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基雅維里】
1.政體分類
正宗政體 | 君主制 | 貴族制 | 共和政體 |
變態政體 | 暴君制 | 寡頭制 | 群氓政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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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基雅維利內心的理想是共和的,而實際追求則是君主制的。因為共和政治一定要以人民的德性和秩序作為前提,在現實條件還未達到這一要求時,只能先依靠一位強強大的君主,以其有力的統治來培養公民的德性,再在這個基礎上建立共和制。
君主制只在以下兩種情形下適用:(1)立國之初;(2)改造腐敗不堪的國家。
2.法律與軍隊的關系
兩者都是國家的主要基礎,但軍隊是起決定作用的,是法律所必需的后盾,因此軍隊的存在比法律更重要。
3.統治權術論(馬基雅維利主義)
(1)思想根源:人性惡——人都是自私的、富于侵略性的、邪惡的。
(2)原則:目的總是證明手段是正確的。
(3)具體方法——君主要處理好這樣幾種關系:
①贊揚與責難:某些事情看起來是好的,可君主如果照著辦就會自取滅亡;而另一些事情看起來是惡行,可是如果照著辦卻會給他帶來安全與福祉。
②慷慨與吝嗇:慷慨終將導致君主被人輕視或怨恨,吝嗇卻能令其成就偉業。
③仁慈和殘酷:不能仁慈過分,必要時不怕承擔殘酷的惡名。
④受人愛戴和受人敬畏:被人畏懼比受人愛戴安全得多。但是使人畏懼和使人憎恨是兩回事,如果不能博得愛戴,無論如何也不要被人憎恨。(受人畏懼>受人愛戴>被人憎恨)
⑤守信和無信:當遵守信義對自己不利時,精明的統治者就不應該遵守信義。“人們是那樣的單純”。
馬基雅維利的統治權術論是以人性惡為前提的,從他的主張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倫理道德因素已被排除在政治學之外,政治被置于道德至上,且可按統治需要而肆意違背道德,正義、道德、宗教、法律儼然已成為服務于權利的工具。此外,在馬基雅維利的學說中,被統治者一方面表現為頹廢墮落,另一方面又顯得單純易受欺騙。
【布丹】
1.研究方法
歷史的與比較的方法
2.亞里士多德對布丹的影響
(1)自然法思想
布丹承認政治與道德是相區別的兩個概念,但與馬基雅維利不同的是,布丹不僅不以為道
德與政治是決然分離的,還認為正義與道德在政治學上占有極為重要的位置,政府的功能正在于促進道德。自然法思想還對布丹的主權理論產生影響,他認為主權受到自然法的限制。這也是他主權理論的矛盾之處。
(2)地理環境對政治的作用:亞里士多德曾強調應根據具體的地理環境來設計政權組織形式和國家結構形式,而布丹更徹底地認為:氣候、水量、雨量、土壤、財產、星宿等都對政治有密切的因果聯系,甚至提出了“地理環境是政治制度的母胎”這種機械論的觀點。
(3)國家起源:亞里士多德:個人→家庭→村坊→城邦;布丹:家庭→國家。暴力論+契約論。在國家起源問題上,布丹強調了“主權”的決定性作用,指出主權的權威把家庭統合起來形成國家。因此有國家就有主權,主權對一個國家來說是貫徹始終的永恒權力,也是最高權力,其他一切權力都是主權的派生物。
3.布丹主權理論的矛盾
主權是否受限?
布丹:“主權受神法和自然法的約束”和“主權至上”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