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發(作者:草的成語)

孕婦陪讀海關規定
孕婦入境規定
入境處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2013年實施內陸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零配額政策,所有香港公立醫院和私家醫院均不會接受內陸雙非孕婦預約分娩服務,單非孕婦則可通過特別安排在私家醫院預約分娩服務。
為配合有關政策,入境事務處會執行對內陸孕婦的入境配套措施: 懷孕28周或以上的內陸孕婦,在進入香港時須向入境處人員出示由本港醫院發出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如未能出示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或入境目的存疑,入境處可能會拒絕有關人士入境,并即時安排遣返。
入境處在執行此措施時,衛生署會在有需要時安排醫護人員協助,就孕婦的懷孕及其他身體狀況提供專業評估和意見。
美國入境須知
在美國沒有特別的法律或者規定,禁止懷孕的外國女性進入美國。美國移民法也沒有禁止懷孕婦女在美國生產的相關規定。通常情況下,如果懷孕的外國女性入境,海關會詢問是否自行支付醫院的費用、如何支付費用、在哪里居住等問題。海關會檢查入境者的護照是否過期,是否有合法的理由進入美國等。 有的時候一些孕婦可能不會支付醫療費用,如果沒有公民身份而濫用國家提供的醫療服務也是非法的。例如,如果孕婦還有兩個星期就要生產,她們可能會使用公立的醫療服務,這些醫院又不能拒絕為這些人提供服務,但是如果孕婦沒有提供如何支付費用的證據,在回答問題時又不能自圓其說,就會受到海關執法人員的質疑。
聯邦海關及邊境保護局每年會拒絕上萬人進入美國。根據聯邦海關及邊境保護局提供的資料,拒絕外國人進入美國的原因包括:不正當的旅行文件、受法律禁止的行為或者意圖、不符合免簽項目的旅行、走私禁止物品、有犯罪行為或歷史、違反移民法等。其中違反移民法包括:逾期拘留、嘗試使用假文件進入美國、涉及國家安全問題等。
加拿大入境須知
聯邦移民部發言人卡蓉曾表示,加拿大移民法中并無任何有關孕婦申請臨時訪客簽證的規定,因此無法可禁。但在申請簽證時對旅行目的做出“誤導”是違法行為。所謂“誤導”是指提供不實資訊或隱瞞與簽證決策有關的資訊。而海外簽證官員都經過嚴格訓練,可迅速察覺造假及詐騙。
她說移民部知道一些不肖業者在海外鼓勵孕婦前來加拿大生產,讓她們的子女立即獲得加國公民身分,享受優渥的社會福利,但這些人與加拿大并無任何連結。她強調,公民權是一項榮譽及特權,政府也致力于維護移民系統的尊嚴,并提升加國公民權的價值。
但目前公民法規定,境內出生者就算其父母是臨時訪客或非法入境,仍可自動獲得公民身分,享受各項納稅人負擔的社會福利。
外籍旅客能否入境因人而異,無法一概而論,但必須通過CBSA官員問話,并證明他們符合在加拿大短期停留的各項要求,所有訪客有義務披露任何與入境有關的事實,否則仍可能被認定為“誤導”而遣返。
盡管懷孕本身不能做為拒絕入境理由,但官員仍可根據孕婦的健康狀況可能對加拿大醫療及社會服務造成負擔而拒絕入境。若孕婦此行主要目的是到加拿大尋求治療,卻無法提供足夠的財力證明,仍可能被CBSA認定為“不得入境”。
陪讀規定
1、加拿大陪讀規定
加拿大:通過訪問簽證陪讀
從嚴格意義上講,加拿大沒有留學陪讀簽證,但可以辦訪問簽證,只是把訪問目的從走親訪友變成了陪孩子讀書。 這類簽證時間視各人的具體情況和資產情況而定,一般為2-10年的多次往返簽證。家長們可以在2到10年內自由多次往返加拿大,至于每次入境可以滯留多久則取決于海關的看法。
如果說明是陪讀,通常海關允許申請人每次入境滯留6個月。6個月以后,申請人如不出境,則需要在加拿大境內續簽滯留許可,續簽時間一般不超過半年,但一般來說,續簽的滯留許可在兩三個月。也就是說,在不出加拿大境的情況下,一個陪讀家長一般一次滯留不超過8個月。
但如果家長在短期內多次入境,也不排除加拿大海關拒絕家長入境。
辦訪問簽證赴加拿大的父母,可以在加拿大工作嗎?答案是否定的,在加拿大,只有配偶間的陪讀才被允許在加拿大境內工作。不過,持此簽證可以在加拿大買房置業。
2、陪讀簽證
陪讀簽證時間視各人的具體情況和資產情況而定,一般都為2年到10年的多次往返簽證。
2-10年的簽證只能說明家長們可以在2到10年內自由多次往返加拿大,但是至于每次入境可以在加拿大境內滯留多久則取決于每次入境海關的看法。
如果入境時說明是來陪讀,通常海關允許申請人每次入境滯留6個月。6個月以后,申請人如不出境,則需要在加拿大境內續簽滯留許可,續簽時間一般不超過半年,但是一般來說,續簽的滯留許可都在兩三個月。也就是說,在不出加拿大境的情況下,一個陪讀家長一般一次滯留不超過8個月。
但是,如果家長在短期內多次入境,也不排除加拿大海關拒絕家長入境的情況。
陪讀途徑
途徑一:
申請留學簽證時,父母攜簽多次訪問簽證。加拿大允許留學生父母或配偶申請訪問簽證,隨同留學生去加拿大生活。入境時,跟海關官員說清楚陪讀意圖,他們可以給父母或子女簽發一個允許長期停留的visitrecord,進而達到長期陪讀的目的。同時,由于是往返簽證,所以下次出入境不需要再次申請。要注意的是,該簽證不包含在加拿大參與工作。
途徑二:
申請探親簽證過去,在加拿大轉換成owp(openworkpermit,這種方法是最常見的。只要留學生本人在加拿大學院或大學就讀大專以上學歷且有有效的學習許可(studypermit),父母拿到探親簽證進入加拿大后轉成owp的成功率非常高。
途徑三:
申請留學簽證時,父母直接攜簽owp。這種方式并不常見,但其優勢是,父母得到的是與留學生學習許可有效期相同的工作簽證和工作許可,可以在加拿大工作,往返加拿大時也不需要重新申請簽證。另外,如果能找到雇主擔保,申請到lmo,那獲得工作簽證的可能就更大了。
本文發布于:2023-12-13 04:36:37,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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