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貴州省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落實相關實施細則》的通知
文章屬性
?【制定機關】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公布日期】2020.02.28
?【字 號】筑建通〔2020〕40號
?【施行日期】2020.02.28
?【效力等級】地方規范性文件
?【時效性】現行有效
?【主題分類】城鄉建設綜合規定
正文
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落實相關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區(市、縣)住建局、高新區規劃建設局、經開區建設管理局、雙龍臨空經濟區生態建設局、綜保區開發住建局,各相關單位、企業,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府辦函[2020]5號)文件精神,確保在統籌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按照“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要求,推動企業全面復工復產,促進全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穩定發展。經市政府批準同意,在貴州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期間,特制定本實施細則(詳見附件),請遵照執行。
附件: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落實《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疫情期間支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相關實施細則.docx
2020年2月28日
附件
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落實《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疫情期間支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相關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府辦函[2020]5號)文件精神,確保在統籌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按照“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要求,推動企業全面復工復產,促進全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穩定發展。在貴州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期間,特制定實施細則如下:
一、建筑領域
(一)建筑施工
1.推進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項目工程款支付監督工作
(1)對于政府平臺公司拖欠工程款的工程項目,督促政府平臺公司與審計、財政部門積極對接,限期擬定還款計劃,及時支付工程款。
(2)施工過程中要求政府平臺公司和施工單位全面實行過程結算,與施工單位對合同價
款進行約定和依據合同約定進行工程預付款、進度款、竣工價款結算,工程過程結算可實行按月結算進行進度款支付,也可以按分段結算進行進度款支付。
(3)政府平臺公司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為由拖欠工程款。
2.資質證書辦理
(1)建筑企業相關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相關建筑企業資質(含施工、監理、造價咨詢)新辦、延續、變更(含重組、分立、吸收合并),及安全生產許可證新辦、增項、升級、延續、變更,企業可在網上提交申請,無需現場報送資料和現場核驗證書。審核未通過企業,可通過網上上傳整改資料重新申報,二級建造師注冊事項,實行全程網上申報、受理、審核及審批。企業資質審批事項網上通過后,可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平臺(網址:v/)查詢;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事項網上通過后,可在貴州省建筑業監管和公共服務平臺查詢。審批的建筑企業資質、二級建造師注冊事項審批主管部門須在網站對審批結果進行公示、公告。審批行政主管部門將證書掃描件電子版發送給申請人,所有紙質資質證書、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或安全生產許可證暫緩領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不核驗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相關人員證件原件,相關
信息在相應平臺系統核驗。
(2)建設工程檢測資質新辦及延期等事項辦理:檢測機構資質業務包括現場核查暫停,對有效期截至日為2020 年1 月1 日至8月30 日期間的貴州省檢測機構資質網上順延,其有效期由系統統一順延至2020 年8 月30 日。對該部分特殊延期證書,其特殊延期信息在貴州省建筑業監管和公共服務平臺查詢,不再核發紙質證書。疫情防控期結束后,特殊延期證書按后續通知要求申請正常延期,正常延期證書有效期在特殊延期前證書原有效期基礎上延續。
(3)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三類人員)考核合格證書和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新辦、延期、變更等事項辦理:疫情防控期間,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三類人員)和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現場集中考核和繼續教育暫停。對有效期截止日為2020 年1 月1 日至8 月30 日期間的“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實施網上順延,其有效期由系統統一自動順延至2020 年8 月30 日。對該部分特殊延期證書,其特殊延期信息在貴州省建筑業監管和公共服務平臺查詢上人員證書查詢欄顯示。疫情防控期結束后,
特殊延期證書按后續相關要求申請正常延期,正常延期證書有效期在特殊延期前證書原有效期基礎上延續。
(二)施工許可(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實行告知承諾制容缺辦理
建設單位可申請以告知承諾方式容缺辦理施工許可證,可承諾補充提交的申請材料如下:
1.施工組織設計,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2.監理規劃;
3.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繳交憑據;
4.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承諾書;
5.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承諾書;
6.工程建設項目人防設計審核確認文件。
辦理方式:申請人愿意作出承諾的,提交簽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容缺辦理承諾書》(
詳見附件1),連同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材料在“貴陽市工程建設項目網上辦事大廳(222.85.156.150:8081)”上申報辦理施工許可證,行政審批機關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申請人的承諾不符合要求或不作出承諾的,行政審批機關將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不予行政許可。
監督管理:對按照要求申領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項目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加強證后監管工作,對申請人承諾履行情況開展全覆蓋抽檢,并通過系統進行比對分析,對申請人的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核查。發現未履行承諾的,責令其停工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報請發證機關撤銷施工許可證,相關住建部門形成聯動限制其項目手續的辦理,因違背承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三)勘察設計和房開企業資質容缺審批辦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實行容缺辦理:企業申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新申辦、升級、延續、變更),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申報表中不需提供企業所在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審查意見。
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實行容缺辦理:
1.企業申請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新申辦、升級、延續、變更等),不需提供人員社保證明材料,由資質申報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人員社保真實性、有效性作出書面承諾(詳見附件2),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企業申請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新申辦、升級、延續、變更等),審批部門不審核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注冊人員、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的畢業證書、職稱證等證書原件,由資質申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人員證書真實性、有效性作出書面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