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類報告會、研討會、講座和論壇等
活動管理的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校對形勢政策教育、新時期意識形態工作的管理,確保正確的政治導向,保證我校形勢政策教育等各學科持續健康地發展,切實加強對我校報告會、研討 會、講座、論壇等活動的管理,保證正確的輿論導向,營造良好的人文環境,現根據中宣部、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嚴格審批備案制度
(一)舉辦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實行分級分類歸口管理,嚴格執行“一會一報”制度,遵循“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嚴格執行活動申辦和審批制度,嚴格落實主管監管責任。
(二)面向全校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應向分管校領導進行審批,主辦部門分管校領導是第一責任人;主辦部門在本部門內部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應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批,主辦部門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
(三)邀請校外人員來校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主辦部門應認真審核被邀請人的相關情況和報告內容,發現報告人有思想政治傾向問題或報告內容有政治性錯誤觀點,不予批準。
(四)校內部門和校外部門合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由校內部門按照要求做好審批備案工作。
(五)校外單位租借、使用學校場地舉辦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的,按照“誰出借,誰負責”的原則,場地出借部門應對其嚴格審批,并由場地出借部門按照本辦法執行。
(六)學校應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填寫《報告會、研討會、講座和論壇類活動審批備案登記表》(附件),將活動的主題、提綱、主講人信息等內容錄入,經負責人及分管校領導簽字,再提交黨委宣傳部審核備案后方可舉行。獲批準和備案后,活動的主題、報告人、內容、組織形式、規模等均不得隨意變更,如確需調整,應提前1個工作日重新申報審批備案。
二、加強組織管理
(一)認真做好舉辦的各類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活動組織工作。如活動涉及多個部門,應落實專人負責場地管理、人員管理、接待管理、過程管理。
(二)活動的具體負責人必須全程跟聽。一旦發現主講人傳播政治性錯誤觀點,應立即制止,并報校黨委宣傳部,同時向主講人所在單位黨組織如實反映。
(三)對因審查不嚴、管理不到位導致的不良政治影響,要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未經批準組織開展,或由于審查不嚴、導致上述活動傳播錯誤觀點或不實言論,在學校和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