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7日發(作者:銷售數據分析)

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題。
趙用賢,字汝師,常熟人。父承謙,廣東參議。用賢舉隆慶五年進士,選庶吉士。萬歷初,授檢討。張居正父喪奪情,用賢抗疏曰:“臣竊怪居正能以君臣之義效忠于數年,不能以父子之情少盡于一日。臣又竊怪居正之勛望積以數年,而陛下忽敗之一旦。莫若如先朝楊溥、李賢故事,聽其暫還守制,刻期赴闕。庶父子音容乖暌阻絕于十有九年者,得區區稍伸其痛于臨穴憑棺之一慟也。國家設臺諫以司法紀、任糾繩,乃今嘵嘵為輔臣請留,背公議而徇私情,蔑至性而創異論。臣愚竊懼士氣之日靡,國是之日淆也。”疏入,與中行同杖除名。用賢體素肥,肉潰落如掌,其妻臘而藏之。用賢有女許御史吳之彥子鎮。之彥懼及深結居正得巡撫福建過里門不為用賢禮且坐鎮于其弟下曰婢子也以激用賢用賢怒,已察知其受居正黨王篆指,遂反幣告絕。之彥大喜。居正死之明年,用賢復故官,進右贊善。江東之、李植輩爭向之,物望皆屬焉。而用賢性剛,負氣傲物,數訾議大臣得失,申時行、許國等忌之。尋充經筵講官。再遷右庶子,改南京祭酒。薦舉人王之士、鄧元錫、劉元卿,清修積學。又請建儲,宥言官李沂罪。居三年,擢南京禮部右侍郎。以吏部郎中趙南星薦,改北部。尋以本官兼教習庶吉士。用賢長身聳肩,議論風發,有經濟大略。蘇、松、嘉、湖諸府,財賦敵天下半,民生坐困。用賢官庶子時,與進士袁黃商榷數十晝夜,條十四事上之。申時行、王錫爵以為吳人不當言吳事,調旨切責,寢不行。家居四年卒。天啟初,贈太子少保、禮部尚書,謚文毅。
(節選自《明史》卷二百二十九·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之彥懼及/深結居正/得巡撫福建/過里門/不為用賢禮/且坐鎮于其弟下/曰婢子也/以激用賢/
B.之彥懼及深/結居正/得巡撫福建/過里門/不為用賢禮/且坐鎮于其弟下/曰婢子也/以激用賢/
C.之彥懼及/深結居正/得巡撫福建/過里門/不為用賢/禮且坐鎮于其弟下/曰婢子也/以激用賢/
D.之彥懼及/深結居正/得巡撫福建/過里門/不為用賢禮/且坐鎮于其弟下/曰婢子/也以激用賢/
11.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奪情,同丁憂,朝廷于大臣喪制未終時,召出任職;或者不必棄官去職,素服治事。
B.抗疏,為中國古代臣子向皇帝上書言事之時所采取的一種直言不諱的進諫方式。
C.臺諫,指臺官和諫官,唐宋時以專司糾彈的御史為臺官,以職掌建言的給事中等為諫官。
D.建儲,指以血緣關系為紐帶實行世襲制的封建社會里,確立皇族的人為皇太子。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趙用賢為官剛正,建言不懼權要。對于張居正“奪情”一事,他極力反對臺諫的背公議而徇私情的態度,認為皇帝應該讓張居正回家服喪以盡孝心。
B.趙用賢很有威望,得到眾人信賴。在張居正死后的第二年,他便官復原職了;江東之、李植等人競相追隨他,紛紛保舉他,此時眾人都希望歸向于他。
C.趙用賢慧眼獨具,擅長舉薦人才。在晉升右庶子、改任南京祭酒之后,他所舉薦的王之士、鄧元錫、劉元卿三人既有很好的操行,又兼具才華與學問。
D.趙用賢關心民生,建議被斥未行。他和袁黃為吳地人的生計十幾個晝夜籌謀良策,最后雖然所謀之計遭到罷斥未能施行,卻也可見他的一片為民之心。
13.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莫若如先朝楊溥、李賢故事,聽其暫還守制,刻期赴闕。
(2)用賢怒,已察知其受居正黨王篆指,遂反幣告絕。
參考答案:
10.A“深結居正”為(狀)動賓結構的短句,中間不能斷開,排除B項:“不為用賢禮”為狀中結構的動詞短句。中間不能斷開,排除C項:“曰牌子也”為判斷句式的動賓短句,中間不能斷開,排除D項。(3分)
1l.A“同丁憂”錯。“丁憂”是指言員遭父母喪應棄官家居守制。(3分)
12.B一得到眾人保舉””紛紛保舉他“錯,于文無據,無中生有。(3分)
13.(1)不如按照先朝楊溥、李賢舊例,讓他暫時回家守喪,限定期限趕到朝廷。(關鍵點“如”“故事”“刻期”各1分,句意2分。)
(2)趙用賢很生氣,不久發覺他受居正同黨王篆的指使,于是退回禮品表示解除婚約。(關鍵點“據”“反幣”“告絕”各1分,句意2分。)
參考譯文:
趙用賢,字汝師,江蘇常熟人。父親承謙,廣東參議。趙用賢隆慶五年(1571)中進士,選為庶吉士。
萬歷初年,授職檢討。張居正父親死后不服喪,趙用賢上疏說:“我暗暗感到奇怪,張居正能以君臣大義效忠數年,卻不能以父子之情稍盡心一日。我又暗地里奇怪,張居正的名望以數年累積而成,陛下卻讓它毀于一旦。不如像前朝的楊溥、李賢那樣,讓他暫時回去服喪,規定日期回來補缺,讓他們十九年未見面的父子,能在撫棺慟哭的那一刻稍稍緩解心中的痛苦。國家設立臺諫是為了整肅法紀,糾正過錯,現在卻因為恐懼威權請輔臣留下,違背公眾的輿論而徇私情,蔑視人倫的純厚性情而創立怪異之論。我愚蠢地暗自擔心士風將日益頹靡,國家大事將日益混淆了。”疏奏上后,與吳中行同被廷杖除去官籍。趙用賢身體本來肥胖,巴掌大的肉因潰亂而掉落,他的妻子把肉曬干藏了起來。趙用賢有個女兒許配給吳之彥的兒子吳鎮。吳之彥害怕連累自己,趕緊結交張居正,得到巡撫福建之職。經過家門,不向趙用賢行禮,而且讓吳鎮坐在他弟弟的下面,說“是婢女之子”,以此激怒趙用賢。趙用賢很憤怒,已察覺他是受張居正的黨徒王的指使,于是把禮金退還,回絕了這門親事,吳之彥大喜。
張居正死后的第二年,用賢起用為舊職,升右贊善。江東之、李植等爭相接見他,他的威望很高。但趙用賢性格剛直,恃才傲物,多次品評大臣的得失,申時行、許國等忌恨他。正好李植、江東之攻擊申時行,許國竭力抨擊李植、江東之,暗地里卻責怪趙用賢、吳中行,說:“過去專權在權貴,現在卻在下僚;昔日小人顛倒是非,現在卻是君子。意氣用事,偶然做成一、二件事,就自負得不得了,與浮淺、喜愛生事的人相呼應,黨同伐異,行私罔上,這種風氣不能助長。”于是趙用賢上疏辯白、請求離職,極力說明朋黨之論的危害,在于小人以此趕去君子,使國家人才一空。言詞很激憤,皇上不準他離去,朋黨之爭從此開始。
不久,他充任經筵講席,又升右庶子,改任南京祭酒。推薦舉人王之士、鄧元錫、劉元卿,請加強圣學。又請求設立儲君,饒恕言官李沂罪過。三年后,提升為南京禮部右侍郎。因為吏部郎中趙南星的推薦,改在京城任此職。不久,又以本官兼任教習庶吉士。
萬歷二十一年(1593),王錫爵又進入內閣。起初,趙用賢回南方時,吳中行、沈思孝、李植、江東之已經被貶,或被罷官,故執政的人很安心。這時,趙用賢又以爭三王同時分封的話中牽涉到王錫爵,被王錫爵所懷恨。改任吏部左侍郎,與文選郎顧憲成辯論人才,群情激憤,王錫爵頗感不安。趙用賢過去所回絕婚約的吳之彥,是王錫爵的里人,當時以僉事之職遭人彈劾當罷官,唆使他的兒子吳鎮攻擊趙用賢論財趕走女婿,蔑視法律廢棄倫理。趙用賢上疏辯解,乞求退休。皇上下詔讓禮官評議。尚書羅萬化以吳之彥是他的門生,怕引起嫌疑極力推辭。王錫爵于是上疏說:“趙用賢輕易地回絕,吳之彥后來才揭發,都有過失。現在趙的女兒已出嫁了,難以詢問當時的盟約,吳的兒子還沒結婚,不能再反坐定罪。想采取
折衷的辦法,應讓趙用賢稱病歸家,而寬恕吳之彥。”皇上下詔同意了。趙用賢于是免職回鄉。戶部郎中楊應宿、鄭材又極力詆毀趙用賢,請依據法律從事。都御史李世達、侍郎李禎上疏替趙用賢抱不平,責備兩人諂媚,于是遭攻擊。高攀龍、吳弘濟、譚一召、孫繼有、安希范等都因申救被降職。從此朋黨之爭更加激烈。吳中行、趙用賢、李植、江東之首創于前,鄒元標、李南星、顧憲成、高攀龍繼續。言官更加注意品評執政之人,執政也日與其爭持。水火不相容,到明代滅亡才停止。
趙用賢身長肩聳,意氣風發,有經世大略。蘇、松、嘉、湖諸府,財賦占天下的一半,老百姓貧困。趙用賢做庶子時,與進士袁黃商量了十天十夜,列出十四件事奏上。申時行、王錫爵認為吳人不應當談論吳事,讓皇上下圣旨嚴厲責備了他,建議沒有實行。在家住了四年后死去。天啟初年,贈為太子少保、禮部尚書,謚號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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