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發(作者:慎而無禮則葸)

學校軍事化管理內務條令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軍事化管理(以下簡稱軍管)大隊的內務制度,加強內務建設,根據有關學校規范化建設的實際,制定本條令。第二條本條令是軍管大隊內務建設的基本依據,適用于軍管大隊隊員。第三條軍管大隊的內務建設,必須以適應學校準職業人培養體系建設,貫徹培養同學勤奮學習、遵守紀律、熱愛勞動、關心集體、尊敬老師、團結同學的品德,使同學形成“自尊、自信、自律、自強”的良好職業素質和校園文化的總要求。第四條軍管大隊的內務建設,是軍管大隊進行各項建設的基礎,其基本任務是:使每個隊員明確和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軍管大隊良好的內外關系,建立規范的學習、訓練、生活秩序,培養優良的作風和嚴格的紀律,保證教學任務的圓滿完成任務。第五條軍管大隊的內務建設,必須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業學生,塑造部隊文明之師、威武之師的良好形象。第六條軍管大隊的內務建設,必須堅持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相關條例統一內務建設的各項工作和規范隊員的行為,實施正規的嚴格管理,增強軍管大隊的組織性、計劃性、準確性、紀律性,保持大隊高度穩定和集中統一。第七條軍管大隊的內務建設,必須堅持繼承和發揚優良傳統。在管理教育工作中應當做到: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格要求,賞罰嚴明;公道正派,不分親疏;干部帶頭,以身作則;團結緊張,嚴肅活潑。在繼承和發揚優良傳統的基礎上,探索新特點,充實新內容,創造新方法。第八條各級管理人員對本條令的施行負有重要責任,必須按級負責,各司其職,加強檢查和監督,認真貫徹落實。第二章軍管大隊人員職責第十條軍管大隊隊員的一般職責(一)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勇敢頑強,堅決完成任務。(二)刻苦訓練,熟練掌握各項技術動作。(三)努力學習政治,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四)嚴守紀律,服從管理,尊重老師,團結同學,愛護集體榮譽。(五)艱苦奮斗,厲行節約,愛護公物。(六)積極學習專業技術,提高文化素質。(七)積極參加體育訓練,鍛煉身體,增強體質。(八)遵守安全規定,保守國家秘密。第十一條小隊長職責小隊長對全隊的工作負完全責任。(一)帶領全隊做好戰備工作,指揮全隊完成戰斗任務。(二)帶領全隊完成軍事訓練任務,提高全隊人員的軍事素質。(三)帶領全隊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嚴格組織紀律,養成良好作風。(四)帶領全隊愛護裝備、設施,嚴格遵守使用規定。(五)掌握全隊人員的思想情況,及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全隊團結,保證各項任務的完成。
(六)教育和監督全隊做好內務整理工作,落實安全措施,預防各種事故、案件。(七)完成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第十二條軍管大隊隊長的一般職責(一)努力隊列條例及學校規章制度,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學校的各項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二)服從命令,一切行動聽指揮。(三)積極學習軍事技能,不斷提高指揮能力,堅決完成各項任務。(四)精通本職業務,積極負責地做好本職工作。(五)熟練掌握和認真管理所配備的裝備,使其經常保持良好狀態。(六)尊重隊員,愛護下級,團結同學,處處做隊員的表率。(七)熱愛同學,尊重老師。(八)嚴格保守國家秘密,遵守安全規定,防止事故、案件。第十三條軍管大隊的教官對所屬分隊的訓練、考核工作等負完全責任。其一般職責:(一)教育部屬貫徹學校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大隊的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二)了解和掌握部隊(分隊)情況,根據上級的命令、指示和意圖,組織領導部屬完成各項任務。(三)領導部屬的軍事訓練,不斷提高其軍事素質。(四)嚴格執行學校教學工作的有關規定,認真備課,從嚴教學。(五)認真學習,提高業務能力,努力完成教學任務。第十四條教官臨時離開工作崗位,應當指定代理人履行其職責。第十五條總指揮、副總指揮職責總指揮、副總指揮職責為全大隊隊員的指揮員,共同負責全大隊的工作。總指揮、副總指揮對軍訓教學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一)了解和掌握大隊情況,根據上級的指示和意圖,適時提出軍管工作的具體任務和要求,領導部屬貫徹執行。(二)領導大隊的軍事訓練,規定訓練任務,經常進行督促檢查,保證軍事訓練任務的完成。(三)教育和帶領大隊貫徹執行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嚴格行政管理,遵紀守法,預防各種事故、案件。(四)教育培養所屬干部,不斷提高其軍政素質和業務能力。(五)關心部屬的物質、文化生活,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六)領導機關建設,發揮機關的職能作用。第三章內部關系第十六條軍管大隊成員,不論職位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第十七條隊長、隊員依行政職務和階銜,構成指揮員和部屬、上級和下級以及同級的關系。在行政職務上構成隸屬關系時,行政職務高的是指揮員又是上級,行政職務低的是部屬又是下級,部屬的上一級指揮員是直接指揮員;在行政職務上未構成隸屬關系時,行政職務高的是上級,行政職務低的是下級,行政職務相當的是同級。在相互不知道行政職務時,階銜高的是上級,階銜低的是下級,階銜相同的是同級。部屬、下級必須服從指揮員、上級。第十八條指揮員有權對部屬下達命令。命令通常按級下達,情況緊急時,也可
以越級下達。越級下達命令時,下達命令的指揮員,應當將所下達的命令通知受令者的直接指揮員。命令下達后,應當及時檢查部屬的執行情況;如果情況發生變化,應當及時下達補充命令或者新的命令。第十九條部屬對命令必須堅決執行,并將執行情況及時報告指揮員。如果認為命令有不符合實際情況之處,可以提出建議,但在指揮員未改變命令時,仍須堅決執行。執行中如果情況發生急劇變化,原命令確實無法繼續執行而又來不及或者無法請示報告時,應當根據指揮員總的意圖,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積極主動地機斷行事,堅決完成任務,事后迅速向指揮員報告。部屬接到越級下達的命令,必須堅決執行。在執行的同時,應當向直接指揮員報告;因故不能及時報告的,應當在情況允許時迅速補報。第二十條軍管大隊部、督察中隊,是部隊軍管工作的領導機關和督察機關,應當在本級指揮員的領導下,按照各自的職能和分工,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協調一致地進行工作。第二十一條上級機關應當對下級機關的建設和業務工作提出要求,及時通報情況,檢查指導工作。下級機關應當按照上級機關的要求進行建設和完成業務工作,及時向上級機關反映情況、報告工作。第二十二條沒有隸屬關系的部隊,由于駐地、配置地域或者執行任務相鄰時,構成友鄰關系。友鄰部隊之間,應當相互尊重,相互團結,遇事協商解決,及時通報情況,積極配合,密切協同。第二十一條部隊之間,根據上級命令或者指示,可以構成支援與被支援、配屬與被配屬等關系。第四章禮節第二十二條為體現軍管大隊內部的團結友愛和互相尊重,隊員必須有禮節。第二十三條敬禮分為舉手禮、注目禮。著隊服戴帽或者不戴帽,通常行舉手禮。不便行舉手禮時,可以行注目禮。第二十四條成員之間通常稱職務,或者姓加職務,或者職務加。指揮員和上級對部屬和下級以及同級間的稱呼,可以稱姓名或者姓名加;下級對上級,可以稱指揮員或者指揮員加。在公共場所和不知道對方職務時,可以稱階銜加或者。隊員聽到指揮員和上級呼喚自己時,應當立即答“到”。回答指揮員問話時,應當自行立正。領受指揮員口述命令、指示后,應當回答“是”。第二十五條隊員在下列時機和場合的禮節:(一)隊員進見指揮員時,在進入指揮員室內前,應當喊“報告”或者敲門,得到允許后方可以進入并向指揮員敬禮;進入同級或者其他人員室內前,應當敲門,經允許后方可以進入。(二)同級因事接觸時通常互相敬禮。(三)在室內,指揮員或者上級來到時,應當自行起立。(四)值勤衛兵對出入的分隊、指揮員和上級應當敬禮,分隊帶隊指揮員、指揮員和上級應當還禮。(六)值勤衛兵交接班時,應當互相敬禮。第二十六條分隊在下列時機和場合的禮節:(一)分隊在行進間相遇,由帶隊指揮員互相敬禮;遇見指揮員和上級,由帶隊指揮員敬禮。(二)分隊在停止間,當上級指揮員來到時,帶隊指揮員向分隊發出“立正”口
令,爾后向指揮員敬禮和報告;當上級指揮員兩人以上到場時,應當向職務最高的指揮員敬禮和報告;當職務相當的指揮員先有一人在場,對后到的指揮員只由本分隊在場職務最高者向其敬禮和報告。(三)未列隊的分隊,不論在室內室外,當上級指揮員來到時,由在場職務最高者或者先見者發出“立正”口令(當人員處于坐姿時,應當先發出“起立”口令),并由在場職務最高者向指揮員敬禮和報告。第二十七條升國旗時,列隊隊員應當自行立正,行注目禮,位于指揮位置的隊長行舉手禮;單個活動的隊員,應當自行立正,著隊服時行舉手禮,著便服時行注目禮。奏唱國歌時,應當自行立正。第二十七條迎送隊旗時的禮節,按照《軍管大隊隊列條令》的規定執行。第五章軍容風紀第一節著裝第二十八條隊員必須按照規定著服,保持軍容嚴整。(一)嚴格按照授予階銜的命令佩帶階銜標志。(二)嚴格按照規定佩帶帽徽、肩章及執勤標志。(三)隊員著軍服時,應當戴軍帽。戴作訓帽時,男隊員帽檐前緣與眉同高,女隊員帽稍向后傾。戴貝雷帽時,帽徽位于左眼上方,帽口下緣距眉一指,帽頂向右下傾斜。戴絨(皮)帽時,護腦下緣距眉,男隊員為一指,女隊員為三指。(四)隊服應當保持整潔,配套穿著,不得混穿。不得在隊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扣好領鉤、衣扣。著長袖襯衣(內衣)時,下擺扎于褲內。隊服內著毛衣、絨衣、棉衣等內衣時,下擺不得外露。著冬裝時,內衣領不得高于衣領,女隊員內衣領外露部分顏色應當與隊服顏色相近。(五)操課和集體活動時可著運動鞋,除工作需要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著拖鞋、赤腳和赤腳穿鞋。(六)參加執勤、操課、檢(校)閱時,通常扎外腰帶,其他時機場合需扎外腰帶時,由團以上單位指揮員規定。第二節儀容第二十九條隊員頭發應當整潔。男隊員不得留長發、大鬢角和胡須;女隊員發辮不得過肩,女隊員不得燙發。隊員染發只準染與本人原發色一致的顏色。第三十條隊員不得文身。著隊服時,不得化妝,不得留長指甲和染指甲,不得圍圍巾,不得在外露的腰帶上系掛鑰匙和飾物,不得戴耳環、項鏈、領飾、戒指等首飾。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鏡。第三十一條隊員著隊服時,應當按照規定佩帶標志和徽章。第三節舉止第三十二條隊員集結時必須舉止端正,談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態良好。兩名以上隊員著裝徒步巡邏執勤或者外出時,應當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不得袖手、背手和將手插入衣袋,不得邊走邊吸煙、吃東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第三十三條隊員參加集會、晚會,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和順序入場,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會場秩序,不得遲到早退。散會時,依次退場。第三十四條隊員著隊服進入室內通常脫帽。脫帽后,隊帽脫帽不便放置時,將帽左右向內折疊,置于左肩袢下。第三十五條隊員遇到同學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時,應當見義勇為,積極救助,
級時報告。第三十六條隊員不得酗酒、賭博和打架斗毆,不得參加宗教、迷信活動。第三十七條隊員不得圍觀和參與聚眾鬧事、示威、靜坐等活動,不得傳抄、張貼、私藏非法印刷品。第三十八條隊員不得購買、傳看渲染色情、暴力、迷信和低級庸俗的書刊和音像制品。第三十九條隊員在公共場所和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不得吸煙。第四節軍容風紀檢查第四十條軍容風紀是軍管大隊和隊員的儀表和風貌,是軍管大隊作風紀律和戰斗力的表現。部隊(分隊)在經常進行軍容風紀教育的同時,必須建立健全檢查制度。每周至少進行一次軍容風紀檢查,及時糾正問題并講評。第四十二條軍管大隊位建立軍容風紀督察中隊,在校區及其附近組織軍容風紀糾察。糾察人員對違反軍容風紀的應當令其立即改正,對不服從糾察和嚴重違反軍容風紀的給予批評教育,必要時予以扣留并通知上級管理部門嚴肅處理。第四十三條軍管大隊大隊部可以根據本章內容,制定軍容風紀具體規定。第六章值班第四十四條軍管大隊必須建立嚴格的值班制度,保持常備不懈和指揮不間斷,維護內部秩序和保障安全。軍管大隊建立指揮員值班制度。由值班教師、大隊干部、中隊干部參加排班。第四十五條值班分隊由特勤中隊擔任;值班兵力根據需要確定。值班分隊受值班指揮員領導。值班分隊必須熟悉戰備方案,保持戰斗準備;進行訓練或者其他活動不得遠離駐地,保證一聲令下,立即行動。第四十六條值班指揮員,由當日值班教師擔任,受上級值班指揮員領導。其一般職責:(一)掌握情況動向和本部隊(分隊)的戰備狀態。(二)督促檢查指揮、通信系統,使其處于規定的狀態,保證不間斷指揮。(三)組織指揮所屬部隊(分隊),應付突發事件及其他意外情況。(四)維護部隊(分隊)的生活秩序,監督日常大隊勤務活動。(五)接受上級的命令、指示和下級的請示、報告,并及時妥善處理。(六)檢查本級和下級值班人員以及值班部隊(分隊)履行職責的情況。第四十七條大隊值班員大隊值班員,由各大隊、中隊及督察的干部輪流擔任。其一般職責:(一)了解值班指揮員所在位置和所屬部隊(分隊)的位置以及活動情況。(二)了解各種情況和環境情況,及時準確地接收上級發出的警報,檢查、督促部隊(分隊)按照規定行動。(三)接受上級的命令、指示和下級的請示、報告,并及時報告值班指揮員。(四)及時將指揮員的命令、指示,傳達給部隊和有關人員,并檢查其執行情況。(五)督促檢查部隊遵守安全規定,維護大隊的生活秩序和軍容風紀。(六)按照連指揮員指示派遣公差勤務。(七)檢查連隊的安全狀況,及時處置意外情況。(八)負責全隊人員集合時的整隊、清點人數和帶隊。第四十八條一切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對發生的重要問題及其處置情況,值班人員因事離開值班崗位時,必須有代理人,并將自己所去的
地點和時間,報告上級值班員或者指揮員。第四十九條各類值班、值日必須建立交接班制度。第五十條值班部隊(分隊),應當定期組織換班。換班時間,由單位指揮員規定。換班后,接班部隊(分隊)指揮員向上級指揮員報告。第五十一條交接班和換班時,如果發生意外情況,以交班人員為主進行處置,待處置完畢再交接班或者換班。第七章警衛第五十二條部隊指揮員必須嚴密組織警衛,教育警衛人員提高警惕,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學生、學校物資、重要設施的安全,防止遭受破壞。第五十三條組織警衛勤務時必須:(一)根據上級指示和駐地情況以及警衛目標的性質、數量,周密部署警衛任務。(二)警衛任務通常分別下達給就近的分隊,衛兵隊的派遣、換班和具體實施方法,由大隊指揮員規定。(三)組織擔負警衛任務的分隊指揮員現地勘察,規定哨位位置、警衛任務和聯絡信號,并提出要求。(四)經常檢查執行警衛任務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第五十四條擔負警衛任務的分隊,應當認真進行警衛勤務訓練,嚴格履行職責。分隊指揮員根據規定的警衛任務和要求,組織警衛勤務,并使分隊全體人員明確以下事項:(一)警衛目標、區域的性質、特點、范圍和警衛要求。(二)哨位的位置及其附近地形、環境情況。(三)領班員和衛兵的派遣順序。(四)衛兵守則和聯絡信號。(五)發生意外情況時的處置、報告方法。第五十五條衛兵不容侵犯。一切人員必須執行衛兵按照衛兵勤務規定所提出的要求。第五十六條衛兵每次執勤時間通常不超過兩小時,嚴寒或者炎熱時,適當縮短時間。第五十七條領班員由各級隊長、副隊長和隊員骨干擔任,受分隊指揮員領導(衛兵隊的領班員受衛兵隊隊長領導)。其職責:(一)熟悉哨位位置、衛兵任務,熟記口令和信號。(二)督促衛兵做好執勤準備,檢查衛兵的著裝、儀容。(三)必要時帶領衛兵換班,并監督衛兵交接班。(四)檢查衛兵執勤情況。(五)發生意外情況,立即處置和報告。第五十八條衛兵受領班員領導。衛兵一般守則:(一)按照規定著裝和配帶裝備。(二)熟悉任務和警衛區域內的地貌、地物等情況,熟記并正確使用口令、信號。(三)時刻保持警惕,嚴密監視警衛區域。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堅守崗位,裝備不得離身。(四)精神飽滿,姿態端正,不得有任何影響衛兵形象和警衛任務的行為。(五)向接班人員交代執勤情況、上級的指示和哨位的器材。第五十八條衛兵對于妨礙執勤的行為,應當予以制止;當警衛目標的安全受到
威脅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處置,對所遇情況以及處置結果應當及時報告;當衛兵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當進行正當防衛。第五十九條營門衛兵,應當檢查出入營門人員的證件和軍容風紀,必要時還應當檢查攜帶的物品;指引客人和來隊親屬到傳達室辦理登記手續;維護營門秩序,調整指揮機動車輛出入營門;發現重要情況及時報告領班員。第八章日常戰備和緊急集合第六十條部隊(分隊)必須高度重視戰備工作,緊密結合形勢和任務,經常進行戰備教育,增強戰備觀念,建立正規的戰備秩序,保持良好的戰備狀態。第六十一條部隊(分隊)應當建立健全戰備方案和保障措施,經常組織部屬熟悉其內容,進行必要的演練。編制、裝備和任務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修訂戰備方案。第六十二條部隊(分隊)應當按照規定保持裝備完好率和人員在位率,保證隨時遂行各種任務。第六十三條部隊(分隊)應當根據上級的緊急戰備號令,或者在下列情況下實行緊急集合:(一)發生突發事件;(二)受到火災、水災、地震、臺風等自然災害威脅和襲擊;(三)上級賦予緊急任務或者發生重大意外情況。第六十四條部隊指揮員應當預先制定緊急集合方案。緊急集合方案通常規定下列事項:(一)緊急集合場的位置,進出道路及其區分;(二)警報信號和通知的方法;(三)各分隊(全體人員)到達集合場的時限;(四)著裝要求和攜帶的裝備、物資數量;(五)調整勤務的組織和通信聯絡方法;(六)值班分隊的行動方案;第六十五條部隊(分隊)接到緊急集合命令(信號),應當迅速而有秩序地按照緊急集合的有關規定,準時到達指定位置。部隊(分隊)指揮員根據情況及時增派或者撤收警戒;督促全體人員迅速集合;檢查人數和武器裝備;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指揮部隊(分隊)迅速執行任務。第六十六條為鍛煉提高部隊(分隊)緊急行動能力,檢查戰斗準備狀況,通常每月進行一次緊急集合。緊急集合的具體時間由部隊(分隊)指揮員根據部隊(分隊)的任務和所處環境等情況確定。第九章裝備日常管理第六十七條部隊(分隊)必須嚴格執行裝備管理的有關條例和規章制度,加強日常管理,防止裝備丟失、損壞、銹蝕和霉爛變質,保證裝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第六十八條加強對訓練器材、教具和設備的管理,嚴格保管制度,認真維護保養,適時檢查,正確使用,防止丟失和損壞。第六十九條部隊裝備的保管,應當適應裝備的性能,符合技術標準和安全要求。嚴禁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擅自拆卸、轉借、交換裝備器材。裝備的交接和送修,應當嚴格手續,及時登記、統計。裝備的損失、消耗如實上報。第七十條裝備的檢查的主要內容:裝備的數量、質量、完好率(在航率)、制
度落實情況和存在問題等。對隨身攜帶或者用于訓練、執勤的裝備,每日檢查一次與維護保養一并進行。第七十一條裝備的使用(一)必須按照編配用途和技術性能使用裝備,按照規定填寫領用登記。(二)使用裝備,必須掌握其技術性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規定。(三)嚴禁擅自動用非職掌的裝備。(四)封存的裝備,不得違反有關規定動用;緊急情況下動用,應當經直接指揮員批準,并及時向批準封存的上級報告。(五)嚴禁動用在編裝備從事個人娛樂活動。第十章衛生第七十二條隊員必須經常進行包括理發、洗澡、換衣在內的衛生整頓,進行衛生防病知識教育,對來自疫區或發生傳染病的隊員,應當實施集體檢疫,發現傳染病患者或者疑似傳染病患者,應當迅速隔離并對被污染的環境和衣物進行消毒。第七十三條經常進行健康教育,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飯前便后洗手,不吃(喝)不潔凈的食物(水),不暴飲暴食;勤洗澡,勤理發,勤剪指甲,勤洗曬衣服被褥;不隨地吐痰和便溺,不亂扔果皮、煙頭、紙屑等廢棄物;保持室內和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禁煙。第七十四條隊員患病應當及時將病況報告直接指揮員,經批準后前往就醫,由醫師決定門診、住院或者回隊治療,并根據病情開具病休證明。對急癥病人,醫療部門必須隨時診治。第七十五條隊員應當學習和遵守各項衛生規章制度,接受衛生人員的監督指導。第七十六條搞好衛生設施建設和管理,防止疾病發生和蔓延。室內保持整齊清潔,空氣新鮮,無蜘蛛網,無污跡,無煙頭,無積塵。及時消滅蚊子、蒼蠅、老鼠、蟑螂。室外道路平整,溝渠暢通,無積水,無蚊蠅孳生地。做到垃圾不亂倒。第七十七條定期檢查生活飲用水的水源、水質。水質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潔治。不得因洗澡、洗衣、刷洗物品而污染水源。第七十八條廁所、畜圈符合衛生要求,每日清掃沖刷,保持清潔、無蛆。廁所有防蠅設備,密封貯糞池,糞便處理達到無害化。第七十九條衛生檢查,每日組織一次,每季或者重大節日前組織檢查評比。第十一章校區管理第八十條部隊(分隊)指揮員應當加強校區管理,教育部屬和其他有關人員自覺遵紀守法,講究文明,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證安全和校區環境優美整潔,秩序井然。第八十一條校區治安(一)嚴格門衛制度,校區人員應當憑有關證件出入校門;必要時持物外出應當開具持物證明。(二)嚴格控制外來人員、車輛進入校區。對確需進入校區的應當嚴格登記手續,檢查其證件和攜帶物品,經接待人允許后方可以進入校區,并督促其在限定的時間內離開校區。(三)嚴禁打架斗毆、酗酒、賭博、私藏違禁物品、侵占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
以及其他不良行為。(四)嚴禁在校區內使用氣槍、彈弓;不得在允許的時間、地點以外燃放煙花爆竹。第八十二條校區秩序(一)校區內各種生活設施應當配套完好,符合安全要求。(二)保持學習環境的整齊、清潔、肅靜,工作時間不得追逐打鬧、嬉笑聊天。(三)在規定的午睡(休)和就寢時間內,應當保持安靜,不得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四)嚴格遵守禮堂、操場、課堂、飯堂、浴室、體育場所和娛樂場所的規則,做到守紀律、有秩序、講禮貌。(五)不得在校區內任意張貼、設立商業廣告。第八十三條加強校區文化和生活服務設施建設,豐富隊員業余文化生活。第八十四條加強管理,禁止擅自砍伐樹木、踐踏草坪和其他損壞花草樹木、破壞綠化資源的行為。第八十五條加強防火和消防知識教育,制定防火措施,管好火源、電源。第十二章安全工作第八十六條安全工作是部隊的一項經常性、綜合性工作,是加強部隊全面建設的重要方面。各級指揮員、機關以及全體隊員必須重視安全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共同做好安全工作。第八十七條各級指揮員應當把安全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認真規劃部署,加強具體指導,使安全工作貫穿于訓練任務的全過程。第八十八四條加強安全教育,增強隊員的安全意識,正確處理官兵中發生的問題,積極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第八十九條嚴格執行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武器和技術裝備的操作規程以及各項安全規定,適時進行作風紀律整頓和安全教育,促進安全工作的落實。第九十條發生事故、案件必須如實及時上報,查明原因,正確處理,做到實事求是,賞罰嚴明。對避重就輕、弄虛作假、不及時報告以及隱情不報者,應當追究責任。第九十一條各級指揮員、機關應當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注意解決實際問題,增強安全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第九十二條預防失火事故,經常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寢室內使用明火。嚴禁私接電線和擅自使用電爐。第九十三條預防觸電和雷擊事故,禁止私拉、移動電線和私裝用電設備;禁止將電話線、廣播線與輸電線混架或者捆綁在一起;禁止在輸電線上搭、曬東西。發現有人觸電,應當立即切斷電源或者用絕緣物挑開電線。雷雨時,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處,不得在大樹、電桿和高壓線下避雨或者逗留。第九十四條預防食物中毒事故,不得食用變質、污染、未經檢疫的食物。嚴禁將有毒物品與食品存放在一起。第九十五條預防中暑事故(一)炎熱季節,應當適當控制人員的活動量,在任務允許的情況下,盡量縮短在烈日下的活動時間,注意勞逸結合。(二)行軍、訓練、作業和勞動時,應當有飲水供應,并適量飲用淡鹽水。
(三)室內或者車、船內注意通風。第九十六條預防凍傷事故(一)嚴寒條件下訓練和執勤,應當準備御寒的被裝和防凍藥品。(二)注意保持衣、帽、鞋、襪、手套的干燥和清潔,注意手、腳、耳、鼻的保護。(三)操練、作業休息時,不得靜立或者坐臥過久。乘坐車輛的人員,注意適時活動。(四)必要時縮短哨兵每次執勤時間。第十三章國旗、隊旗、隊徽的使用和國歌的奏唱第一節國旗的使用和國歌的奏唱第九十七條隊員必須維護和捍衛國旗的尊嚴。第九十八條軍管大隊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應當每周一次升掛國旗。舉行升國旗儀式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在升旗地點附近列隊。(二)國旗升起過程中,可以奏唱國歌。(三)全體隊員應當軍容嚴整,面向國旗立正,其禮節按照本條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執行。第九十九條可以在顯著位置插置國旗。插置的國旗,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規定,選擇適當的尺度,旗桿垂直,旗面自然下垂。第一百條軍管大隊在升掛國旗時或舉辦慶典和重要集會時奏唱國歌:第一百零一條隊員奏唱國歌時,必須莊重熱情,嚴肅認真。第二節隊旗的使用第一百零二條隊旗是軍管大隊的標志,是軍管大隊榮譽、勇敢和光榮的象征。全體隊員必須維護隊旗的尊嚴。第一百零三條隊旗的授予范圍:中隊以上部隊授予一面相應等級的軍管大隊隊旗。第一百零四條中隊以上部隊被授予隊旗時,應當列隊舉行授旗儀式,由上級指揮員授旗。其程序:(一)授旗儀式開始。(二)宣讀命令。(三)授旗。(四)被授旗單位指揮員講話。(五)授旗指揮員講話。(六)授旗儀式結束。舉行授旗儀式,應當莊重、嚴肅、緊湊。指揮員講話的內容,通常包括隊旗的意義、作用、發揚軍管大隊優良傳統以及戰斗作風等,以激勵部隊的斗志和士氣。第一百零五條擁有隊旗的部隊在使用和保管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軍管大隊隊旗應當在重大節日、典禮、檢(校)閱、隆重集會、游行和隊員宣誓等時機使用。使用隊旗,必須經單位指揮員批準。(二)使用隊旗時,由掌旗員掌持隊旗,左右各一名護旗兵,位于部隊行列先頭。(三)迎送隊旗時,隊員應當嚴肅認真。隊旗通過分隊正面時,隊列中的隊員向隊旗行注目禮,指揮員行舉手禮。(四)平時隊旗由大隊部指定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和晾曬,防止損壞。
(五)隊旗不得自行制作,不得外借。第三節隊徽的使用第一百零六條軍管大隊隊徽是軍管大隊的象征和標志。隊員必須愛護隊徽,維護隊徽的尊嚴。第一百零七條隊徽用于臂章。使用隊徽應當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縮小。第一百零八條禁止將隊徽用于商業廣告和有礙隊徽莊嚴的裝飾或者場合。第十四章附則第一百零九條本條令由分校學生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第二百條本條令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發布于:2023-12-27 23:12:08,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m.newhan.cn/zhishi/a/1703689929253734.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學校軍事化管理內務條令.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學校軍事化管理內務條令.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