記錄和摘要記錄兩種。這兩種記錄,采用哪一種,要根據會
議的性質和內容來定。
會議記錄與會議紀要的區別
二者的主要區別是:第一,性質不同:會議記錄是討論發言的實錄,屬事務文書。會議
紀要只記要點,是法定行政公文。第二,功能不同:會議記錄一般不公開,無須傳達或傳閱,
只作資料存檔;會議紀要通常要在一定范圍內傳達或傳閱,要求貫徹執行。
會議紀要是在會議記錄的基礎上,對會議的主要內容及議定的事項,經過摘要整理的、
需要貫徹執行或公布于報刊的具有紀實性和指導性的文件。
會議紀要根據適用范圍、內容和作用,分為兩種類型:(1)工作會議紀要。(2)協商交流
性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由標題、日期、正文三部分組成。
(1) 標題
由會議名稱和文種組成。如《全國高校大學語文教學研討會紀要》。
(2) 文件日期
成文日期通常寫在標題之下,位置居中,并用括號括起。也可在文末右下角標明日期。
(3) 正文
正文可寫三部分,也可只寫前兩部分。
①在開頭部分應扼要地敘述會議概況。如會議的名稱、目的、時間、地點、人員、議程
及主要收獲等。
②主體部分主要寫會議研究的問題、討論中的意見、作出的決定、提出的任務要求等。
一般有三種寫法:
一是概述法。即把會議上的發言內容、討論情況總結到一起,概述出來。這種寫法適用
于小型會議。
二是發言記錄式寫法。按照會上發言順序,摘錄每個人發言的主要內容。此寫法主要用
于座談會紀要。
三是歸納法。就是把會議中研究、討論的內容歸納成幾個問題來寫。適用于規模較大、
內容復雜的會議。寫作時,可根據表達內容的需要,分條列項寫或擬小標題分部分、分層次
寫。
總之,無論是哪種寫法,都要圍繞會議中心和目的選材、剪裁,突出重點。
③結尾的內容通常是提出希望、號召,要求有關單位認真貫徹會議精神。也可以在寫完
主體部分后即全文結尾。
特點。
1.內容的紀實性。會議紀要如實地反映會議內容,它不能離開會議實際搞再創作,不
能搞人為的拔高、深化和填平補齊。否則,就會失去其內容的客觀真實性,違反紀實的要求。
2.表達的要點性。會議紀要是依據會議情況綜合而成的。撰寫會議紀要應圍繞會議主
旨及主要成果來整理、提煉和概括。重點應放在介紹會議成果,而不是敘述會議的過程,切
忌記流水帳。
3.稱謂的特殊性。會議紀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稱寫法。由于會議紀要反映的是與會人員
的集體意志和意向,常以“會議”作為表述主體,“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決定”、“會議
要求”、“會議號召”等就是稱謂特殊性的表現。
會議記錄是當事人記錄會議情況以供備查的一種文體。
一般會議記錄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會議的組織情況,要求寫明會議名稱、時間、地點、
出席人數、缺席人數、列席人數、主持人、記錄人等。另一部分是會議的內容,要求寫明發
言、決議、問題。這是會議記錄的核心部分。
對于發言的內容,一是詳細具體地記錄,盡量記錄原話,主要用于比較重要的會議和重
要的發言。二是摘要性記錄,只記錄會議要點和中心內容,多用于一般性會議。
會議結束,記錄完畢,要另起一行寫“散會“二字,如中途休會,要寫明“休會“字樣。
會議決議
會議決議,實際上就是某個會議經過與會人員討論,對某件事情所作出的決定。
“決議”應用比較經常的是支部大會討論決定的問題。黨委討論決定的事情一般叫“決定”。
舉例說明:《入黨志愿書》上就有黨支部通過某某入黨的決議。再如,黨支部經過
討論,要對廉政建設方面提出一些要求或規定,就可以經支部委員會或支部黨員大會討論,
形成支部大會決議或支委會決議,要求黨員貫徹執行。
決議”和“決定”的區分
決定是黨政領導機關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做出決策、安排和規定的指導性、指揮性公
務文書。 在實際運用中,還應對“決議”和“決定”做以下區分:
1.從制作程序上區分
“決議”須經某一級機關或組織機構的法定會議對某一議題進行集體討論,由法定多數表
決通過,然后形成正式文件,并以會議的名義公布。而“決定”卻不一定經過法定會議討論通
過的程序。它既可以是某種會議討論研究的成果,形成正式文件予以公布,也可由各級領導
機關直接制作并予以公布。
因此,可以認定,凡未經有關法定會議討論通過這一程序,而是以領導機關的名義發布
的議決性文件,就只能使用“決定”。
2.從作用上區分
“決議”一律要求下級機關執行。而“決定”只有“部署性決定”才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宣告性
決定”只起知照性作用,一般不要求下級機關執行。
3.從內容上區分
①在會議討論通過的前提下,凡作出了具體的規定和要求,履行法定的權力,強制有關
部門貫徹執行的,用“決定”。若只是簡要地表示肯定或否定的意見,履行法律程序,指導有
關部門遵照辦理的,用“決議”。
②由會議或領導機關直接制定發布行政法規,用“決定”。由會議審議批準某項議案、重
要報告、法規,用“決議”,所審議批準的條文作為“決議”的附件。
③授予榮譽稱號或給予處分,用“決定”。審議機構成立或撤銷,用“決議”。
4.從寫法上區分
公布性決議、批準性決議一般寫得比較簡要、籠統。闡述性決議除指出指令性意見外,
還要對決議事項本身的有關問題作若干必要的論述或說明,即作一些理論上的闡述。
“決定”的寫法與“決議”大不相同,它不多說理論上的道理,而往往著重提出開展某項工
作的步驟、措施、要求等。“決定”要求寫得明確、具體一些,措施也更落實,行政約束力強,
可以直接成為下級機關行動的準則。而“決議”往往寫得比較概括,原則性條文多,下級機關
在貫徹執行時,多數還要根據“決議”制定相應的具體辦法或實施措施。
]決議的寫法
決議由首部和正文兩部分組成。
1.首部。包括標題和成文時間兩個項目。
1)標題。決議的標題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由發文機關(或會議名稱)、事由和文種構
成;另一種是事由和文種構成。
2)成文時間。即決議正式通過的日期。一般放在標題下,在小括號內注明會議名稱及
通過時間,也可只寫年月日。
2.正文。由決議根據、決議事項和結語三部分組成。
1)決議緣由:一般簡要說明有關會議審議決議涉及事項的情況,陳述作出決議的原因、
根據、背景、目的或意義。
2)決議事項:寫明會議通過的決議事項,或會議對有關文件、事項作出的評價、決定,
或對有關工作做出的部署安排和要求、措施。
3)結語:一般緊扣決議事項有針對性地提出希望、號召和執行要求。有的決議可不單
列這部分。
決議的實例
四川省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關于依靠科技進步振興農業的決議
(1989年3月10日通過)
四川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科委主任張廷翰受省政府委托作
的《關于省農村科技工作情況的匯報》。會議以為,我省各級政府依靠科技發展農業事業方
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發展不平衡的,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特別是
糧食生產面臨的形勢是嚴峻的,任務是艱巨的。為了進一步依靠農業科技,奪取糧食增產,
農業豐收,推動農村經濟的全面振興,特別作出了如下決議:
一、各級政府要在廣泛深入開展農業基礎地位的再教育中,提高領導在各個方面對科
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認識,牢固樹立依靠技術進步、振興我省農業的觀念,把發展農業經
濟轉到依靠科學技術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上來。要把農村科技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
日程,重視農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充分發揮農業科技人員在發展農業中的積極作用。
要把這項工作的好壞,作為考核各級政府及其領導成員政績的主要內容之一。
二、各級政府從今年起逐步增加對農業科技的投入。增加農業科研和推廣的事業費,建
立農業科技開發基金,多途徑開辟農業科技資金來源,盡力增加科技裝備和設施,為農業科
研和推廣服務工作創造條件。主管部門要管好各項農業科技經費,專款專用。農村的集體和
個人也要千方百計加強技術開發活動,增加投入。
三、各級政府應從本地區的實際出發,制定依靠科技振興農業的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
劃,并認真組織實施,狠抓落實,層層進行檢查監督。對在農業科技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各級領導、農業科技人員、以及農民中推廣應用先進技術的積極分子給予表彰獎勵,對有突
出貢
獻的給予重獎,并大力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
四、各縣、(區)、鄉應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業科技推廣服務體系,切實加強基層農業科
技管理工作。要采取多種形式,搞好培訓、試驗、示范等農業科技的推廣服務工作,傳授科
技知識,普及先進農業技術,要著重培訓本地科技人員,抓好農業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鼓
勵采用新技術。要發揮各種推廣農業技術的民間組織的作用。五、各級政府要采取切實有效
的措施,認真落實好中央和省制定的各項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要為農業科技人員創造必要
的工作條件,穩定農業科技隊伍,動員和組織廣大農業科技人員為振興農業不斷作出貢獻。
董事會決議范本
*****************有限公司
董事會決議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于 年 月 日在本公
司辦公室召開會議。出席本次董事會董事成員應到 人,實到 人,所作出決議經出席會
議董事成員一致通過。決議如下:
一、同意任命 為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
二、同意任命 為公司經理。
全體董事簽名:
年 月 日
董事會決議范本
公司股東(董事)會決議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
出席會議股東(董事):
有限公司股東(董事)會第 次會議于 年 月 日在 召
開。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董事) 人,代表 %的股份,所作出決議經出席會議
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所議事項經公司股東(董事)會
表決通過:
一、 同意更換董事長·····
二、 同意修改章程·····
三、 同意變更住所·····
(其他需要決議的事項請逐項列明)
股東(董事)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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