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9日發(作者:6年級下冊語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知識點解析
1、什么叫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用以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2、社會保險制度有哪些特點?
社會保險制度具有如下特點:
一是保障性。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的基本生活。
二是法定性。國家通過立法,確立在全社會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使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三是互濟性。社會保險按照社會共擔風險原則進行組織,社會保險費由國家、用人單位和個人三方負擔,建立社會保險基金,通過發揮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調劑作用,分散用人單位和個人風險。
四是福利性。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國家通過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和以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五是廣泛性。社會保險制度覆蓋所有職工和城鄉廣大居民。
3、社會保險的方針是什么?
社會保險的方針是: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廣覆蓋”,是指不斷擴大社會保險的覆蓋面,將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和其他城鄉居民納入社會保險的覆蓋范圍。“保基本”,是指社會保險的籌資和保障水平定位在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生活,使其在年老、疾病、
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得到必要的物質幫助。“多層次”,是指社會保險制度的結構有基本社會保險、補充性社會保險和個人儲蓄性保險。基本社會保險由國家強制實施,其待遇水平以滿足參保人員基本需求為標準;補充性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政策和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建立的輔助性保險;個人儲蓄性保險由職工自愿參加。“可持續”,是指通過加強和完善社會保險的各項制度,實現社會保險的可持續發展。
4、哪些人應當或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針對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和職工,以強制參保為原則的一項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社會保障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5、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怎樣籌集的?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目前用人單位繳納比例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
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目前個人繳費比例為8%,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個人意愿決定是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要參加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6、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享受怎樣的基本養老金待遇?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具體是:統籌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7、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的條件是什么?
《社會保險法》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的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計繳費滿十五年。
我國的法定退休年齡是:
1、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干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的,可以退休;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可以退休。
2、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或者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
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8、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怎么辦?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例如某人在北京工作5年后,到上海工作4年,又到廣東工作10年,在這種情況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由北京轉上海再轉到廣東,他在各個工作地區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累計為19年,在其達到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基本養老保險的轉移接續制度適用于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9、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手續是怎樣規定的?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手續:一是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二是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三是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
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10、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應如何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跨省流動就業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一是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二是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三是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四是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參保人員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后,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以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待遇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基本養老金。
11、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其基本養老關系如何處理?
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關系,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算。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并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并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12、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是怎樣籌集的?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稱為“新農保”。新農保基金的籌集方式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
(1)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員自由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
(3)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13、新農保養老金如何支付?
新農保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于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14、領取新農保養老金的條件是什么?
新農保養老金的領取條件是: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15、新農保養老保險對繳費是如何規定的?
新農保養老金的繳費按如下規定:
(1)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2)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16、什么叫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以城鎮未就業居民為參保對象,按照自愿參加的原則,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17、我國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的“三大支柱”是什么?
我國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的“三大支柱”是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分別從制度上覆蓋城鎮就業人口、農村人口和城鎮非就業人口。
18、什么叫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針對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和職工,包括國家機關、企事業 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并逐步擴大到靈活就業人員的,以強制參保為原則的一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19、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是怎樣規定的?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用人單位繳費率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具體繳費比例由各統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就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補充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20、靈活就業人員如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是指,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
《社會保險法》規定,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權利和義務相對應、繳費水平與待遇水平相掛鉤的原則。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率原則上按照當地的繳費率確定,繳費基數可參照當地上一年職工年平均工資核定。
21、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國家現行的規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范圍劃分為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個人賬戶用于支付門診費用、住院費用中個人自負部分以及在定點藥店購藥費用。個人賬戶歸個人使用,可以結轉和繼承。統籌基金用于支付住院醫療和部分門診大病費用,有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具體標準和限額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賬戶中支付或由個人自付;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
22、什么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與改革前傳統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對而言的,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23、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水平為年人均55元,原則上農民個人每年的繳費標準不低于10
元,經濟條件好的地區可相應提高繳費標準。有條件的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對本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給予適當扶持。政府對所有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給予每年不低于40元的補貼。
2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待遇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補助參合農民的大額醫療費用或者住院醫療費用。其中,住院費用的支付水平為35%。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與小額醫療費用補助結合的辦法。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年內沒有動用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安排進行一次常規性體檢。
25、什么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以大病統籌為主,針對城鎮非從業居民的一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中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愿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6、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和待遇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個人的繳費水平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醫療消費需求,并考慮當地居民家庭和財政的負擔能力,恰當確定籌資水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27、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范圍有哪些?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范圍包括參保人員治病所需要的基本用藥、基本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這些費用只有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的范圍,符合醫療服務設施標準,才能由統籌基金予以支付。
《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藥品,分“甲類目錄”和“乙類目錄”。“甲類目錄”的藥品是臨床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在同類藥品中價格低的藥品。“乙類目錄”的藥品是可供臨床選擇使用、療效好、同類藥品中比“甲類目錄”藥品價格略高的藥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使用“甲類目錄”藥所發生的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使用“乙類目錄”藥所發生的費用,先由參保人員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
屬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先由參保人員按規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是指由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務設施,其費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費及門(急)診留觀床位費。對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費或門(急)診留觀床位費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內運輸用品和水電等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另行支付,定點醫療機構也不得再向參保人員單獨收費。
28、哪些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4)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29、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怎么辦?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30、什么叫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通過由職工所在的用人單位繳納保險費的方式建立工傷保險基金,保障職工在受工傷時得到及時救治,并享受其他工傷待遇。
31、工傷保險的參保范圍有哪些?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保險的參保范圍包括國家機關和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其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工傷保險等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財政部門等部門參照《工傷保險條例》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準后施行。
32、對工傷保險費的繳費費率是怎樣規定的?
工傷保險費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費率。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并根據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和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33、在哪些情形下應當認定為工傷?
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作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34、在哪些情形下視同工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35、在哪些情形下不得認定為工傷?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殘或者自殺;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6、因工傷發生的哪些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鑒定費。
37、因工傷發生的哪些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1)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2)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3)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8、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還能領取傷殘津貼嗎?
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
39、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怎么辦?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追償。
40、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的,怎么辦?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41、工傷職工在什么情形下要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1)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2)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3)拒絕治療的。
42、什么叫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建立失業保險基金,使職工在失業時可以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以保障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一項社會保險。
43、失業保險的參保對象有哪些?
《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決定將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納入參保范圍。
44、失業保險的繳費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將本行政區域失業人員數量和失業保險基金數額,報經國務院批準,可以適當調整本行政區域內失業保險費的費率。
45、失業人員在什么條件下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46、對失業保險待遇是怎樣規定的?
《社會保險法》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47、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是否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48、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如何處理?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49、對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程序是怎樣規定的?
(1)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
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2)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50、失業人員在哪些情形下要被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51、什么叫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指由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建立生育保險基金,用來保障職工和職工未就業的配偶在生育、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等情況下能享受國家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的一項社會保險。
52、對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是怎樣規定的?
職工無論男女,都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53、職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1)生育的醫療費用;
(2)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職工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2)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1、老婆沒工作老公仍享有生育報銷
條文: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解讀:《社會保險法》給生育保險增加了配偶生育保險待遇保障。“以前生孩子都是個人來負擔,以后不用了,有國家。”浩雪博士解釋,比如你工作了,參加了生育保險,但是你的太太沒有工作,如果生孩子的話,同樣能夠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其因為生孩子而產生的醫療費用,將按照生育保險的相關規定進行報銷。
難道生育保險不僅僅惠及參保人,還要惠及非參保人?實際上,生育保險是男女職工都參加,女職工生孩子可以享受生育醫療費用以及生育津貼,而男職工生不了孩子可享受的只有區區幾天產假和工資,現在通過其配偶生育保險待遇,也體現了一種公平。
不過浩雪博士解釋,生育保險待遇包括兩塊,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而全職太太享受的是生育醫療費用,其生育津貼這一塊并不包含在內。
2、沒有社保單位走佬
工傷事故由基金先行墊付
條文: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解讀:今后發生工傷事故,工人不用怕自己沒有參加工傷保險,也不用擔心單位走佬,巨額醫藥費沒有人來支付,只要安心治病,其他由工傷保險基金來搞掂。浩雪博士解釋,這一條體現的就是“救人要緊”,不管責任屬誰,傷病不能耽擱。但是并不是說單位或者第三方就此可以逃脫責任。在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向單位和第三人進行追索。
“先行墊付將給社保基金帶來極大的壓力。如果經辦機構不作為的話,社保基金可能就會沒錢,所以今后社保的執法力度肯定會加強。”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侯玲玲預測。
3、異地就醫報銷不是夢
條文: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解讀:“現在你參加了廣州的醫療保險,在北京出差生病了,怎么報,能不能報,你都不知道。”浩雪博士表示,以后這些就不用擔心了。這些都是社保和醫療單位的事,直接拿著醫保卡在北京看病就成了,哪些是自己支付的,哪些可以報銷的,直接就用社保基金結算了。“主要是方便參保人,特別是那些不怎么富裕的參保人。”
此外,《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但具體參保多少年,職工退休后就可以享受醫保待遇,目前國家并沒有統一的規定。
4、社保機構可申請對不繳社保單位進行財產查封拍賣
條文: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解讀:“這就相當于給了社保機構類似于稅務部門的權限。”浩雪博士表示,社保機構的執法權限大了。
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侯玲玲表示,《社會保險法》規定,只要不及時繳納,就要按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用人單位逾期仍不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其賬戶余額不足又未能提供擔保的,可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社會保險費的財產。
5、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不得提前支取
條文: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解讀:“以前一到春節前元旦后,就會出現大量退保。個人賬戶其實是養老金的一小部分,退保受損的是參保人。”浩雪博士表示,《社會保險法》規定了個人賬戶的所有權屬于個人,但不能提前支取,實際上是保護了參保人利益。
本文發布于:2024-01-09 23:26:38,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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