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息時間管理制度
篇一:作息管理制度
作息管理制度
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形成良好的作息制度,強化員工工作紀律,再次對作息制度進行強調。
一、休息管理制度
每月休息時間須根據公司實際生產需求情況,由廠部最終決定。
作息時間分為夏時制和冬時制,公司會根據天氣情況調整作息時間。 夏時制: 早晨7:00—11:00下午12:00—16:00
冬時制:早晨7:30—11:30下午12:00—16:00
二、請假管理制度
1、請假包括事假和病假,員工請假一天者由各部主管批準。兩天以上包含兩天應逐級請假最終由廠長或總經理批準。
2、所有請假均需填寫假條,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并且在休假前交到人事部考勤管理人員處,后補無效。無假條的視為曠工。
3、請病假超過兩天者需持有效的就醫證明,無證明按曠工處理。
4、請假未經批準而未出勤者,視為曠工。
5、凡曠工者,每曠半天,扣除50元;每曠工1天,扣除100元;連續曠工3天,或者一年內累積曠工5天者,給予留職察看或開除。
三、考勤記錄管理制度
1、早上上班不打卡者罰款10元/次。
2、晚上下班不打卡者罰款10元/次。
3、全天不打卡者罰款20元/次。
4、早上打卡遲到10分鐘以內者罰款10元/次;遲到30分鐘以內者罰款20元/次;遲到30分鐘以外1小時以內者罰款30元/次。超出1小時以外者當曠工半天處理。
5、晚上打卡早退15分鐘以內罰款10元/次;早退30分以內者罰款20元/次;早退1小時者罰款30元/次。超出1小時以外者當曠工半天處理。
6、員工加班者應照常打下班卡,加班時應打另打加班卡。(另:后勤人員加班應在門衛室內插卡考勤機上做考勤記錄。)如有不做考勤者將以不上班處理。
7、各車間主任應同時做好每天考勤記錄,以方便查閱。
8、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打卡,好有違者一經發現雙方都視為曠工處理。
9遇停電或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應在24小時內交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如違規簽卡,責任雙方均按曠工處理。
10、漏打卡按第三條第三款執行處罰。漏打卡者可找部門主管到人事處補簽考勤記錄。每月補簽不得超出三次。
11、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者。須持有效請假單送至人事處做好相關記錄后方可打卡離開。如有違反者按早退或曠工論處。
12、上下班同時打卡超出三人時,必須排隊依次進行,如有爭奪、擁擠、插隊等擾亂秩序的行為,經監督人員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視情形給予50—100元/次處罰。
13、個別員工上班時間特殊的應同樣打卡做考勤記錄,同時要到部門主管處出示證明,報到人事部。
14、上下班打卡時間以上面規定的時間制為準。
15、下班時間沒有到之前不準在打卡機前等待下班。違者經監督人員指出后還不改正的視情況給予30—50元/次處罰。
以上規定從2010年12月1日起開始實行
請各位員工認真閱讀以上內容并嚴格執行以上規定
*******公司
2010年12月1日
篇二:公司作息時間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管理規定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冬令時)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00
(夏令時)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打卡次數:打卡時間為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考勤不簽單及外出申請單)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因公外出提前填寫,不能事前填寫的,歸崗后立即補填。停電原因不能指紋打卡的,手工填寫考勤。
3、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
4、遲到、早退,每月按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5、未完成請假手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按曠工處理,處理辦法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