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公路的定義及分級
一、道路:
1、定義:供各種車輛(無軌)和行人等通行的工程設施。按其使用特點分為公路、城市道路、林區(qū)道路、廠礦主鄉(xiāng)村道路等(公路工程名詞術語<JTJ 002-87>)。
城市道路與公路以城市規(guī)劃區(qū)的邊線分界(城市道路設計規(guī)范<CJJ 37-90>)。
2、分級(城市道路設計規(guī)范<CJJ 37-90>)
按照道路在道路網(wǎng)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對沿線建筑物的服務功能等,城市道路分為四類。
(1)快速路
快速路應為城市中大1、長距離,快速文通服務。快速路對向車行道之間應設中間分車帶,其進出口應采用全控翻或部分控制;
快速路兩側不應設置吸引大t車流、人沈的公共建筑物的進出口。兩側一般建筑物的進出口應加以控制。
(2)主干路
主干路應為連接城市各主要分區(qū)的干路,以交通功能為主自行車交通皿大時,宜采用機動車與非帆動車分隔形式,如三幅路或四幅路;
主干路兩側不應設置吸引大量車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進出口。
(3)次干路
次干路應與主干路結合組成道路網(wǎng),起集散交通作用,兼有服務功能。
(4)支路
支路應為次干路與街坊路的連接線,解決局部地區(qū)交通,以服務功能為主。
(5)除快速路外,每類道路按照所在城市的規(guī)模、設計交通量、地形等分為I、II、III級,大城市應采用各類道路中的I級標堆,中等城市應采用II級標準,小城市應采用III級標準。
二、公路
1、定義:聯(lián)結城市、鄉(xiāng)村和工礦基地等,主要供汽車行駛、具備一定技術條件和設施的道路(公路工程名詞術語<JTJ 002-87>)。
2、分級
公路根據(jù)功能和適應的交通量分為以下五個等級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03>)。
(1)高速公路為專供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并應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車道公路:
四車道高速公路應能適應將各種汽車折合成小客車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 55000輛;
六車道高速公路應能適應將各種汽車折合成小客車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5000 80000輛;
八車道高速公路應能適應將各種汽車折合成小客車的年平均日交通量60000 100000輛。
(2)一級公路為供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并可根據(jù)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車道公路:
四車道一級公路應能適應將各種汽車折合成小客車的年平均日交通量15000~30000輛;
六車道一級公路應能適應將各種汽車折合成小客車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輛。
(3)二級公路為供汽車行駛的雙車道公路:
雙車道二級公路應能適應將各種汽車折合成小客車的年平均日交通量5000~15000輛。
(4)三級公路為主要供汽車行駛的雙車道公路:
雙車道三級公路應能適應將各種車輛折合成小客車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6000輛。
(5)四級公路為主要供汽車行駛的雙車道或單車道公路:
雙車道四級公路應能適應將各種車輛折合成小客車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輛以下;
單車道四級公路應能適應將各種車輛折合成小客車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00輛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