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中作業平臺個人定期存單開立
業務操作規程
為了規范集中作業平臺個人定期存單開立業務操作規
程,防范操作風險,根據《銀行儲蓄業務管理辦法》、
《銀行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業務處理操作規程》、《儲
蓄存單二維碼打印及識別操作規程》、《銀行反洗錢工
作實施細則(修訂版)》等規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基本規定
集中作業平臺可以開立的個人定期存款類型包括:個人
通知存款、定活兩便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個人大額定
期存款。
二、業務受理
客戶須提供現金或轉出賬戶實物介質(包括存折、借記
卡等,下同),存款金額 5 萬(含)以上的,須同時提供存款
人有效身份證件。若委托他人辦理,還須同時提供代理人有
效身份證件。
三、業務審核
操作柜員須清點核對現金無誤或審核轉出賬戶實物介
質真實有效;存款金額 5 萬(含)以上的,操作柜員還須審
核客戶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是否符合《銀行儲蓄業務管
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若委托他人辦理,操作柜員還須審核
1
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存款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為居民身
份證的,還須進行聯網核查。
操作柜員需重點審核客戶身份證件以下內容:
(一)從外觀上判斷身份證件是否存在明顯瑕疵,是否
存在比較明顯的偽造痕跡(例如發證機關的印鑒模糊且字體
不規范,或者不具備應有的防偽標記等);
(二)由于有的身份證件編號的數字排列具有特定的涵
義(例如居民身份證),操作柜員需要對有關數字涵義與實
際情況進行必要核對(例如居民身份證上記載的出生日期與
身份證號碼中的數字是否一致);
(三)核對客戶本人與身份證件上照片是否一致,應當
核對照片是否與證件持有人的性別、年齡和容貌存在明顯差
異;
(四)如果身份證件上注明有效期限,應當注意該證件
是否在有效期限內。
四、業務處理
(一)定期存單開立
1.客戶持居民身份證
客戶本人辦理:操作柜員審核客戶資料無誤,選擇“定
期業務——定期存單開立”交易,將客戶居民身份證放置于
身份證閱讀儀上,點擊“證件讀取”,系統自動進行客戶號
信息查詢、客戶身份聯網核查等。核對系統返回的客戶信息、
2
聯網核查信息無誤后,輸入相關存款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
相關業務憑證。
代理人辦理:操作柜員審核客戶資料無誤,選擇“定期
業務——定期存單開立”交易,將客戶居民身份證放置于身
份證閱讀儀上,點擊“證件讀取”,系統自動進行客戶號信
息查詢、客戶身份聯網核查等,之后,點擊“代理人信息”
頁簽,將代理人居民身份證放置于身份證閱讀儀上,點擊“證
件讀取”,記錄代理人信息并核查。核對系統返回的客戶信
息、聯網核查信息及代理人核查信息無誤后,輸入相關存款
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相關業務憑證。
2.客戶持非居民身份證或無需出示身份證件
操作柜員審核客戶資料無誤,使用“定期業務——定期
存單開立”交易,選擇客戶證件類型、輸入證件號碼查詢客
戶號,并確認系統客戶信息無誤后,輸入相關存款信息,提
交成功后打印相關業務憑證。
業務提示:
(1)系統默認信息的確認:“國籍”默認為“中華人民
共和國”;“證件類型”默認為“身份證”;“自動轉存”標志
默認為“本息自動轉存”,操作柜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
改。
(2)錄入存款信息時,“交易明細”欄可錄入多行不同
的轉出賬戶數據,且系統支持非同一客戶號下的賬戶行內轉
3
賬存入。
(3)操作柜員須核對系統回顯的客戶信息與客戶提供
的身份證件信息是否一致,確認身份證閱讀結果、存款人信
息、身份證信息是否一致。
(4)系統根據交易金額自動回顯操作柜員尾箱中對應
存單的最小憑證號碼,操作柜員須認真核對回顯的憑證類
型、憑證號碼與實物憑證是否一致。
(5)客戶密碼輸入成功后,錄入的存款信息不允許修
改。如需修改,須關閉交易界面重新錄入信息。
(6)若錄入或讀取的客戶身份證件號碼未建立客戶信
息,系統會提示“是否打開客戶信息建立界面”,可直接跳
轉至客戶信息建立界面。
(7)本業務需經授權審核的,授權柜員須按以下要求
辦理:
①對收到的現金卡捆、卡把,核加總數并與客戶進行確
認;對轉出賬戶實物介質須審核其真實有效。
②對客戶本人辦理業務的,須核實客戶提供的身份證件
信息,并認真核對客戶本人與身份證件上照片是否一致;對
委托他人辦理的業務,授權柜員按上述要求審核代理人身份
信息。
③須核對聯網核查信息是否真實有效,是否與客戶提供
的身份證件(含代理人)信息一致。
4
④須核對系統回顯的客戶信息與客戶提供的身份證件
信息是否一致;系統回顯的憑證類型、憑證號碼與實物憑證
是否一致;輸入的業務要素是否無誤;系統顯示的全部內容
是否正確。
(二)憑證打印及客戶簽名確認
定期存單開立成功,打印“儲蓄存單”及“定期存單開
立憑證”,操作柜員審核打印內容無誤、清晰完整后,將“定
期存單開立憑證”交客戶核對并簽名確認。
業務提示:
1.若因打印機故障等原因需重新打印“定期存單開立憑
證”,可通過“回單打印”交易打印。
2.“儲蓄存單”不允許重復打印。
3.操作柜員必須審核業務憑證打印內容正確無誤、清晰
完整。
4.客戶簽字確認時,操作柜員要認真關注客戶簽字的全
部過程,需要授權的業務,授權柜員也要關注客戶簽字的全
部過程。確保客戶本人辦理業務的,由客戶本人親筆簽字;
代理人代辦業務的,由代理人親筆簽字。
5.操作柜員必須審核客戶在相關業務憑證上的簽名正
確,需要授權的業務,授權柜員也要審核客戶在相關業務憑
證上的簽名正確。確保客戶本人辦理業務的,是客戶本人的
簽名;代理人代辦業務的,是代理人的簽名。
5
(三)審核簽名并加蓋印章
操作柜員審核客戶簽名無誤后,在相關業務憑證上加蓋
印章。
業務提示:
憑證印章加蓋規范要求:
“定期存單開立憑證”作為記賬憑證加蓋核算用章,如
留存身份證件復印件及聯網核查件的,身份證件復印件、聯
網核查信息表等作記賬憑證的附件在左上角空白處加蓋附
件章,身份證件復印件非空白處加蓋“本復印件僅限銀
行辦理業務使用”戳記。
(四)掃描憑證留存影像資料
操作柜員將客戶簽字確認且加蓋核算用章的“定期存單
開立憑證”、“儲蓄存單”掃描上傳至集中作業平臺。
業務提示:
1.定期存單開立金額在 5 萬(含)元以上時,若在開立
存單時已讀取客戶居民身份證的,則無需上傳客戶身份證
件;若未讀取的,則須同時上傳客戶有效身份證件。
若委托他人代理,還須同時上傳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
2.上傳的有效身份證件可為身份證件原件,也可為身份
證件復印件。
3.若上傳憑證失敗,可通過“業務匯總查詢”交易,點
擊相應的定期存單開立業務任務號右邊的“掃描”按鈕,將
6
憑證掃描至集中作業平臺。
四、整理、清分憑證及相關資料
操作柜員將存單、身份證件等交客戶;現金入保險柜保
管;定期存單開立憑證、身份證件復印件放入集中作業中心
傳票中,隨當日憑證送監督中心。
7
8
集中作業平臺個人定期存單開立——風險控制
風險環節 風險點 控制措施 文件依據
a.審核相關資料 a1.申請人提供身份證件無效 a1.操作柜員必須審核申請人身份證件真 基礎文件
實有效,符合《銀行儲蓄業務管理辦 《銀行儲蓄業
法》規定;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須審核代理 務管理辦法》
人身份證件真實有效;核對客戶本人或代
理人與提供身份證件上照片是否一致
a2.聯網核查業務滯后或不進 a2.客戶身份證信息必須通過人民銀行建 《銀行柜面人
行聯網核查業務 立的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進行核 民幣現金收付管理
查、打印核查信息,并與客戶提供的身份 辦法》(銀辦
證件進行核對,無誤后,才能辦理相關業 【2011】364 號)
務
a3.身份證件信息與復印件的 a3.操作柜員將留存客戶身份證件復印件 《銀行聯網核
信息不一致 與原件信息核對,確保一致 查公民身份信息業
b.交易處理
b.核心業務系統錄入信息與 b.操作柜員應對申請人提供取款憑證信 務處理操作規程》
申請人提供取款憑證信息不 息與核心業務系統錄入的信息進行核對, (銀辦【2015】
一致 確保一致
c.審核憑證及客 c.客戶簽名不正確或漏簽 c.操作柜員必須審核客戶在相關憑證上
戶簽名 的簽名正確 相關文件
及相關資料 致,造成賬實不符 信息核對一致 (1992 年中華人民
收入業務
e.授權 e.授權柜員未按規定核實上 e.授權柜員按上述 a、b、c、d 控制措施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述 a、b、c、d 風險點 控制其對應的風險點
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107 號公布,自 1993
1 號)
d.整理、清分憑證 d1.未做到與存款憑證核對一 d1.收入的現金時必須與打印的憑證金額 《儲蓄管理條例》
d2.未按收款的規定辦理現金 d2. 按現金收款款的相關規定收入款項
9

本文發布于:2023-10-31 12:13:5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m.newhan.cn/zhishi/a/169872563177355.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銀行集中作業平臺個人定期存單開立業務操作規程模版.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銀行集中作業平臺個人定期存單開立業務操作規程模版.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