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5日發(作者:保兌倉)

簡述證券承銷業務的種類
證券承銷業務是指證券承銷商接受委托,為發行人發行證券,承擔證券銷售和投資銀行業務的一種業務。證券承銷業務種類繁多,本文將從不同的角度介紹證券承銷業務的種類。
一、按照證券類型劃分
1.股票承銷:是指證券承銷商為發行人發行股票,承擔股票發行和銷售任務的一種證券承銷業務。股票承銷除了常見的公開發行外,還包括定向增發、可轉債、優先股等。
2.債券承銷:是指證券承銷商為債券發行人發行債券,承擔債券發行和銷售任務的一種證券承銷業務。債券承銷包括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零息債券等。
3.基金承銷:是指證券承銷商為基金管理人發行基金份額,承擔基金發行和銷售任務的一種證券承銷業務。基金承銷包括開放式基金、封閉式基金、ETF等。
二、按照承銷方式劃分
1.包銷承銷:是指證券承銷商承諾全額承購發行人的證券,由承銷商自行處置的承銷方式。包銷承銷的利潤和風險完全由承銷商承擔。
2.分銷承銷:是指證券承銷商承擔證券銷售任務,但不承諾全額承購發行人的證券,由投資者自主認購的承銷方式。分銷承銷的利潤和風險由承銷商和投資者共同承擔。
3.最優化承銷:是指證券承銷商通過市場化手段,根據市場需求和價格變化,動態確定承銷價格和數量的承銷方式。最優化承銷可以提高承銷的效率和市場反應速度,降低承銷風險和成本。
三、按照承銷對象劃分
1.公開承銷:是指證券承銷商面向公眾發行證券的承銷方式。公開承銷需要在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透明度高,市場反應迅速,但發行成本也較高。
2.定向承銷:是指證券承銷商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證券的承銷方式。定向承銷的投資者范圍有限,但發行成本較低,適合發行規模較小的證券。
四、按照承銷目的劃分
1.新股發行:是指證券承銷商為企業進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承銷業務。新股發行需要進行繁瑣的審批程序和市場宣傳,具有較高的風險和成本,但也有較高的收益率。
2.再融資承銷:是指證券承銷商為企業進行增發、配股、債券發行等再融資業務的承銷業務。再融資承銷相對新股發行風險較低,但也需要進行市場宣傳和投資者溝通等工作。
證券承銷業務種類繁多,需要根據不同的發行人、證券類型、承銷方式、承銷對象和承銷目的等因素進行選擇和定制。證券承銷商需要具備豐富的市場經驗、專業的投資銀行技能和深厚的業務背景,才能在競爭激烈的證券承銷市場中立于不敗之地。
本文發布于:2023-12-05 04:12:0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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