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8卷第2期2021年4月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Journal of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鄉村都市化背景下傣族村社制度的
再生產與社區治理 以云南西雙版納州曼村為例
王 欣 王煥午
[摘 要] 在民族地區以村社為基礎的制度和文化形式體現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三雖然在鄉村都市化進程中,傣族村社制度在村社成員的生產生活團結體系二基層政治管理二村社內外的社會交往等方面產生了一定程度的變遷三但傣族村社成員在市場二國家二村社等場域的互動中,綜合了文化傳統二規則以及個體行動,實現了村社團結方式的創新,傳統村社組織結合基層民主政治形成新型管理方式,村社成員
與外來人口形成了相互依存且互不干涉的和諧相處模式三傣族村社制度在鄉村都市化的進程中,把日趨分散的個體重新整合起來以應對當代社會發展中的風險,并重塑城市化所帶來的流動性與村社整體的關系,在基層社區治理中走出了一條以村社成員為主體二自下而上的發展路徑三
[關鍵詞] 鄉村都市化;村社制度;社區治理;傣族;西雙版納
[收稿日期] 20201101
[基金項目] 2020年度國家民委民族研究項目 交互主體視域下邊疆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的歷史二經驗與對策研
究 以云南西雙版納為例”(2020?GMC?007)三
[作者簡介] 王 欣,湖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講師二碩士生導師;
王煥午,中山大學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碩士研究生三
一二問題的提出
村社是以單一村莊為單位構成,在村鎮范圍內實現內部事務自治,不受外部干預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
1]140三村社與村寨所表達的含義大致相同,通常情況下,一個村寨就是一個村社三在馬克思主義著作中,村社指代原始社會末期的社會經濟組織,具體指原始社會末期公有制向私有制過渡時期的社會經濟組織,它由定居在一定地域內的同一氏族或多個氏族聯合而成[2],生產生活的日常組織以家庭為單位,村社范圍內實行土地公有制度,但牲畜二農具二住宅二生產物等生產生活資料私有三村社是文化價值的創造主體,村社成員既是創造者,又是組織者和享受者,而村社文化的民間性二群眾性和集體性使其更具特色三以俄羅斯為例,村社文化是俄羅斯歷史進程的社會細胞,又是民族特性生成的重要載體,俄羅斯人對這種文化符號的認同和依存心理內化進價值觀和世界觀當中[3],并在此基礎上衍生出平均主義二集體和諧二輕商抑商二權威崇拜二強國主義等一系列制度和文化特點三但這也成為農奴制改革后俄國社會轉型道路上不可忽視的障礙性因素[4]三土地改革二農業合作化運動以及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等一系列改革后,我國農村形成了土地集體所有二農戶承包經營和其他生產生活資料農戶家庭所特有的格局三這與原始社會末期的 村社”有諸多類似之處[5],因此可被稱為 村社集體”三其中民族村社是由一定民族的成員聚族而居形成的傳統二封閉和保留著濃郁民族特色的村落社會[6],是農村社區的一種類型三從本質上看,民族村社也具有一般村落的普遍性特征:民族村社的社員是村民,民族村社是村落社會[7],民族村社的治理屬于村級治理范疇三
隨著鄉村都市化進程的推進,傳統的鄉村管理制度與社會秩序被逐漸蠶食,鄉村文化失去了認同基礎,道德趨于碎片化,鄉村精英的示范價值也逐漸衰落三近年來,在創新社會治理二推動鄉村振興的
背景下,村社集體的重要性在學界被重新認識三與西方經濟學所假設的 個人利益最大化”不同,基于中國鄉村文化共同體二以血緣和地緣關系為紐帶而形成的 村社理性”是中國鄉土社會的重要特征與實踐經驗[8]三因而在鄉村治理中,由于血緣二地緣關系而存在著重復博弈二充分信息二有效監督等機制,使得村社組織可以通過內部化作用,以較低的成本實現鄉村基本公共物品供給,形成穩態的治理結構[9]三針對當前中國經濟市場化特征與鄉村振興的戰略要求,有學者提出要借助農地 三權分置”制度,讓農地回歸生產資料這一本質,重建新型集體經濟,再造村社集體[10]三也有學者指出,鄉村社會中農民利益需求多樣化與市場主體多元化使得合作社組織在推動經濟資本再生產二增強村民之間的合作和自我管理二完善村莊多元主體 共治”和村民 自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1],因此實現農民合作社與村兩委高度融合或一體化,是未來農村治理的基本形態[12]三與此同時還有學者提出重建鄉村文化秩序,通過建立鄉村文化與城市文化的 互哺”機制,以先進文化引領鄉村文化建設[13-14],逐漸重建鄉村文化的價值,實現對傳統鄉村文化與鄉土社會的再認同三由此可見,傳統的村社制度以及以村社制度為紐帶組織起來的各類文化表現形式在不同的社會歷史條件和時代背景下都能以一種潛在的結構性力量對社會行動主體產生制約三特別是在民族地區,民族歷史文化與傳統村社共同體的 互嵌”使得民族村社集體在組織管理二人員整合二文化傳承二應對外部風險等方面的角色更加突出,其族群特質對現代城市社區的治理與發展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三傣族社會曾長期處于封建領主制,在土地改革之后大部分地區的農村公社并未徹底解體[15]2-3,尤其是在鄉村都市化進程中,以村社為基礎的制度與文化形式體現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三云南西雙版納州曼村即是一個被裹挾在城市化進程中的傣族村寨三據2018年統計數據顯示,
村寨戶籍共121戶,536人,戶籍人口主要為傣族三非戶籍人口有漢族二哈尼族二布朗族等,其中漢族人數最多,約為傣族人口的2~3倍[16]544三西雙版納旅游度假區于1993年批準建設,曼村被劃入旅游度假區內,當地開始發展旅游三隨著2002年連接曼村和景洪城的大橋通車,當地加快了發展步伐,道路硬化二房屋改造二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三截至2018年,度假區一期(已建成的旅游綜合服務區)1.07平方公里,年接待游客能力100余萬人次;二期(正在建設的文化旅游區)20.95平方公里三因此本文試圖以西雙版納傣族傳統村社組織形式為基礎,從曼村的生產生活團結體系二基層政治管理和村社內外的社會交往等方面出發,探究傣族村社制度在鄉村都市化進程中的變遷與再生產,進而重塑傣族村社制度在當前城市化發展與基層社區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三二、西雙版納傣族傳統土地制度及村社組織形式
從14世紀到新中國土地改革運動前,西雙版納一直實行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即大領主占有全部土地,把土地分給小領主,小領主再把它分給農民耕種三在封建領主制時期,耕地二牧場二荒地二水源等都歸 召片領”所有, 召片領”雖然處于土地壟斷地位,但并不直接擁有全部土地,而是把土地臣民分封給宗室親信 召勐”三 召勐”又把轄區內的土地連同村社農民分封給其屬官,屬官受地多少取決于他的等級三農民的份地是所屬領主通過村社組織進行劃分給予的三 傳統傣族農村社會能穩定延續幾百年,與它穩定的土地分配制度有緊密關系三傣族的村寨是一個共同體,生活在其中的人們形成一個村社,村寨之間的界線十分明確,而界線之內的土地和一切自然資源都屬于集體共有三村社定期將土地分給社內
人員,由其自然戶使用,分散經營,產品歸個人所有三為了保證農民的利益,每個人分到的土地大致相等,這也使得社會保持穩定,不至于發生激烈矛盾三村民享有土地使用權,但是不能轉讓二典當二買賣,遷移出寨的人要將土地上交回村社四
38四第2期 王 欣等:鄉村都市化背景下傣族村社制度的再生產與社區治理
四48四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1年
表1 1953年曼暖典村寨土地狀況[17]223-224
土地種類所屬者耕種者是否交租占總面積比例/%
納曼 村社集體村寨各戶農民否67.82
納波郎司屬大小官員村寨各戶農民是18.62
納道昆村寨現職頭人村寨各戶農民部分交租9.8
納辛 農民私有村寨各戶農民否3.76
集體,新遷入戶可以向村寨領種一份土地三當封建領主制度與村社相結合之后,封建領主通過村社
來控制和剝削農民,領主將負擔下放到各個村社,而村社又通過平分土地的方式來分配負擔,農民
與村社的關系變成了 每個人都必須承擔負擔,以取得村社成員的身份,才能分得份地使用”[15]92三由于每個村社的負擔是由全部成員共同分攤,所以人戶少二土地多的村社特別歡迎新立戶和外來戶
加入,多一戶人口,寨子里的負擔就減輕一份三但是,對于遷出戶或者放棄份地,村社有嚴格限制三
除了要留下錢糧作為償還之外,有些寨子還要將遷出戶剩下的負擔轉嫁給新的村社三在這種土地
與負擔捆綁在一起的制度下,農民被牢牢束縛在土地上,外出行動受到了很大限制三因此,在傣族
社會里, 種田出負擔”成為了社會的基本準則和道德觀念三
傳統傣族村社組織保留著較為完整的公共管理和議事制度,村社內部有 村社議事會”和 村
社民眾會”三村社議事會由 波曼” 咪曼”(寨父寨母,即村寨頭人)二 陶格”(鄉老)二 波板”(通訊
聯絡)以及另一 先”級頭人(相當于村社委員)等組成三除此之外,村社內部還有一些社會分工的
專職人員,例如,管理水利的 板悶”,司文書的 昆欠”,管理祭祀寨神的 波摩”,管理佛寺的 波
章”,管理武裝的 昆悍”等三可以說,傳統傣族村社的事務基本上都能由村社內部解決,在這種原
始公社式的集體生存中,人際關系容易協調三鑒于村社作為一個獨立的封建負擔單位,其內部有一
套完整的組織方式和管理制度,人們的生產生活需求完全可以在村社內部得到解決,村寨之間沒有
經濟和政治上的聯系,在傳統傣族農村社會中, 村社”實際上主導了傣族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觀念三
在傳統傣族農業社會中,村社是一個權責并存的一致性集體,所有個人都以這個共同體作為自
己生產生活的中心三農忙時,村社組織二村民進行換工互助,農閑時,全村的人互相幫忙蓋新房二舉
辦婚禮二操辦喪事二參與節慶活動等三個人對于村社也負有相應義務,例如,共同修建水渠二籬笆,共
同防御外敵入侵,共同出資做佛事活動等三個體需求通過村社整體生活得到呈現,人們的行為一體
化程度較高,個人在追求物質生活時也要重點考慮與寨子里的其他人是否一致,個人想要改變傳
統二有所進取,往往會受到很大的社會壓力三 人們甘愿以一切努力和犧牲來維護它的存在,而他
們自己則把有限的物質企求和精神享受都寄托于村社,他們甚至覺得一天也不能脫離村社三而村
社又的確履行著保護他們的職責”[18]168三這就使得傣族村民在生產和生活方面都缺少獨立經營和管理的能力三因此,曹成章用 村社文化”來概括傳統傣族農村的文化核心[18]三這種根深蒂固的思想觀念在歷史發展的漫漫長河中,不斷以新的方式展現出它強大的生命力,而在鄉村都市化的進程中, 村社制度”將在社會變遷中以不同的形態延續與發展三
三二鄉村都市化進程中傣族村社制度的變遷
20世紀50年代,西雙版納地區實行了自上而下的和平協商的土地改革,封建領主的統治以及附屬的經濟形態被瓦解,廣大貧雇農分得了土地和房屋,生活條件逐漸改善三20世紀50年代末到70年代,農業生產合作社二人民公社化運動開展,農民的土地所有制逐漸轉變為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三20世紀80年代,隨著改革開放新時期的到來,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土地為集體所有,農戶承包經營使用,通過簽訂土地承包合同,農民重新得到了土地的經營權三在這一過程中,傣族村
社重新成為土地管理的基層組織單位三與此同時,土地利用方式也在經濟作物引入與鄉村都市化過程中經歷了橡膠地流轉二政府征收與旅游開發建設二土地出租等幾個階段的發展,并帶來傣族村社制度的變遷三
(一)從集體 支配”到個體 經營”:生產生活中的團結體系變化
對西雙版納傣族村社制度和地方社會產生深刻影響的莫過于橡膠的引入三橡膠種植技術最初是在20世紀60年代由來到西雙版納國營農場支邊的漢族人引進的三隨后,在政府鼓勵二政策支持二技術普及以及提供種苗等措施推動下,西雙版納民營橡膠在各村寨迅速發展三至1995年全州的民營橡膠種植面積達7.18萬公頃,首次超過了國營農場[19]三但是由于橡膠苗需要6~7年的生長期,在此期間不但沒有膠水收入,還要投入資金和人力來養護管理,因此有些傣族家庭因勞動力缺乏或者家庭經濟困難而無力經營管理,他們開始以土地為中介,與農場漢族職工合作三農場人出膠苗,并且負責管理,7年后橡膠開割,雙方對半平分,30年之后農場人將橡膠地歸還三在這個過程中不需要支付租金,這是最早期的一種土地經營權流轉方式三此后村寨內部家庭之間的橡膠地流轉現象也日漸出現三
橡膠種植取代水稻種植成為村社成員主要的生產生活方式,這使得傣族村社成員的土地開始進入市場之中,并且相應地對村社成員之間的生產互助與生活團結體系產生了一定影響三首先,過去村民用來種植水稻的土地雖然實際上可以自由經營支配,但在性質上仍舊是集體所有二村社統一管理,而且在村社文化中,自己耕種村社分有的土地一定程度上代表著村寨身份三但用來種植橡膠的土地則是村社成員在傳統時期自己開墾而來,面積大小取決于家庭的勤勞程度,再加上橡膠樹種植二開割與膠水買賣都由個體家庭完成,因此與橡膠相關的土地及其之上的經濟林就脫離了村社集體的控制進入了市場領域,并且由家庭和個人主導管理三其次,與土地相關的勞作關系和互助團結形式也逐漸走向 個體化”三在傳統的傣族村社公共生產生活中,村社內部擁有一套互幫互助的村社關系網絡,農業生產中,
村社集體會進行統一安排,以村社成員互助生產的形式來完成村社土地生產的各項事務三但市場經濟中的橡膠樹則屬于個體家庭私有,種植和割膠都是一門技術活,需要專業學習和長期練習才能在不傷害膠樹的前提下獲得膠汁收入三所以每個老百姓的割膠水平因種橡膠時間早晚和自身技能而有所不同,為了保護自己的膠樹不被割傷,傳統的互助和換工行為被 自家人管自家樹”所取代三除此之外,在建房這樣的活動中互助團結也在慢慢消失三傳統傣族村寨每家每戶的竹樓都是由村寨頭人主持營建,村寨公眾集體幫助修建的三傣族蓋新房如過節,一家蓋房不僅牽動全村,而且涉及外勐外寨的親朋好友,只要信息傳達到,他們就會不畏辛勞,跋涉而來,一起幫助建造房屋[15]331三而如今受到城市建筑如 鋼筋水泥叢林”般擴張的影響,村民蓋房子大多也采用磚混結構,一般情況下村民也會去村外找專門的建筑工程隊施工,互助蓋房這種團結的方式也漸漸消失三20世紀90年代后,在城市化建設推動下,城市邊緣的村寨不斷被納入到城市開發中三以曼村為例,2002年修建了勐泐大道,跨越流沙河,連通了景洪城與曼村所在的片區三2005年寨子開始開發,土地被政府征用,當時的土地賠償款是4.5萬/畝三當村寨土地被政府征用之后,每戶人家分到了1.5畝宅基地,除此之外,每戶人家平均還剩10畝土地三寨子剛開發不久,村民們都利用割膠收入或者貸款修房子,將自己房屋的一層出租給外來務工人員三同時還將剩余的宅基地出租給外地人修建賓館或者出租屋三除了宅基地之外,村民將留下的土地都交給村集體,連同集體土地一起出租給外地人修商貿城二建材市場或者發展集約農業三
在此階段,村社的土地狀況發生了巨大變化并進行了重新整合,由此也在村社成員之間產生了一系列
問題三首先,政府征地征用的是村社集體的土地,但是,由于土地進入市場的時間不同,同樣面積的土地在征地補貼數額上差異過大,村民對征地開發不滿以至于產生糾紛甚至實際沖突,對社四58四第2期 王 欣等:鄉村都市化背景下傣族村社制度的再生產與社區治理
會秩序穩定造成了損害三其次,在以橡膠為載體參與世界經濟流通以及城市化開發過程中,村民的土地觀念也發生了變化,土地逐漸淪為人們獲取利益的工具,在村社內部因為土地分配也引起了一些問題三據村民講述,經常會有一些村民因為覺得自己的份地不夠劃定的1.5畝而不滿甚至與他人產生糾紛,從而影響了村社成員內部的團結三最后,村民普遍表達了對于沿街商鋪出租能夠帶來更加高額利潤的向往,甚至言語中流露出對村社其他成員的嫉妒三例如,玉金罕一家的年收入有
20萬左右,在曼村已經屬于中等偏上的水平,但她還是表達了這樣的觀點: 我們掙得不多,剛剛夠花,他們那些有商鋪掙的才多,一間(商鋪)租出去一個月好幾萬三”類似的言論在村社成員之間彌漫,這在無形中也增加了村民之間的隔閡三
總體來說,土地利用方式及其與市場關系的變化,使得傳統的村社在土地管理上扮演的角色被削弱,村社成員日常生產生活中的互助行動以及平等團結的關系也相應地發生了改變,從集體 支配”走向了個體 經營”,這對歷史時期以來傣族村社成員之間所追求的 個體需求通過村社整體來呈現”的行為模式和道德觀念產生了一定沖擊三
(二)從 社會政治導向”到 經濟利益導向”:基層政治管理與選舉標準的變化
傳統傣族村社內部的重大問題都要召開村社民眾會議,通過民主方式來解決三 陶格”在村寨事務的管理方面也起著重要作用三隨著封建領主制的發展,村社頭人逐漸成為統治者的代理人,由過去的公眾選舉變成了世襲,成為村社對內對外經濟的主宰者[15]79-80三橡膠種植作為生產活動,在膠水買賣和世界橡膠市場的運作中變成了一種商品交換,而地方少數民族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成為了專業的 商品生產者”,相較于內地農村的農民而言,西雙版納的傣族更早二更徹底地進入市場經濟領域三再加上鄉村都市化的發展,人們更加重視土地的利益屬性,這進一步體現在村社領導者的選舉和政治管理上:擁有土地的多少成為評價一個人能否在村社組織中發揮領導能力的主導因素三曼村現任村民小組組長巖的告訴筆者:
(當村民小組組長)要看你自己的條件,你條件好了說明你有思想 打比方你文化不高,但是你家里條件還可以(就沒問題)三你家里情況怎么樣大家全身都看得見的,就比如我,我沒有文化,但是我家的情況(經濟條件好)大家也都看得到,在最后的話,如果你(條件不好)文化再高也不要你了 這樣我們的寨子才會有好處二才會富起來三你自己上來沒有能力的話就會害到全村,(有沒有能力)看下家里條件就知道了,這個(主要)看你們家的地,誰最多,父母留給你多少地,有地才有思想,有地才可以發展,沒有地就沒有辦法”①三
除了自身擁有土地數量之外,能否順應時代潮流為村社成員的集體利益做出貢獻,是人們選舉村社領導者的又一標準,這鮮明地體現在曼村現任村民小組組長身上三據調查,曼村在2005年初次征地時的賠償款是4.5萬/畝,但是到2015年左右,政府對周圍片區的土地征收賠償款上漲到15萬/畝,再加上在鄉村都市化發展過程中,曼村的村民們都放棄了農業耕作,取而代之的是土地與房屋的租賃,因此村民對于征地賠償款的前后差額有著非常大的意見三當時還是一名普通村社成員的巖的就成為了維護村社利益的 出頭者”三
我已經坐牢三次了,他們做得不公平,我就起來鬧三然后他們就把我抓進去,每次就是一兩個月,然后出來我繼續三因為如果我不出面不去組織的話,永遠就是45000(一畝)”②三
巖的的個人行為得到了村民的廣泛支持,據其他村民描述,當時支持巖的的家戶有90多家,而四68四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1年
①②訪談時間:2019.7.18三訪談對象:巖的,曼村現任村民小組組長三訪談地點:曼村民小組村委會三訪談時間:2019.7.18三訪談對象:巖的,曼村現任村民小組組長三訪談地點:曼村民小組村委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