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7
2010年度對全市黨風廉政建設、懲治
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行政權力運行
監控機制建設和優化環境工作進行
考核的評分標準
(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100分)
縣(市、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和白溝新城管委會:
1、各縣(市、區)黨政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民主測評結
果占60分。
具體分值按一張優秀票得100分、良好票得50分、一般票
不得分、較差票得負50分。
四項分值之和除以有效票數再乘以60%,就是該縣(市、
區)此項考核的得分。具體計算公式:(好100×票數+較好50
×票數-較差票50×票數)÷有效票數×60%
2、紀檢監察工作年度考核結果占10分。
按當年度縣市區紀委、監察局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結果得
分乘以10% ,就是此項工作考核得分。
3、年度信訪情況占10分。
無進京、赴省集體訪和個體到市以上紀檢監察機關訪得10
分。發生一起進京、赴省集體實行一票否決。進京、赴省市單
個訪,每發生一起減0.5分。
4、建立農村“村民監督委員會”工作情況占10分。
按照各縣(市、區)推進“村監會”工作情況進行排隊,
第一名為100分、第二名為99分依次排序,根據排序得分×10%,
就是此項工作考核得分。
5、監控機制工作占10分。
按照市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辦公室提供的分值×
10%,就是此項工作考核得分。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最終得分=民主測評得分+紀
1
檢監察工作得分+年度信訪情況得分+建立“村監會”工作情況
得分+監控機制工作得分
市直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年終考核實行100分制,按二
項分值計算:
1、各單位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年終民主測評結果占
50分;
2、社會評價結果占50分。
(二)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100分)
1、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20分)
(1)黨委(黨組)承擔反腐倡廉建設主體責任,把反腐倡廉
納入經濟社會總體規劃,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實、
同檢查的情況(3分);
(2)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
情況,特別是對反腐倡廉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
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的情況(3分);
(3)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分工抓好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
建設的情況(3分);
(4)推進懲防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和協辦單位充分發揮作用
的情況(3分);
(5)紀委(紀檢組)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的情況(4
分);
(6)實施責任分解、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的情況(4分)。
2、反腐倡廉工作推進情況(30分)
(1)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
上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省紀委七屆六次全會及全省反腐倡
廉制度建設會議精神,加快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情況(3
分);
(2)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和省委七屆
五次、六次全會精神,保證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決策部署貫
徹落實情況,加快轉變發展方式,開展三年大變樣、推進城鎮
2
化、節能減排、調整經濟結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情況(3分);
(3)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扎實開展專項治理的情況(4分);
(4)堅決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嚴厲懲處腐敗分子和整治消
極腐敗現象的情況(4分);
(5)切實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開展“創先爭優”活動,
鞏固和擴大“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成果,進一步密切黨群干
群關系的情況(4分);
(6)強化教育和監督,引導規范領導干部權力正確行使的
情況(4分);
(7)領導班子成員執行廉潔從政(從業)規定,促進領導
干部廉潔自律的情況(4分);
(8)深入推進體制機制制度改革和創新,進一步做好治本
抓源頭工作的情況(4分)。
3、創新性工作完成情況(30分)
(1)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
展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組織開展
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情況(3分);
(2)“三項教育活動”開展的情況(3分);
(3)民主評議工作開展的情況(3分);
(4)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開展的情況(3分);
(5)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情況(3分);
(6)對擬提拔黨員領導干部實行黨紀政紀法規知識考試工
作開展的情況(3分);
(7)素質建設工程任務完成情況(3分);
(8)貫徹落實黨的民主集中制,提拔調整干部事前征求紀
委書記意見情況(3分);
(9)開展信訪監督工作情況(3分);
(10)縣(市、區)落實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制情
況和農村建立村民監督委員會情況(3分);
3
(11)市直部門落實“一章制”情況(3分)
4、工作措施運用情況(20分)
(1)對中央、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定期檢查、專項
督查制度和紀律保障機制建設情況(2分);
(2)反腐倡廉教育長效機制建設情況(2分);
(3)糾風工作長效機制建設情況(2分);
(4)重大案件督導督辦機制建設情況(2分);
(5)反腐倡廉網絡舉報和網絡輿情收集、研判和處置機制
建設情況(2分);
(6)黨組織抓反腐倡廉建設的責任機制建設情況(2分);
(7)懲防體系建設牽頭單位與協辦單位工作協調機制建設
情況(2分);
(8)充分運用多種措施綜合治理腐敗情況(2分);
(9)反腐倡廉建設工作創新情況(2分);
(10)懲防體系建設工作機構運行情況(2分)。
(三)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
縣(市、區)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100分)
1、行政審批事項的削減下放和管理工作(10分)
(1)、按照國務院、省、市有關要求下放、取消相關行政
許可項目(1分),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并落實到位(1分)。
(2)、減少和規范非行政許可與行政管理服務類事項情況。
對非行政許可與行政管理服務類事項進行清理規范(1分),取
消非行政許可與行政管理服務類事項(1分)。
(3)、對社會公開情況(2分)。按照公開透明運行要求向
社會進行公開。
(4)、開展“雙減雙提”活動情況。制定活動方案(1分),
對行政服務中心審批、服務及收費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規范(1
分)。提高審批效率、質量(2分)。
2、建立健全行政權力廉政風險評估防范長效機制(10分)
(1)、建立風險排查制度(2分)。對行政權力建立廉政風
4
險查找、風險評估、預警防范的辦法和措施。
(2)、建立動態預警制度(2分)。對廉政風險等級實行動
態評估、管理、公開,落實“警示牌”和防范手冊。
(3)、建立風險責任制度(2分)。風險管理責任到人、責
任到崗。
(4)、建立廉政風險談話(提示)制度(2分)。對新任、轉
任、易崗干部進行廉政風險談話(提示)。
(5)、建立等級目錄備案制度(2分)。形成政府(部門)本
級及領導班子成員廉政風險等級目錄,經縣(市、區)委常委會
議和部門黨組(黨委)會議研究審定后,報市紀委備案。
3、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標準化和規范化建設(30分)
(1)、行政服務中心建設情況(15分)。
①建立縣級行政服務中心,達到“四專”要求(2分),推
進“兩集中、兩到位”改革(3分);
②建立鄉級行政服務中心(5分),達到“四專”要求,按
規定正常運行;
③開展“規范窗口建設、規范服務行為”活動(5分):有
活動方案(1分),認真開展活動(2分),取得實際效果(2分);
(2)、招投標管理中心和專家庫建設情況(5分):籌建招
投標管理中心(1分),建立專家人才庫(1分),將各類招投標事
項和公共資源交易事項納入監控范圍(3分)。
(3)、行政權力運行監控平臺建設情況(10分):建立網上
審批、電子監察、預警監控“三網并軌”的行政權力運行監控
平臺系統(4分);與市行政服務中心聯網(4分),實現聯動審批
(2分)。
4、重要行政權力運行的監控(25分)
(1)、政府重大決策運行監控機制建設情況(8分)。建立并
落實政府重大決策監控制度或辦法(3分);制定完善政府本級及
領導班子成員廉政風險等級目錄和市(縣)直部門廉政風險等級
目錄(3分);落實政府常務會議旁聽制(2分)。
5
(2)、政府投資較大項目監控機制建設情況(8分)。制定政
府投資項目風險預警方案和防范措施(3分);實行項目建設“十
公開”制度(3分);選擇1-2個項目實施重點監控(2分)。
(3)、“三金一購”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情況(9分)。制定
住房公積金、社保基金、新農合基金和政府采購權力運行監控
實施方案(2分);進行廉政風險評估,編制《廉政風險等級目錄》
(2分);建立健全“三重一大”等制度(3分);深化辦事公開(2分)。
5、拓展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范圍(25分)
(1)、黨委、人大和政協機關開展權力廉政風險評估情況
(9分)。清理職權、查找風險點、確定風險等級、制定防范措施,
編制《廉政風險等級目錄》。
(2)、鄉鎮、村推進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情況(8分)。清
理職權、查找風險點、確定風險等級、制定防范措施,編制《廉
政風險等級目錄》(5分);對外公開(3分)。
(3)、公用事業單位推進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情況(8
分)。制定實施方案(2分);進行廉政風險評估,編制《廉政風
險等級目錄》(2分);建立健全“三重一大”等制度,對重要權力
進行監控(2分);深化辦事公開(2分)。
6、加分項目
(1)、各單位所報信息被市級刊物采用或市領導批示的一
條加2分,被省級及以上刊物采用或省領導批示的一條加4分。
(2)、各單位所報調研或理論研討文章被市級刊物采用或
市領導批示的一篇加3分,被省級及以上采用或省領導批示的
一篇加5分。
市直部門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100分):
1、行政審批事項的削減下放和管理工作(15分)
(1)按照國務院、省、市有關要求下放、取消相關行政許
可項目(2分),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并落實到位(2分);
(2)減少和規范非行政許可與行政管理服務類事項情況。
對非行政許可與行政管理服務類事項進行清理規范(2分),取
6
消非行政許可與行政管理服務類事項(2分);
(3)對社會公開情況(2分)。按照公開透明運行要求向社
會進行公開;
(4)開展“雙減雙提”活動情況。制定活動方案(1分),
對行政服務中心審批、服務及收費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規范(2
分)。提高審批效率、質量(2分)。
2、建立健全行政權力廉政風險評估防范長效機制(15分)
(1)建立風險排查制度(3分)。對行政權力建立廉政風險
查找、風險評估、預警防范的辦法和措施;
(2)建立動態預警制度(3分)。對廉政風險等級實行動態
評估、管理、公開,落實“警示牌”和防范手冊;
(3)建立風險責任制度(3分)。風險管理責任到人、責任
到崗;
(4)建立廉政風險談話(提示)制度(3分)。對新任、轉任、
易崗干部進行廉政風險談話(提示);
(5)建立等級目錄備案制度(3分)。形成部門本級及領導
班子成員廉政風險等級目錄,經部門黨組(黨委)會議研究審定
后,報市紀委備案。
3、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標準化和規范化建設(30分)(1)
行政服務中心建設情況(15分)。
①落實“五個一”制度(5分)。嚴格落實“一口”對外、“一
章”審批、“一長”負責、“一次”告知、“一條龍”服務等制度。
②設立審批處(5分)。設立審批處并整建制進駐中心辦公。
③授權到位(5分)。有授權書、進廳審批、服務事項目錄
等,審批事項在中心受理、辦理、辦結。
(2)招投標管理中心和專家庫建設情況(5分)。籌建招投
標管理中心(1分),建立專家人才庫(1分),將各類招投標事項
和公共資源交易事項納入監控范圍(3分)。
(3)行政權力運行監控平臺建設情況(10分)。建立網上
審批、電子監察、預警監控“三網并軌”的行政權力運行監控
7
平臺系統(4分);與市行政服務中心聯網(4分),實現聯動審批
(2分)。
4、重要行政權力運行的監控(30分)
(1)重大決策運行監控機制建設情況(10分)。建立并落
實重大決策監控制度或辦法(3分);落實“局務會”、“會審會”、
“處(科)務會議紀要”制度,對“會審會”的范圍、程序及
公開方式建立相關制度(4分),建立重要行政權力動態運行情
況登記備案制度(3分)。
(2)政府投資較大項目監控機制建設情況(10分)。制定
政府投資項目風險預警方案和防范措施(4分);實行項目建設
“十公開”制度(3分);選擇1-2個項目實施重點監控(3分)。
(3)“三金一購”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情況(10分)。制
定住房公積金、社保基金、新農合基金和政府采購權力運行監
控實施方案(3分);進行廉政風險評估,編制《廉政風險等級
目錄》(2分);建立健全“三重一大”等制度(3分);深化辦事
公開(2分)。
5、推進所屬基層單位推進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情況(10
分)
(1)制定實施方案(2分);
(2)進行廉政風險評估,編制《廉政風險等級目錄》
(3分);
(3)建立健全“三重一大”等制度,對重要權力進行監控
(3分);
(4)深化辦事公開(2分)。
6、加分項目
(1)各單位所報信息被市級刊物采用或市領導批示的一條
加2分,被省級及以上刊物采用或省領導批示的一條加4分。
(2)各單位所報調研或理論研討文章被市級刊物采用或市
領導批示的一篇加3分,被省級及以上采用或省領導批示的一
篇加5分。
8
企事業單位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100分)
1、開展權力風險評估防范工作(20分)
(1)全面梳理職權,編制職權目錄(5分)。
(2)認真查找風險點(5分)。
(3)編制風險等級目錄(5分)。廉政風險等級目錄包括:
職權名稱、廉政風險點、風險等級、防范措施和責任主體。
(4)建立監控平臺,實現動態預警、自動提示、實時監控
(5分)。
2、深化辦事公開工作(25分)
(1)把重大決策、經營管理方面重大問題、大額資金管理
使用、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重要干部任免、領導班
子建設和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情況作為公開的重點,全方位地向
職工公開(9分)。
(2)創新公開載體(8分)。充分利用公開欄、電子顯示
屏、內部局域網等載體,以及黨政工聯席會議、職工民主議事
會議等形式,把公開工作深入到公共企事業的各個層面,接受
廣大群眾和社會監督。
(3)建立公開管理長效機制(8分)。建立公開制度,公
開職權目錄、辦事指南、工作標準和程序(3分),繪制流程圖
(3分),制作崗位風險警示牌(2分)。
3、加強對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權力運行的監控工作(30
分)
(1)加強決策監控(5分)。凡屬“三重一大”事項,特
別是涉及本單位的重大改革方案和職工利益重大事項,必須集
體作出決定。
(2)加強財務監控(5分)。嚴格財務管理,充分利用現
代信息技術手段,建立財務預算管理、會計統一核算、收費管
理、審計等制度。
(3)加強工程項目建設監控(5分)。加強對項目立項、
招標投標、合同變更、資金結算、峻工驗收等程序和環節的全
9
程監督。
(4)加強物資采購監控(5分)。建立采購招標制度,設
立內部采購機構,成立由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組成的采購招
標監控小組,統一組織實施對大宗物資的采購,做到公開透明、
陽光采購。
(5)加強選人用人監控(5分)。堅持民主、公開、競爭、
擇優原則,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與競聘機制。對人財物等
權力集中的重點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要實行輪崗交流和競聘
制。
(6)加強民主監督工作(5分)。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
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發揮職工的民主監督、民主決
策的作用。
4、抓好反腐倡廉制度落實(25分)
(1)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
干準則》,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具體規定(5分)。
(2)建立和完善決策、執行、監督的各項制度,尤其是要
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5分)。
(3)建立和完善辦事公開、干部人事、財務管理、基建工
程招投標、物資采購等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權力運行監控制
度。建立健全收費項目公開和價格聽證制度,增加透明度(5
分)。
(4)建立高風險權力運行記錄備案、廉政風險談話(提示)、
評議考核等制度(5分)。
(5)建立和完善問責制度(5分)。對因決策失誤、權力
失控、行為失范造成重大損失和不良影響的,要依紀依法嚴肅
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優化發展環境(100分)
對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的考核 :
1、組織領導(15分)
要求:強化對優化環境工作的領導,按照市委、市政府提
10
出的“實行黨政統一領導,紀委歸口管理,職能相對獨立,精
簡、統一、效能的管理體制”的原則,健全組織領導機構。
標準:
(1)機構建設情況(7分)。是否按市委、市政府要求,
理順優化環境和行政服務中心領導機構,組織運行行政服務中
心;南、北、新三區是否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理順優化環境領
導機構。
(2)專門配置情況(8分)。是否配備專門編制、專門辦
公經費、專門車輛、專門辦公場地、專門錄音錄像設備及舉報
電話,其中專門編制2分,專門經費3分,其余各項每項1分。
2、工作措施(15分)
要求:深入宣傳貫徹市委、市政府優化環境的政策,結合
本地實際制定出臺優化環境的具體落實措施;工作和管理制度
健全,工作信息暢通。
標準:
(1)工作落實情況(4分)。工作思路是否明確、具體、
可行;是否及時認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優化辦布置的各項
任務。
(2)制定出臺政策措施情況(4分)。以黨委、政府名義
出臺優化環境政策措施得4分,以優化環境領導小組或優化辦
名義出臺優化環境政策措施得3分。
(3)信息反饋情況(3分)。是否準確及時反映本縣(市、
區)優化環境工作以及黨委、政府、紀委主要領導優化環境工
作思路、決策,每月上報信息不少于4條。
(4)長效機制建設情況(4分)。是否建立監督機制、考
核機制、獎懲機制、投訴受理機制等。
3、政務環境(40分)
要求:認真開展“親商重商”、“行政執法規范年”活動、
實施回歸創業工程,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規
范執法行為,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11
標準:
(1)“親商重商”活動開展情況(10分)。是否成立“親
商重商”活動領導小組,是否出臺了相應措施和工作制度并抓
好落實。
(2)行政服務中心建設情況(15分)。是否按省、市要求
和標準建立行政服務中心,加強監管,規范運行,按要求全部
建立鄉級便民服務站。南、北、新三區是否積極主動對接市行
政服務中心,建立虛擬電子政務服務大廳,做好服務企業、服
務項目、服務群眾工作。
(3)“行政執法規范年”活動開展情況(10分)。是否組
織開展“行政執法規范年”活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臺相關
文件,是否建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規范執法檢查和
行政處罰行為,并通過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確保落實。
(4)實施“回歸創業工程”情況(5分)。是否組織開展
“回歸創業工程”工程,成立領導小組,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
臺相關文件,取得實際效果。
4、社會投訴和媒體曝光(10分)
要求:堅持依法行政,做到政務公開,規范施政和執法行
為;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對機關工作人員不作為、亂
作為投訴舉報的處理辦法》及市委、市政府優化發展環境的有
關規定;認真受理各種投訴,及時發現并排除各類影響形象、
危害環境的“隱患”,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標準:
(1)投訴受理情況(3分)。投訴網絡是否健全,投訴受
理是否及時,投訴處理是否果斷有力。
(2)轉辦、督辦案件辦理情況(4分)。是否能夠按要求
承辦上級轉辦、督辦的投訴案件,及時處理并做好反饋工作。
(3)媒體曝光情況(3分)。出現被省級主要新聞媒體曝
光的有損形象的事件,一次扣1分(合計不超過1分);出現被
國家級主要新聞媒體曝光的有損形象的事件,一次扣3分(合
12
計不超過3分)。
5、明查暗訪(20分)
要求:認真執行河北省紀委“十個嚴禁”的有關規定;各
級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切實履行職責,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全市優化發展環境的有關
規定。
標準:
(1)縣級暗訪檢查情況(5分)。縣級優化辦是否主動開
展工作,積極組織明查暗訪活動,處理有關責任人員。
(2)市級暗訪檢查情況(10分)。被市優化環境明察暗訪
組發現存在一般性問題,每通報1件次扣2分;有危害環境行
為的每件次扣3分;被市優化辦立案查處的1件次扣5分。
(3)省級暗訪檢查情況(5分)。被省及省以上部門明察
暗訪通報1件次扣5分。
對市直部門領導班子的考核:
1、組織領導(15分)
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強化對優化環境工作的
領導,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標準:
(1)機構建設情況(3分)。是否按市委、市政府要求,
成立專門的組織領導機構。
(2)班子成員分管情況(4分)。是否有班子成員負責優
化環境和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要求由一名班子成員
分管優化環境和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建設工作,負責駐中心窗
口的帶班領導堅持每周至少到中心現場辦公2—3次,解決行政
審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3)專門配置情況(8分)。是否配備專用辦公經費、專
兼職人員、專用辦公場地、專用舉報電話,每項2分。
2、工作措施(15分)
要求:深入宣傳貫徹市委、市政府優化環境的大政方針,
13
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出臺優化環境的具體政策、措施,工作和
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信息暢通。
標準:
(1)謀劃工作思路情況(2分)。優化環境工作思路明確、
措施具體可行的得2分;
(2)出臺政策措施情況(2分)。是否制定出臺優化環境、
服務企業、規范執法、責任追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是否取得
了一定成效。
(3)工作落實情況(5分)。是否及時認真完成市委、市
政府、市優化辦的工作安排部署;是否積極實施“一章制”杜
絕廳外審批、超時辦結;是否在執法檢查過程中落實“準入證”、
“寧靜日”、“四步規程”、“處罰備案”等制度。
(4)信息反饋情況(4分)。是否準確及時反映本部門優
化環境工作以及部門主要領導優化環境工作思路、決策。
(5)長效機制建設情況(2分)。是否建立監督機制、投
訴受理機制、監控預警機制、信息公開機制。每項0.5分。
3、政務環境(30分)
要求:認真落實省、市深化“干部作風建設”活動總要求
和各項具體部署,積極開展“親商重商”和“執法規范年”活
動,大力推進“回歸創業”工程,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提高
行政效能,規范執法行為,優化發展環境。
標準:
(1)落實市委、市政府優化環境政策規定情況(10分)。
是否圍繞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的
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優化骨干工業企業、高成長型工業企
業和重點工業項目發展環境的若干規定》、《關于進一步深化親
商重商活動實施意見》,結合實際制定出臺具體辦法,公開承諾
踐諾,加強內部監管,強化責任追究。
(2)開展“親商重商”活動開展情況(10分)。是否按照
《關于進一步深化親商重商的實施意見》,建立領導干部聯系企
14
業制度。是否圍繞部門審批許可服務事項,精簡審批手續,再
造審批流程。是否開展領辦、代辦服務,為重大事項提供全程
優質服務。
(3)開展“行政執法規范年”和“回歸創業工程“活動情
況(10分)。是否建立自由裁量權基準制。是否按要求編制《進
企業執法檢查事項目錄》。是否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出臺規范執
收執罰行為的措施,并通過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確保落實到
位。是否結合本部門工作職能,制定相關文件,落實舉措,開
展“回歸創業工程”活動。
4、社會投訴和媒體曝光(20分)
要求:堅持依法行政,做到政務公開,陽光施政、執法規
范;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對機關工作人員不作為、亂
作為投訴舉報的處理辦法》及市委、市政府優化發展環境的有
關規定;認真受理各種投訴,及時發現并排除各類影響形象、
危害環境的“隱患”,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標準:
(1)投訴受理情況(5分)。投訴網絡是否健全,投訴受
理是否及時,投訴處理是否果斷有力。
(2)轉辦、督辦案件辦理情況(5分)。是否能夠按要求
承辦上級轉辦、督辦的投訴案件,及時處理并做好反饋工作。
(3)媒體曝光情況(10分)。系統內出現被省級主要新聞
媒體曝光的有損形象的事件,一次扣5分(合計不超過10分);
出現被國家級主要新聞媒體曝光的有損形象的事件,一次扣10
分(合計不超過10分)。
5、明查暗訪(20分)
要求:認真執行省紀委“十個嚴禁”的有關規定;各級各
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切實履行職責,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做
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全市優化發展環境的有關規
定。
標準:
15
(1)市級暗訪檢查情況(10分)。系統內被市優化環境明
察暗訪組發現存在一般性問題,每通報1件次扣2分;有危害
環境行為的每件次扣5分;被市優化辦立案查處的1件次扣10
分。
(2)省級暗訪檢查情況(10分)。被省及省以上部門明察
暗訪通報1件次扣10分。
加分項目:
1、因優化環境工作受到上級部門表彰的,享受加分。其
中:受省級表彰1次加5分,受市級表彰1次加3分,受市優
化辦表彰1次加2分。
2、積極協助市優化辦處理案件,積極查處并處理到位的1
個案件加3分。
3、不斷創新優化環境工作,在市級會議上典型發言的每
次加3分,作為亮點工作在市以上范圍內推廣的,每次加5—
10分。
4、各單位所報工作信息,被優化環境《簡報》采用,每
采用1條加2分,優化環境調研或理論研討文章被省級以上刊
物刊登1篇5分,市級刊物加3分。
5、積極履行職責,清除“中梗阻”行為,查辦破壞環境
建設的案件。根據查辦案件數量、查辦力度、社會效果,排出
前5名,依次分別加5分、4分、3分、2分、1分。
6、積極完成市優化辦布置的臨時性工作,每次加2—5分。
2010年12月17日
16

本文發布于:2023-11-13 10:49: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m.newhan.cn/zhishi/a/169984374089790.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黨風廉政工作考核標準.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黨風廉政工作考核標準.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