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佝僂病活動起:有佝僂病癥狀及體征 3、營養(yǎng)不良:輕度:年齡測體重〈P10 身高測體重〈P10 中度:年齡測體重 " />

一、體弱兒童對象:
1、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110克/L(〈克/L均登記在冊,
落實管理措施:≤100克/L應建立個案>
2、佝僂病活動起:有佝僂病癥狀及體征
3、營養(yǎng)不良:輕度:年齡測體重〈P10 身高測體重〈P10
中度:年齡測體重 4、生長遲緩:身高于同年齡性別兒相比低于平均身高兩個標 準差或第三百分位以下。 (矮小兒:1、身高低于第三百分位 2、骨齡延遲<2 個標注差 3、身高年長速〉4cm 4、智力正常。應管理不 記個案,身高超過P3以上可不管.) 5、先天性心臟病:無心臟擴大、青紫、昏厥者(有這些情況 者不宜入托。 6、反復呼吸道感染:2歲以上小兒一年患上呼吸道感染6次以 上或患肺炎2次以上。 7、哮喘:經常發(fā)作者。 二、單純型肥胖:參與上海地區(qū)標準身高測體重〉P97。 三、管理要求: 1、專冊登記:除姓名、年齡、病種外,檢查內容也應記錄, 還包括結案、離園所時間等.歷年登記本應妥善保存待查, 不能任意銷毀。 2、活動室、臥室應空氣流通、陽光充足、環(huán)境整潔便于開展 戶外活動. 3、園所長、保健應全面關心體弱兒的生活、保健、護理、治 療等,并負責檢查指導督促保教人員按要求執(zhí)行任務。 4、針對體弱兒童的病種和病情,向家長宣傳保健護理知識, 要求家長積極配合,并主動反映兒童在家情況。 5、有計劃、有食譜、有進食量及時間,與正常兒童食譜同步 編制,并護理針對不同病種進行食療。 6、戶外活動適當的體育鍛煉對體弱兒童仍為必需,有促進代 謝,增進食欲增強抵抗力的作用.每天都應進行1—2小 時戶外活動,加強護理。 四、體弱兒童需做好隨訪及結案工作. 對于體弱兒童還需做好個案記錄與小結分析. 體弱兒童管理制度 一、體弱兒童的范圍 1、 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100g/L幼兒列入 體弱兒童的管理對象,建立個案。血紅 蛋白〈110g/L幼兒應登記在冊,落實管理 措施。 2、 營養(yǎng)不良:輕度:年齡測體重或身高測體重 重度:年齡測體重或身高測體重 3、 生長遲緩:身高與同年齡同性別二相比低 于平均身高兩個標準差或第三百分位以 下。 4、 先天性心臟病:無心臟擴大、青紫、昏厥者. 5、 反復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6次/年,肺炎2次/年),哮喘. 二、單純性肥胖 肥胖分度:輕度:體重超過標準體重20~29。9%(不記個案應管理) 中度:體重超過標準體重30~49。9% 重度:體重超過或等于標準體重50%(中重度應記個案) 三、措施 1、 我園全體教工要關心特殊兒童的生活,做好保健、護理、治療、 教養(yǎng)工作. 2、 針對不同的病種和病情,向家長宣傳保健 護理知識,要求家長積極配合,并主動反 映兒童在家情況。 3、 做好患兒的個案記錄,觀察記錄二周一次, 有特殊情況或發(fā)生疾病應及時記,做好 定期分析(原則上與體格測量體檢同步), 重度每月一次,輕度2~3月一次,作好 生長曲線圖記錄。 4、 培養(yǎng)幼兒良好的飲食習慣,糾正挑食的不良習慣,保證營養(yǎng)素的 全面攝入。 5、 加強戶外活動,以輕松愉快活動為主,不 參加劇烈運動,保證一定活動時間,隨時 注意觀察活動量,勤擦汗,增強體質。生 長遲緩多做牽拉運動,機械刺激骨骼生 長,有利于身高增長。 6、 貧血兒原則上在原來飲食基礎上增加優(yōu) 質蛋白和鐵豐富的且吸收率高的食物, 如魚、瘦肉等,多食新鮮的蔬菜和水果, 補充Vc促進鐵的吸收,少食過粗纖維的 食物.血紅蛋白≤100g/L,除飲食治療同 上外,再加藥物治療,按醫(yī)囑選用鐵劑、 Vc. 7、 營養(yǎng)不良患兒如熱量不足以保證進食量 為主,如蛋白質不足應增加動物性食物 及豆制品等。 8、 生長遲緩、先心、反復呼吸道感染者多食 含Va及鈣豐富的食物,冬春季可服魚肝 油及鈣劑,增加呼吸道抵抗力。 9、 單純性肥胖兒以控制飲食為原則,在保證 兒童生長發(fā)育的前提下逐漸減少體脂, 適當控制熱能,嚴格限制高脂高糖飲食, 改變進食順序,先吃湯、蔬菜再吃飯及葷 菜。 四、隨訪及結案 1、 貧血:輕度治療12周,復查時血紅蛋白 ≥110g/L一次可以結案,中度每月復查 血紅蛋白,兩次穩(wěn)定在≥110g/L以上可 結案,但需鞏固治療4~8月。 2、 營養(yǎng)不良:定期體格檢查,重度每月一次, 輕度2~3月一次。結案應根據年齡測體 重或身高測體重≥P10三次方可結案, 不能在發(fā)病同一年齡段結案。 3、 生長遲緩:每2~3月測身高、體重一次。 結案:身高超過年長速4厘米以上,半年 復查骨骼<2個標準差以內。 4、 反復呼吸道感染:發(fā)病次數減少,減輕,冬春季1~2次/季為好轉。 5、 單純性肥胖兒:好轉:肥胖程度減輕,如 從中度到輕度。結案:達到超重,一次可 結案。 一、體弱兒童管理對象 1、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110克/L。 2、佝僂病活動期:有佝僂病癥狀及體征。 3、營養(yǎng)不良:包括輕度和重度. 4、生長遲緩:身高低于平均身高兩個標準差或第三百分位以下. 5、反復呼吸道感染:一年呼吸道感染超過6次或患肺炎2次以上. 6、純性肥胖:參考上海地區(qū)體重超過標準20%以上。 二、管理要求 1、專冊登記。 2、全面關心體弱兒童的生活、保健、護理、治療。 3、向家長宣傳保健護理營養(yǎng)知識,取得家長積極配合。 4、針對不同病種,采取不同食療方法。 5、根據不同體弱兒情況,適當加強護理工作。 三、隨訪及結案 根據不同病種,每1——3月復查一次。營養(yǎng)不良連續(xù)三次可結案; 貧血一次(中度兩次)正常可結案:生長遲緩身高年長速超過4厘米 可結案。 四、個案記錄與小結分析 營養(yǎng)不良、生長遲緩、中度貧血、中度以上肥胖應認真作好個案記錄, 觀察記錄兩周記一次,小結分析與隨訪同步。 丹東市體弱兒管理辦法(試行) 體弱兒篩查及管理是兒童保健工作的重點,對體弱兒矯治工作的開展直接關系到兒童身 體健康和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為了更好地履行法律、法規(guī)賦予我們的職責,落實《中國 兒童發(fā)展綱要(2001—2010年)》目標,進一步做好體弱兒管理工作,以保證兒童健康, 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體弱兒管理對象和范圍: (一)對象:丹東市范圍內0—6歲兒童中篩查出的所有體弱兒. (二)范圍: 1、早產兒。 2、低出生體重兒。 3、活動期佝僂病。 4、中重度營養(yǎng)不良。 5、中重度缺鐵性貧血。 6、生長發(fā)育監(jiān)測中的低體重、消瘦、生長發(fā)育遲緩. 7、反復呼吸道感染、哮喘、單純性肥胖、先天性缺陷、器質性疾病等. 二、收案標準: (一)佝僂病: 1、腕骨x線檢查有活動性佝僂病征象。 2、X線正常或無條件檢查,有血生化檢查異常,并有一項佝僂病癥狀及體征。 3、X線檢查及血生化檢查均正常,或無條件檢查時,可根據以下條件收案: (1)3個月以上的嬰兒,具有典型的顱骨軟化。 (2)1歲內嬰兒,有兩項佝僂病癥狀及一項主要體征或兩項次要體征。 附:佝僂病的癥狀及體征: 1、佝僂病癥狀:多見于2-3個月后 (1)多汗:頭部易出汗,有酸臭味,每睡必浸濕頭發(fā)或枕巾,出汗與室溫、季節(jié)、衣著 無關。 (2)、夜驚:無任何刺激或極輕微的刺激就驚醒,醒后常常哭鬧。 (3)、非特異神經精神癥狀:如易激惹、煩躁、好發(fā)脾氣、失去正常小兒的活潑性。 2、佝僂病體征 (1)主要體征: ①顱骨軟化:多見于0-6個月嬰兒,于頂骨和枕骨中央部分,有壓乒乓球樣感覺。3個月以 上嬰兒有診斷意義。 ②方顱:多見于7-8個月以后,額骨和頂骨雙側骨樣組織增生呈對稱性隆起,嚴重時呈鞍 形或十字形顱。方顱應與前額寬大的頭形區(qū)別. ③肋膈溝:多見于1歲以后,因肋骨受膈肌牽拉向胸內凹陷成一橫溝,應于仰臥位檢查, 不能在坐位檢查. ④肋骨串珠:多見于1歲左右,肋骨與肋軟骨交界處的骨樣組織增生所致,呈鈍圓形隆 起,上下排列呈串珠狀,以兩側第7—10肋最顯著. ⑤雞胸:多見于1歲左右,胸骨與第7-9肋骨相連處軟化內陷時,胸骨柄前突,呈雞胸 狀,但應除外先天畸形。 ⑥漏斗胸:多見于1歲左右,胸骨劍突部向內凹陷呈“漏斗”狀,但應除外先天畸形. ⑦手、腳鐲 :多見于7-8個月后,腕踝部骨樣組織增大,呈橢圓形隆起。 ⑧“O”、“X"形腿:見于會走路的小兒。下肢形成嚴重膝內翻(“O”形)或膝外翻畸形(“X” 形)。須鑒別生理性彎曲。 ⑨脊柱后突或側彎:檢查時應注意體位以免誤診。 (2)次要體征: ①囟門增大:1歲內小兒前囟門>3cm×3cm,1歲后小兒前囟門>2cm×2cm。 ②囟門閉合延遲:1歲半前囟仍未閉合. ③囟門邊軟:觸摸囟門邊緣,感覺變軟變薄。 ④枕禿:頭發(fā)因汗水刺激,睡時經常搖頭致使枕后脫發(fā)成環(huán)形。 ⑤出牙遲緩:1歲后仍未出牙,排除口腔疾病所致。 3、實驗室檢查: (1)血堿性磷酸酶:正常時<20單位,異常時升高。 (2)血清鈣正常值為2。20—2.70mmol/L,異常時降低。 (3)血清磷正常值為1.45—1.78mmol/L ,異常時降低。 (4)鈣磷乘積正常值〉40,異常時降低。 4、腕部X線檢查 (1)初期:臨時鈣化帶模糊變薄,干骺端稍增寬。 (2)激期:臨時鈣化帶模糊消失,干骺端稍增寬,邊緣不整,呈云絮、毛刷、杯口狀,骨骺 軟骨加寬. (3)恢復期:臨時鈣化帶重新出現、增寬、增濃。 (二)營養(yǎng)不良: 凡中重度營養(yǎng)不良均應收案。重點是中重度低體重、消瘦和生長發(fā)育遲緩。 1、營養(yǎng)不良的評價方法: (1)評價指標:年齡別體重、年齡別身高、身高別體重。 (2)評價參考值:衛(wèi)生部推薦的世界衛(wèi)生組織公布的三項指標的參考值。 2、營養(yǎng)不良的分類和分度: (1)體重低下:小兒的年齡別體重低于同年齡、同性別參照人群值的正常變異范圍。低 于中位數減去2個標準差,但高于或等于中位數減去3個標準差為中度;低于中位數減去 3個標準差為重度。此指標可反映急性和慢性營養(yǎng)不良. (2)發(fā)育遲緩:兒童的年齡別身高低于同年齡、同性別參照人群值的正常變異范圍。低 于中位數減去2個標準差,但高于或等于中位數減去3個標準差為中度;低于中位數減去 3個標準差為重度。此指標主要反映長期慢性營養(yǎng)不良。 (3)消瘦:兒童的身高別體重低于同性別、同身高參照人群值的正常變異范圍。低于中 位數減去2個標準差,但高于或等于中位數減去3個標準差為中度;低于中位數減去3個 標準差為重度。此指標反映急性營養(yǎng)不良. (4) 嚴重慢性營養(yǎng)不良(極度消瘦):兒童的年齡別身高低于同年齡、同性別參照人群 值的中位數減去2個標準差,并且身高別體重低于同性別、同身高參照人群值的中位數 減去2個標準差,既發(fā)育遲緩+消瘦。 3、營養(yǎng)不良的癥狀和體征: (1)最早表現是體重不增,隨后體重下降。 (2)消瘦、皮下脂肪減少或消失、肌肉松弛、皮膚毛發(fā)干枯 (3)久之出現發(fā)育遲緩、營養(yǎng)不良性水腫、反應遲鈍、智力落后等,并易患各種疾病。 (三)營養(yǎng)性缺鐵性貧血:凡6個月以下嬰兒血紅蛋白低于100g/L ;6個月以上小兒血紅 蛋白低于110g/L 均應收案管理。 1、貧血分度:血紅蛋白為—90g/L 者屬輕度,-60g/L 為中度,—30g/L為重度, 〈30g/L 克為極重度. 2、癥狀和體征: (1)長期食欲不振。 (2)精神萎靡、易煩躁、注意力不集中。 (3)面色、口唇、甲床、瞼結膜及手掌呈蒼白色. (四)早產兒、低出生體重兒: 1、早產兒:孕滿28周至未滿37周出生的新生兒。 2、低出生體重兒:出生時體重低于2500克的新生兒。 (五)反復呼吸道感染:每月感染1次,連續(xù)3個月或每月呼吸道感染2次. (六)哮喘:醫(yī)院有明確診斷。 (七)肥胖:身高別體重大于同性別同身高組20%或中位數加上2個標準差以上; (八)先天性出生缺陷以及器質性疾病:每發(fā)現一例收案一例。 三、結案標準: (一)佝僂病: 1、癥狀消失、體征減輕或消失。 2、血生化檢查指標恢復正常. 3、X線檢查正常或僅有臨時鈣化帶增寬、密度加厚。 (二)營養(yǎng)不良: 1、按年齡別體重達到均值減去1個標準差以上,且癥狀、體征消失,并維持2個月. 2、如經指導、治療后癥狀、體征消失,但體重仍未達到均值減去1個標準差以上者,可 采取按身高別體重已達到均值減去1個標準差以上即可結案. (三)營養(yǎng)性缺鐵性貧血: 1、血紅蛋白上升至正常,并維持8周不下降. 2、貧血癥狀及體征消失。 (四)早產兒、低出生體重兒: 1、體重達到正常,按年齡別體重或按身高別體重達到均值減去1個標準差以上,并維持 2個月無變化。 2、生活能力明顯增強、吸吮能力增強、體溫保持正常、大小便正常等。 (五)反復呼吸道感染:連續(xù)2個月無呼吸道感染癥狀。 (六)肥胖:身高別體重大于同性別同身高組均值的15%或中位數加上2個標準差以下. 四、體弱兒管理程序 (一)體弱兒的篩查 篩查:兒童出生后,由助產單位轉到各地段或村級基層組織,通過村街級醫(yī)療保健醫(yī)生的產 后訪視或4、2、1體檢篩查出體弱兒,同時在兒童保健手冊的封面上做出體弱兒的標識, 以便引起各級醫(yī)療保健機構醫(yī)務人員的重視。 (二)登記、管理、監(jiān)護矯治、轉診與處理 1、所有篩查出的體弱兒均要專冊登記(見附表:丹東市體弱兒專案管理登記表),及時列 入專案管理. 2、矯治由所在地區(qū)的縣(市)、區(qū)婦幼保健院(所)進行,實行首診負責制,對篩查出 的體弱兒每月檢查一次,可根據病情增加或減少檢查次數,對沒有條件來門診檢查者由 接診單位的兒保醫(yī)生進行隨訪。 3、對每例體弱兒要分析病因、制定正確的治療方案,在兒童保健門診進行矯治。應給予 藥物治療、營養(yǎng)指導等針對性干預措施,并做好管理和治療記錄。 4、如病情無明顯好轉,要及時轉送到上級醫(yī)療保健部門做進一步的診斷和治療.轉出與 接診時應及時填寫轉診單(詳見:丹東市體弱兒轉診單),轉診單分為三聯,其中第一聯做 存根保存,二、三聯由家長攜帶到轉診單位,就診時醫(yī)生留下第二聯,貼在門診病志后面, 并填寫好第三聯請家長攜帶送回轉出單位。收回的三聯單貼在相應的第一聯上,所有的 轉診存根與回執(zhí)單都應保存并做專案管理。如轉出單位二周內未收到接診單位的回執(zhí)單, 必須進行追蹤隨訪。 5、體弱兒在接受系統(tǒng)治療后,疾病治愈或達到結案標準時,要及時結案,轉為健康兒管 理,在兒童保健手冊上做體弱兒轉歸的標識,并在登記冊上記載結案的日期. 五、體弱兒管理中各級醫(yī)療保健機構職責 (一)各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地段或村衛(wèi)生所 1、及時掌握本轄區(qū)的體弱兒情況,認真詳細填寫兒童保健手冊,定期檢查指導. 2、定期與縣(區(qū))級婦幼保健機構核對體弱兒,掌握情況,追蹤結局。 3、定期參加例會,及時報告當地體弱兒的動態(tài)變化情況。 4、體弱兒應專冊登記,同時對體弱兒進行個案登記管理,做好體弱兒的轉診、追蹤隨訪、 結案等工作,并做好體弱兒轉歸后的訪視工作。 (二)各縣(市)區(qū)婦幼保健院(所) 1、要及時掌握本轄區(qū)內的體弱兒動態(tài)變化及管理情況,定期召開例會,針對體弱兒管理 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出具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 2、督促檢查體弱兒治療情況,了解個案動態(tài)情況,追蹤結案.對體弱兒治療無明顯好轉的 要做好轉診的一切工作。 3、發(fā)現其他縣區(qū)的體弱兒要及時與所屬縣區(qū)婦幼保健院(所)溝通聯系. (三)市婦幼保健院 1、負責全地區(qū)的體弱兒保健管理工作,掌握全市體弱兒管理動態(tài),定期召開兒保主任例 會,總結體弱兒管理經驗,分析體弱兒管理情況,進行質量控制和結案評定,同時對各縣 (市)、區(qū)體弱兒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干預措施. 2、負責體弱兒的會診,及時請專家診治. 3、負責對全地區(qū)醫(yī)療保健機構體弱兒保健管理及診治的監(jiān)督和技術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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