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9日發(作者:馬的成語)

學生離校安全告知書
為強化學院學生安全管理,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突發事件應變處理能力,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物的安全。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有關精神,本著對學生、家庭、社會負責的態度,特制定我院學生離校安全告知書,要求全院學生嚴格遵守:
一、學生因故離校必須按照流程請假并告知家長,不得代假,未經批準不得離校,假期結束須按時返校并履行銷假手續。
二、學生離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安全知識學習,確保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將按照教育部2002年9月1日頒布實施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三、學生外出途中應乘坐正規運輸公司安全狀況合格的交通工具,任何學生組織或個人不得擅自聯系交通工具運送學生。
四、學生離校期間不得到危險地帶游玩,不得私自到野外江、河、湖、塘游泳,到游泳館游泳須兩人以上結伴同行。
五、學生離校期間應注意食品衛生和飲食安全,不到無證經營和不衛生的攤點、餐館就餐;不吃腐爛、變質和有毒食物。
六、學生離校期間從事勤工助學或實習應到學院報告登記,要督促用工或用人單位為自己購買相關保險,定期向學院匯報相關安全情況,不得從事高空、有毒、有害等存在明顯危險的工作。
七、學生離校期間嚴禁傳播、復制、觀看、販賣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嚴禁賭博和變相賭博,嚴格遵守《網絡文明公約》,不沉溺于網吧和電子游戲廳。
八、學生離校期間不準出入社會不良場所,不準參與打架斗毆、聚眾滋事等違紀違法活動。
九、學生不得私自組織集體外出旅游。違規組織活動發生事故,由組織者承擔全部責任。
十、因各種原因退學的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離校或由其親屬負責領回,學生及親屬不得無理糾纏、擾亂學院教學、生活秩序。
十一、本告知書為全院學生共同遵守的安全行為規范,學生離校前務必要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
十二、離校期間因學生本人或他人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的,院方不承擔責任,本告知書自簽名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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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布于:2023-12-09 13:30:3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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