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什么意思?包括哪
些?
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
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
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
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兩
種方式解決:一是調解離婚,二是判決離婚。
▲一、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
▲1、起訴離婚是什么意思?
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
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
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
起訴離婚。判決離婚后,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個月作
出判決,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起訴離婚要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
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
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
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對于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
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準予
離婚。
另外,法律還有特別規定: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
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
不在此限。
▲3、哪些情況屬于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
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
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
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
《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
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
務的(此條與新婚姻法第32條二款四項規定不同,已不再適
用,編者說明)。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
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
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
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
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
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
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
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這也就回答了起訴離婚是什么意思這個問題,起訴人必
須在準備齊全相關材料后,再到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在
審理離婚案件時,判決的標準是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
故而并非所有的離婚案件都是會被判離的。
綜上所述,本文首先說明了起訴離婚的定義,指在離婚
問題中存在爭議,如財產、子女等問題;其次說明了起訴離
婚應該具備哪些條件,如以上六點,還包括某些特殊情況下

本文發布于:2023-11-29 18:18:4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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