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發(作者:簡歷的模板)

山西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山西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暫行辦法一、總則為規范山西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的程序和條件,提高招聘工作的公開透明度,保障應聘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山西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二、招聘機構和職責1.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下簡稱人社廳)具體負責山西省事業單位的招聘工作。2. 人社廳負責制定年度招聘計劃,并公布在規定媒體上。3. 招聘單位需向人社廳報送招聘需求和崗位信息,按照人社廳的規定進行招聘。三、招聘程序1. 招聘發布 a. 人社廳按照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并在山西省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市場、招聘網站等渠道公布。 b. 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崗位、條件、薪酬待遇、報名材料等。2. 報名資格審核 a. 應聘者需按規定時間和方式提交報名材料。 b. 招聘單位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進入筆試或面試環節。3. 筆試(或面試) a. 招聘單位組織筆試或面試,考核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能力素質。 b. 筆試成績或面試評分按一定比例計入最終成績。4. 公示 a. 招聘單位將招聘結果在公示期間內公布,同時公示對象可以對招聘結果提出異議。 b. 招聘單位對異議進行審核,并及時作出處理決定。5. 擬聘用及公示 a. 招聘單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規定媒體上公示擬聘用人選的信息。四、招聘條件和權益保障1. 招聘條件 a. 應聘者必須具備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專業、工作年限等條件。 b. 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對具體條件進行調整,但需經過公示。2. 人事管理 a. 聘用人員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并享受相應的福利和待遇。 b. 招聘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檔案,定期進行考核評價。 c. 聘期滿的人員,招聘單位可按規定程序確認錄用。五、違規處理和申訴1. 招聘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將取消相應應聘者的資格。2. 異議處理:應聘者可以在公示期內向招聘單位提出異議,招聘單位需及時予以回復,并妥善處理。附件:1. 招聘崗位表2. 報名材料清單3. 相關申訴表格法律名詞及注釋:1. 事業單位:指由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法人以及其他依法設立的具有公事公辦特點的法人。2.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的行政機構,負責管理和監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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