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桂林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綜合治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1、 項目概況
為改變桂林市漓江及支流流域內部分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漓江及其支流的現狀, 改善漓江水質和環境,提升周邊居民生活品質,進一步促進城市旅游業和經濟建設可持 續發展,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處擬實施 2015年桂林市漓江(市區段)排污綜合治理項 目。項目主要對桂林市漓江市區段及小東江、靈劍溪、清風溝、桃花江、南溪河、瓦窯 河等六條支流截污。項目新建雨污水管道 43.3千米,污水提升泵井(站)29座,河道 (溝渠)清淤17.2千米,護堤8.41千米。項目總投資46626.43萬元,主體工程以外的 環保投資為688萬元。
2、 項目所在區域環境質量現狀
(1) 大氣環境質量現狀
根據評價期間現狀監測結果,各測點PM10、TSP、NO2、SO2日均濃度值和小時濃度 值均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G2、G6測點的NH3、 H2S滿足《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標準,評價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較好。
(2) 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
通過對漓江4個斷面水質的監測,結果表明:各測點監測指標中pH、CODcr、BOD5、 NH3-N、DO、總磷的濃度值均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3838-2002)川類水
質標準,懸浮物能達到《地表水資源質量標準》 (SL63-94)中三級標準值,評價區域漓
江水環境質量現狀良好;
通過對靈劍溪1個斷面水質的監測,結果表明:pH、CODcr、BOD5、NH3-N、DO、 總磷濃度值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W類水質標準,懸浮物能達到 《地表水資源質量標準》(SL63-94)中四級標準值,說明靈劍溪水質一般;
通過對烏金河1個斷面水質的監測,結果表明:pH、CODcr、BOD5、NH3-N、DO 濃度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W類水質標準,懸浮物能達到《地表 水資源質量標準》(SL63-94)中四級標準值,總磷濃度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3838-2002)W類水質標準,最大超標倍數為 0.267倍,說明烏金河水質較差;
通過對南溪河1個斷面水質的監測,結果表明:pH、CODcr、BOD5、NH3-N、DO、 總磷濃度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V類水質標準,懸浮物能達到《地 表水資源質量標準》(SL63-94)中五級標準值,說明南溪河水質一般。
(3)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
各測點監測指標中pH值、總硬度、高錳酸鹽指數、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總大 腸菌群的監測值均能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川類標準,D3監測點細 菌總數出現超標,最大超標倍數為 0.96,超標的原因主要是D3監測點下關村的生活污 水的無序排放。
(4)聲環境質量現狀
由監測結果可見:本評價選取的6個聲環境監測點中,除N5黑山植物園外,其余 5個監測點晝間噪聲均超過《聲環境質量標準》 (GB3096-2008) 1類區晝間55dB的噪
聲限值,最大超標3dB;本評價選取的6個聲環境監測點夜間噪聲均超過《聲環境質量 標準》(GB3096-2008) 1類區夜間45dB的噪聲限值,最大超標 3dB。超標的主要原因 是監測點不同程度的受到交通噪聲或社會生活噪聲的影響。
(5)底泥質量現狀
從底泥檢測結果看出,2個泥樣中的監測指標的濃度均遠低于標準值《農業污泥中 污染物控制標準》(GB4284-84)中標準值,說明靈劍溪和烏金河底泥中重金屬污染物含 量很低。
(6)生態環境現狀
項目評價范圍內已無原生植被分布,受人類活動影響,地表植被為常見人工農業作 物及濱河常見次生植被;評價區內未發現桂林市受保護的古樹名木。
項目評價區為城市建成區,生態系統以人工、半人工為主,評價區內人類生產、生 活活動頻繁,并有人類聚居區分布;在這樣的生態系統中,野生動物存在的數量極少, 褐家鼠、小家鼠等嚙齒動物因其棲居和活動生境與人類活動區有較大的重疊性,是評價 區陸域內活動數量最多的野生物種,該類物種具有家野兩棲的習性。
漓江水生生態基本情況如下:
浮游植物現存量處于較低水平,表現出以硅藻占優勢的浮游植物組成特點,具有典 型河流性環境的浮游植物特征;
在項目區調查的河段內,浮游動物種類組成以原生動物、輪蟲占優勢,枝角類、橈 足類的種數相對較少,符合河流浮游動物組成結構特點;
調查河段河床底質為卵石、砂卵礫石,底棲動物分布少。
3、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3.1社會環境影響
本項目的實施,能夠改變桂林市漓江及支流流域內部分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漓江 及其支流的現狀,改善漓江水質和環境,完善片區的市政基礎設施,提升周邊居民生活 品質,進一步促進城市旅游業和經濟建設可持續發展 。
3.2環境空氣影響
(1) 施工期
施工期,開挖土方、運輸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施工活動都將可能產生揚塵。揚塵 的污染除了在施工區外,也波及運輸線路及其兩側的居民區。經分析,本項目各類揚塵 影響范圍一般集中在下風向200m范圍內,項目擬建場地南面居民房較密集,故施工期 揚塵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大。但項目在采取圍場施工、灑水抑塵等措施后,揚塵對外環境 的影響將減小到最低程度。
本項目河道和溝渠清淤采用干法疏挖,先將水排干后,底泥稍干化后進行疏挖,疏 挖底泥時,河床附近空氣中的硫化氫、氨等濃度增高產生惡臭。
淤泥采用密閉運輸送至最近的城市污水處理廠,盡量減少清淤施工對居民的影響。 隨著清淤工程的結束,該影響將消失,對周邊敏感目標的影響是暫時的。
項目清淤工程區域位于城市建成區,運輸沿線多為人口密集區,項目應合理安排運 輸路線,減少運輸過程對沿線居民的影響。
(2) 營運期
營運期的有利影響: 項目通過施工期對河道和溝渠進行清淤,可去除存在于底泥 中的污染物,減少廢氣散發源,可減輕河道和溝渠散發的惡臭,對周邊的大氣環境起到 改善作用。
營運期的不利影響:
①管網堵塞造成流水不暢,引起污水發臭,水質惡化,滋生蚊蠅等影響。工人在清 理污水溝時也會受臭氣的影響,嚴重時有可能受硫化氫等有毒氣體的影響。市政管理部 門應加強對管網的管理,在發生堵塞時應及時進行疏通,通過以上措施,可以避免因管 道堵塞造成的惡臭污染,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②泵井(站)營運期產生少量惡臭,惡臭程度與污水水質關系較大,其主要成分 包括NH3和H2S等。從惡臭污染物的防治和景觀角度,本評價建議在泵站周邊建隔離 帶,植樹綠化,設置保護林帶,栽植對臭氣有一定吸附作用的常綠喬、灌木和花卉等。 綜上所述,本項目產生的惡臭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3.3地表水環境影響
(1) 施工期
項目施工廢水通過臨時隔油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灑水抑塵、工程養護及砂石料加 工系統拌合,回用不完的廢水就近排入項目周邊市政污水管網。施工期生活污水接駁政 污水管網,納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對環境影響較小。
本項目河道清淤、挖掘底泥和施工導流過程中會攪動河道中的部分底泥,使其中的 污染物散發,對水質產生影響。懸浮物質為顆粒態,它隨著河水運動的同時在河水中沉 降,并最終淤積于河底,這一特性決定了它的影響范圍和影響時間是有限的,清淤引起 的懸浮物擴散的影響將隨施工結束而消失。
本項目采取干法清淤施工方式,對河道水質影響較小。
(2) 營運期
項目實施后,可使桂林市排水系統得到完善,增強桂林市市政管道截污能力,改善 部分區域污水無序排放的現狀;提高漓江及其支流防洪、行洪能力,能清除水體中的污 染源,促進水體流動,提高水體置換速度和自凈能力;同時通過本項目的實施,可將多 年來淤積在河底的工業污染物、有機物、生活垃圾和其他各類丟棄物得以清除,有效改 變沿河臟、亂
、差現狀,改善漓江及其支流水質。因此本工程實施后對地表水環境的影 響為有利影響。
3.4地下水環境影響
(1)施工期
河道和溝渠的清淤施工時間在枯水期進行,同時溝渠可利用上游分水閘關閘等方 式,使河道水流減小、斷流,使得地表水水位降低,造成地下水的補給減小,地下水水 位降低。但與自然枯水期相比,地下水水位的降低程度變化很小,因此,本項目施工期 對地下水水位的影響較小。
河道和溝渠的清淤時會擾動河水及底泥,造成河水中污染物增加,因此河水滲入地 下水環境將會對地下水環境將會對地下水造成污染。該污染屬于短期暫時性的影響,隨 著施工期的結束,污染也將消失,因此,河道和溝渠的清淤對地下水水質的影響
不大。
(2)營運期
河水滲透污泥和粘土層,滲到巖溶含水層中地下水中過程中,土壤會對污染物進行 過濾、截留、沉淀、土壤吸附和植物吸收,淤泥和土壤中存在的大量微生物也會對污染 物發生較強的降解作用。據實驗資料表明,淤泥和土壤對污水中的有機物、氨氮有較強 的降解作用,對污水中的重金屬離子會有一定的吸附作用。因此短時間內,下滲河水中 的污染物對承壓含水層的影響較小。
3.5聲環境影響
(1) 施工期
施工期,場界外的噪聲敏感點將受到項目施工機械噪聲的影響。運輸車輛的進出也 對敏感點產生一定的影響。施工期噪聲對環境的影響是暫時的,并將隨著施工期的結 束而消失。
(2) 營運期
項目營運期的主要噪聲源來自于泵井(站)的設備噪聲,根據類比調查,泵站中潛 水泵的噪聲值在70dB( A)~75dB(A)之間。經距離衰減后,距離泵井(站) 10m處
可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5-2008) 1類區晝間標準限值,40m處可滿足《聲 環境質量標準》(GB3095-2008) 1類區夜間標準限值,設備噪聲對敏感點噪聲影響很 小。
3.6固體廢物管理及處置
(1) 施工期
廢棄方主要來雨污管道及溝渠工程、河堤工程、泵站工程和化糞池工程施工的剩余 土方以及建筑施工剩余的建筑石料;建筑垃圾主要來自于拆除工程產生的固體廢物。工 程施工中發生填方時盡量使用本工程土方調配,由于項目施工場地較為分散,不宜設置 集中的臨時棄土場,因此剩余土方和建筑垃圾就近送至渣土部門指定的棄土場,對環境 的影響較小。
本評價建議項目將淤泥運送至最近的城市污水處理廠, 利用污水處理廠的污泥壓濾
設備對淤泥進行壓濾處理,然后與污水處理廠的污泥一起運送至山口垃圾填埋場處置, 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2) 營運期
營運期固體廢物主要是河道兩岸人類活動產生的少量生活垃圾, 河道兩岸綠化維護
產生少量的園林垃圾,以上垃圾由河環衛部門定期清運,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3.7生態環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